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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曹思源:“六个不搞”毫无道理

曹思源:“六个不搞”毫无道理 ——吴邦国同志不妨作点自我批评 进入专题 : 六个不搞 吴邦国    ● 曹思源 ( 进入专栏 )       吴邦国同志2011年3月10日在人大会上所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六个不搞”,即“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作为一个公民,我反复阅读,觉得问题严重,事关党和国家的安危,涉及普世价值,不能不进行一番商榷。          我的商榷文章《六个不搞究竟是何道理?》首先寄给了吴邦国,尔后公开发表于报刊和网络,引起了强烈反响。据不完全统计,数月之内有八十多个网站转载,阅读点击量达到32724,评论有250条。许多人都批评了“五个不搞”、“六个不搞”,唯独吴邦国同志本人按兵不动,既不作自我批评,也不作反批评。无声无息无反馈,委员长同志似乎无动于衷,于是我等公民不得不再三撰文言事。          一、靠什么来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吴邦国同志声言“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那么他要搞的是什么呢?当然是一党执政了。如何实现一党执政?他在同一个报告中说了,要从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的领导核心。这里就暴露出问题来了。众所周知,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中共的执政地位或曰领导地位应当靠的是民心,即选民发自内心对共产党的拥护来实现。对于共产党所提的候选人,选民有权投赞成票,也有权投反对票,即使投反对票也不会受到法律惩罚;在这种条件下,大多数选民投了赞成票,使大多数候选人有了法定的多数票,光荣当选,从而使得共产党享有了执政权或曰领导权。每一张反对票对于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无疑都是一个负面因素;但是,只有当反对票同样受到法律保护,选举制度才是民主的,获胜者的执政地位才是合法的。这就是相反相成的道理啊!如果要以法律的强制力来确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那就要对每一位敢对共产党投反对票的人予以法律制裁,那就等于剥夺选民的自由投票权,那就意味着把共产党推到反民主、反历史的地位上去了。          想当年国民党就是以强权暴力维持其政权,最后却没能确保其执政地位,而是被赶到一群海岛上去了。殷鉴不远啊!          应该说,共产党并不害怕批评者,因为共产党向称随时准备坚持真理、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可怕的倒是以维护党的名义,制造党与人民群众的对立。这是最值得警惕的。          看如今,2012年2月14日,在我国宝岛台湾,国民党与民进党举行了竞选,国民党不再依靠强制力,而是依靠选民投票取得了连选连任的权力。面对这种历史的变迁,不知道吴邦国同志有何反省?          二、思想岂能垄断          吴邦国同志宣布“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其意是说,指导思想只能是唯一的。其实这个意思并非今天的新发明,远的不说,至少林彪就有这个意思。          1966年3月11日林彪就工业交通战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写的一封信中说:我国有七亿人口,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思想,革命的思想,正确的思想,这就是毛泽东思想。有了这个思想,才能保持旺盛的革命干劲,才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文革期间风行“七亿人口只有一个思想,就是毛泽东思想”,早已成为国际大笑话。那时无数“造反兵团”、“战斗队”都不敢搞指导思想多元化,打的旗号都是唯一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虽然那时毛泽东本人还健在,但是谁也判断不了究竟谁的指导思想是“真正的”毛泽东思想。事过境迁,人们终于知道了,这种“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的思想带给神州大地的悲剧竟是如此之深重而惨烈!          其实,思想不能搞垄断,思想发展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马克思主义常识告诉我们:存在决定意识,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状况。一个人的思想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另一个人的部分思想,但是要强迫另一个人接受别人的“指导”,改变其思想,则不可能。不但革命领袖做不到,警察对囚犯做不到,父亲对儿子也常常自叹“做不到”!不同思想观点相处的最好方法就是平等讨论、充分说理、求同存异。如果需要作出决定的话,那就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保护少数。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三、谁能对抗世界宪政潮流?          在被舆论称作所谓“五个不搞”的指示中,吴邦国宣布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这里已经包括了两个不搞,此前此后分别还有两个不搞,算起来一共有六个不搞了。          当今世界94%以上的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是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机构。三权不得集中于同一个机构。三权分立,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这就是民主宪政的世界潮流。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谁也不例外。          权力需要制约,任何权力不受制约都不得了。人类反封建、反独裁的历史经验已经反复证明,任何国家都应当分权制衡,而不能高度集权。不能允许有一个至高无上、统帅一切、不受其他权力机构制约的权力中心。中国共产党在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之后,经过痛定思痛,也早已认识到:“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此外,为什么不能搞两院制?令人不解。          据统计,当今全球各国议会中,实行一院制的占55%,两院制的占45%。显然,这与姓“资”姓“社”无关。仔细考察,世界上中小国家大都采用一院制,大国大都实行两院制,而中国则宣称坚持一院制。          不过,中国每年都要兴师动众召开两会,即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请问,每年两会是不是可以改为只开一会呢?我想那恐怕做不到。两会都要开,一个不能少。既然如此,为什么就偏偏不能搞两院制呢?这两会与两院制有什么本质区别?我倒是想,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不妨出份材料,讲讲一院制、两院制的来龙去脉,分析它们各有何优劣,让天下人独立思考,进行权衡比较。          这样做比委员长一个人简单地宣布“不搞两院制”,是不是要有道理一些?          四、联邦制问题不妨研究之          吴邦国同志在不讲明理由的情况下,突然宣布“不搞联邦制”,确实让天下人大吃一惊,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味道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至今在国家结构上一直是个单一制的国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来也没有提出讨论要不要搞联邦制的问题。就我所知,倒是中国共产党1922年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本党任务和奋斗目标,其中之一就是“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七个国家中,有印度、美国、巴西、俄罗斯、巴基斯坦等5国实行联邦制,所占比例为71%;而在国土面积最大的七个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巴西、澳大利亚、印度等6国全部实行联邦制。因此,如果说联邦制比较适合大国的发展,应当是有根据的。中国既是人口众多,又是幅员辽阔的大国,对联邦制的经验,很有认真了解和借鉴的必要。          1960年毛泽东主席就曾对到访的日本友人木村一三先生说过:我们从中国自己的角度出发,研究了美利坚合众国在短时间内取得经济高速增长的秘密。从结论上讲,就在于“合众国”。美国这个秘密,对我们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经验。(新华社《参考消息》2003年12月9日第九版)          吴邦国同志,看看毛主席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您有何感想?看来无论搞不搞联邦制,都大可不必把联邦制一棍子打死,不能拒绝加以研究。从国家长远利益考虑,对联邦制问题不妨多多研究、集思广益,最后按程序民主办事,慎重决策。          五、不搞私有化是什么概念?          吴邦国同志要求不搞私有化的这句话很含糊。简单地说,至少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您所说的私有化是什么概念?用什么统计口径计算?譬如说,如果在中国工业经济总产值中,国有经济降为零,以私有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上升到100%,就是私有化,那请您放心,这种单一所有制经济谁也办不到,欧美各国都不可能,中国也永远不可能出现。          如果说,中国工业经济总产值的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总产值降到50%以下,非国有经济总产值上升到50%以上算是私有化的话,那么,中国工业经济早已私有化了。据《中国统计年鉴》系列数据,中国非国有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在1998年便已达到50.4%,尔后各年的此项比重依次是:1999年为51.1%,2000年为52.7%,2001年为55.6%,2002年为59.2%,2003年为62.5%,2004年为65.2%,2005年66.7%······          第二,如果按私有制占50%以上的标准判定经济私有化,中国经济早已私有化了。这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三十多年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之一。现在再要求“不搞私有化”,恐怕为时已晚。如果现在吴邦国同志还要力挽狂澜,恐怕得发出以下号召:“必须降低私有经济发展速度,降低私有经济的比重”、“坚决打退私有化浪潮”……          真要照此逻辑搞下去,那岂不是极左路线大回潮?那还不把经济搞乱、把整个中国搞乱?我想委员长的本意恐怕也不至于如此吧。          六、国家大事要让天下人共议          委员长的报告除了以上问题外,还有一个工作方式、工作态度问题:          吴邦国同志给读者的印象是不讲道理,或不屑于讲道理, 甚至概念不清、不知所云。这“六个不搞”的文风,倒有点像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不过这种文风现在已经吃不开了。21世纪的中国老百姓已经敢于向领导干部问问“为什么?”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包括常务委员和委员长)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由宪法和人大议事规则等法律予以规定。根据这些文件规定,全国人大的基本工作方式不是一言堂而是共同议事、表决,即逐项审议和表决通过具体的议案和法律案,形成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没有任何法律授权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任何名义对重大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做什么报告,要求全国公民和全国各单位遵循。对事关国家全局的重大制度问题的决策,远远超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职权范围。          吴邦国同志,您去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只用一句话(总共50个汉字加5个逗号和一个句号)就做了“六个不搞”这样的“指示”,您不觉得太匆忙了么?您心里就那么踏实吗?您不觉得这样讲“六个不搞”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越权行为吗?          事情已经过去360天了,吴邦国同志至今没有作一点自我批评。我希望今后委员长能谦虚一点,能以商量的口吻对全国公民讲话。我想,如果换一种现代政治家的演说方式,把“六个不搞” 改成“六个搞不搞”,把相关概念交代清楚,把您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意见讲出来,征求各位人民代表和全国公民的意见,鼓励天下人各抒己见、热议国事,或许效果会好一些吧?          以上意见仅供读者朋友参考。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曹思源          2012.3.2重订      进入 曹思源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六个不搞 吴邦国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思想库 > 学者文库 > 经济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0788.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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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国企改革惹争议 世行行长遭抗议

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星期二在北京举行记者会,遭遇自称独立学者杜建国的现场抗议。杜建国抗议世界银行建议中国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是要国有企业私有化,“诚心破坏中国的经济”。 世界银行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日前联合发布的《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研究报告在中国引起意想不到的争议。 报告刚刚公布,代表左派思想的中国“乌有之乡”网站上一篇评论就称其为“一篇用心险恶的研究报告”。 星期二,杜建国又大闹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的记者会,中国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常伟博士表示这只是个人事件,不会引起多大涟漪: “这也说明他背后什么都有,这一块因为并不是那样问责。国内确实有各种各样的看法,这也是正常的。国内的一些经济学家参加一些会议,包括政府官员参加会议、包括群众、包括工人起哄的事儿也经常出现。” 中国国有企业究竟要不要进行深层次的改革,要不要破其在中国经济运行中的垄断地位和许多特权? 曾领导起草中国《破产法》的北京知名经济学者曹思源教授表示,他对中国国企和私企问题40多年的研究表明,“中国国有企业误国误民,灾难深重”。 “从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看非常重要的是所有制问题。如果生产者的单位、生产资料是无主的就产生了两个问题,谁都不爱惜这个生产资料,谁都不为这个生产资料盈亏经济后果负责任。在这两个前提下效益也就谈不上了。多么深重的教训,还有人在那里迷恋一大二公的公有制,实际上是一大二空。” 曹教授强调,在讨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和是否私有化问题时,中国政府不应回避问题,不应遮遮掩掩,应该按照客观的经济规律办事;杜建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可以质疑研究报告的结果, 凡事都可以讨论。 “我想国企改革是不可阻挡的,尽管有很大的阻力。国有企业要分红,国家的投资最后国有企业的职工干部自己吃, 那不行的。现在已经开始了。它根本的出路不是国企分红的问题,而是国企要股份化。国有企业它的所有制的形式应该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完全作为独立法人股份化,只维持少量的国有独资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用于那些公益性的产业。” 虽然曹教授以上说中国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是不可避免的,但在广东的私营企业主帅先生表示,杜建国认为“国企不能私有化”不能说没有道理,他至少为中国百姓“提个醒”。 “并不是说国企私有化不好,而是说目前中国的法制和体制根本不允许这样。因为你国企私有化,最后的受益者都是中国的太子党,那些当官的。之前也发生过很多那些国有资产被侵吞的事件嘛。这样只会对老百姓造成更大的伤害。其实我认同世行的那个报告,就是国企不要占垄断地位,不能利用国家行政机构和行政权力来垄断这个市场。开放一些平台让实体进入去竞争。这样国企就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世界银行佐利克表示,研究报告只是建议没最终如何执行还要由中国人决定。 中国有学者也认为,研究报告的确只是建议,最终如何改革还是在中国政府手中。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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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执政党需要自我革命

执政党需要自我革命 作者:读者留言 来源:本站编辑部 来源日期:2012-1-31 本站发布时间:2012-1-31 14:05:01 阅读量:1346次 1月31日上午读者留言 萧瀚:疑韩案的私权与言论自由   大地 2012-1-30 17:32:07 我对韩寒从来就没有崇拜过,因而也不存在“转变”问题。早在四年前我在自己的随笔集中就说过:我们不能推倒一座老神,再供奉一个小神。几句愤青式的短语,竟然招来那么多人的吹捧,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它只能说明,我们的眼睛被蒙蔽得太久,看见一只发光的昆虫就以为是天上的太阳。 —– 这位网友说的很有道理,什么东西才有不被质疑的权力,只有神。我们把毛“大救星”这尊神请下来,费了多大的劲,现在韩寒这尊小神可又不让质疑了,对于一个无神论的国家来说,岂不怪哉? Aant 2012-1-30 21:49:14 老夫愚钝,至今对这场疑韩案不明就理。我不明白这么多人是对韩的文章有不同意见呢,还是对其人有意见。我想如果对文章内容有意见尽可批评或批判,怎么成了对其人有意见而攻击呢?恐怕如果对其人有意见用不着这样攻其不着边际的一点而不及其余吧。 我信奉“代笔本属于著作权的私权范畴,只要著作权人自己没有发生分歧,外界无权置喙,因此在私权保护传统深厚的国家,没有人会多管这种闲事———任何人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都有义务假定署名者就是作者本人。即使鉴于韩寒是疑似公众人物,有人感兴趣,也得有节制。二则哪怕是公共官员,在其不涉及公共利益的私权部分,舆论也无权侵入,更何况非公权型的公众人物”这样的话。 Zhangkn 2012-1-30 22:14:45 胡搅蛮缠,不仅没有减少人们对韩寒的质疑,反而用“私权与言论自由”、“文革”的大帽子不许人们对韩寒进行质疑。 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这里是个真假的问题,如果一个假的愚弄了整个社会,这就不是什么“私权与言论自由”了。本来就是个公众人物,怎么因为“不掌握公权力”就成为“疑似”公众人物呢?那些明星们都“不掌握公权力”,难道就都不是公众人物了?韩寒的作品有那么多的疑点,人们质疑是很正常的,这不是“严重突破私权保护的底线”,一方面说人们“毫无直接证据”,另一方面又说人们“无权要求作家自证清白”,这就难办了。 方、韩的官司如果真的打起来,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明朗的结果。方舟子只是对韩寒作品一些不合常理之处进行合理的理性分析,提出质疑,真相除了韩寒父子,其他人恐怕永远不得而知。本人觉得首先需要弄清的是韩寒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之谜,这是韩寒出道的第一步,是他成名的基础。这一步坐实了,我们尽可承认他是天才,是神童,如果这一步出了问题,基础有问题,那以后的大厦就是虚的。现在看来,这一步相对其他的疑点,是比较容易搞清楚的,如果司法能够介入的话。作文大赛复赛的时候,韩寒没有去,后来组委会专门给他开小灶,这本身就违反了程序正义。而且,监考时有说是著名作家教授都在场的、有说是三人在场的、还有说是一人在场的,这次单独开小灶的“考试,最后居然得了一等奖……这些居多的疑点,要人不怀疑都难! 阳明山庄2号 2012-1-30 22:50:29 韩家父子利用完了自由派媒体,把自由派像抹桌布一样甩掉,自由怕还巴巴地捧着韩家父子。可怜! 高田种小麦 2012-1-30 23:11:52 我看了萧瀚教授的“疑似公众人物私权轮”, 我觉得他犯了基本的逻辑错误,其倾向性,失去了公正的立场。 韩寒算不算公众人物?萧说是“疑似公众人物”,其实就是“非公众人物”,也就是不能承担“公众质疑的义务”,因此发动公众质疑就影响了个人的公众评价,从而造成对个人私权的侵害,从而涉嫌构成“诽谤”。 萧教授这么说似乎看上去好像很“逻辑”,实际上是在偷换概念!其实逻辑应该是这样的。 1。如果韩寒不算是公众人物,那么方舟子对韩寒的文本分析式的质疑,即不可能构成任何侵权,因为“文本分析”是推测,没有虚构事实,而“虚构事实”是“诽谤”罪的根本要件。所以,认定韩寒不是“公众人物”–萧教授用“疑似公众人物”这种含糊说法来达到免除韩寒公众人物义务的目的,这其实也免除了方舟子文本分析的质疑所可能造成的“诽谤”责任。 2。方的质疑对韩寒造成伤害了吗?的确可能造成“伤害”了!这种“伤害”就是因为引起了公众的质疑,从而影响了韩寒作为作家的社会评价,进而影响到了其商业利益。但是, 第一,这种“伤害”如果实际产生了,那也就承认了韩寒的公众人物地位,其实也就是其作家身份的公众人物角色。韩寒若不是公众人物,则这种伤害产生不了;如果他是公众人物,则他有接受大众质疑的义务。这同样也免除了方舟子的法律责任。 比如,我在微博上说:我家邻居小二,从来见不到他有女孩来找他,我猜测他会不会是个 gay 啊!–我这样说虽然很无聊,很可能会被邻居小儿找人打一顿,但是他想告我诽谤却很难成立,因为我只是猜测,我没有捏造事实,而且他因为不是公众人物,他也不会因为大众知道可能是同志,而失去在女性杂志上广告的收益,总之,他证明不了因为我的无聊而使他产生可证明的损失,即便他前女朋友作证也不行,因为那证明不了他们不是利益相关的。如果我说:他就是个gay. 那他要告我可能就真麻烦了,因为我捏造了事实。 第二,作为具有公众人物义务的韩寒(我认为作为把自己写的书卖给了成千上万的作者,至少在作家真伪方面有接受公众质疑的义务),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也正是在这种身份中得到巨大利益,所以,让其承担对应利益的特定被质疑义务(作家的作品真伪问题),是合理的。同时,也是对大众利益的对等保护。所以,方舟子对作家身份的韩寒的作品真伪的质疑,不侵害韩寒的私权利。如果方舟子质疑韩寒的女儿是不是韩寒亲生的,那才侵害了韩寒的私权利。 萧教授这次的表现, 令人失望,立场代替了学术,情绪掩过了是非。 李钟琴:我对韩寒看法的转变 阳明山庄2号 2012-1-30 19:13:04 1、“韩寒”已是负资产! 2、按照民事证明标准,韩寒可以被证明是一个替身,加上合理推论,他极可能就是韩仁均的替身! 3、自由派继续支持一个假图腾,后果非常恶劣,不久即现! 4、我看自由派,很多人其实属“扑通界”,悲哀! 5、那么多人犯错,给“中国人的思维不合逻辑思维”的观点作了注脚。 6、支持李钟琴先生。 阳明山庄2号 2012-1-30 19:18:01 “韩寒”对自由的伤害已经很大,继续支持,继续伤害! 诚言 2012-1-30 19:38:30 面对韩寒对簿公堂的威胁,久经战阵的方舟子故作委屈地回答:“你重金悬赏2000万寻找代笔,我才介入帮你们找,怎么现在我倒成了加害者了?你重金悬赏别人加害你啊?现在还要去起诉帮你找代笔的人,你真好意思啊?” ************************************************************ 楼主:你不认为方舟子这样说是一口流氓腔吗?连这种言词你还公然叫好,实在匪夷所思!在认同耍无赖的基础上,你又说什么“人家看在两千万的份上真来了,你韩寒又怕了,反而要告人家。即使人家找到的证据不足信,顶多人家拿不到你的两千万,但也不是你告人家的理由啊!”照你看来,韩寒连寻求法律自卫的权力也不能有,岂不比方舟子更极端?更霸道?收起你“转变”“觉醒”的那套障眼法吧,在配合极左们、正统们、“主流”们围击一个无权势的年轻人上,你本来早就选择死心与方舟子、司马南站在一边,何须“转变”?你在结尾处又顺带攻击李辉,更让人不耻! 冯梦云 2012-1-30 23:30:46 一个只有中学文化的小孩与院士争文字的真伪,没伪也伪了!韩老爹为儿子代笔是可想而知的。 其实代笔也没什么,只要代笔者不追版税也就没事了。方舟子对那悬赏有兴趣。 别说方舟子可胜诉,我也可胜。挑一个小孩的笔误太容易了。 Hxm 2012-1-30 23:58:52 在由韩三篇引发的倒韩这件事上,还是萧翰说的好:“此次疑韩行动若成功,远比它失败来得可怕,因为它会给邪恶的逼人自证清白赋予生命力,开启恶例,而它践踏私权的恶劣性质将被漠视,倡导保障私权者也都会成为笑柄,同时会影响墙头草们转而支持这种行为。因此必须反对自证清白这种邪恶的做法,反对自证清白就是反对肆无忌惮践踏私权的暴民。” 胡温近 10 年未在家过年   Michael_xgw 2012-1-30 17:44:08 1,作比不作强;2,作秀也是一种力量。 孔庆东和知识分子的三种类型 逝水年华 2012-1-30 17:44:08 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社会没有了良心,知识分子还在吗?专家,教授何其多,你们在干什么? 专家称中国龙形象被复杂解读   Michael_xgw 2012-1-30 17:46:30 “它差不多是世界上已知最有本领,却最无害的动物”,有意思:) 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 明然 2012-1-30 18:04:39 曹思源先生的大作:党内分权制衡的来历和经验是一篇极好的文章,如此深刻的反省。对权力的监督和制衡有多么重要,对于那种片面强调“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好处,而无视历史上曾经的“集中力量办坏事”的丑恶行径又能做何解释呢!!! 从1958年到1969年这13年的史实是如此刻骨铭心啊。痛定思痛,——“这段令人痛心疾首的历史告诉我们,在高度集权的条件下,中共“八大”以来,党代表大会未能按规定行使决策权,未能按规定制约执行权,未能有效发挥监督权,是与反右派、大饥荒和“文革”这三大人祸联系在一起的。”——这些都是令人终身难忘的教训啊! 没想到,今天下午18时发现此文被参数错误了。(这是我在2012年碰到的第一篇被参数错误的雄文。) Shibuya 2012-1-31 12:01:43 这也是一种言论边界 吴敏:对龙泽天同志的声援与期望 Cctvcctv 2012-1-30 18:11:11 龙泽天这种货色其实很可怕,表面上好像很关心人民的疾苦,实际上却是鼓吹专制主义那套做法,与重庆有得一比。专制极权主义的确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人民的疾苦,就像希特勒当年那样,上台不久就改善了德国人的生活状况,可是付出的代价是自由。而没有了自由,那么所谓的面包终究有一天也会失去的。 龙泽天那么称许毛泽东时代,可就是不想想当初为什么举国上下都齐心协力要告别毛泽东时代、走向改革开放?难道上世纪70~80年代的中国人都发疯了? 熊大雄 2012-1-30 22:05:23 龙先生的所谓革命,其实在所披露的访谈中已显现大致意涵,那就是“向后转,齐步走!” Aant 2012-1-31 9:27:08 我的期望是:如果谁能把“社会主义”说清楚,我就支持谁。 天竹 2012-1-31 9:43:12 本人在该网上发表过一篇文章——《执政党就不需要革命了吗》,对执政党自我革命的必要性作了阐述,对主张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提出了质疑。龙泽天的观点和我的观点不谋而合。当前最重要的是执政党需要自我革命,提高自觉革命的意识,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政党运动,发动党内外的群众把我们的党整顿好。 墨汀 2012-1-31 9:46:49 这两天认真的阅读了龙泽天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又读了此前的“得民心者得天下”,与吴敏先生同感,真有“剑指命穴”的爽快感!且不论其“只有”是否立论精确,文中所指则直言不讳思路清晰,比起诸多隔靴搔痒的繁文缛节痛快多了。我声援龙泽天,也愿继续读龙先生系列文章,作为一名老党员更对龙泽天一类党内思考者抱以深切的期望! 可恶的特权车   逝水年华 2012-1-30 18:25:25 去年腊月我省的某B省长来我小县城视察,一大早大批的警察都到大街上为他站岗去了。在老百姓的眼里B省长的脑袋连个西瓜的价钱都不如,还需要那么多人护卫吗?全国人都知道官不是选出来的,都不知道官是怎么生产出来的。当官的威风无论电视,还是生活中都见过。不知道什么是政治,只知道政治人物是何许人也。 冤不可极、怨不可积   逝水年华 2012-1-30 18:53:29 叩问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权力面前苍白无力。权力没有遇到切实可行的有效的监督 ,它一定是横行的。 木然:以宽容达共识   迷途汉 2012-1-30 19:0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这种教的自由,也有信那种教的自由 —-你这样理解宪法,但掌握宪法解释权的领导同志估计跟你的水平不同。 只有他们的理解跟你的理解一致了,宪法才真的是宪法。 暂时来说,中国宪法还仅仅是一个花瓶—-如果你否认,我也没有话说。 Jjm59 2012-1-30 20:12:51 是的,我们共同的敌人是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而不是被体制所害的人。让理性的对话代替极端的对抗。 一言酒鼎 2012-1-30 20:20:20 “以宽容达共识”在民主体制下是成立的,在官僚权贵体制下则难以成立。因为,官僚权贵们总是利用特权之便侵占、侵吞、甚至是抢劫其它社会群体的权益,这种状况下讲宽容和共识,结果只能是其它社会群体在特权压迫下的忍气吞声,以及对特权作恶行为的姑息纵容。 辰子申 2012-1-30 21:18:35 盼望着政治多元化到来。 有话要说 2012-1-31 13:17:28 而思想的多元化如果没有制度的保证,思想多元化就有可能成为权力的玩偶,留则有用,弃则无用。 ———————— 思想多元化就有可能成为权力的玩偶,有用则留,无用则弃,有碍就禁,有违就杀。不幸,这么做(成为权力的玩偶)却有“制度的保证”。 有话要说 2012-1-31 13:28:58 蔡英文说:“我们承认败选,也愿意接受台湾人民在这次选举里面所做的决定。。。。但是,这并不代表,在野就没有力量。” ———————— 他居然没有说:我要上井冈山去,建立红色政权,解放你们? 这是中国人历史上第一次打破“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逻辑,证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被抛弃。都是体制惹的“祸”。 《阳光》杂志介绍   迷途汉 2012-1-30 19:07:21 单看杂志的目录的标题,似乎这个“阳光”(杂志)跟那个“阳光”(阳光卫视)不是尿一个壶的吧? 如果看错,请陈平先生原谅。 Maomaoyu 2012-1-30 21:16:43 祝贺这缕《阳光》滑入我们精神的天空! 文化强国战略:跳出文化自负与自卑窠臼 迷途汉 2012-1-30 19:11:21 所谓夜郎自大,不是夜郎王就比中原皇帝弱智愚蠢,而是信息流通不足而已。 但现代的夜郎,在信息充分拥有的情况下,还继续的自大,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一是弱智,逻辑混乱; 二是利益攸关,死不认账; 三是给人蒙蔽,但也是下人投其所好,就一直发梦了。 冯梦云 2012-1-30 23:45:53 中国文化相对文革前己经引世瞩目。被淡化的是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苏共的纯洁性是怎么一步步丧失的 迷途汉 2012-1-30 19:14:48 看这个帖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斯大林死得太早,不然,要是他万万岁,就没有苏联体制(苏联分裂和苏共下台并非必然,但体制的崩溃却是必然)的崩塌了。 德阿卑之尘 2012-1-30 19:40:39 怎么丧失的?说得好像有过似的 胡适先生晚年喜欢的两个格言 逝水年华 2012-1-30 19:17:17 专制是不允许有不同声音存在,执权者为了屁股下的位子稳固,根本不需要什么容忍的德行。争鸣还需有争鸣的空间,对牛弹琴与默而生之无异。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 上 ) 12-34-56 2012-1-30 21:34:25 前言不达后语,逻辑一片混乱。 天竹 2012-1-31 8:32:41 很尖锐,很深刻!但愿中央领导听听逆耳之言。 Jzzh 2012-1-31 11:26:32 我不赞成龙的结论,但对龙指出的一些具体问题还是同意的,如对腐败、对城镇公民最起码的土地权与居住权的剥夺、对税收政策等等。 所以我不能点文不在理而只能点启发借鉴。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 下 ) 迷途汉 2012-1-30 19:20:13 答:错,在资本主义里,股市恰恰是最具社会主义性质的。 —我倒糊涂了,这个“社会主义”是什么特色的啊? 为什么我小时候就没有见到有中国大陆的股票市场? 现在有一种趋向,先是对很多福利国家加上“社会主义”的头衔,然后论证出“社会主义”的正确,再然后据此证明我们走着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先进性。 我60岁了,很难理解如此逻辑。 还不如金胖子干脆另起炉灶的叫“先军主义”或“主题思想”呢。 韩寒和方舟子大战自由情 诚言 2012-1-30 19:52:42 “对高官放个屁是要不得的,搞不好会出人命,方舟子不会上韩寒这个当。” “方舟子到处打假,却不知最大的造假群体在官场,如果韩寒和方舟子携起手来共同向权力造假开战,幸甚!” 这两句话直捅方舟子一伙的心窝!方舟子的打“假”,不过是取悦于权力而已!支持木然先生的大是大非观! 判死吴英,笑死贪官和赖昌星 Youke 2012-1-30 20:14:55 河南商丘的以吴振海为法人代表的“未来农业”集团非法集资7个多亿元,许以高利回报,结果坑害了省内外成千上万的的普通百姓,这个大案曾震惊海内外,是典型的集资诈骗案。却无一人被杀头。 法院判决书认定:“经核查,未来农业公司先后在河南、山东、安徽、江西等地共非法集资784609376元,用于生产经营的仅有8000余万元。截至案发,尚欠6645名群众的集资款计333780531元。” 而从法人代表吴振海到其他从犯却无一人被杀头。请看相关链: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2733/12101529.html 一个国家的法律,对不同的人,有一百种解释,一个国家的法律,尤其是在生死面前,不能够如此随意和不公道。 Jjm59 2012-1-30 20:26:41 刀下留人!经济犯罪,死刑一定要审慎。 断线风筝 2012-1-30 21:20:36 如果我们有人民陪审团制度,吴英死不了,但我们没有,她,便死定了。 和光同尘 2012-1-31 12:14:31 刀下留人!!!!! 期待几大律再次出手!!!!!!!! 让这个社会一步步走向法治!!!!!!!!!!!! 让各级政治协商会议名正言顺 Heiwala 2012-1-30 21:08:10 看了文章,我们的政协委员的素质真让人担忧哇!最起码您得把话整利索了吧?这篇文章适合给小学生当改错练习题素材。 右派的恩怨与狭隘 云岫峰 2012-1-30 21:55:06 我也是右派二代,我支持刘仰。 复兴传统中的帝王味道 黄怡剑 2012-1-30 22:08:21 在我国很多文化活动中封建帝王文化的复辟并非中央政府的权力推广,而是我们一帮“善良勤劳”的国民自觉发扬祖宗国粹,积极维护“优秀文化传统”的“义举”。我国孔子学院正逐渐渗透到西方,暗揣中国的封建帝王文化的复兴指日可待。我国一批饱读国学的有识之士蠢蠢欲动,披着发展旅游,拉动经济的外衣,大肆向我们的孩子兜售历史垃圾和精神毒品,残害自己的同胞及孩子。 有什么样的文化就会孕育什么样的国民。 李伯勇:韩寒 “ 变轨 ” :个人和社会的迷茫 诚言 2012-1-30 23:32:13 这才是一篇谈韩方之争的好文章! 阿C 2012-1-30 23:33:39 有从头至尾经历过文革,且开始或已经会独立思考的人,才会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向李先生致敬!因本人当年也在程世清治下的江西文革过,所以对李先生之所言更是感同身受。哦!跟帖是不能见光的,那,还跟个P. 高新军:墨西哥革命制度党能否重新夺回执政地位? 天竹 2012-1-31 7:34:34 是一面镜子,何其相似乃尔! 打假韩寒,方舟子这次打错了 Wang_lb 2012-1-31 7:51:32 很大的可能是韩仁均写的。医生把韩念园,如果是韩寒是园寒,没什么侮辱意思,但是猿人君却有侮辱的意思。 疥疮是皮肤病,表现是疥虫在皮肤薄弱处寄生。典型表现为即指縫、手腕、腋窩、乳房、腹部、生殖器出現搔癢的小紅疹。任何一个皮肤科医生不会把‘腮边凸起一块’、‘足、头、腹无处不痒’看成疥疮。什么叫特定部位?什么叫皮损,包括皮疹、小水疱或结痂?病人的主要表现和疥疮的表现差十万八千里!哪个医生会把他当成疥疮来看?建议写作前咨询一下医生或查一下资料。楼主明显是个外行。文学写作不会写实,但是文学是来源于生活。不会一个疥疮患者把自己的疥疮写成其他症状! 读了《二十四史》,但从未说他读完了《二十四史》–是啊,我读过一两页大英百科全书,是不是也可以说我读了《大英百科全书》?韩寒的意思明显是通读了《24史》,难道他说的《管锥编》《论法的精神》《悲剧的诞生》也是只读了一两页,也在那里大谈特谈这些书?,没有通读一遍,谈读过的书不是肤浅吗? 再有,网上做过实验,一张普通纸在杯中放置100多分钟没有下沉。不知道楼主怎么看这个?还有新概念大赛,韩寒考试迟到,考题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情况下怎么拿的第一名能说道说道一下吗? 春申君 2012-1-31 13:20:43 支持打假,韩天才必将露出原形。不学必将无术。 汉人中心论 Wang_lb 2012-1-31 7:54:48 判断文明先进与落后的标准是,文明本身是否可以进行规模化复制。—-这是哪家的标准?再说即使按你的标准算,游牧文明也是落后文明。汉文化传播到了东亚和南亚。倒是游牧文明传播出去总是被当地文明同化。消灭西罗马帝国的匈奴贵族阿提拉被同化了。占领伊朗的蒙古后裔被伊斯兰化。 不能不读的哈耶克 Wang_lb 2012-1-31 7:56:53 只看见白马非马的诡辩论。因为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有自由、有平等所以他们是一家?楼主注意到了他们的根本不同没有?只要有相同之处的就是同一种东西吗? 乔良:资本输出要以强大军力为后盾 天竹 2012-1-31 7:59:02 走当年苏联的路子吗?它的军力很是强大,但还是解体了,怎么解释? 迷途汉 2012-1-31 11:23:35 资本输出要以强大军力为后盾 —我不知道1960年后在全球 进行了“资本输出”(同时有技术)的日本,如何“以强大军力为后盾”。 要是没有跟人类的大多数具备相同的价值观念,人权观念还停止在大航海时代的殖民者那水准上,就算去外星人处借来先进武器,我们就叫“达到理想”了? 一年前致吴敬琏先生的信 北方船夫 2012-1-31 8:40:30 人无完人,理解并支持作者,还原历史真实公德无量!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破除六大思想禁锢 天竹 2012-1-31 8:54:40 作者口口声声强调的“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吗?这样的社会形态是如何产生的?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吗?还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属于后者,那岂不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观? 缪一轮荐文:传统文化的现代意义 Abcde 2012-1-31 10:16:54 周山此文直指现执政者执政理念和文化底韵的匮乏与贫困,也撕开了所谓儒家宪政主义面纱后面所隐藏的那种无知和苍白。这一届在内政和外交上的庸碌无能早已为世人所知。下一届可能也强不到哪里去。因为现有的这种非民选的且竹幕后于小圈子里遴选接班人的政治体制就如同皇权制度一样,也只能造就出政治庸才来的。 明然 2012-1-31 10:29:56 首先,感谢缪老推荐的此文。本人迫不及待的拜读了此文,受益良多,可谓难得之佳作。读后,深感周山先生的论述真是像缪老所说的一样:“全新阐释,令人耳目一新、倍受鼓舞。”“此文深入浅出、平易近人,毫不故弄玄虚、哗众取宠……。” 1,从人类文化与“水”的结缘开始,根据中国古代文物(包括文化遗址)的考证,证实了“黄河文化”和“长江文化”的阐述是有说服力的。进而论证了中国古代“龙”和“凤”的文化标识。这点本人还是首次看到,深表敬意并赞成。 2,对中国经典文化的起源“周易”进行的说明是非常客观的。“周易”号称是群经之首,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源头之水”。对“易经”中“乾”“坤”两卦的解读也是有独到之处,其用于阐述的四个支撑点,可谓通俗易懂,寓意深远。无论对“个人”还是“团体”和“国家”都极富指导意义。 3,对传统文化的解读虽然是汗牛充栋,比比皆是。可是像周山先生对“传统文化精神在阐发中出新,在当代社会的现实境遇中展开”的提法,是具有独到见地的。一个“出新”,一个“展开”,非常具体的涵盖了对传统文化的全面解读,即具有可操作性又极富远见,比近日那些高官的文化空谈和犬儒们制造的文化垃圾要强百倍。 最后,感谢周山先生的智慧大作,希望能够在选网上看到更多的如此令人“解愚开智”的佳作。收藏此文。 钟吾:也谈疑韩案的私权与言论自由   阳明山庄2号 2012-1-31 10:40:03 1、萧翰的那篇文章通篇冒着荒谬之气,这盖因其只问立场不问是非之故,可惜,韩家父子已经抛弃了他们,他们还抱着韩家父子的大腿不放,哎,堂堂的法大教授,被两个高中生玩弄鼓掌之中。 2、扑通界还有多少啊类似的人物啊! 高人:我的困惑 明然 2012-1-31 10:46:43 爱读高人兄的文章。读高人兄的文章就是有意思,笑谈之间把该说的事都说明白了,事情也基本办妥了。如果有“天上下锥子落进针眼里——巧事”之说,我想大概那是因为司马南的这个“眼”比别人的都“大”而矣。呵呵! 丁咚:大国的落寞与浮躁 迷途汉 2012-1-31 12:03:32 先有“强大的中国人”,探讨“强大的”中国的建设才有意义。 逝水年华 2012-1-31 12:21:08 自己有一整套价值观,首先成为自己的国民的信仰。连自己的国民都不信的东西拿出去也是显眼。对岸是什么不清楚,摸着石头过去见识后果吗?整出一些貌似有价值的观点企图楔入人民的意识之中,代替人民自己思考评判。老百姓不信这些冠冕堂皇的东西,只信自己的利益比较。比较的结果正道获利比邪路获利更艰难。崇尚的东西在卑鄙者面前形惭影只,权力者露出本来面目时他们所推崇的耀人的价值灰飞烟灭,只有专横,凶残,没有良知。 彭宇案:一场没有赢者的游戏 和光同尘 2012-1-31 12:24:47 “4年之后的今天,南京市政法委书记突然揭开了“彭宇案”的面纱。当我们真正抵达“彭宇案”的真相时,还相信这是真相吗?” 问得好啊!人们还会相信他们所说的真相吗?? 真希望每天每发生公共事件时,有这样一个大家好能够相信的声音能够传递出事件的真相。期盼这一天的早日到来,但是,是否还是那句话:**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 若水:在世界大选年看民主的不同形式 墨汀 2012-1-31 12:51:07 民主话题经久不息,不同时段不同角度不同理念不同利益……自然有不同的解读,看的有些累了。 想起2008年初我在一篇谈论民主的网文后的留言,拿出来晒晒,至今依然这般理解,实在是愚钝: 回首2007年,民主在网页及各类媒体上都俨然成了主题词,执政高层在期许民主、知识界思想界在辩争民主、普通民众亦在品评民主。从“五四”以来近百余年中国人似乎一刻也没忘记过民主,然而民主却总是与国人擦肩而过,总是开国人的玩笑,面对可期却不可得的民主,国人更多的是无奈。 感谢老祖先创造的汉字是如此直白坦诚,望字生義即可知其梗概,民主即民作主、民为主、民是主……,总之民主离不开民—-民心、民意、民权、民生……。然而近百年来不同的利益阶层把民主纳入了主义,本来简单的思维就人为的复杂化了,非得给民主加贴标签,使得直观的理解被抽象的描述所困惑,民主越来越玄乎、越来越让民看不懂了。 民主,让民作主,是否把一切围绕实现让民作主作为施政目标,是对每个时期主导社会走向的执政阶层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唯一检验标准,这主义、那思想,你是我非、争长论短,在让民作主还是为民作主这个真主题面前显得微不足道,还是少谈些主义,多务点实际,把复杂的事变筒单,在推进中觅㨗径,只要不只是为了把民主当作光环,只要是真心实意的顺应民主潮流,面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成功实践,就没有不可借鉴的理由、就没有筒单肯定或否定、筒单接纳或拒绝的理由,取其长补己短何乐而不为?,还是汉文字的直观比搜肠刮肚的钻牛角尖更“民主”些。 以上是读了“西方民主模式VS中国民主模式”后从小学生的角度解读当下涉及民主的主义、模式、正伪之争,还是觉得推进民主时不我待,全力促动决策层真正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的执政理念乃当务之急,己经争论了百余年,难道国人还要在知识层思想界的辩争中再等百年?! 草菅 “ 公民 ” 生命终究会付出代价 有话要说 2012-1-31 13:03:14 为什么要批判资本主义?因为资本主义活得比社会主义还要长寿。 北京为何在伊核问题上改变了态度? ——谌青凡 ———————————————— 为什么要批判资本主义?因为资本主义让社会主义拼死拼活追赶了一个世纪还没有追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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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 | 地方政府濒临破产怎么办

作者: 曹思源  |  评论(0)  | 标签: 时事观点 地方政府濒临破产怎么办 作者: 曹思源 2008-11-05 20:35:47 来源:南方周末 地方政府破产是指地方财政破产,并不等于政府职能破产。破产之灾,也许有助于逼出一个廉价政府。 地方政府债务缠身 “破产”一词所表达的优胜劣汰、相反相成的哲学寓意,国人是在最近三十年逐步体会出来的。先前不知破产为何物,后来视破产为洪水猛兽;及至1986年12月2日,共和国第一部企业破产法在一波三折的“议会辩论”中火爆登场,人们渐渐发现它还真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终于见怪不怪。现如今,在七万多家破产企业身旁,又冒出一个“地方政府财政破产”的问题。 其实,地方政府财政破产案例,国外多有。日本已有过884个地方政府宣告破产;最近日本北海道北部的小镇夕张(Yubari)政府宣布它计划于2009年申请破产,因为该镇政府负债630亿日元已远远超过了它的还债能力,其年度财政收入只有45亿日元。 根据日兴花旗银行(Nikko Citigroup)信贷分析师的计算,日本地方政府借款数额巨大,其未偿还债务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高达34%,而英国和德国在这方面的比例仅为5%,美国也只有13%。 美国纽约州政府曾多次濒临破产。目前金融风暴之中,纽约州政府又到了破产边缘。 美国加州南部的橘县曾于1994年12月宣告破产。破产后县政府改组,裁员12%,该县17000名公务员被裁减2000余人;然后不得不紧缩开支,压缩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公共服务项目;最后是由新的县政府就新的还款协议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承诺以未来若干年内的地方税收偿还债务。 考察美国地方政府破产案件,并非隔岸观火。太平洋此岸亦有此火苗,只不过我们觉察较迟,但国内媒体上也已有所反映。 据测算,2002年,全国2860个县(市)中,预算赤字县共计706个,占比达到25%;而41040个乡镇政府的负债总额已达到1770多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30多万元;我国全部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 应当说,地方当局在政府职能范围内、在还债能力限度内的举债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譬如某市财政节余财力平均每年只有1亿元,但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的整体工程需要投资10亿元,才能一次性配套完工。其中城市道路下面必须预先埋设的给排水、供热、供气、通讯、电力管线等等系统工程,不可能分10年施工,每年挖一次路面。为此,该市政府一次举债9亿元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尔后九年中逐年偿付债务及其利息;同时因投资环境改善带来社会经济效益还能享受税收增加的成果,实乃一大善举。 目前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债务管理的方案,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程序和范围有严格的规定。 但是现在不少地方政府负债沉重的根本原因在于越出了政府职能范围,发生了角色错位,由市场经济的服务员,篡位充当市场经济的运动员。有的直接介入竞争性领域投资谋利,投资失败便承担了大量本应属于市场承担的风险,落得负债累累;有的不惜违规,以政府信誉作担保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方便,在市场风云变幻中“赔了夫人又折兵”,结果损失惨重脱不了干系。山东某乡镇2000年财政收入1136万元,而各种对外担保借款就达1.2亿元。还有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一边大肆举债,一边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每到年终,宾馆酒店、施工供货单位的老板就会拿着厚厚一沓“签单”,前往政府各衙门去催债,浩浩荡荡、络绎不绝、蔚为壮观。 地方政府负债超过了自己的偿付能力,还不起债怎么办? 从逻辑上说,办法有三个。 其一,赖债不还。 譬如说,政府搞开发,拖欠开发商的钱;开发商就拖欠“包工头”的钱、“包工头”则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有的上吊、有的跳楼、有的找国务院总理。其中还真有一位重庆农妇幸运地于2003年10月遇到在地方调研的温家宝,反映自己丈夫的工资被拖欠。更多的民工则没有那么幸运,有的走上了暴力讨债的路子……地方政府赖债已成为威胁中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潜在杀手。 其二,下级政府欠债由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还钱。 这是个大锅饭的老办法。地方政府比赛花钱、全国纳税人被迫埋单、中央财政集中承担无限风险的办法,显然也不是长治久安之道。 其三,最后只有一个合理的办法,就是破产处理。 逼出一个廉价政府 俗话说:欠债还钱。还不起债怎么办?——破产。 由于我国目前的破产法并不涵盖政府机关,因此各级人民法院不可能在这方面执法。地方政府财政濒临破产时的破产程序,作为一种变通办法,性质上属于各方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在法院外的自愿调解协商程序。自愿调解协商的基础,是有关当事人对于破产程序的成败利害关系的权衡。成,则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得以实现,社会经济秩序得以维持,政府信誉得到保护。破产事件虽然不幸,合理的破产处理程序却能令人信服。 如果没有破产程序或破产处理程序失败,债权人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回;地方政府作为濒临破产、赖账不还的债务人威信扫地,地方投资环境恶化、恶名远播,当地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的损失都将惨重无比。 按照各国破产法的共同原理,一个人破产了,其高消费要受到限制,高档消费品(豪宅、汽车等)要拍卖用以还债,但生活必需品(诸如御寒的棉衣等)不能拍卖,破产程序不能剥夺破产债务人的生存资料。 同理,地方政府财政破产了,地方政府还要生存、工作下去。破产后的地方政府不仅要廉政,而且还必须廉价。除了警察处理紧急公务需要保留少量公车外,至少80%以上的公车应当拍卖抵债;政府办公当然还需要办公室,但若原先是花园式、宾馆式的办公楼,那毫无疑问要拍卖还债,可以去租用廉价的旅社或收购因有乔迁之喜而腾空的旧居民楼或旧厂房、旧校舍。这样既不扰民,又能大幅节省办公经费,挤出钱来还债。破产之灾也许有助于逼出一个廉价政府。 问题是,如何按破产程序处理? 破产的具体程序 破产的含义并不复杂。债务人不能还债,客观上便处于破产状态。 这里的债务人,既包括商人,也包括非商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也包括政府。凡是债务人还不起债,人们就可以说他实际上已经陷于破产。对于诸多破产事件该如何处理,则要依破产法的立法状况而论。 破产法在世界上源远流长数千载,中国从1935年公布破产法算起,也有七八十年历史了。古今中外的破产制度,细节上虽然千差万别,但基本原理大同小异,形成了一套全球普适的破产程序。就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而言,绝大多数国家涵盖所有债务人,少数国家在某一历史阶段上则只适用于商人或企业。 譬如说,1935年颁布的中华民国破产法适用于所有债务人,1949年10月1日之后,它仅仅在中国台湾地区继续有效。中国大陆1986年12月2日诞生的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后经修改,自2007年6月1日起,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的企业法人。 20世纪50年代中国大陆也有破产案件,那时没有破产法,就是采取变通方式,按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破产程序处理,各有关当事人均能接受。 如今,我们又面临一个新的变通需要。我国现行破产法并没有涵盖企业之外的债务人,更没有制定“地方政府财政破产法”,而某些地方财政丧失偿债能力的现实问题,却已摆在面前。不承认不行,躲也躲不过去,赖也赖不掉,只能积极变通,按破产程序处理,并在逐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动破产法的修改完善。 根据破产制度共同原理和我国现实情况,地方政府财政破产程序可以简括为以下五项要点: 一、债务人(地方政府,下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构成客观上的破产原因。 债务人一旦停止偿付到期债务,即视为濒临破产;债务人否认自身濒临破产的有效行为只能是及时清偿到期债务。 二、在出现破产原因的情况下,债务人、债权人均有权就债务人破产问题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由该级人大常委会指定特别小组协调此项工作。 三、地方政府破产本身属于地方财政破产,并不等于政府职能破产。任何地方不允许出现无政府状态。地方政府是否需要以及如何进行改组、改选的问题,只能根据宪法、选举法、政府组织法等处理。 四、鉴于破产案件的客观基础是债务人失去偿债能力,因而地方政府破产后,破产债权人不可能得到100%的清偿,破产程序旨在使债务人尽最大可能履行偿债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五、地方政府财政破产程序的主要环节是,债务人拟出还债协议草案(含拍卖资产并以一定年限内的地方税收收入用于偿还债务等),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在执行还债协议之后,债务人未能清偿的债务宣告豁免,债权债务关系及时了结。 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要匹配 我国已经实行分税制,各级财政分灶吃饭,各级债务由本级财政偿还,上级政府不替下级政府还债,也不能为下级政府的债务担保。 应当说,各级财政各负其责的方向是对的,但要有一个逻辑前提,就是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应当相匹配。现在从全国来看,地方政府享有财权30%,而其承担的各项事务则占70%。钱少事多,让地方政府很为难。地方政府要过好自己的日子,不得不多头抓钱:一是“跑部钱进”,向中央政府大搞公关要钱,这有违分税制的初衷,同时也败坏了中央某些部门的名声;二是变着法子提高地方税费收入,激起民怨,威胁政局的稳定,譬如垄断土地交易,人为割裂城乡房地产市场蓄意推高房地产价格就是当今社会一大流弊;其三便是超出偿付能力十倍、百倍地负债。 若要釜底抽薪、根治弊端,亦需多管齐下。办法之一,就是分税制改革继续往前走,对于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进行科学划分。 人大应安上“财政破产警报器” 任何破产案件都分前后两个阶段。破产事实(债务人失去偿债能力,还不起债)发生在前;承认破产,按破产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在后。如果能设立一个破产预警装置,在前一阶段出现破产苗头的时候就发出警报,采取对策,就可以减少破产事件。那么,警报器安在哪儿好?安在中央政府吗?全国四万多个乡镇政府、两千多个县级政府都靠中央政府拉警报肯定不行。据我看,这个警报器安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最合适。 地方各级人大本身就有监督和审批本级政府财政的职责,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这项职责过去履行得很不理想,今后要改进,尤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和管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地方政府债务超负荷以致濒临破产,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张市长上任后发生的破产事件可能是其前任李市长欠下的巨额债务所致,上一届市人大如果监管到位,就可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至少能使责任比较明确,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有利于选民下次选举市长时心中有数。 生活之树常青,理论是灰色的,转型时代,立法往往落后于新形势。有些地方政府财政濒临破产的现实既然已经出现,中国就应抓住时机,探索实施相关的破产程序,使法制建设和更多领域的改革再走一步。 (作者为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19565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曹思源的最新更新: 破产制度有助逼出廉价政府 / 2011-11-28 22:46 / 评论数( 0 ) 破产障碍并非不可逾越 / 2011-11-23 19:27 / 评论数( 0 ) 中国体制改革之一:VOA访谈 / 2011-11-08 12:28 / 评论数( 2 ) 兼并破产 相得益彰 / 2011-11-03 11:38 / 评论数( 0 ) 企业兼并——中国经济迈向飞跃的启动力 / 2011-10-27 12:59 / 评论数(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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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胡星斗:俄罗斯现状 世界银行报告震撼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5 次 更新时间: 2011-11-10 11:33:50 胡星斗:俄罗斯现状 世界银行报告震撼 进入专题 : 俄罗斯    ● 胡星斗       世界银行提供的报告中,有二份报告,极具震撼。第一份是世界银行专家在4月17日公布的关于俄罗斯经济状况的报告中指出,俄罗斯经济增长是符合穷人利益的经济增长。第二份是世界银行专家12月1日宣布的分析报告:在2001年至2003年间,中国经济以每年接近10%的速度增长,但13亿人口中最贫穷的10%人群实际收入却下降了2.4%。     第一份报告让人震撼,是让人们知道,有一种经济增长,叫“符合穷人利益的经济增长”。俄罗斯的经济增长,开始于1999年。从1999年至2006年,年均增长速度约6%,经济总量增加了70%。然而,俄罗斯的工资和人均收支却增加了 500%,扣除通胀后,人均收入实际的增长,超过了200%。八年间,俄罗斯的人均实际工资和人均实际收入的增长速度,比人均GDP的增长速度,高出二倍。俄罗斯的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分享了经济增长的成果。当下,俄罗斯人平均月工资10800卢布,约合人民币3650元。其中莫斯科人均工资最高,目前人均约2万卢布,折合人民币6700元;与中国接壤的远东地区最低,月均工资在9500至10000卢布(人民帀3200至3360元)之间。     实际工资增长大大超过GDP的增长速度,只是俄罗斯人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俄罗斯联邦和各联邦主体、地方政府,将三分之一的财政支出,用于教育、医疗、救济等社会领域的。从而建立和维持了一套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让退休、失业、儿童、学生等等弱势人群,也扎扎实实地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     随着经济增长,俄罗斯各地每一个季度都调整“人均最低生活标准”,也就是“贫困线”。最低生活标准每一季度由俄罗斯各联邦主体制定,用于评估居民生活水平以及作为制定补助金、补偿金及其它社保支付的款项。莫斯科今年第三季度,人均最低生活标准为月5124卢布(折人民帀每月 1700元,北京市2006年7月1日起,基本生活费确定为每人每月448元,仅为莫斯科最低生活费标的26%),有劳动能力的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为 5795卢布,退休人员3533卢布,儿童是4381卢布。与中国东北接壤的滨海边疆区今年第二季度居民人均最低生活费标准定为月4362卢布(折人民帀每月1450元,与之接壤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现行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标准是1997年制订的,市区每人每月200元,阿城市、尚志市、木兰县和延寿县为 117元),有劳动能力的居民最低生活费指数为4687卢布,退休人员3383卢布,儿童4202卢布。由于“贫困线”的标准特别高,全俄罗斯平均计算,相当于人均GDP的40%,而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的最大一块,就用在医疗、教育、补贴、救济等社会保障体系上。以莫斯科市2007年预算儿童补贴项目为例,全市明年财政预算,用于有子女家庭社会支持款项总额360亿卢布(108亿人民币),生育二胎及更多孩子的家庭所获一次性补助金额将增加4倍,从2000 至1万卢布不等;每个儿童的月津贴数额将增加1至1.5倍;多子女家庭的年度校服补贴从1000卢布增至5000卢布;因在家照顾3岁以下残障儿童而不能外出工作的父母将获得每月4500卢布(1300人民帀);抚养三岁以下儿童的大学生家庭每月的食品补贴将增加两倍,从550卢布增至1650卢布;为预防社会孤儿出现及发展家庭教育方式,发放给监护人用于抚养被监护人的资金数额将从4500卢布提高到6000卢布。(注:最新汇率10卢布=2.9731 人民帀)     可以这样说,今日的俄罗斯,“贫穷”是相对的,从绝对意义上,已经没有穷人了。民选的官员,拼命讨好选民,除免费医疗、免费教育之外,俄罗斯政府补贴,救济项目,共有几百项之多。这样情势下,在经济恢复了的俄罗斯,想当穷人,不容易做到。4月10日,俄罗斯财政部部长库德林宣布,根据俄罗斯 2007~2009年三年预算计划,未来三年间,实际工资还将提高50%。俄罗斯宏观经济分析和短期预测中心《俄罗斯经济长期趋势》报告预测,2012年前俄可赶上韩国、西班牙、以色列的经济发展水平,2020年前,人均GDP可达29400美元。     我们再看看剧变后的东欧, 到了2006年已经有两个国家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0美元,其馀国家人均GDP全部超过5000美元,据世界银行预测,在2020年左右,东欧国家将全部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苏联解体16年,俄罗斯为什么崛起这么快?     俄罗斯从前苏联手中接过百废待兴的国家后,目前外汇储备达8000亿美圆(人口不到2亿),他们的崛起是什么原因呢?大家能否从俄罗斯以下提供的与前苏联不同的政策加以思考:     一、在俄罗斯公民随时可以进行游行和示威,罢工也被认为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合法方式规定到宪法中。因此去俄罗斯旅游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红场上的游行队伍。     二、在俄罗斯实施了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宗教都可以自由地在俄罗斯进行传播,目前俄罗斯归还了前苏联时期被占用的教堂给宗教团体使用,现在城市最漂亮的建筑又恢复为教堂等建筑。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宪法和《俄罗斯联邦良心自由和宗教团体法》的保障。     三、在俄罗斯人民获得了新闻自由,发行少于1000份的刊物,不需要进行任何登记。言论自由受到宪法和《俄罗斯联邦大众传媒法》的保障。在俄罗斯联邦根据这部法律成立了数千家私有的大众媒体,取消了新闻检查制度。     四、在俄罗斯确立了自由的市场经济,企业按照需求生产,企业效率得到了恢复。欧盟和美国已经承认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     五、在俄罗斯实施了多党制度,政党只要到司法部进行登记备案就可以成立了。多党制度得到宪法和《俄罗斯联邦政党法》的保障。政党的所有经费由各政党自己解决。     六、在俄罗斯联邦实现了自由选举。包括总统大选和议会大选。自1991年以来,俄罗斯选举频繁。从1991年到2004年,全民公决就有7次:4次议会大选,4次总统大选。自由选举由俄罗斯联邦宪法和《俄罗斯联邦总统选举法》《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选举法》。     七、俄罗斯联邦实现了司法独立。联邦法官统一行使审判权。法官的工资和待遇完全由联邦财政支付,法官不得成为任何党派的成员。保证法官独立。     八、俄罗斯联邦实现了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任何政府成员在就职前必须申报个人和家属的财产。并且与磕?月1日前申报上个会计年度的收入和财产变化情况。这些申报可以通过媒体公布,以便公民监督和举报。由俄罗斯联邦宪法性法律政府法规定和保障。     九、俄罗斯完成了卢布的国际自由兑换货币的转变。卢布6年来一直保持稳中有升的状态。俄罗斯公民允许自由迁徙,取消了户籍制度,俄罗斯人实现了拿著护照和卢布到世界各地观光和工作。     十、俄罗斯加入了欧洲人权条约,实现了和平时期不执行死刑的承诺。俄罗斯被列入不执行死刑国家。俄罗斯人可以到欧洲人权法院起诉俄罗斯联邦侵犯人权问题,俄罗斯取消死刑执行。     十一、俄罗斯提前偿还了前苏联时期遗留下来的所有1150亿美金的债务。其中提前偿还了巴黎俱乐部的债务近500亿美金。免除了伊拉克的90亿债务。     十二、俄罗斯目前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前苏联时期的外汇储备。超过了包括前苏联时期15个加盟共和国的总和。     十三、俄罗斯恢复了十月革命前粮食出口大国的地位。前苏联的70年基本上是粮食进口大国。目前俄罗斯是粮食出口大国。     十四、俄罗斯的亿万富翁在福布斯前100排名中已经达到27人。仅次于美国。     十五、俄罗斯在商用航空器发射市场中名列前矛。美国航天飞机失事后长达2年半的时间里独自维护国际空间站。最近更推出了国际旅游计划。最近宣布将发射载人航天器登陆火星。     十六、莫斯科在全球城市中综合实力排名为第12名,超过纽约。莫斯科有7个火车站,世界最漂亮和便捷的地铁。莫斯科1000万人口。莫斯科每3个人拥有一辆小汽车。城市交通秩序井然。     十七、俄罗斯实施统一的13%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欧洲国家中个人所得税最低的国家。     十八、俄罗斯银行基本上都是私人所有。英国《银行家》杂志日前刊登了2004年世界银行1000强,其中俄罗斯有22家银行入选。2004年俄罗斯银行的平均利润值上涨了26.1%。     十九、俄罗斯住房,水,电,基本上都是免费的。有的收费只是象征性的,甚至很多家庭不知道水表是什么。     二十、俄罗斯除了总统以外,包括总理在内的任何官员退休以后就是普通公民,没有任何特殊待遇。     二十一、俄罗斯联邦保卫局目前只需要保护下列人员:总统,宪法法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仲裁法院院长,联邦委员会主席,国家杜马主席,总理。     二十二、俄罗斯是八国集团的成员,2006年八国集团峰会将在俄罗斯的圣彼得堡召开。     二十三、俄罗斯的电力供应主要靠核电站,为此保护了环境,节省了不可再生的煤炭资源。     二十四、俄罗斯的汽车基本上由本国生产和供应。伏尔加汽车制造厂最近刚刚庆祝其第2300万辆汽车下线。     二十五、俄罗斯总统的专机全部为俄罗斯自己生产,包括:图154,伊尔-96-300等;俄罗斯国内航线的民用飞机也基本上是国产。     二十六、俄罗斯与欧盟签署了四个路线图计划,根据该计划俄罗斯联邦与欧盟之间在基本问题上实现了统一。包罗万象:司法领域,通讯领域,航空发射领域,工业标准,药品标准,教育标准,甚至高速公路标准和航空标准等均实现了统一。     二十七、俄罗斯联邦总统每年与美国总统举行8次以上正式会晤。包括双方互访各两次以上,八国集团会议期间,上海合作组织会议期间,美欧峰会期间,等等。     二十八、俄罗斯总统至少每年一次举行电视直播回答公民提出的任何问题;俄罗斯联邦总统至少每年一次举行大型新闻发布会。回答来自世界各地记者提出的任何问题;俄罗斯联邦总统在国家发生突发事件时候,立即发表电视讲话。     二十九、俄罗斯联邦实现了学龄前教育,基础普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强制性和完全免费。大学教育也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     三十、俄罗斯联邦治病不需要支付挂号,检查和治疗费用。药品的费用由国家控制并有高额补助。     三十一、俄罗斯联邦所有公职人员,在其就职的时候必须向人民宣誓。上到总统,下到宪法法院法官,普通法官,人/权全权代表,在就职的时候都必须要进行宣誓。总统的宣誓仪式最隆重。要现场直播。总统的宣誓很简单的几句话,但是核心就是捍卫人/权。法官就职也必须宣誓捍卫人权和对宪法和法律负责。政府总理和各级官员在就职时都必须宣誓。宣誓的内容基本上是:在履行职务的时候捍卫人权.     三十二、俄罗斯联邦实施了大陪审团制度。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有陪审团来决定,而陪审团成员完全来自普通公民。         进入专题: 俄罗斯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评论 > 环球评论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6324.html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胡星斗:俄罗斯现状 世界银行报告震撼 胡星斗:中国的高成本触目惊心:行政开支超财政收入的一半 胡星斗:从特权型市场经济走向共享型市场经济 胡星斗:可控民主对于中国是个好东西 胡星斗:中国为何没有一流的大师 胡星斗:户籍制度的违宪分析和社会危害 胡星斗: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胡星斗:发达国家怎么拆迁 胡星斗:中国房地产真相 胡星斗:中国改革开放卅年问题的梳理 胡星斗:建议“两会”审议和制止“国进民退” 胡星斗:过度的国企垄断破坏了社会和谐 胡星斗:中国清廉指数下降,如何继续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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