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

高智晟失踪将近半年各界再表关注

高智晟今年4月短暂露面后再次失踪。 曾被判刑的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失踪将近半年,其家属与中国司法界人士再次对其安危表示关注。 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星期五(10月8日)对BBC中文网说,他自4月20日至今没再打听到高智晟的消息。 目前在美国的高智晟妻子耿和近日也对其丈夫的下落表示了担忧。 诺贝尔基金会星期五宣布将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给刘晓波,高智晟此前也被提名角逐今年的和平奖。 美国国会众议院30名议员本周致函总统奥巴马,要求他在下月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会面时,争取北京释放高智晟和刘晓波。 联名信说,中国政府对刘晓波的判决公然违反中国宪法和国际法中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承诺,而高智晟的遭遇更是中国人权律师遭受日趋严重打压的惊人案例。 李和平接受BBC中文网采访 没有安装Flash播放器 下载Flash 选择其它媒体播放器 寻找高智晟 高智晟去年2月被警察带走后一直下落不明,直到今年4月6日突然在北京现身,并接受了媒体采访,几天后在一些人的陪同下前往新疆乌鲁木齐探望其岳父。 李和平此前透露,高智晟4月20日在警察陪同下跟岳父道别,并答应在飞回北京后立即和其岳父联系,但他自此再次音信全无。 高智晟的妻子耿和2009年带着两个孩子逃亡到美国。 耿和近日表示,他在4月也曾与高智晟通话,但自他离开乌鲁木齐以来,就一直得不到他的消息。 对于美国国会议员的请愿,李和平说,高智晟4月份露面时,正值胡锦涛准备访美之际,中国是碍于国际社会的压力而让高智晟返回北京。 李和平对BBC中文网说,如果奥巴马能向胡锦涛提出高智晟的问题,将对寻找高智晟的下落有很大的帮助。 奥巴马预料将在11月出席韩国首尔20国集团峰会时与胡锦涛举行双边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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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位律师、学者等各界人士今发布《敦请最高检察院立即对重庆打黑运动中的刑讯逼供问题依法调查的公开信》

最高人民检察院并曹建明首席大检察官:重庆打黑运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打击黑社会有组织犯罪,当然无可厚非。但根据现有材料基本可以判断,重庆政法部门在“打黑”的名义下,涉嫌滥施酷刑,伤及无辜,践踏程序,正在制造大量冤假错案,尤其是刑讯逼供情况,令人触目惊心。   以近日重庆“打黑”系列案件之一的樊奇杭案为例,其辩护律师朱明勇,通过媒体发布了有关照片、视频资料,反映出被告人樊奇杭在侦查阶段受到了极为严重的刑讯逼供。根据朱明勇律师公布的材料,被告人樊奇杭自述在侦查阶段遭到暴打、反手吊烤、打表(反手吊手铐脚镣)等,目前在其头部、手腕部等处仍有明显外伤,期间导致樊奇杭不忍刑讯之苦曾自杀、咬舌等等。   如樊奇杭自述:“还有很多方式逼我的供,两只手反过来背过去用手铐吊在铁栏上,只让脚尖挨地,从来没把我放下来。最长一次5天才给我放下来。那次说心里话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那种痛苦,我真觉得生不如死。吊的手铐全部镶在肉里,下来的时候他们打开手铐的时候全是血全是脓,我清楚的记得他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把手铐打开……他们行话就是打表。就是脚镣带上,手铐在脚镣上,人站着成了90度。一站就是一个星期,我记得最长一次站了10多天,10 多天没有睡过一分钟甚至一秒钟,在过程当中人晕死过去,休克了几次,他们看我休克了就用冷水把我浇醒,他们就有人过来提着脚镣把我倒提起来,把我弄醒了继续站。只要我倒下去他们就把我拉起来继续站拳打脚踢……生不如死,我确实自杀过,我已经不能承受这种折磨了。我是撞过墙,撞了两次,头上撞了很大条口子,吊的时候休克了他们也不把我放下来,用水把我浇醒了我就咬了自己的舌头,咬断了,过了两天以后才把我送到医院去看,当时舌尖还有一点没断后来他们给我扯掉了,还化脓了……”   更令人震惊的是,据朱明勇律师死刑复核辩护材料披露,在樊奇杭一案庭审中还有其他被告人反映出更多的刑讯逼供情节,如:   有人说我被逼得要跳楼被他们按住了!有的说,警察曾威胁再不招供就把他活埋了!   本案唯一的女性卢红说,他们对我严刑拷打,头打破了,牙齿都快脱落了。   还有一位被告大声喊道:审判长,你千万不要相信警察的,被他们抓去不要说十公斤冰毒就是二十公斤也都要认的”。   上述资料的公开,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根据媒体的报道和律师披露的情况,在为数众多的涉黑案件中,普遍存在刑讯逼供的现象,而依靠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普遍被当作定案依据;涉嫌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也没有得到任何法律追究,这无疑严重损害了我国法律的尊严。   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刑讯逼供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人命关天。鉴于本案已经处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阶段,也鉴于重庆打黑运动已经产生巨大影响,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我们呼吁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宪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立即对包括樊奇杭案件在内的重庆“打黑”系列案件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立案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如确有刑讯逼供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作为关注国家法治进程的公民,我们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迅速立案调查,纠正地方公职人员违背法治、践踏人权的做法。   附:案件视频资料一份。   本公开信发起人:    王  工(律师 北京)   秋  风(学者 北京)   杨支柱(学者 北京)   邓文初(学者 北京)   周  泽(学者、律师 北京)   范亚峰(法律学者 北京)   凌沧洲(作家 北京)   许  晖(自由作家 北京)   滕  彪(学者 北京)   王  成 (律师 杭州)   温克坚(学者 杭州)   张  辉(学者 北京)   李天天(律师 上海)   李金星(律师 北京)   唐吉田(律师 北京)   倪玉兰(律师 维权人士 北京)   李柏光(律师 北京)   刘治成(法律工作者 北京)   兰志学(律师 北京)   丁锡奎(律师 北京)   柴清海(律师 北京)   刘  巍(律师 北京)   黄秀丽(记者 北京)   北  风(作家 广州)   王金祥(法律工作者 北京)   黎雄兵(律师 北京)   李方平(律师 北京)   唐荆陵(律师 广州)   袁雪城(公民 苏州)   董前勇(律师 北京)   江天勇(律师 北京)   朱汝玲(律师 北京)   李静林(律师 北京)   邢建军(维权人士 北京)   温海波(律师 北京)   金光鸿(律师 北京)   王全章(律师 北京)   李和平(律师 北京)   李苏滨(律师 北京)   张  凯(律师 北京)   许复颖(公民 北京)   朱瑞峰(记者 北京)   许  东(公民 北京)   童朝平(律师 北京)   徐  平(律师 北京)   杨慧文(律师 北京)   蔺其磊(律师 北京)   彭  剑(律师 北京)   邬宏威(律师 北京)   梁小军(律师 北京)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RSS地址: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政府丑闻》RSS广告: 威众安全路由器,硬件翻墙解决方案! http://bit.ly/9T4yAg UseSSH,为个人提供私密匿名网络访问! http://bit.ly/usessh YesVPN,美国VPN服务包月仅10元! http://bit.ly/YesV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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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进步:中国拟减少死刑罪名

媒体报导,中国立法机构正在酝酿修改刑法,而减少死刑罪名是这次修改的重点内容。中国希望通过修改刑法中死刑罪名,改变中国是世界上死刑犯最多的国家的名声。但死刑罪名减少是否真正能减少死刑,法律界人士指出,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中国死刑罪名居世界之冠* 多家媒体引用《南方周末》7月22日的消息报导,中国正在酝酿在第八次刑法修改中减少死刑罪名。中国共有68种可以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但其中很多罪名从来没有被适用过死刑,只是在刑法条文中充数而已。但中国因此成为世界上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 *‘少杀’和‘长关’修改版刑法重点* 据悉,这次刑法修改的重点是“少杀”和“长关”,也就是说严格控制减刑和假释的使用,解决现实中死缓和无期徒刑实际服刑过短的问题。 据考证,中国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死刑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毒品犯罪,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是暴力犯罪。 *律师界:减少死刑罪名是司法进步* 美国之音记者就中国立法机构拟议中的刑法修改议案中有关减少死刑罪名的内容采访了中国的几位从业律师。他们一致认为,从立法层面明确减少死刑的适用罪名,是司法的一项进步。但对死刑罪名减少是否必然带来死刑数量的减少,北京律师李和平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死刑数量未必减少* 李和平律师说:“我觉得,中国政府做出了减少死刑的措施,哪怕是一个意向、意愿,也是好的, 是一个进步。但它并不带来死刑数量的必然下降。” 李和平律师说,即使是某一项死刑罪名也能带来很多的死刑人数,因此减少死刑罪名一定程度上可以让死刑人数下降,但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李和平律师认为,死刑是一种不人道的量刑方式。他说,按照现代的国家理论,公民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授予政府,来行使公民权利,因此任何一个公民不会把自己的生命权交给政府,由政府处置。 *提高国际形象靠严格司法解释* 北京律师浦志强认为,减少死刑的罪名和种类以及提高量刑的门槛儿,是刑罚文明化的方向。浦志强律师指出,如果能够通过立法方面的修改和司法解释上的严格要求,包括证据和程序,来减少死刑的适用,定能提高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形象。 浦志强律师说,中国在司法量刑方面的确朝着文明的方向发展,他举例说,20几年前的“严打”还有过把几十人一起枪决的场面,而现在死刑的判决更多地采取了慎重的方式。 浦志强认为,死刑并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社会上的暴力犯罪和贪官并没有减少。他认为,死刑的适用仅仅是建立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的一个方面,还应该跟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结合在一起。 浦志强律师说:“我觉得刑罚中死刑的适用其实仅仅是建立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的一个部分,还有更广泛的范畴,是一种综合的治理。现在死刑适用的减少,它应该是和限制人身自由的量刑,有期徒刑等其它刑罚的严格执行结合在一起的。” 浦志强律师进一步指出,中国刑罚量刑除了死刑过多之外,司法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不确定性或者说选择性执法,报复性执法也非常明显。 中国司法草菅人命错判死刑的例子并不少见。新华网近日披露的一宗冤案说,26年前河南省巩义市23岁的男子魏清安被误判为强奸犯而被执行枪决,但一个月后真凶落网。 *警惕司法量刑实践中的逆流* 北京的另一位律师李方平对刑罚中死刑罪名进行改革表示肯定,但是他同时指出,目前新一轮的严打中又出现了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的司法倒退。 李方平律师说:“我个人感觉如果能从立法角度推进这些目标的实现,当然是一个进步。但是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在最近新一轮的严打中,我们发现有许多案件又回到了过去那种快捕快诉,快审快判这样一种暗流。” 这次酝酿中的刑法修改是1979年中国第一部刑法颁布以来,立法机构第一次减少死刑罪名。这期间法律界多次呼吁废除死刑,现在这项呼吁终于得到了中国高层的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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