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拇指阅读|叶檀:李嘉诚走了

李嘉诚走了 2013/11/14  新民周刊 在商言商,李嘉诚抛售内地资产,是对大势的基本判断:欧美经济复兴,新兴经济体暂时处于弱势,而香港的风险在上升,收益相对下降。 削减内地资产以增加购买欧美资产的筹码,如果李氏判断新兴经济体会振兴,就会高抛欧美资产增持中国资产。考虑到李嘉诚已经成为举足轻重的“国际资本家”,欧美市场将是李氏全球布局的关键部分,这与目前全球经济、金融重心仍在欧美相关。 11 月 5 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在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之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4317 万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5.00% 。今年以来,长和投资于今年 1 月 28 日、 1 月 29 日、 8 月 9 日三次累计减持 5% ,在 8 月 9 日至 9 月 9 日间三次累计减持 5% 。加上近期减持的 5% ,今年以来长和投资累计减持长园集团 15% 的股份,持股比例由之前的 35.76% 下降至目前的 20.76% ,累计套现达 9.17 亿元。 这不是李氏第一次套现。 10 月 9 日,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实业已将香港嘉湖银座商场,以 58.5 亿港元的总价整体出售;国庆长假前,李旗下的另一家上市公司电能实业宣布,拆售旗下的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在内地,他以 60 亿元人民币的底价叫卖其在上海陆家嘴开发的首个写字楼项目“东方汇经 OFC ”,同时宣布抛售位于广州的西城都荟广场。今年 7 月底,李旗下和记黄埔发布公告出售陪伴港人 40 年的百佳超市, 10 月 18 日,公告暂停出售,但不等于终止。 李氏在欧美的布局时间可谓长久,从 2000 年至今,李家父子已经或者即将控制英国天然气近三成的市场,约四分之一的电力分销市场,以及约 5% 的供水市场。此外,港口、机场与金融市场业务也在李氏收购范围之内。从芬兰、荷兰到新西兰,处处可见李氏商业帝国的身影:自 2010 年以来,长和系总共在香港和中国内地以外完成了 11 笔收购,涉及金额约 1868 亿港元。这其中,欧洲地区占比高达 96.75% 。 李氏商业帝国大挪移,说明预判未来会遭遇风险。 首先是不确定性的政治风险,无论在内地还是在香港,贫富差距引发阶层矛盾。 2012 年,香港反映贫富差距的实际基尼系数高达 0.537 ,创 40 年来新高,有 10 万人在富裕之地只能住在用铁丝网扎成的“笼屋”里。许多原因中,不公平竞争难辞其咎,相关法规直到 2008 年才出台, 2010 年一本《地产霸权》直接指明了香港 6 大家族的垄断。货柜码头工人直指李氏商业王国的大罢工,也就顺理成章,针对李氏帝国资本运作的指责也从未停止,其中有些指责并非无据。 另一方面,李嘉诚的内地遭遇小官员的挑战,与内地企业家一样难以突破天花板,为回报家乡斥巨资建立的汕头大学,受到各种约束,到现在还难以挣脱野鸡大学的形象。 打不过,逃。这是至理名言。 2013 年年初,李嘉诚明确表示,多年前就发觉,有些人可能会因为妒忌或其他原因不太高兴,“虽然我做了好多对香港有益的事,但每多做一样,就会有人认为多一样生意是李嘉诚的,我不想这样”。多区域投资是摆脱不确定性风险最好的办法,起码现在的中国还需要全球代言人,信奉墙外开花墙内香。 其次是中华经济区投资收益下行的风险。 是的,现在房地产价格还在狂涨,但与欧美的两位数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内地全要素生产率下降、企业负债率上升、投资回报率下行,都不是经济健康运行的好征兆。任何资本家追求的都是高回报与低成本,而不是在房地产猛涨之时继续购地、购资产接盘。李嘉诚不会在内地资产价格高涨时大规模购地、买工厂,不会在利率、汇率改革的靴子未落地前轻易出手,从布局方向看,欧美的基础能源、电讯等公用事业、废物处理绿色经济,被继续看好。 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要重新取得平衡,香港、内地都在摸索新的方向,而欧美已大致清晰。 成为全球经济先行者,才能站稳脚跟,今后无论出手内地或者香港资产,都有了雄厚的资本,而市场经济国家健全的产权保护体制也将成为超人的护身符。反过来说,只有在全球站稳脚跟,才能超越左右,以后在大中华经济圈的地位不可动摇。   把李嘉诚撤资与经济崩溃与政治联系在一起,没有意义,说明转型期超人需要新空间,原有的空间已经不太适宜,如果李氏习得公平竞争的真经,对于中国政治经济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拇指博客”客户端已登陆苹果app store,百大名博,一手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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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三中全会公报说好的改革呢?

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出台本次会议公报。一如早前分析人士预测,此次会议依然禀持“经改政不改”主旨,但在政治和意识形态上更趋向保守。此外,中共当局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让人颇为意外。 在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全会强调:“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等。 在经济改革方面,并未超出此前经济学家的预测范围:“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而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等。 在行政和法制方面,本次公报也表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等。公报再以习近平在去年十八大后提出的“中国梦”作为结尾。 鲍彤:我没有听懂,没有找到答案 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政治秘书鲍彤,也就此接受了德国之声的采访,他直言没有“听懂”此次公报,更未找到一些所关切的问题的答案。 鲍彤说:“我没有听懂,一些需要回答的问题,没有答案,我不知道三中全会讨论了这些问题没有。比如说很多公民要求官员公示财产,他们是否准备公示?再比如说要求公示财产的公民是不是犯法,公报说要依法治国,那前一段把这些人抓起来是不是违反了法治,还是贯彻了法治;如果是后者那以后凡是公民要求公示财产都通通把他们抓起来,如果说是违反法治精神的,应该立即把他们放出来;比方说劳教制度要废除,可我听了公报后,好象没有这句话,如果没有这句话,是不是劳教制度要坚持?我想就是一些明显的、大家关心的问题都没有回答。也不知道他们有哪些东西是真正要兑现的,哪些东西是虚晃一枪的。” 鲍彤也指包括自己亲历在内的各届三中全会,历史的车轮向前滚动,三中全会公报的基调一直重复,每次公报都做出空洞承诺,当然本届公报也不例外,而纸面上的承诺有多少可以具体实施?可以践行到公民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把世界上全部问题都解决了,好像人类面对的重大问题都找到了正确的答案,通通的、胜利的、明智的、彻底的解决了,他们不承认没有解决的问题。” 闭门会议后的三中全会公报,老调重弹? 李克强同窗:我对去掉锁链的李克强有信心 中国经济学者、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孟晓苏曾为中国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十年同窗;23年前,孟晓苏、中国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和李克强师从北大经济学教授厉以宁,厉以宁将三人的硕士论文汇成一本书《走向繁荣的战略选择》,其中李克强撰写的内容为“农村工业化结构转换。” 孟晓苏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力撑官方基调三中公报背后的李克强,他表示中共政治体制的弊端决定,十八届一中全会选出新一届的中共执政党领导人和常委等;第二届选出中国国家的领导人;政府工作报告也由前任总理来完成,新一代的领导人像戴着锁链跳舞,无法完全挣脱前任定下的政策阴影,而三中全会才是新任领导人的转折点:“到现在为止,这届国务院还是在上一届政府工作报告的约束下工作,是一种戴着锁链跳舞的情况下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三中全会是一个转折点。” 他也指公众在“胡温十年”政府隐形之手频繁干预市场后,确对李克强推行经济改革抱有很大的期待,而他确信公报之后,有很多经济措施会在李克强接下来舒展手脚的执政中去实施:“中国领导人并未都清醒,经历过多年的不清醒之后,他们应该清醒的分析中国究竟应该走向哪里?三中全会指出了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这是三中全会的亮点之一,这就说明中国的改革发展是和世界接轨的,李克强是我多年学友,十年同学,他的思想我很了解,我确信他们的思想是完全能和国际接轨的。” 李克强是否会在接下来的执政中加大改革力度? 政论学者陈子明:战鼓敲砸了? 中国知名政治学者陈子明没有孟晓苏一样的信心,他认为此前公众和舆论都对本届三中全会冀望颇高,公报虽然未把决议的全部内容写出来,但透过脉络性的内容,也可窥见实质性内容大打折扣,但他也表示官方应该会在之后推出一些具体的经济改革措施:“如果只说公报的话,除了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没什么东西,都是说了好多年的车轱辘话,但我想有些改革内容应该在决议中有所体现,公报中没有反应出来。我觉得应该有(经改措施),如果没有的话,他们自己也会脸红,他们说‘全面改革’、‘敲响了战鼓’,我看是把战鼓敲砸了。” 陈子明也认为本次公报中浓厚的意识形态主旨,并不令人奇怪,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人民日报》重提习近平的“两个不能否定说”及习近平的“八一九讲话”网络版中,习近平表示要“亮剑抢夺舆论阵地”等,皆是为此次公报的政治导向埋下伏笔:“如果在现在不断在说意识形态斗争的情况下,再推出超级改革,这才让人转不过弯来”。 相关日志 2013/11/13 — 《蘋果》仿效美國中共成立國安會 但缺監管恐如蘇聯KGB隻手遮天 2013/11/13 — 高层反感四处放风 三中会场争辩激烈 2013/11/13 —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发布(全文) 2013/11/13 — 三中全会刚闭幕,就有火力“急攻”房地产? 2013/11/13 — 三中公报 行政财税等改革提法无重大新意 2013/11/13 — 六大行分析三中公报:市场决定性地位最受关注 2013/11/13 — BBC:中国网民热议三中全会公报意见纷纭 2013/11/13 — 中共三中全会未达改革预期 2013/11/13 — 《纽约时报》三中全会提宪法权威与国家安全 2013/11/13 — 《华尔街日报》中共三中全会承诺贯彻财政及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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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 华生:土地制度改革六大认识误区

华生 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脱节,以至有两亿多农民工徘徊在城乡之间,几千万留守儿童与父母分离,这是中国现代化转型和人力资本升级的主要障碍。有意思的是,在新一轮制度改革的讨论中,人的城市化往往被一笔带过,而土地的非农使用即城市化使用却吸足了眼球。土地制度改革中许多似是而非的观念俨然成为正统和主流,下面就对当下流行的几个主要的提法逐一剖析。 误区之一:严格区分公益性与非公益性用地,缩小征地范围。 这个思路听起来完全正确,但这几年在实践中恰好是反其道而行之,当然如果真去做也完全不可行,故而口号与政策实践直接冲突,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只是造成了思想混乱,原因在于这个口号本身就是脱离实际的空谈。 首先,按这条思路去做,非公益性用地由市场谈判,公益性征地政府出钱。那么这意味着政府现行土地收益全部丧失,相反还要另外筹巨资进行公益土地征收和基础设施建设。这对于现在靠卖地还深陷债务泥潭的地方政府而言,显然是天方夜谭。因此,真要实行这条思路,先要停止土地财政,解决现有债务,还要给地方政府提供公益征地和城市基础建设的巨额资金来源。在所有这些条件都根本不具备也不可能具备的情况下,区分和停止非公益征地当然只能是空话。 其次,如果真解决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和资金来源问题,那么我们是否就真能严格区分公益性非公益性用地去改革征地制度呢?其实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转型期,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一个城市的城区扩大时,其所占用的公益性用地如道路、桥梁、绿地、公共设施等用地一般就要占四分之一左右,市场价值最高的商住用地大约也只占四分之一,另有一半是行政事业和产业等用地。公益用地分散在整个城区,与其它用地犬牙交错。挑选公益用地单独征收,根本无法操作。对被征地者来说,近在咫尺的邻居或邻村因为被规划为商住用地就可通过市场谈判要到高价,自己被规划为产业或公益用地就只能拿低价,这是根本行不通的。对公益用地征收来说,出低价人家不干,全按市场最高的商住用地出高价,政府出不起,对公共财政和纳税人也不公平。故而这些年虽然提出了区分公益与非公益用地的口号,但政府颁布的政策却是征收土地实行“同地同价”,即同一块土地,不论其中各部分以后用于什么用途,都按一个价格征收补偿。这里的价格确定虽然有主观随意性,但至少在形式上对被征地者一视同仁,可以操作。否则相邻的土地,张三补高价,李四补低价,显然太过荒唐,也完全行不通。这是在实践中政府推行的“同地同价”,即不分公益非公益,都按一个价统一征收补偿的原因。 实际上国际经验也验证了这一点。在二战后实现经济起飞和快速城市化转型的经济体,如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都学习当年西欧特别是德国的经验,把旧城改造、新城区扩展统统列为公益事业,这样一来,至少在城市化转型阶段,就几乎没有什么非公益用地了。 所以,我国原有的土地财政和征地模式当然要做重大改革,但沿着现在流行的所谓区分公益非公益的思路走,看似捷径,其实是条死胡同。 误区之二:集体土地应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 土地性质不应按所有制区分,表面上看完全正确,也是这种观点义正词严、觉得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的自信所在。不过这个命题其实偷换了一个概念,就是我国恰好将城市土地规定为国有,农村土地规定为集体所有,因此真实的问题不是土地的所有制区分,而是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的区别。因为即便是同一种所有制,如在台湾城乡土地都可私有,农地与市地(台湾的叫法)的区别依然巨大。所以台湾有“农地如粪土、市地是黄金”的说法。中国大陆也是一样,国有农场的土地在农村,同属国有土地它能否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呢?当然不能。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国有农场的土地只能与农村集体土地一样对待。可见,用途和规划管治是高于所有制的。农村与城市土地的根本区别不在所有制,而在用途与规划。在一定意义上说,所谓城市和乡村之分,就是土地用途和规划不同。如果规划相同,那就没有城市农村的差别了。这些年发展起来的新城区,都是因土地用途和规划改变投资建设从农村改变而来的。因此,在城乡土地问题上仅拿所有制说事,是把形式和表面当成了问题的实质。 那么,城乡的建设用地可否同地同权呢?问题是即便城市建设用地也是分为各种不同类型的,如商住、工业、道路等,各个类型之间并不同权。同种类型的地因规划不同也不同权。因此,离开各种建设用地类型及每块地不同的规划要求,无论城乡都不存在什么同地同权一说。 进一步说,现在农村的所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原乡镇企业用地转化而来,充其量是个工业用地。我们知道城市工业用地与其它建设用地就不同权。城市工业用地本身也是就项目论价,每块地都不是一个价,也就是说,城市工业用地本身就不是同地同权同价,当然就更谈不上与乡镇企业用地的同地同权同价了。 当然,很多人强调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主要想说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应当与城市的商品房用地同权。但他们混淆的是,城市居民的商品房用地是花钱购买而来,只有几十年土地使用权,房子面积是固定的,自己随便搭建就是违建要被拆除。农民的宅基地是年满18岁的村民就可无偿分得,是永久使用权,在宅基地上盖多大的房子自己也有很大的自主空间,土地性质、来源、付费、使用权年限、建筑规划要求都不相同的土地显然不是同地,当然不会同权。要使这两种土地同地同权,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要作出一系列重大修改。治大国如烹小鲜,在法律和财产关系上均未作任何改变时,就妄谈这两种土地同地同权,是要出大乱子的。 有人说,我们讲的同权,是指同样的抵押交易买卖的权利。城市居民可以卖房,农民为何不能卖宅基地?这是因为城市居民卖的是自己买来的商品房,而农民拥有的是按一户一宅分配的福利地。城市居民的保障房出售也有限制,不能自由买卖。城市居民卖了房还享有城市的失业、养老、医疗等各种保障保险。这些福利和保障都是不能变卖的。农民的全部保险和福利都在他平均分得的土地上,在他能移居城市落户之前,当然不能随便出售。农村宅基地流转意味改变农村一户一宅福利分地的大制度,需要整体规划,立法先行,哪里可以儿戏? 误区之三:集体土地应当允许直接入市,以后城市化发展不必先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城市中可以既有国有土地,也有集体土地,权利平等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交易,形成统一市场。 我国法律现在讲的集体土地主要是指以行政村为单位的集体拥有的土地。这个集体是个地域概念,即出生和居住在这块土地的全体农民构成了这个集体。一个人因出嫁等原因迁出,就不再是这个集体的成员。因此这个村集体是以农村封闭固定的居住方式来界定的。但一个村庄一旦转为城市市区,固定人员的边界就被打破。城市市区的最大特点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对外开放,人来人往。显然再用固定居住在这个区域的人来定义集体是不行了,只能是以转为城区前的老村民作为集体。因此许多地方村改居后都是用股份公司的形式来持有这块土地,原村民的土地权利变成股权。从法律上说,当土地成为股份公司的财产时,它已不是集体所有,而与其它一般的公司拥有的资产没有区别,已经成为私产。公司若经营不善或被收购就变为别的公司或个人的私有土地。也就是说,农村村庄转为城区社区后,原农村固定区域内封闭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就自然会瓦解,城区中不可能存在以行政村为载体的集体所有制。 再深入一步,农村土地改革这些年来搞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就等于是把这个集体土地界定给了土地承包时的那批农民。由于新增人口即后来出生的人口都没有土地权利,这样等当年承包土地的那批人老了不在了,这个集体也就没人和不存在了,可见这个原村集体及其所有成员的消失只是时间问题。因此,在城市化转型后,土地可以国有、私人占用(如现在城市的住宅用地),也可以土地私有,但唯独不可能存在的就是这个现在被许多人拿来作为旗帜的“集体所有”。希望将来中国城市里国有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平等并存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空想。从此也可以看出,如果以后城乡住宅用地全部都是国有私用,可以做到同地同权;或者以后城乡土地都是私有私用,也可以同地同权,但唯独在土地集体所有时,城乡住宅用地不可能同地同权。 误区之四:农村土地自由流转、抵押、交易买卖最符合农民利益 这种观点有一个最强有力的理由:农民可以卖粮卖菜,为何不可卖地?难道农民多一项权利反而不利于农民吗?这种观点强调不必担心有农民会因赌博受骗或生计被逼卖地,农民很聪明,农民的利益自己最懂得如何保护。 这种貌似铿锵有力的论证,其实主要混淆了两类不同的农民的概念。对于不在城郊的中国绝大多数农村而言,有两类农民。一类是准备不当农民、卖房卖地的原农民,一类是准备继续当农民的真农民。对前一类农民来说,他们确实不反对甚至欢迎土地的自由交易(只要村镇不借着这个名目软硬兼施地强迫他们流转)。但是他们也很明白,无论怎么自由,他们的那点土地、房子远离城市,在市场上卖不了两个钱。对他们来说最需要和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当农民后能够在就业城镇安家落户、家庭团聚、安居乐业,而不致年龄一大,又被迫返乡(这是今天的绝大多数情况),那样他们既不能在城镇安居,回乡又失地失房,这是他们最可怕的噩梦。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如果不是被迫,并不愿意放弃土地得一点小钱,而更愿意留着土地做个退路和保险。只有当他们真正在城市安居,融入城市成为市民,他们自然会考虑家乡土地处理。由此可见,打着为农民旗号要农民土地赶快流转,着急的并非农民,而是另有自己考虑的政府和另有所图的资本。由于资本去与每家每户谈判交易成本太高,因此资本下乡必有好大喜功的地方政府和官员引路、组织和操刀,因此这种流转行政干预的力度自不待言。 对准备继续务农的真正农民而言,他们欢迎离开的农民把土地流转给自己,但土地不加限制面向任何人的自由流转,并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农民靠种地收益能付得起的那一点流转费根本无法与实力雄厚、可以将土地非粮化乃至非农化运作的城市工商资本竞争,因而土地自由流转不会使他们的经营规模扩大和经济状况改善,相反会因工商资本拿走大量土地进一步恶化他们的处境。这是为什么在城市化转型期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都严禁资本下乡购地的原因,也是美国最大的九个农业州立法限制农业土地资本化公司化经营的原因。因此,限制农地面向任何人的自由流转交易权,恰恰是真正务农农民利益的要求。限制土地自由交易反而保护农民这句话并不荒唐,而是真真实实的道理。 实际上,纵观全球,即使是人少地多的美国,家庭经营也是农业生产的主导形式。对于人多地少的我们来说,即便20年后城市化率达到70%以上,仍会有4亿多农村人口,每家平均经营规模也只有20、30亩地,更接近于日、韩、台的专业农户规模。因此,资本下乡搞大农场脱离了我国人口资源的客观条件,只会加剧我国农村人口的流民化。 误区之五:小产权房是农民要求自主城市化的抗争,有其合理性,应在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后合法化。 这个命题中的农民也偷换了一个概念。能盖小产权房的农民不是广大农村的绝大多数农民,而是城中村和城郊的原住民。这些城中村和城郊的原住民其实主要已不务农,而是当起了地主房东,很多靠土地过上了寄生生活。这是因为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价值发生了严重的分化,城市郊区土地迅速升值,而广大偏远地区的土地则价格低廉。同样一亩地价差可达百倍、千倍。在城市化转型时代,重要的已经不再是占有多大的土地,而是占有哪里的土地。由于土地价值的升值和分化既不是由于土地天然的肥沃程度,也不是土地占有者的投入造成,而是由于人口聚集、公共财政集中投入和土地的用途和规划管制造成的。因此,城市化过程中对城市及城郊土地增值的重新分配(即孙中山所说的涨价归公),就和农业社会中平均地权的土地改革一样,对于保证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公正,具有决定性意义。在用途和规划管制下,规划就是钱,原住民的土地无权自由流转入市获益,否则,既破坏了社会公正,也是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外来进城农民利益的挤压和伤害。 小产权房是城郊农民搭城市基础设施便车的逐利行为,本来没有任何必要美化。只要法治松弛,城市住宅用地即大产权地上居民违章乱建一样失控,是否也交点土地出让金合法化呢?许多地方小产权房在一波波抢建中盖到二、三十层,城区中在楼顶上建别墅等现象说明人的贪欲没有止境。因此,城乡所有违章建设都是破坏用途和规划管治,法治不彰的产物。在任何法治国家都是不可想象的。治理小产权房和所有违章建筑用过去合法、今后不准的办法只会刺激更大规模违建。真正的治理之道是区分不同情况,处罚得当,使小产权房及一切违规建设者付出必要的代价,不能轻易获利。这样才能恢复守法不吃亏、违法不得益的法治精神,杜绝后来者的仿效之心。 有人说,让小产权房合法化可以解决外来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其实恰好相反。外来农民工现在还能在小产权房暂时栖身,正是因为其不合法,只能出租、不易出售。小产权房一旦合法化其房价就会立即向大商品房看齐,农民工就住不起了。珠三角的一些地方农地大部分被建成了出租房,原住民倒是成了地主,但外来打工者根本不可能真正安居,相反与原住民的对立和冲突不断发展。这说明让原住民成地主房东来实现中国的农民工市民化,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误区之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解决了城市用地指标的不足和乡村建设用地的闲置,是土地改革的重要途径。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土地与土地挂钩,还是只见土地不见人。挂钩这些年来赶了大量的农民上楼,但我国农民工及其家属不能进城落户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反映了这种挂钩没有跳出土地城市化的巢臼,不能解决人的城市化的问题。相反,由于眼睛盯着农民的宅基地指标去挂钩生财,把城市拆迁扩大到乡村去了,搞得市场扭曲、鸡犬不宁。 实际上,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叫法就名不符实。因为它实际上并非建设用地挂钩,而是行政力量安排的乡村所有建设用地与城市房地产用地挂钩,利用房地产用地的收益来推动挂钩。这种自己人为造出来的行政分配指标在政府组织下的挂钩,不是土地的真实市场价格,反而恶化了土地资源配置。 其实,在城市化过程中大部分农村人口进城就业安家,农民进城后需要的用地大大小于在乡村的用地,因此本来根本不存在建设用地的紧张问题。是我们对行政分配的建设用地指标的人为控制,造成所谓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和房价高企,然后关上正门叫下面爬窗户,开口子让各地去搞增减挂钩、赶农民上楼弄指标。这种指标紧张和挂钩价格完全是人为行政制造的产物。结果在农民工大量进城的地区,严控土地供给,连大量外来工集聚的珠三角长三角的县城和集镇,外来工都根本无法落户,所谓放开户籍的只是没有人去和没有就业的中小城市,或对不愿进城的本地农民。这样造成几亿农民工城市化市民化受阻,经济增长乏力。与之相对照,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这几个二战后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根本没有搞什么行政性土地控制和指标挂钩,而是在大量外来人口进城的地区,顺应市场规律放开控制,大量供应土地,使进城就业的农民都能安居乐业市民化。在农民大量举家离乡后,用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进城农民向留在村里的农民流转出售土地,国家财政资助开展大规模农田整理事业,使农田标准化、规格化,包括没有谋利动机地将空置的宅基地复垦。这样既顺利地实现了进城农民市民化,又使留在乡村的农民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缩小了城乡差距,走出了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良性循环的道路。 由此可见,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不做井底之蛙,跳出我们土地行政指标层层分解严格控制的思维惯性,突破土地财政的恶性循环,紧紧围绕人口城市化这个主线,才能真正走出符合人口流动和市场规律的全新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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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专访王铮:“中国至宪党”报名非常踊跃

“中国至宪党”发起人王铮接受BBC驻北京记者电话专访说,中国近几十年改革方向违背宪法。 以下文章根据采访录音整理。 问:为什么要成立“中国至宪党”? 答:我们一年多来一直在为薄熙来这个事情努力,过程中发现薄熙来案明显是个政治问题,不是刑事问题。而公民个人呼吁都没有起到作用,所以,既然政治问题就要用政治手段解决,而且要用组织的形式”。 问:“中国至宪党”和中国共产党有什么区别? 答:按照宪法,我们是参政党,跟其它八大民主党派一样。执政党是共产党。按照宪法,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我们是属于参政党。我们强调的是,从字面上就显示, “至宪”是宪法至高无上的意思。我们完全遵守宪法,而且维护宪法。宪法里规定的中国政党结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我们也必须遵守。 问:“中国至宪党”和薄熙来有什么关联呢? 答:薄熙来在重庆所做的事情实际上恰恰和宪法相吻合。这几十年中国的改革方向和路线实际上违背宪法。最明显的,宪法第一条规定的就是:中国的根本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共同富裕。但这几十年强调的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且导致中国的贫富悬殊越来越大。 薄熙来在重庆做的最典型的、受到老百姓欢迎的恰恰是这一点,他强调的是共同富裕。所以从宪法高度上说,他和党内的其他高级领导人所做的相比,(薄熙来)是完全按照宪法、实际上是宪法回归的行为。所以我们在成立政党的时候会从宪法的角度去主张。 问:请介绍一下“中国至宪党”现在的具体情况。 答:具体情况现在不会给你介绍,因为刚刚成立。有关情况国保肯定都知道。不过可以告诉你,申请的人数现在确实比较多,说实话有点管不过来了。 问:“至宪党”成立以来,你从公众方面得到什么反应? 答:开始的时候,10月8日第一封信写出去后有不少人反对。但是现在应该说支持的还是比反对的多,我说的是薄熙来的支持者。因为大家有误解,觉得成立政党是违法的,长期以来有这个误解。所以认为这对薄熙来影响不好。后来(对薄熙来)二审判决之后,反对意见就很少了。后来10月6日正式成立、8日宣布,宣布后报名的人非常踊跃。我已经接不过来了。 问:我们现在知道都是薄熙来的支持者参加这个党派,现在他们都是哪些人士? 答:各个阶层的人士都有,普通老百姓,个体经营者相对多一些。如果从职业划分的话,教师比较多,银行职员,教授等。从政治派别划分的话,还有一些党员,因为我们不排斥其它政党。更普通的还有农民。但现在的方式局限在网上。 问:从其它报道中我们看到你明年将召开党代会,选举党的副主席。请介绍一下有关计划。 答:对。我只是负责人,并不是(副主席)。我们按党章设立主席和一个副主席。薄熙来现在没有自由,我们要有一个副主席按照党章规定来代行职权。(副主席)要选举产生,不是指定。按照宪法规定,中国国家主席是选举产生的,但实际上并不是选举产生的。选举至少要两个候选人,要有差额才叫“选”。而且我们现在的成员互相并不了解,除了知道我。所以现在不具备选举条件。等大家熟悉了以后就会有不同的候选人。 问:“至宪党”现在的宗旨是什么? 答:宗旨就是维护宪法。对所有的组织必须在宪法框架内活动,尤其是执政党。必须在宪法框架内领导我们。凡是违背宪法的,我们坚决抵制。虽然法律这么规定,但实际上没有人去做。多年以来,执政党经常违反宪法做的一些事情,八大民主党派并没有去反对它,并没有阻止它。所以新的政党要有这种使命。 问:你成立“至宪党”是因为薄熙来案,还是之前就看到各种不满意的事情促使的呢? 答:确实是因为薄熙来的事情。而我的出发点是要强调中国的社会问题要用法制的手段解决。中国现在的混乱的问题都是因为有法不依导致的,不是无法可依。所以成立“至宪党”就是这个宗旨。薄熙来这件事情最具有代表性,大家最关注,当然这不是为了炒作。(薄熙来)他是中国人大代表,又是政治局委员。这样身份的人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他的基本权利都得不到维护的话,其他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提了。这是一方面。 另外,对薄熙来本人还有一方面,即他的行为的象征。他在重庆所做的除了宪法意义以外,在社会价值理念上也是:他实际上为老百姓做事,按共产党党章上是一种“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这种理念上升到理论认识,和西方的利己主义是相反的,是利他主义。我认为这种理念是很高尚的。 如果他这样的人是这种结果的话,这个社会的基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理念会整个颠覆。 问:“至宪党”成立之后,你有什么感想,很多人都说你是个勇敢的人。 答:“至宪党”成立之后,我没有想到有这么大的反响。因为10月8日成立的信发出后,也有反响,但没想到这次的反响这么大。我觉得普通民众的政治意识确实在增强。另外,慢慢在树立法律观念。 我从一开始介入这件事,因为原来一直在学校,没有怎么关注社会上的事情。现在一年多来一直用法律来说话。人们态度的变化也说明他们对法律态度的变化。 问:“至宪党”里大多数是薄熙来的支持者,还是有些人是因为推崇制宪理论加入的? 答:有原来就一直比较关心政治、强调毛泽东思想的人。他们原来单纯提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原来是在宪法里写进去的,维护宪法其实就等于维护毛泽东思想地位。这些人的政治主张和我的政治主张不谋而合。 还有一部分普通老百姓,他们原来没有什么政治意识,就是因为薄熙来对老百姓这种朴实的感情,认为这样的好人不应该有这样的命运,希望为他做一些事。 老百姓的政治意识并不需要从上到下的、没有选择的硬性灌输。从教育角度来说,现在老百姓这种自发的更好。 问:在你之前有没有做过成立“至宪党”这样的事情呢? 答:没有。我八大政党一个都没有加入。我根本就没有什么政治抱负。我只是在做老师的讲课的过程中比较有教学方法。在社会上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会想具体的办法,不是只是喊口号,说理论,我觉得那些都没有用。要有具体的办法把事情解决了、做好了。 问:你的学术研究主要偏重哪个领域? 答:我们主要是职业院校,谈不上研究,主要是经贸问题。我讲国际贸易主要讲政府的行为。(我们学校)国际贸易分两块,一是企业进出口,另一块是政府的管理。我讲这块就涉及到横向的知识面,比如政治,宏观经济,法律等。我也给中央党校的学员讲过宪法。因为我们学校有个中央党校的函授分院。在讲授宪法的过程中,就对政治和法律有一些更多的认识。 在中国的法律这方面,对司法考试那一系列的书我专门学习过。所以基本上来说,对法律知识有比较完整的学习。 问:你为什么觉得宪法如此重要呢? 答:任何一个讲法制的国家首先是用宪法来确定法律框架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框架都是用宪法来确定的。所以宪法其实说是法律,其实是政治,真正的政治就是宪法。只不过它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不仅是中国,整个世界都是朝这个方向发展的。既然要讲法,首先要讲宪法。如果你宪法都没有讲明白,讲其它的法律应该说是舍本求末。 问:你成立“至宪党”以来,有没有对政府或国保这边的反应感到害怕? 答:没有什么害怕。其实,可能是有种自信吧,因为我做的事情确实没有违法。接触的这些人,包括国保等方面的警察,我认为都是不错的。只不过他们长期没有依法的习惯。我去年对九常委、现在对新领导班子这样,普通领导都服从惯了,所以一下子有点不适应。 但这一年多来,我觉得很多人都可以理解我。会有压力,也会有一些风险。但我觉得不会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可怕。 相关日志 2013/11/10 — 多省低调召开薄案通报会 传达5点原因6个教训 2013/11/10 — 薄熙来支持者成立“中国至宪党” 2013/11/09 — 左派的逆袭! 11月6日“中国至宪党”成立,薄熙来被推举为“终身主席” 2013/11/04 — 《蘋果日報》薄熙來當庭咆哮「是非顛倒」 2013/11/02 — 左派视角:薄案二审实况旁听者追记 2013/10/25 — 薄熙来案没有让国人清醒,反倒成了一剂迷魂汤 2013/10/25 — BBC:薄熙来案二审公开宣判 预料维持原判 2013/10/21 — 陈破空:薄熙来家书 暗示复仇 习掀权力保卫战 2013/10/17 — 習仲勛百年誕辰 薄家拒捧場 2013/10/15 — 英媒指涉10亿资产安排 薄熙来家人在港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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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州|访民质疑中国取消信访排名制度效果

北京举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际,中央将取消各地“非正常上访”人数排名制度的消息让一些国内专家叫好,说是希望这一措施能达到取消劳教制度的效果。事实效果真会如此吗? 自从2005年起,中国国家信访局每月统计各地“非正常上访”人次数,并把排名表下发到地方信访机构。不少地方政府也把上访人数的排名多少列入评估官员政绩的考核项目之内。 据上海的护宪维权网创办人冯正虎先生观察,其实中国从今年春天就停止了这种信访排名,不过是这几天北京召开“三中全会”,相关正式报道多了一些。冯正虎先生认为,取消这种“非正常上访人”数排名,这个改革对地方政府会有很大影响: “因为过去地方政绩是和这个指标挂钩的,导致地方出现很多截访行为。这个制度取消了之后,相对来说,截访的事情比较少了。除非到了重大会议的时候,比如,‘三中全会’时候管一管,平时不像过去了。” 过去各地“非正常上访”人数排名,直接与各地干部的政绩挂钩,本意其实是为了敦促地方解决民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但是,这种制度在实际上却导致各地干部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截访,导致上访人公民权利受到严重侵害。访民被非法关押、殴打、甚至“被精神病”现象非常普遍。中国有专家希望,这种排名制度的取消,可达到取消劳教制度的效果,即大大减少非法“截访”、甚至“黑监狱”现象。 冯正虎先生说,这种信访排名制度取消之后,上海市信访局的访民比过去更多了,截访的人不能像过去那样直接进入信访局办公室内阻挠访民了。 “过去截访的人都在里面,现在不可以到里面了。这个改变对信访的人是一个改变。街道、信访办、政法委的压力小了。” 但是,冯正虎先生同时表示,取消这个信访排名制度并不见得真能促进信访个案的解决。 “问题没有解决,截他的人没有了,管他的人也没有了。解决问题的人也没有了。” 过去,如果一个地方的“非正常上访”人数字高,地方官员政绩可能被扣分。如此排名和扣分制度导致地方干部不惜一切手段打压访民上访。同时,这种截访活动大量耗费基层的人力物力财力。中国有法律专家认为,在当前截访拦访频频发生的时期,取消排名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北京丰台区60岁的王玲是从2003年开始上访的,她上访申诉的是她家住房被强拆、财产全被没收的情况。王玲告诉本台记者,过去几年她被无数次非法关押、6次被拘留、1次被劳教。 王玲说,现在北京召开“三中全会”之际,她家门口仍有阻拦她出门的人。 “五六个人,他们看着我,不让我出门。” 王玲认为,取消信访排名也好,取消劳教制度也好,对维护人权都没有什么实际用处。王玲以呼吁中国把访民状况写入国家人权报告的曹顺利的处境做出说明。 “比如劳教制度取消了,照样抓人。维权人士曹顺利还是被他们抓起来。他们该拆房还拆房,该霸占土地还是霸占土地。” 中国官方公布的数字说,今年前8个月里,全国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5%。 《新京报》报道说,今后中国会建立一种信访约谈制度,中央与地方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会建立“点对点”的通报制度,以此来监督地方信访工作。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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