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

云之 | 谈谈中国式逻辑:胡思乱想(转)

转按:当“土改”“公私合营”的毒害还没肃清、其导致的恐惧还没消除,对于权利和自由,还是有许多误读(如以为权利就是特权、自由就是随心所欲),缺乏权利意识、没有自由界限的人一有机会就要挤压侵占他人的空间,这简直是一种精神胜利,哪里会觉得没有教养和素质。当然,在“学而优则仕”或“作而优则仕”仍然是主流传统的国度,读书仍然是成为“人上人”的途径而与对真善美(刚刚听老同学说,这三个字因为被XX功常用已经成为敏感词)的追求无关,由此也可以理解国人特有的层级观念。   谈谈中国式逻辑:胡思乱想 Posted on July 17, 2013 by Jun Gu     今晚与好友出去小聚,顺便闲聊,边聊到了一些有关体制的话题。同时联想到昨日发生在湖南的曾成杰事件以及数月前贵阳的黎庆洪打黑,外加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刘志军案件,我发现有一个话题很有意思。那就是,中国人的性格到底是如何的?与之前的 关于读博之困 的讨论类似,这个话题注定会充满争议。同时,这个话题非常复杂,属于社会学范畴。所以,我只是就个人理解谈点看法,不实之处欢迎指正。     对于初到中国的外国友人而言,有一点他们是看不懂的。那就是,传统媒体的论调和网上的差异巨大。新闻联播的题材永远是祖国大步前进,红色江山一片大好。以至于曾有戏言,说某外国友人在观看一周新闻联播后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来申办中国护照。然而,当我们转向普通BBS,微信和微博的时候,我们会觉得世界第三次工农革命就要开始了。以我父母为例,他们虽知道社会的险恶,由于只看官媒,却不知政府嘴脸。或许有人会说,在欧美也是一样,因为BBS上可以看到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但是报纸上没有。但是你有见过那种完全有悖于民调的新闻报告吗?     记得刚来英国时候,我曾看不懂报纸,以至于这后来也成了我的一道招牌菜。每当有好友来问我如何了解英国社会,我都会建议他买当日《泰晤士报》,《独立报》,《每日邮报》和以清凉女子为卖点的《太阳报》各一份。曾记得我当年来英国之时,英国政府正开始经济衰退,保守党上台开始大力削减政府开支。于是泰晤士报开始表示,此等行为能够进一步压缩政府的开支,进而好钢可以用在刀刃上。而独立报却开始开喷,说此等决定如何2B,因为这涉嫌歧视。毕竟公共开支的一大部分是照顾英国社会的低保户和弱势群体。我当时看到这两份报纸就晕了。我该信谁?对于一个习惯了一切通稿的读报者,这种”一事各表“的做法我是真难以理解。     随着英文的进步,我终于在可以”懒的查字典“(看清楚,不是不用查,是懒)的情况下大概看懂Economist,也可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看懂BBC的电视节目,也终于了解了一些英国人的叙事方式。这种叙事方式和思维模式的理解对我是有莫大好处的。首先,我毕竟暂时生活在这个国度,不了解周围人的想法显然是不行的。尽管英国人,尤其是学校里,大多对于异族文化比较宽容。国人有句老话叫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了解这个”异“,对于我等,显然意义深远;而另一点,则是与我工作有关。因为专业原因,我们需要讲故事,而大多数的故事,都需要用英文的逻辑讲出来。能够从文化上去理解,哪怕是初步的,对于提升写作也是大有帮助的。     而渐渐地,我也会不知不觉使用这种逻辑来分析思考我周围的事情,我所熟悉的国度以及我过去所习以为常的一些东西。我一好友称这种过程为”西化“。而在我看来,这种过程其实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思考习惯。曾记得两年前应党论的邀请去中大访问,席间一位老师很不友好地问道:“我的学生英文不比你差,为何拿不到Offer,甚至连面试机会都没有?”。当时我并未想多,同时也顾及党论的面子,便给了他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但是现在想来,问题恐怕在于,我们认为优秀的学生并未一定是国外教授认可的优秀。更重要的是,从这位老师的逻辑可以看出,他的学生恐怕会比较恃才傲物而未必懂得如何去尊重所有人。如果以我现在来评判,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提出,本身代表着一种中国式的逻辑。     柏杨先生在《丑陋的中国人》里面谈到了国人的阶层思想。而这种情况在今天的中国是常见的。如我之前提到那位老师可能就从心眼里没看得起我。至于理由?很简单,毕竟他的学生师出名门,而我只是个野路子。曾记得我上专科之时,系里的本科生和老师皆看不起我们,监考时候直言“本科生不要帮助专科生”;在转本后,直接读本的看不起转本学生,甚至于曾发生调课通知不通知我们班的事情;而读研以后,老师又会看不起外校的学生云云。以至于我经常跟朋友开玩笑说,我来了英国才知道被尊重的感觉如此好!     而让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看不起?因为这种事情社会上更多。赚钱多的看不起赚钱少的;开宝马的看不起开桑塔纳的;开桑坦纳的看不起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看不起跑路的。同样的,住在城里拿着2000一个月的看不起农村的生意人;娶不着老婆的城里屌丝还看不起来自农村的外地媳妇;自己不学无术看不懂人家的风俗习惯直接评价别人的制度落后,却从来看不见自己的贪婪和无知;昔日的同学在当上了一个小职位以后就开始翻脸不认人并无视曾经上下铺的兄弟;有钱的看不起家里的保姆和餐馆的服务员,却不曾记得自己的父辈可能还不如他们。于是乎,我们赵大叔的《卖拐》走红全国却在美国差点被人告上法庭;周立波同学的“笑侃”也差点引起“中国南北战争”。     而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说,这种看不起的自负心理其实是来自于某种不自信,或者对周围某些不确定因素的恐惧而产生的一种自保策略。而这种情况在我看来,一般发生在供求完全不平等的情况下。这种供求关系包括经济地位,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人身安全,产品消费,教育资源等方方面面。这种资源的稀缺和分配机制不公,最终映射到了人和人之间的阶层差异。比如很多幼儿园和小学优先照顾公务员子女;北京四环内的经济适用房给公务员特供;普通病人轮不到病房和病床安排,但是医院却斥资大力修建高干病房;年轻的科研人员拿不到科研经费和足够的生活必须工资,而不学无术的教授却可以拿着科研经费到处游山玩水。于是,地位不平等带来的物质条件差异,也促进了这种相互歧视的发生。     然而,这并不正常。因为其实按照我们以前政治课所学,这部分超额收益来自于所谓资本家对于剩余价值的榨取。显然,我对于政治经济学这套学说从来只当笑话看。然而,即使按照西方经济学理论的解释,这也不太正常。因为它在满足了一小部分群体的同时,却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这显然有悖于福利经济学。正常的逻辑应该是,社会的高收入阶层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而政府应该通过行政干预,让社会的大多数人甚至于所有的成员的生活标准和质量都得到提高。而这恰恰就是英国社会税收制度和政府运作的最基本套路。在英国,如果需要维持基本的生活,政府会买掉大部分的单。但是如果需要更好的服务,比如私人医生,有机食物,价格就会高的吓人。当然,这些显然离不开一个有效率的政府的支持。     而要做到这一点,更重要的则是教育的问题。而在我看来,国人的心理到达今天的状态则基本都出在了教育上。可以说,我们的教育,无论是什么学历毕业,几乎都离不开一个“骂”字。我们的孩子从小就没有被教会如何尊重人,更没有学会如何思考和感恩。当然,也没有教会一个孩子正确的思考方式。于是我们看到了很多情况下,我们不需要讲理。嗓门大,脖子粗就是道理。我曾在深圳火车站看到,一个人拿了三张身份证要买9张火车票。在遭到拒绝后,他拒绝离开,大喊大叫,保安过来劝阻无效。最后还是卖给了他。其实如果在英国,这个事情恐怕不会那么美妙。因为客服可能会报警。而同样,其实这种态度在英国很容易被服务员怠慢,因为人家会觉得你没有素质。     而另一个问题则是:当你遇到不公时,应该如何表达?由于我们从小被灌输的教育思想就是要听话,要服从。一个想法太多的孩子永远不会得到领导和老师的关照。久而久之,在寻租理论的作用下,我们可能开始习惯于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更不会懂得去思考这些问题的根源。于是我们开始怨天怨地怨出身。由于家庭出身问题,我周围的亲戚和朋友大多非社会精英,于是这类抱怨听得就非常多。当然,随着现在网络的普及,这种事儿就更多了。当然,有时候我会尝试告诉他们,这是制度问题。他们的答案则千篇一律,我不能改变这个政府,我只能怨我自己。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如果每个人都能恪守道德底线,社会还会是现在这样么?     于是我们看到,在房屋限购令出台的时候,大家都排着队去离婚;当石油要涨价的时候,的哥的姐们排着队去加油;当奶粉出问题的时候,我们排着队从香港去买奶粉;当香港奶粉开始禁售的时候,我们开始大骂香港人。其实假离婚也好,排队去香港生宝宝也好,排队加油也罢,在西方有个专门术语叫Regulatory Arbitrage。但是却没有人,当然也没有渠道去表明制度的不合理。在一个新闻需要审查,网站需要监督的国度。此种寻租行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于是在政策和政治的双重压力下,人们便有了这样一种心态:他们边骂政府不给力,边瞅准机会进去捞一把。     从辜鸿铭先生一百年前讨论的中国人精神,到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再到柏杨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尽管核心类似,但是基础却在变化。尽管我们依然没有丢掉看到洋人时候的自卑感,但是在对待自己人的心态上,却已经没有了儒家文化所倡导的谦和。事实上,政府权力的滥用,教育的失误已经造成了一辈不会思考却只会投机取巧谋小利的民族。充斥社会的种种鄙视,我们或许理解为社会阶层的不同,或者是素养不够。但是,他们真的是如此简单么?毛泽东在五十年代曾想撤销中国大学的文科,其用意或许也有此? http://blog.gujun-sky.com/2013/07/revisiting-chinese-characteristics-good-or-b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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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 | 商人不保护,国家没希望

作者: 信力建   现代社会中,商人的地位不言而喻:从最直接的缴税和解决就业两点而言,其作用就非同小可:前者关乎政府生存,后者决定社会稳定,都是不可等闲视之的大事。从理论上讲,商人是自由贸易得以开展的载体,而自由贸易对整个世界的意义又正如英国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所言“贸易促进社会分工,更细的劳动分工促进专业化水平的提升、生产力的提高,后者进而带动需求与供给的增加,需求与供给的上升又进一步回过头来促进贸易的发展,使市场容量与深度发生新的升华。”他进而认为:一个国家可以继续通过(贸易)保护主义、征服(其他领地)以及保持独有的垄断地位来赚取金钱,但是如果选择了自由贸易,就可以挣到更多的钱。而且,如果让别人有钱了,他们就能够向我们购买更多的产品。 中国政府一方面对商人青眼有加,认为他们是改革开放的推动者;但另一方面,也很难说在实质上对商人有多重视。最近湖南发生的曾成杰案就是例子:土地承包商人曾成杰因为民间集资发生挤兑风潮,于 2013年7月12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曾成杰2000年在湘西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调动民间投资和企业创业的积极性”的支持下出面向社会集资,其后的3年中,湘西州政府报告接连提出州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始终是“千方百计启动民间资金”(2002年州政府“计划草案报告”)、“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2003年州政府工作报告)、“引导和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拓展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2004年州政府工作报告)。然而到2008年,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及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在行经五年的高速发展之后,湘西民间借贷步入危机,进而引发挤兑风潮,结果却是商人曾成杰用自己的生命为这桩原是政府启动的民间集资案画上句号。这么着,一场持续数年、为政府所默许甚至推动的民间借贷热潮,在遭遇多重因素作用下,陡然变为灾难。为此,人们不禁要问:地方政府应有怎样相应的责任担当?参与其中的企业和企业主该如何担责?法律层面该如何严谨进行? 放眼世界各国,凡是能在世界范围内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国家,无一例外对本国商人是爱护有加,因为他们明白:商人是母鸡,只有喂养好他们,才能得到更多的“蛋”(税收与就业人数),而杀鸡取卵无疑是最愚蠢的做法。我们的近邻韩国就是例子。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政府成功地推行以增长为主的经济政策,70年代之后正式走上发展经济的轨道,创造了举世闻名的“汉江奇迹”。到80年代,韩国一改贫穷与落后的面貌,呈现出繁荣和富裕的景象,成为国际市场上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国家。如今,韩国经济实力雄厚,钢铁、汽车、造船、电子、纺织等已成为韩国的支柱产业,其中造船和汽车制造等行业更是享誉世界。韩国的电子工业发展迅速,为世界十大电子工业国之一。近年来,韩国重视IT产业,不断加大投入,IT技术水平和产量均居世界前列。而这其中,韩国的民族资本家或者说家族资本占了半壁江山:据新华社电一份最新调查报告显示,韩国资产规模居前100位的家族企业持有资产合计1446.76万亿韩元(约合1.26万亿美元),接近政府的资产总额水平。日常追踪企业财富的网站也发布报告,认定排名前100的企业截至去年年底所持资产相当于政府资产的95%,其中三星集团以279.08万亿韩元(2430亿美元)排名第一,现代汽车、SK集团、LG集团和乐天集团依次排名第二至第五。 一名专家告诉韩国联合通讯社记者,上述五家企业占前100家大企业资产总和的52%!事实上自二战后韩国经济起步直至1990年代,韩国工业由家族企业主导而缺乏现代经理人体制。韩国工业规模分布本应该呈两头多中间低的“马鞍形”——拥有众多小型私营企业加上少数大规模的国有企业,如同曾经的我国内地、香港乃至意大利和法国。但很显然,韩国构成了一个反例,私营家族财阀主导的韩国经济结构更像日本、德国和美国。其秘密就在于二战后韩国政府对家族企业集团崛起的强大推动。 这些家族企业的崛起应该归功于一个人——从1961年到1979年的韩国总统朴正熙。其对本国民族资本家的保护可谓不遗余力。韩国的经验提供了一个国家角色在推动企业发展和促进企业走向“机构化管理”上的力证。尽管规模和结构相像,韩国家族财阀不同于日本家族财阀的根本之处在于,韩国家族财阀并不掌控国际的金融体系。韩国国家控制各大银行,这点与我国一模一样。韩国政府通过给不同产业和企业的信贷、利率、财政补贴及贸易补贴宏观调控着产业结构,这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韩国不同家族企业的命运。在韩国经济起飞的1970年代,韩国的纺织和成衣制造业几乎被全面清洗,因为政府决定退出与东南亚国家在这些行业的竞争而进入产能和产值更高的出口行业。银行立刻响应这一决定,1976年近80%的国家主导投资投向了重型产业—建筑、造船、钢铁和石油行业。现代集团更是史无前例地从先前1万吨的造船吨位一跃到制造26万吨的巨型油轮。无疑,韩国政府通过干预经济刺激财阀企业的做法,放在今天这可谓是“超级凯恩斯”。 具体说来,这项扶持本国商人的做法有这样两点:首先,韩国政府以借贷和优惠政策为条件,迫使和推动众多家族企业逐步聚拢形成大规模的网络型企业机构。和日本财阀企业和后来的连锁型集团一样,韩国家族财阀企业及相关的众多家族企业都通过相互持股形成网络。其效果之一,防止了外资的进入,这方面效果好坏尚有争辩。效果之二,商业网络帮助家族企业弥补了规模上不足。后者的效用在日韩乃至欧洲的家族企业都得到印证。其次,韩国政府推动网络型企业机构同时,积极主动地推动跨不同行业和企业的通用文化建设—推动现代制造业的管理手段、调和劳资关系、协助家族企业不断吸纳韩国国立大学培养出的一代代精英成为企业的职业经理人。换言之,推动机构化管理—让家族财阀集团企业像机器般地运转,而不是靠家族首脑发号司令。韩国政府在意识形态上不断推动商业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这也不断迫使企业和从业人员接受更高的行为标准。为此当时韩国政府不惜将行为不检点、令公众反感的公司首脑推上法庭,令其企业破产。 实际上,日本在扶持本国民族(家族)企业上,也可圈可点。这首先表现在贷款资金上的支持。战后,政府每年在预算方面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日本在平成16年度的预算方案中,整个政府的中小企业对策预算为1703亿日元。用于完善经营支持体制、刺激创业者和风险企业、促进技术革新和产学官合作、补助新产品试生产费用、搞活地区产业和中心市区。设立各都道府县贷款机构,为准备创业者和小企业提供无息贷款,为找不到担保的企业代其采购所需设备并以分期付款方式销售或租赁给该企业。设立“改善小企业等经营贷款制度”,向信用度和担保能力较弱而贷不到资金的小企业以无利息、无担保人发放贷款。其中金融方面的制度会具体在金融政策一部分加以讨论。日本在经济政策特别是在金融政策方面无论是结构还是实施都非常扎实,中国许多政策都处于刚刚出台或即将出台的过程之中,政策的落实和适应性及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将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逐渐显现出来。其次,则是税收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日本在平成16年度税制修改中对于从创业到继承事业各环节继续减税。中小企业实行低税率为使民间资本更多地注入中小企业,投资家能够搞活投资企业,实行“天使税制”,即对满足开发实验费用占销售额的比例超过3%,创业未满五年等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个人投资家进行股票投资而股票出现转让损失时,停止保留金征税时间延长为两年。改革事业继承税收制度。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风险企业的养老金制度,确保公积金免税额度。延长中小企业促进投资税制、中小企业加强技术基础机制和购置信息通信设备税制。 在政府这种对商人企业家的支持和爱护下,日本的松下、本田、索尼,逐步由小企业起步,成长为世界级的大企业。还值得指出的是:韩日这种对商人的支持是对“商人”的支持,而不是对权贵的支持——如果这种国家主导投资和市场是指向权贵,或者是官二代之类,则势必带来腐败。与韩国一起走向独立的印度尼西亚就是例子。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哈托从1965年到1998年获得巨大财富的主要成功因素是家族企业。到他下台之时,他六个已成年的孩子全部在印尼经济中都拥有重大资产,而且主要家庭和商业物产散布于新加坡到洛杉矶等各地。这些是战略投资,而那些在印度尼西亚的投资对经济有重大意义,范围延伸至收费公路、出版业、航运、电视台、化学塑料制品和酒店。家族对航空线的兴趣也不断延伸,几乎垄断了印尼到麦加圣地的空中通道。到苏哈托离职之时,家族总财产估计达到150亿美元,这大概创造了“第一家庭”的财富纪录。苏哈托如何成功积累这笔钱?如何将这个辽阔的国家统一在一起?如何在任期内保持GDP超过5%的增长率?成功的关键在于专业集团党的成立。专业集团党支配着他总统任期下的大局,并确保他从1973年到1998年五次连任。专业集团党的财政基础在于苏哈托帮助促成的交易,尤其是在林业、电力和银行部门,这些被描述为“特许权”,要向总统或者其指定代理人支付租金特别是向直接为其家族敛财的几个基金会。群殴结果当然是离现代化越来越远。 中国今天正在现代化路上蹒跚,如何象韩日那样保护商人合法权力的同时,避免走上将这种保护实际上落在权贵的头上,应该是当局和全国民众严重关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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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 | “人民社会”:华丽尸袍下的黑暗世界

何清涟 2013年有点特别,各种阿谀文字升级版频出。新出炉的有“人民社会论” 与“中共天命刚健论”。“人民社会”论属于共产文化话语体系,“天命刚健论”与“党权神授论”、“宇宙真理论”属于“准宗教”话语体系,已经将“无神论”的共产主义信仰推向“准神学”边缘。这些奇谈怪论的作者的目标相同:为陷入政治合法性危机的中共献上“理论”以解困纾难。 7月下旬胡鞍钢与王洪川联名发表“人民社会是‘中国梦’最大动力”,试图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语言为中共唱支招魂曲。该文引经据典,以毛泽东那段著名的话“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开篇,然后将中国的“人民社会”“与西方公民社会相比”,这一比真是了不得,竟然比出了若干“优越性”。 “人民”这个词属于极权政治下常用的集体名词之一,经历过80年代新启蒙的中国知识分子,一般都知道在极权政治下,“人民”只是统治者用来展示合法性的工具,“人民意志”更是统治者用来打压异己的骗人工具。2003年1月,我曾专门写过一篇“人民,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对人民这一集体名词被共产文化挟持后的遭遇进行过详细分析。本文只择要分析胡文展示的人民社会与现实中国,其间差别正好是构成了强烈的对比,即悲惨现实,虚幻颂歌。 胡文说,“人民社会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社会,即以人民为主体,保障人民福利,追求人民幸福,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这样一个“人民社会”只存在于中共的政府文件之中。 1949年以后中共建政后,以“人民”的名义垄断政治、垄断资源与垄断真理,人民的共同贫困与中共统治集团的政治经济特权并存;1978年以后进入改革年代,邓小平虽然声称要“让少数人先富起来,最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但现实是贫富差距过大,共同富裕遥遥无期。北大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7月中旬发布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否定了胡文的“人民共同富裕”之说,指出中国家庭收入两极分化严重,2012年收入最低的5%的 家庭收入累计占所有家庭总收入0.1%,收入最高的5%家庭的收入却占所有家庭总收入的23.4%,是前者的234倍——这项调查涉及的家庭显然并未包括中国那些著名的红色家族在内,因为他们的存在以及他们拥有的财富,是中共的“国家机密”。若将他们的财富考虑在内,差距应该更大。 胡文说,“人民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    这种“当家作主”的成就感与快感,可能只有中共各级政府官员才能体会到。占人口90%的“人民”主体,其实一直被政府在当家作主。号称“人民代表”组成的人大与社会各界代表人物组成的政协,成了道道地地的富豪俱乐部。据胡润报告的统计,被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83名富豪代表的平均资产约为33.5亿美元。而被中国斥为金钱政治的美国众议院以及内阁最富有的83人平均资产为5640万美元。2013年参加两会的富豪人数较一年前上升了17%。中国媒体的报道显示,“红二代”出身的两会代表逐年都在增加,这种以家世与财富为考量的两会代表从产生机制到其功能,都与真实的民意无关,当然更谈不上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结果。胡鞍钢本人的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就不是“人民意志”的结果,是“领导者”对其的酬庸。 胡文说,“与西方的公民社会相比,人民社会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则所组成”,“正是有了整体性的公利和公益,才会有了每个人的私 利、私益。” 中国的国家资源名义上“公有”,但这“公有”的所有权虚置特质决定了支配这些资源的人只能是政府及官员,与“人民”的个体完全无关。作为个体的“人民”,不仅无法实现自己对名义上归人民所有的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即使是分配给自身的耕地,甚至住房权,也经常被政府以城市建设等“公益”名目掠夺,所以这“公有”只是为政府掠夺资源提供了制度性通道。成千上万因反抗拆迁征地而失去生命或被严重伤害的“人民”的存在,证明这个“人民社会”既没有公平也没有任何公正可言。通过这种掠夺实现的“整体性的公利和公益”,最后保证了利益集团成员的“私利、私益”。早在2008年,我在《改革30年:国家能力的畸型发展及其后果》一文中,在大量事实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中国政府已经蜕变成一个自我服务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团:一、社会分配与社会福利向政府公务员严重倾斜;二、巨额财富集中于少数权贵家庭;三、政治权力的分配与社会地位的传承呈自利化趋势。这种政治利益集团的私利、私益还体现在官民“死刑双轨制”(王进文语)上,平民动辄死刑加身,腐败案过亿甚至逾数亿的高官,法院主动为其寻找减刑依据,比如最近同时宣判的曾成杰因集资判处死刑,而前铁道部长刘志军不仅374套房产不翼而飞,还以死缓结案。 胡文说,“人民社会的根本特征是和谐社会”。 写下这段话时,两位作者完全“忘记”了中国近年来每年10-20万起的群体性事件已使中国的“公共安全支出”追比军费,高达6000-7000亿之钜;“忘记”了那些在无数个“马三家劳教”痛苦呻吟的卑微生命;“忘记”了政府隔三岔五整治互联网钳制舆论;“忘记”了那些被压迫至绝望的生命的反抗;“忘记”了发生不久、阴影未曾消散的厦门公交车爆炸案、湖南瓜农邓正加被城管殴打致死案,以及冀中星北京机场自我爆炸案。这样的社会,正在反证着“和谐”二字离现实中国相差十万八千里。 两位作者走笔至“人民社会的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确保人民社会的建立”,此篇奇文算是“千里长堤,到此结穴”,苦心用谎言堆积一个“人民社会”只有一个目的,即保证中共的“永久执政权”。 “人民社会”为何优于“公民社会”?那是因为在“人民社会”中,“人民”只能作为一个集体名词存在,“人民意志”由中共臆造掌握,任意捏弄。一旦作为个体表达了自己的利益主张,这一个体就被从“人民”队伍中剔除出去,成为“人民的敌人”。独裁者为何不喜欢“公民社会”?道理也很简单,公民个人可以作为权利与责任的主体存在,有选举政治、舆论管道、集会游行、组织结社等各种利益诉求管道,统治者不能任意制造虚构“公民意志”来强奸民意。 这些知识精英的“理论探索”之路,不仅为自身,还为中国当代思想史留下一笔不光彩的纪录。 相关日志 2013/07/26 — 薄熙来被公诉 官媒敲打“挺薄”派 2013/07/25 — 中国公民运动再遇严打 2013/07/25 — 中共新政比前任更无耻了? 2013/07/23 — 何清涟:“李克强经济学”的制度基础何在? 2013/07/22 — 政治局会议吵翻天 汪洋带头向刘云山发难 2013/07/22 — 「六四」中央智囊吳稼祥:「習近平左傾僅是假動作」 2013/07/20 — 葛兰素华润出事据称乃胡德平系太子党遭敌系报复 2013/07/20 — 胡鞍钢“人民社会优越论”引发争议 2013/07/19 — 奇文录:人民社会优于公民社会 2013/07/19 — 高毅:“传知行”遭取缔 公民运动受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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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 | 北京观察:谁在中国非法执法?

作者:张平 从冀中星案、邓正加案到薄熙来案,没有法定资格的联防队员、城管、纪委、协管员、辅警、义务交通员以及无数“临时工”以各种非法手段“整治”着中国。 (德国之声中文网)”报仇”,冀中星在一张纸条的末尾写下这两个字。他在前面写道:”让指使打人者调查打人者,就是没有打人者。”同样的内容,他又打印到另外一张纸上。北京《法治晚报》记者在山东菏泽富春乡冀中星的居所内,见到了这两份材料。 冀中星的复仇对象是广东东莞厚街新塘村治安队。该乡党政办负责人高金成说,2008年冀中星曾想买炸药去炸该治安队,但被及时制止了。据媒体报道,2005年6月,在广东东莞市开摩托车谋生的冀中星,遭到当地治安队员暴力殴打,致使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此后他多次上访,均无结果。 7月20日傍晚,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冀中星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现场无其他人员伤亡。 幸免于被炸的东莞治安队成为舆论的焦点,尽管东莞市政府21日发布通报,称没有证据证明菏泽市鄄城县政府通报中确认冀中星在东莞市被治安队员殴打致残的事实。 根据《南方日报》2011年的一篇报道,在东莞,被媒体称为”公安杂牌军”的治安联防队有十几万之众。此种现象并不限于东莞。在广州总计16万人的”群防群治”队伍中,居(村)委治保员、联防员大约有10万人。 该报道说,警察是执法主体,但在一些地方,有警察却有意无意地把执法权”转让”给治安联防队,联防队员除了巡街、查居住证外,还充当着城管、交警的职能,抓”黑车”、驱逐摊贩、罚款等。很多联防队员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不仅维护不了社会治安,反而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在网络上简单搜索可见,治安队员殴打无辜民众,勾结黑恶势力,入室抢劫盗窃,强奸妇女,致伤致残致植物人及致死,案例比比皆是,劣迹遍及中国。 城管:”秤砣党”威风凛凛 在公众舆论中,对城管的执法资格和执法劣迹的质疑和抨击比治安联防队员有过之而无不及。 7月17日,湖南临武县瓜农邓正加与城管发生冲突。现场目击者称,城管围殴邓氏夫妇,用秤砣重击邓正加头部,致其重伤身亡。当地警方于20日对6名涉事城管实施刑事拘留,其中4人为协管员。 7月18日,哈尔滨又曝出城管执法人员打伤瓜农事件。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21日表示,经认真调查,已对当事协管员做出停职接受调查处理。 长期关注城管执法的杭州律师、浙江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张学辉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城管制度没有法律依据,应该立即废除。张学辉说,”中国设立城管制度的直接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但是该规定是指某个行政机关可以行使本来应当由另一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而不是另行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样一个庞大的行政机构,来行使许多行政机关的部分处罚权。城管制度作为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试点,早该宣布失败。然而,它不仅未被废除,反而愈演愈烈。 人们曾对深圳在此方面的改革寄予希望。审议了近两年、两度延迟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于本月初获得当地人大表决通过,城管综合执法及编外”辅助执法人员”的制度得以延续,尽管新条例规定对重大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综合执法部门可邀请公众评议。 城管僭越警察职能,成为中国治安执法一大诟病。当局的解决办法之一,是将城管上升或变相上升为警察机构,引起较大争议。目前,中国有40多个城市确立警察配合城管执法,其中长沙、郑州、南京等成立了城市管理警察支队,济南专门成立了城市管理警察分局。 “临时工”:凶恶的替罪羊 除了臭名昭彰的治安联防队员和城管之外,中国滥用执法权力的现象遍布于几乎所有的执法机构,如法院、检察院、交警、工商、税务、技监、卫生、水利、消防等各个部门。这些机构大量聘用编制外人员,称为协管员、辅警、义务交通员等等,也就是民众俗称的”临时工”。 据新华网7月24日的一篇报道称,”临时工”在一些执法机构的份额高达八成。专家分析认为,这些机构热衷于使用”临时工”,因为他们承担着”减少麻烦、逃避责任”的职责,除了替正式工分担些苦活、累活、脏活外,更重要的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如果惹事了,他们还能替领导分忧,去充当”替罪羊”。 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各地房屋”强拆”行为中,政府房管、城建部门或其下辖的拆迁办将执法权授予开发商或承包拆迁工程的企业,这些企业雇佣地痞流氓,对被拆迁居民进行骚扰、威胁、恐吓、诬陷、殴打和绑架,手段极其下作,无所不用其极。 据”法治中国网”7月24日报道,山东临沐县居民崔社梅夫妇于5月28日深夜被赤身裸体绑架,随即家中房屋被夷为平地,全部家产和价值50多万元的财物也被埋在废墟之下。当地警方却表示,因为与拆迁有关,不便立案,并说这是普遍现象。 针对异议人士的非法软禁和盯梢中,”国保”对于编外人员的使用更加广泛。盲人律师陈光诚2010年至2012年被软禁在山东临沂家中时,当地地痞流氓被征用来监控他及阻止外人探访。藏人女作家唯色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她被软禁期间,监管者包括楼下院子里带红袖套的老太太。 针对媒体频频曝光的”临时工”暴力执法的问题,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6月4日颁发新规,要求全面清理市级机关现有编外人员,行政机关编外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10%。舆论认为,这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滥用执法权力的问题,因为真正的问题并非出自”临时工”。 纪委:”双规”治官 多家媒体报道称,中共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将在山东济南市中级法院受审,有关消息已向重庆市官员干部通报。 据知情人士透露,薄熙来去年10月26日被正式刑事拘留。在这一天,全国人大罢免了他的人大代表职务。 然而,自去年3月14日温家宝记者招待会以后,薄熙来就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了。当时他仍然是中央政治局委员,直到4月10日新华社公布免除此职。4月9日,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当面对薄熙来宣布进行双规。 在被正式解除人大代表职务前,能否对他采取”双规”,受到他的支持者北京高校教师王铮等人的质疑。 其实,他被解除人大代表职务之后的半年”双规”,本身也于法无据。中共中央及各级纪委,是权力远远大过联防队员、城管及各种”临时工”的非法执法者。 根据中共《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这就是著名的”双规”或”双指 “。 “双规”条例这个”党内家规”本身与中国《宪法》及《立法法》中关于人身自由权的规定冲突,实际上的拘禁更是连这个条例本身有关”不得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的说法都违背了。 有学者指出,”双规”的实质是中共权力”家丁化”,通过秘密绑架、拷打等手段来整治队伍的”江湖行为”。”双规”存在不受任何制约的刑讯逼供,包括不准睡觉、模拟溺水、用烟头烫和殴打等,已是公开的秘密。 今年3月1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于其一从北京回来时,在机场”失踪”。直到4月9日,他的妻子才再次见到他,但他已经被医院宣布死亡。新华社报道说,在此期间他被”双规”了。 相关日志 2013/07/23 — 李天一律师提请法院调查有关人员涉卖淫和勒索 2013/07/22 — 曾成杰:国进民退祭坛上的羔羊 2013/07/22 — “陪酒女”与“良家妇女”背后的荒唐标签 2013/07/21 — 纽约时报:中国的“死刑双轨制” 2013/07/17 — 立此存照:清华法学院教授易延友称强奸酒家女危害较小 2013/07/15 — 德国之声:湖南秘密处死事件,律师指向高法院长周强 2013/07/15 — 曾成杰死于打土豪? 2013/07/15 — 曾成杰被秘密处决的真实原因 2013/07/15 — 周方:硬伤累累的曾成杰案 2013/07/14 — 长沙法院处死民间集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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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 | 中国的“死刑双轨制”

在刚刚过去的一周,有两个案子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与激烈争论。即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受贿和滥用职权案,最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另一个案件是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执行死刑,该案因未通知当事人家属而被认为是秘密处决、暗藏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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