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中国茉莉花革命发起者: 无辜公民被武汉警方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网友实名 …

茉莉花一直在行动:揭露高层黑幕,关注中国人权,声讨暴力 拆迁 ,呼吁公平正义,捍卫信仰自由,维护工人权益等等。请关注我们的左右栏目; 5.每周二北京时间上午8点发布散步公告(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6.我们将把散步地点逐渐扩大到全国各个地级市、县级市, … 无辜 公民 被武汉警方 强制 送入精神病院,网友实名呼吁围观. 我倡议:2011年5月7日至8日,全国人民都到武钢第二职工医院,呼唤:“徐-武!你-妈-叫-你-回-家-吃-饭!” 此次活动,参加者费用原则上实行AA制,各地各人自主于7日下午2点前赶到目的地:武钢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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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访民逃离精神病院被抓 记者密探“疯人院”遭殴打(图,视频)

武汉一名被关押在精神病医院四年的访民徐武,逃到广州接受采访后,被跟踪而至的公安抓回,而一名报道事件的广州记者在其博客披露,他在武钢一家医院精神科采访时,遭到殴打。当地访民程雪告诉本台,周一曾试图探望徐武,却被禁止出门。 武汉访民徐武逃出精神病院,到广州作医学鉴定,却被武汉公安抓走。上周《南方都市报》以“被关精神科4年,男子逃至广州欲证‘没病’”为题,报道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员工徐武因不满“同工不同酬”状告单位,败诉后曾多次进京申诉,而被关进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四年多,终于在本月19日从医院“越狱”逃出,后南下广州。上周三中午,徐武被至少十名便衣,在南方电视台的大院内强行带走后,再被关入精神病医院。   本周日,武钢集团和公安分局通过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徐武现正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公安在一份约千字的材料中称,徐武曾在2006年12月到北京“搞爆炸”,而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对此,署名“痴山”的评论人质疑说,这个世界上有谁见过用“炸药配方”实施爆炸行为的?即使苛刻一点,充其量也只能是刑法理论中犯罪预备的雏形,而一些人把扬言“搞炸药,与携带“炸药配方”作为徐武之“罪证”,这些人假如不是无知,在思想道德方面恐怕还存在比徐武更偏执的问题。   记者无法联系到徐武,从南方电视台播出的画面中,听到徐武对记者的表述:“每天吃药,每天吃三次。要是不吃药就用电灯打,电击,就相当于电刑。伙食差得很,比看守所的伙食还要差。”   曾多次因上访被关精神病医院的武汉访民胡国红星期二告诉本台,他也被禁止出门:“二十六、七号之前把我们关了三、四天不让我们出门,后来才知道,说徐武精神病跑了,在广东抓了。前天我老婆程雪也在武钢二医院精神科想看看徐武,昨天就不让出门。”   程雪告诉记者:她到精神病医院尝试探望徐武。被院方阻止:“徐武现在关在武钢二医院的精神科。他已经被关了四年,在精神病医院,他也是因上访被关的。他跑的时候,就把窗户打开,过后,把钢筋板弯,他就跑出来了。他就直接跑到广州去‘拍案惊奇’(栏目)了。徐武说他没有精神病,他就去做了个检查,别人说他一切正常。武汉公安局穿着便衣把他强行抓回来。”   程雪说,前来采访的南都记者纪许光却遭到精神病医院的保安殴打,记者致电纪许光,询问被打的情况及提供徐武家人的电话,但他不愿多说,叫记者看他的博客:“很多人跟我要。领导的意思是暂时先不要往外说得太多,所以暂时不方便说,乔龙。” 记者:您是不是也被打伤了? 纪许光:网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现在最少转出去有五万贴了。 记者:您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纪许光:我现在回到广州。 记者:什么时候可以上班? 纪许光:看领导,看领导怎么说。因为我本身身体也有点不好,这两天休息一下,吃药调理一下。   记者在新浪微博看到纪许光对被打事件的描述,他于本周日写道,剧痛中完成武汉第二稿:《探秘武钢“疯人院”》。遭保安,保卫部领导威胁殴打的时候,我曾以一个佛教徒的名义大喊:那些因为他坚持上访而将徐武弄进精神病院并关押长达4年之久的人们,你们就不怕报应吗?作为记者,我不该这样;可我也有血有肉。打人者叫嚣:记者算个屁。在这里(精神病院)我说了算。上面不说放,我就是不让你们见。见我被打,武钢几位老职工多次试图把我从围殴中救出,也遭推打。   在博客中还有一段徐武家人在医院外呼喊儿子的视频:“徐武你别害怕,我们上午有人来看你来了,他们不让我们看你,他们说你不在这里,不知道。我问他们关哪里了,徐武关哪里了?他们都说不知道,我们不知道。”   记者致电该医院,医护人员听到徐武,立即挂机。 记者:二院精神科? 医护人员:嗯。 记者:我问一下徐武是不是在你们医院?   在武汉的黑龙江访民侯先生说,将访民关精神病医院的案例,在武汉很多:“发生这样的事很多。我现在就在武汉。很多人没有精神病都被关在那里了。经常关的有几十例,一上访就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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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追问武汉警方六大嫌疑

“电视台内”为何变成“马路上”?“强行掳走”为何变成“带回”?事前曾知会广州警方?“住院治疗”父母为何不能探视?      “在南方台内抓的人”为何变成“在马路上抓人”?“带回治疗”需要抢走手机,将其父亲强行拉下车?警方执行公务为何不敢亮明身份?带回病人是否需要出动6名警察劳师动众?广州警方事前真的知情、有配合吗?既然是“住院治疗”父母为何不能探视?由于诸多疑点无法自圆其说,对于徐武“飞越疯人院”一案,武汉警方“迟来的回应”遭遇了该案所有知情人士以及网友的“狂轰滥炸”。   昨日,新快报记者根据武汉警方的回应,逐个采访了当事人、当时的现场目击者以及该案的代理律师,此案尚有六大疑点警方无法回避。    疑问1 马路上带回徐武?    南方台:是在我们大院里抓人!   被广大网友认定为“武汉警方官方回应”稿件来源于新华网湖北频道,同时,湖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消息,“请关心徐武案的网友去看该稿”,承认了该稿的“官方身份”。   该文称,“2011年4月19日,徐武脱离医院监护外出。武钢炼铁厂及武钢二医院当日向警方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查找。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经广州警方的配合,于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将徐武找到并带回武汉,继续住院治疗。”   当日,新快报记者也曾赶往事发现场,所谓的“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实际上就是在南方电视台的大院内。   南方台记者气愤地说:“就在我们大院内抓的人,看见我们扛着摄像机来了,他们就跑。武汉警方为何刻意回避是在电视台大院内,还搞个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的地址?”    疑问2 带回治疗还是“强行掳人”?   目击者:手机被抢人被拖出来   武汉警方的回应称,是将逃跑的徐武“带回治疗”。   当时和徐武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江一拍则这样描述当时的现场:“当时,我还在跟新快报记者通电话,他们冲过来,把我的手机抢走了,把我强行拖出来。”而他被抢走的手机,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尚未归还。   新快报记者手上的事发现场监控录像也显示,七八名未出示任何证件的人围着一辆出租车后,将前排江一拍拉下车,将后排与徐武同坐一起的徐父也强行拖下车,徐父不肯下车,还与他们发生了推搡和争执。然后,一左一右从后排上车,让出租车开走。   网友质疑,既然是“带回治疗”,需要抢走旁边另外一个普通公民的手机,并将徐父强行拉下车吗?    疑问3 协助厂方和医院?   真相:7人中6名是警察   武汉警方的回应称,接到报警后,“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将人带回。   然而,昨日,广州警方内部人士向新快报记者透露,27日,前往广州劫人的7名神秘男子中,有6名武汉警察,1名保卫科人员。也就是说,警方占了绝大多数,并非通稿中所说的厂方和医院的代表。   广东律师王云松提出疑问,抓捕一个精神病人,是否需要劳师动众出动6名警察?而谁又有权利出动这么庞大的警力去“协助厂方和医院”去抓一个并不危害社会的人?医院和厂方行驶的是私权力,警方行驶的是公权力,在这个过程中,谁授权给它滥用公权力?   另据事发现场多位目击者透露,抓人的全过程,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穿制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出示证件,看见电视台记者一来,撒腿就跑。律师质疑,既然是执行公务,为何不能亮明证件,又为何要逃跑?    疑问4 经广州警方配合?   广州警方:第二天才查清身份   武汉警方称,在电视台内的抓捕行为是“经广州警方的配合”的。   但在事发当日,紧急赶往现场的电视台记者曾经扣留了其中一名掳人者,因其不肯透露身份,记者曾怀疑他们是涉嫌绑架的不法分子,并将其扭送至广州市公安局华乐街派出所。   当时,派出所方面曾明确向新快报记者表示,不能确定这帮人是不是武汉警方,还没核查到他们的身份。从下午2时到当晚10时,派出所方面都一直称,“还在核查被扣者身份”。   直至第二天,派出所方面才告知新快报记者,来人确实是武汉警方,被记者扣留下来的那位则是武钢炼铁厂保卫科科长全霆。全霆为徐武所在单位的领导,也是徐父口中“与徐武有仇,整徐武的人”。   网友质疑:既然武汉警方表示,抓徐武是“经广州警方配合”的,为什么事发当日广州警方迟迟不能核实来人的身份,而在当日深夜11时12分,由武汉警方专门为此发函确认了全霆的真实身份之后才放人?广州警方事前是真的知情,还是在事发之后“被配合”了?    疑问5 依据《人民警察法》抓人?   律师:警方无法律依据   武汉警方回应称,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前往广州将人带回。   《人民警察法》第14条是这样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则是:“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该案代理律师黄雪涛表示,“《人民警察法》第14条不能成为警方带走徐武的依据,徐武来广州的目的是进行精神鉴定,以此来重新获取他被剥夺的公民权利,他没有任何危害公共安全或其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不符合该法律条款,不需要警方采取约束措施。”   她还表示,《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就更加不适用徐武了,因为他有记者和家属的陪同,不属于“走失”,更不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查找。因此,警方前往广州抓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更有激愤的网友提出,“一个正在接受采访,并且有父亲和朋友陪同的人,他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吗?有劳武汉警察从天而降,在不征得其父亲的同意下,强制带走?在这里引用《人民警察法》不妥当。”    疑问6 徐武回武汉住院治疗?   家属却失去了探视权   武汉警方还称,是接徐武回来继续治疗。   “既然是住院治疗,我为什么不能去看我儿子?我天天去、夜里也去,他们为什么都不让我看?大门都不让我进?”徐父前晚看到警方的官方回应之后,气得坐立不安、喘着粗气,“他们撒谎,他们冤枉抹黑我儿子。”徐武从广州被带回已经有5日了,其家属几乎天天在医院楼下仰望着,却一直不能进去探视儿子。医院方甚至两度报警,称在楼下等待看儿子的徐父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该案代理律师黄雪涛表示,医院只对徐武进行治疗,而不是监护人,所以不能限制其亲属探视病人的权利,而父母探视子女是受法律保护的,也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医院所谓的“只能周三探望”的说法不成立。医院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直接违反了《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如果要限制病人家属的探视权,必须要经过家人的同意。对于医院侵犯探视权的行为,黄雪涛表示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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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被精神病”主角徐武回汉住院继续治疗

    不让父母探望,不让接触外界也叫“接受治疗”?!   武汉“被精神病”主角徐武回汉住院继续治疗 2011年05月01日 09:44:05  来源: 新华网湖北频道     武钢职工徐武在医院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后逃至广州,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后被武汉警方带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30日,记者从武钢宣传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获悉,徐武4月19日在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治疗期间脱离监护外出,厂方及医院在警方配合下,于4月27日在广州将其接回,现正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今年43岁的武钢炼铁厂职工徐武,曾因经常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被厂方依照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徐武为此与单位发生矛盾纠纷。   2006年12月2日,徐武扬言“搞炸药,到北京天安门炸”。12月16日,徐武在北京被当地警方现场查获,北京警方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电工刀及制爆原材料等危险物品,移交武汉警方处理。武汉警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以涉嫌爆炸罪对其刑事拘留。12月27日,其父亲徐桂斌向警方书面申请,对徐武进行精神病鉴定。12月29日,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鉴定,诊断其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据此,警方依据《刑法》第18条,对徐武免予刑事责任追究。2006年12月31日,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将其收治入院。治病期间,武钢炼铁厂保留徐武工资和福利待遇。   2007年5月,徐武脱离医院监护,再度进京在天安门广场滋事,并伤害北京执法民警,后被单位带回继续住院监护治疗。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再次对徐武鉴定,诊断结论仍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继续监护治疗。   2011年4月19日,徐武再次脱离医院监护外出。武钢炼铁厂及武钢二医院当日向警方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查找。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经广州警方的配合,于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将徐武找到带回武汉,继续住院治疗。(记者周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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