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表叔

苗蛮子 | 处分泄露房叔住房信息者是纵容腐败

作者: 苗蛮子   广州“房叔事件”背后的舆情,可谓一波三折:广州番禺区城管局有22套房的“房叔”蔡彬被网络举报后因涉嫌腐败被查,“房叔”的处理结果尚未出来,官方却宣称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离岗位并记过;同时,广州市房地产档案局采取一系列堵漏措施,其中包括关闭了阳光家缘网站提供的“验证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真伪”和“查验房地产登记基本内容”的功能。 这种处理方式,想不引起公愤都难。不过,在说这事之前,不妨先来看看同期报道的另一则饶有意思的新闻:有媒体报道称,江苏、广东多个城市出现官员暗地抛售多套“灰色房产”的现象。尽管灰色房产的确切数量一时还难以考究,但可以肯定的是,多地官员放盘出售现象,无疑只是灰色房产的冰山一角。由此而反证的是,被曝光的“房叔”显然并非个案,而不过是庞大的灰色房产群体中的九牛一毛。从“房叔”到官员抛售房产,足以说明房产已成为官员腐败的重要载体。 如果说中国官员的腐败程度,到了如坊间所说的“隔墙随便扔一块砖都能砸到官员”的地步,那么官员与灰色房产的关系,似乎也可以适用于“隔墙扔砖”论——虽然这种说法只是人们的感官认识,而且未免有些夸张,但也不可否认问题的严重性。当然,对于官员拥有多套乃至几十套的灰色房产,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说是官员腐败的产物,但这也恐怕是一个连小孩都能回答的问题。 “隔墙扔砖”论所指向的问题,显然并不仅仅是腐败官员数量的多寡,更多的恐怕是一个“愿不愿意扔砖头”的问题;而对于灰色房产而言,则是一个关于权力部门“想不想查”的问题。不可否认,一些官员将部分灰色房产过户给亲友,由此而增加了查处的难度。但说到底,在技术上核查官员的房产信息并非难事,关键就看纪检部门的意愿和决心。事实上,广州“房叔”“房婶”案,即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有力的佐证。 官员之所以抛售灰色房产,原因据说有二:一是市场不景气,资金偏紧;二是出于对被查的担忧,而提前为转移资产到海外做准备。不难理解官员的这种忧虑心理,毕竟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房产,是一个随时会引爆的炸弹,要是哪天倒霉起来,也难保自己不被“砖头”砸中。不过,官员们也大可不必如此人心惶惶,做出一副狗急跳墙的模样。毕竟无论是“表叔”还是“房叔”,还是其他的什么叔,被网民揪住的还只是个别倒霉蛋。何况,从广州对“房叔事件”的处理方式中,官员们似乎也可以提振点“精神”来的。 不是么,“房叔”以网曝形式而大白于天下,本来就反映出相关部门工作的滞后乃至不作为;而今,“房叔”尚未处理,便先行处理了举报者,这难免让人产生“权力护短”的遐想,有部分专家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明显的打击报复”。而相关部门所采取的一系列堵漏措施,更使公民原本有限的知情权雪上加霜,由此而引发人们对网络反腐前景的担忧。 对于“房叔事件”,我们显然不能将其简单地等同于普通的隐私侵权案件,而忽视了“房叔”的官员身份;也正因这种特殊身份,也就不能机械地将工作人员受处分与“房叔”因贪污被处理割裂开来。表面上,这看起来是两件事,但实质上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以现代政治伦理规范而论,官员首先作为公民,无疑也享有隐私权并受法律保护。但官员享有的隐私权是有限的,官员财产状况这类可能影响到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理应为公众所知悉。尤其是重要岗位干部的财产信息,更不应该成为隐私,而必须接受民众的监督。在隐私权的保护上,官员的个人生活一旦涉及公共利益,法律毫无疑义地应优先保护公众的知情权。 就此来说,工作人员泄露“房叔”住房信息,恰恰是公民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的体现,这种行为虽然在程序上有瑕疵,但结果却是正义的。因此,在处理“房叔事件”时,固然捍卫程序正义很有必要,但在如何处罚这一问题上,还有很大的考量空间,比如可以因这种行为符合公共利益而减轻处罚;甚或者,也可以由相关部门来承担——毕竟,公开官员个人财产信息,原本就是政府部门的应尽之责,然而现实却是公民了解官员财产的渠道极为有限,而只能被迫以“内部泄密”这种有违程序的方式来实现,这本身就是政府部门失职的表现。 说到底,当前公众的反腐冲动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合理性并无冲突,民间反腐之所以出现结果正义但程序不正义,乃至伤及无辜而沦为“以恶制恶”的尴尬局面,原因就在于官员个人财产信息公开乏力。显而易见,化解这种尴尬局面别无他途,只能寄希望于官员个人财产信息公开制度化。惟其如此,官员的个人隐私权才能实至名归,民间网络反腐也才可持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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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中国/社会: 陕西《宝鸡日报》因转载兰州市长袁占亭名表门报道被处罚

该报知情人士称,12月5日,东方早报发表《兰州表哥袁占亭》报道。次日,袁家乡所在地《宝鸡日报》国内新闻版转载该报道。为此《宝鸡日报》当班副总编冯某被罚款300元,编辑部副主任刁某和责任编辑李某各被罚款500元并“待岗”,该报当日的电子版至今开天窗。 此事被该报内部人士披露于网络和微博后,引起许多网友的批评,宝鸡市官方不仅不收回乱命,反而将其归咎于对外“泄密”的《宝鸡日报》编辑记者。 该报知情者说,“因稿获罪”外泄上网后,报社领导被四位宝鸡市委常委约谈,报社内部开会学“政治”,停止负面报道。宝鸡日报社领导颇为恼火,在该报晨会上说,“开八次会不够,要开八十次,要“触及灵魂”。还说,记者要去印刷厂搬报纸,周末上街卖报,写心得体会。” 兰州是甘肃省会,宝鸡是陕西一地级市,虽然同属西北,中共的新闻管制体制一般以省为界,甘肃省委宣传部很难插手宝鸡。此外,《东方早报》报道此事后,据称被中宣部批评,但《宝鸡日报》转载尚未被中宣部禁止的国内正规媒体报道,即便以严厉的“新闻纪律”衡量,也很难称得上是违规。 宝鸡方面如此大动干戈处罚,一般认为,是为了讨好已是副省级官员、前途看好的的宝鸡籍乡党袁占亭。因此,有西安媒体人笑言,“宝鸡应该将所有宝鸡籍贯的名人印个册子,让大家以后绕着走!” 兰州市长袁占亭被网友发现在多个场合佩戴名表一事,是十八大后网络反腐短暂热潮中的一段有趣故事。 之前不久,兰州农民赵梅福去北京看儿子却被兰州警方千里跨省抓回劳教,此事引起网友普遍愤慨。12月3日,网友“周禄宝”微博中发布,兰州市长袁占亭佩戴多块名表,并贴出数张不同场合袁占亭的公开照片为证。 周禄宝也坦承,所以在网络上搜索袁占亭的照片发现名表,看不过去与赵福梅被劳教,陈平福被煽动颠覆起诉有关。 根据周禄宝的统计,袁占亭至少佩戴过5块名表,“他的一块表是欧米茄,镶钻的,价格至少15万元;一块是20万元左右的江诗丹顿,一块是劳力士金表,另外一块是雷达表,还有一块看不出来是什么牌子。” 周禄宝自述,他公布上述质后有许多人与其接触,希望他不再插手此事,并提出让他“随便提条件”。 当时,兰州市长袁占亭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现在我们省里、组织在处理这个事情”。随后12月8日,甘肃省纪委就 “兰州市长袁占亭名表门”作出回应,称“调查核实”后认定,网络所传“缺乏有效证据”。 中共甘肃省纪委称,袁占亭所戴的3块表中,价格最高的只有25100元。“袁佩戴过的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欧米茄仿表、西铁城光动能表,均为本人购买。其中价格最高的是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目前市场价25100元。” 对周禄宝转交甘肃省纪委,由兰州网友提供的袁占亭在当地BRT工程建设中涉嫌腐败、其妻参与获利等问题的举报,甘肃省纪委未做任何回应。 因此,对甘肃纪委的调查,周禄宝表示“非常不满意”。 目前,周禄宝的微博已经成为袁占亭违法违纪线索的集散地,今天下午,他自称,已受到兰州公务员联手匿名举报兰州市长袁占亭的快递函,是从北京发来的,十几页执,涉袁几十项敛财事项。 周禄宝称,“个人觉得,件件有据可查”,并说,他将把材料整理后,网络公布并寄送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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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曲新闻 | 网友曝《宝鸡日报》编辑因转载袁占亭报道被罚

图:截图显示《宝鸡日报》仍在开天窗 图:兰州市长袁占亭所佩戴的这款手表被指未在通报中出现。 宝鸡,陕西——12月17日,有网友爆料称,因《宝鸡日报》本月早些时候转载《东方早报》有关兰州市长袁占亭佩戴名表的报道,当班编辑遭到了处罚。 微博爆料的消息称,“12月5日,东方早报发表稿件《兰州表哥袁占亭》。次日,袁家乡所在地《宝鸡日报》国内新闻转发该报道。为此《宝鸡日报》当班副总编冯某被罚款300元,编辑部副主任刁某和责任编辑李某各被罚款500元并待岗。电子版至今开天窗。” 之后又有爆料指出,“另有知情人透露,‘因稿获罪’后报社领导被四位市委常委约谈,报社内部开会学政治,停止负面报道。此事外泄上网令报社领导颇为恼火,今天晨会要求‘开八次会不够,要开八十次,要触及灵魂。记者要去印刷厂搬报纸,周末上街卖报,写心得体会。’” 随后FMN联系《宝鸡日报》编辑部请求证实,但该报接线人员给出的另一个电话号码始终无法接通。 据查,12月5日《东方早报》的报道题为“兰州市长被曝‘戴价值20余万名表’,自称甘肃省正在处理”,目前该新闻的电子版已经被删除。但媒体转载的新闻仍可见到。 事件起因是一名叫“周禄宝”的网友在3个月前收集了很多袁占亭佩戴手表的照片后,发现其中有一些名表。不过之后一名叫赵福梅的母亲因到北京探望儿子,却被抓走并劳教事件发生后,“周禄宝”对兰州官方的做法“感到很气愤”,最后“出于一个公民的良知和责任感”,在网上公布了袁占亭佩戴名表的消息。 据他说,袁至少佩戴过5块手表,其中包括价值20余万元的江诗丹顿、15万元的镶钻欧米茄等名表。而且自3日爆料发出后,“周禄宝”表示相关网帖及留言、评论被大量删除,他本人还接到至少8个说情电话。 之后的12月8日 甘肃省纪委 回应此事,称经过调查,“袁占亭同志佩戴过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欧米茄仿表、西铁城光动能表,上述三款名表均为其本人购买。其中价格最高的是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目前市场价格人民币25100元。” 甘肃纪委的回应发出后,因鉴定杨达才多枚手表而著名的网友“花总”提出了质疑,照片显示,袁占亭佩戴了未在上述3种手表之列的一块疑似名表。 除了佩戴名表,袁占亭还被网友指控隐瞒了2007年的一起矿难。而在12月20日,爆料袁占亭的网友“周禄宝”再次发帖,表示不止《宝鸡日报》的编辑受到处罚,还有“某藏商报记者发帖被和谐;《东方早报》被某部点名批评;网友被警方重点监控。”同时他称,18日“接到兰州公务员联手匿名举报兰州市长袁占亭同志的信函,大约涉30余件以上,共11页A4纸,字体较大,电子版浓缩起来可能不过5页A4纸张。”“周禄宝”称会继续跟进此事。 公开资料显示,袁占亭,现年51岁,陕西扶风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甘肃工业大学校长、兰州理工大学校长、白银市市长、白银市委书记等职,2010年1月起调任兰州市政府代市长、市长。扶风县位于陕西省,行政区划上属于宝鸡市。 F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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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中国 | 连清川: 微博为什么成为了反腐主战场?

上周四,北京的《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先生在他的微博上实名举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并且详细指控了刘铁男的数项腐败事实。 几个小时后,国家能源局称举报纯属污蔑造谣,并表示将报警。罗昌平随后亦通过新浪微博表示,实名举报纯属个人行为,已经委托律师浦志强和斯伟江作为自己和亲属的代理律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应对此事”。虽然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刘铁男,但是罗先生的这一举动,已经引发了巨大震动。 此前在微博上匿名或者实名举报官员的例子数见不鲜,官员因此而“中枪落马”的亦已非一起。陕西“表叔”是一个著名的案例,而18大之后重庆北碚区区长雷政富不雅视频丑闻,亦发源于微博。不过,考虑到罗先生乃是中国知名杂志的媒体领袖,其多年前亦曾经上书总理痛诉农村苦情,身份不殊,而其所举报的官员位高权重,若是失败,所可能遭致的报复恐怕惨痛。因此,此次的举报所彰显的勇气诚然非凡。 我在不久之前曾经写过一篇理论性的文章,探讨微博与传媒之间的关系。我当时认为,微博的媒体功能,不过是短暂的“荷尔蒙爆发”,在舆论无法自由的前提下,微博补足了媒体受限的作用。然而,现在看来,我似乎低估了中国国情的作用:也许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微博仍然将成为传播此类信息的主要载体。 然而,罗先生这非凡的勇气恰恰暴露了一个至为严重的问题:为什么一个公民要冒如此巨大的风险来实名举报一个在位的官员?回顾此前种种,为什么微博,这样一个原始设计为社交作用的媒体,会成为反腐败的主战场? 诚然近些年中国的媒体在揭发腐败方面经历长期不懈的努力,并且不时便有斩获,包括罗先生所供职的《财经》杂志。然而,恰恰由于媒体本身位置所处,亦在国家制度框架管束之下,多数情况下,只能打那些已经落马的贪官,亦即俗称的“死老虎”,对于那些仍在位上,往往握有生杀予夺大权的中央权臣,或者地方诸侯这样的“活老虎”,即便手中有料,也惟有望而生叹。 从常识而言,一个国家的法律与制度,才是一个政府及其官员清明的根本性保障,最有效的机构,自然是检察院、法院、肃贪组织等暴力机关。在这种机制之下,检察官、法官和廉署工作人员等执法者才是反腐主力,媒体是舆论工具,而公众是这一切背后的支撑力量。在这样一个制度化的环境中,公民不受伤,举报不冒险,执法不罕见。在成熟社会中,这也是一种日常化的制度运行模式, 一旦一个公民成为了举报者(往往还不是面对公权力,而是面对大公司),他或她便成为英雄。2002年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是“Whistle Blower” (告密者),也端在于此。 但是在中国国情的笼罩之下,制度化的反腐却置于系统之中,而根本无独立的力量与之抗衡。纪委、反贪局成为官场,反腐成为过场,于是微博就成为了主战场。公众无力量,权力无担当,于是惟有依靠公民的以死直谏这样中国传统剧目中的戏码,才有一点点突破制度铁壁的可能性。 公民为什么必须在微博上进行反腐?恰恰是因为通过正常的制度渠道,检察院、法院、纪委、反贪局无法有效地、制度性地解决大多数的反贪反腐工作,作为有责任感的公民惟有以如此极端的方式公示公众,倒逼制度。 可是,类似罗先生的涉身犯险,即便撞开了这厚实铁壁的一角,也对于整体的局势无补。因为制度铁墙之内的保护,足以令为数众多的官员罔顾这微小的可能性与概率。而那些招致报复的案例,却能够轻易使效仿者噤若寒蝉。 一种制度,一旦必须依赖普通公民的勇气与涉险来抗击腐败,其反腐制度的有效性已然存疑。而这个当政群体的反腐决心与动力,也就存疑。中共内部早就已经设置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制度,也颇有一些不计个人安危冒险举报的案例。然而此种内置于体制之中的设计,所依赖的,无非仍旧是个人的勇气而已,于整体无丝毫撼动。 至于有着更大公众影响力的微博反腐尽管似乎蔚为奇观,此起彼落,但是其脆弱程度也几乎不堪一击。如果将反贪的主战场或者希望寄托在这样并不牢固的基础之上,未免乃是对于常识的嘲笑,或者至少是一场不切实际的幻想。 连清川为IBTimes中文网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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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 | 微博为什么成为了反腐主战场?

上周四,北京的《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先生在他的微博上实名举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并且详细指控了刘铁男的数项腐败事实。 几个小时后,国家能源局称举报纯属污蔑造谣,并表示将报警。罗昌平随后亦通过新浪微博表示,实名举报纯属个人行为,已经委托律师浦志强和斯伟江作为自己和亲属的代理律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应对此事”。虽然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刘铁男,但是罗先生的这一举动,已经引发了巨大震动。 此前在微博上匿名或者实名举报官员的例子数见不鲜,官员因此而“中枪落马”的亦已非一起。陕西“表叔”是一个著名的案例,而18大之后重庆北碚区区长雷政富不雅视频丑闻,亦发源于微博。不过,考虑到罗先生乃是中国知名杂志的媒体领袖,其多年前亦曾经上书总理痛诉农村苦情,身份不殊,而其所举报的官员位高权重,若是失败,所可能遭致的报复恐怕惨痛。因此,此次的举报所彰显的勇气诚然非凡。 然而,罗先生这非凡的勇气恰恰暴露了一个至为严重的问题:为什么一个公民要冒如此巨大的风险来实名举报一个在位的官员?回顾此前种种,为什么微博,这样一个原始设计为社交作用的媒体,会成为反腐败的主战场? 我在不久之前曾经写过一篇理论性的文章,探讨微博与传媒之间的关系。我当时认为,微博的媒体功能,不过是短暂的“荷尔蒙爆发”,在舆论无法自由的前提下,微博补足了媒体受限的作用。然而,现在看来,我似乎低估了中国国情的作用:也许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微博仍然将成为传播此类信息的主要载体。 诚然近些年中国的媒体在揭发腐败方面经历长期不懈的努力,并且不时便有斩获,包括罗先生所供职的《财经》杂志。然而,恰恰由于媒体本身位置所处,亦在国家制度框架管束之下,多数情况下,只能打那些已经落马的贪官,亦即俗称的“死老虎”,对于那些仍在位上,往往握有生杀予夺大权的中央权臣,或者地方诸侯这样的“活老虎”,即便手中有料,也惟有望而生叹。 从常识而言,一个国家的法律与制度,才是一个政府及其官员清明的根本性保障,最有效的机构,自然是检察院、法院、肃贪组织等暴力机关。在这种机制之下,检察官、法官和廉署工作人员等执法者才是反腐主力,媒体是舆论工具,而公众是这一切背后的支撑力量。在这样一个制度化的环境中,公民不受伤,举报不冒险,执法不罕见。在成熟社会中,这也是一种日常化的制度运行模式, 一旦一个公民成为了举报者(往往还不是面对公权力,而是面对大公司),他或她便成为英雄。2002年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是“Whistle Blower” (告密者),也端在于此。 但是在中国国情的笼罩之下,制度化的反腐却置于系统之中,而根本无独立的力量与之抗衡。纪委、反贪局成为官场,反腐成为过场,于是微博就成为了主战场。公众无力量,权力无担当,于是惟有依靠公民的以死直谏这样中国传统剧目中的戏码,才有一点点突破制度铁壁的可能性。 公民为什么必须在微博上进行反腐?恰恰是因为通过正常的制度渠道,检察院、法院、纪委、反贪局无法有效地、制度性地解决大多数的反贪反腐工作,作为有责任感的公民惟有以如此极端的方式公示公众,倒逼制度。 可是,类似罗先生的涉身犯险,即便撞开了这厚实铁壁的一角,也对于整体的局势无补。因为制度铁墙之内的保护,足以令为数众多的官员罔顾这微小的可能性与概率。而那些招致报复的案例,却能够轻易使效仿者噤若寒蝉。 一种制度,一旦必须依赖普通公民的勇气与涉险来抗击腐败,其反腐制度的有效性已然存疑。而这个当政群体的反腐决心与动力,也就存疑。中共内部早就已经设置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制度,也颇有一些不计个人安危冒险举报的案例。然而此种内置于体制之中的设计,所依赖的,无非仍旧是个人的勇气而已,于整体无丝毫撼动。 至于有着更大公众影响力的微博反腐尽管似乎蔚为奇观,此起彼落,但是其脆弱程度也几乎不堪一击。如果将反贪的主战场或者希望寄托在这样并不牢固的基础之上,未免乃是对于常识的嘲笑,或者至少是一场不切实际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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