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罪

【立此存照】民众翻墙上维基查资料,遭警方登门逮捕并行政处罚

中国官方”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舟定公(解)行罚决字[2020]01692号”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主旨为”张韬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已决本月24日做出裁罚,被处罚的民众就叫做”张韬”,案件由”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侦办。

中方指出,张韬的违法事实是:2019年上半年至2020年10月期间,透过百度搜索到翻牆软体”LANTERN”并进行下载,多次利用”LANTERN”翻牆软体非法访问维基百科网站查询资料,2020年10月24日,张韬在位于”定海区环南街道名竹苑”的建筑物内被警方查获,带回侦讯。

中国警方表示,张韬为了查询有关资料,擅自非法使用手机翻牆软体访问国际网路,行为已构成”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张韬施以”当场训诫”的”警告”,并责令当场停止非法连接国际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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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阶级|浙江公安一直兢兢业业地处罚翻墙行为,做得对么?

“翻墙”一直是个敏感话题,许多网友对此牢骚满腹,比如查阅资料不方便了,与海外亲友交流不方便了等等。 有的还会抱怨说,凭啥帝吧能出征FB,我们就不能出去为国效力? 不过,抱怨归抱怨,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别的不说,如果哪天让警察蜀黍上门问候,小心脏恐怕不一定受得了。 近日有网友爆料,浙江公安部门频频对个人翻墙用户进行治安处罚。为一探究竟,笔者对此进行了检索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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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使用该名称 |「翻墙违法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浙江省仅8月份“个人翻墙”行政处罚达18起(全年60例)

倘若一个人坚持某种制度“利大于弊”,那么持此观点者则必须言行一致,不能一边褒奖制度本身的优越性,一边享受“突破制度”带来的好处。正因此,我完全无法理解在“油管”或“推特”和外国人争论GFW利弊的群体。

而持“GFW保护不能独立思考者”观点的人,亦忽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国家一项最基本的原则。而民法则规定,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某法亦强调,公民的权利不因“受教育程度”而产生差别、或受歧视。

没有人有权以“思考能力不足”为由剥夺他人的权利——否则,如果一个高中生认为初中生没有这种权利,我作为一个大学生亦可认为高中生不应拥有这种权利,因为他们的知识储备极其匮乏;而一个从业者也得以“大学生尚未接触社会”为由斥责笔者无独立思考能力;继续往上呢?硕士?博士?副教授?教授?院长?校长?院士?谁也不知道何为“独立思考能力”,谁也不知道“独立思考能力”的界限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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