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

爱思想 | 邓晓芒:评刘小枫的“学理”

      最近,刘小枫的“国父论”在网上引起了一片质疑之声,有些话可能说得比较难听一点。或许是为了避免成为学界的众矢之的,刘小枫在2013年《开放时代》第5期发表了《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一文,辩称由于网站的哗众取宠,导致“微博人士攻击的敌人面目模糊不清”,因而“有必要刊布由本人整理的讲稿”。我很早就对刘小枫的思维方式感兴趣了,但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来对他的作品进行分析,一个是因为他的东西太多,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再一个他的文章和书中大量煽情的东西吸引了人们的眼球,这些东西有许多还是不错的,但底下的“学理”确实一塌糊涂,而由于一般人很难把这两个层次区分开来,所以靶子总是不太清晰。现在,我终于读到他的一篇宣称要“讲究学理地思考”的文章了,这省了我不少事。本文不是要反对他的观点,而正是要清理一下他的“学理”。其实只要有真正的学理支持,打出“国父论”旗号也没有什么关系,可以活跃思考,不必躲躲闪闪的。下面我就来试着做这件手工活(以下凡刘小枫的引文都大体按照前后次序逐一评论,不注页码)。    一、引子    文章一开始,刘小枫就提出了一个目前热议的“宪政梦”问题,他说:    “把‘中国梦’说成‘宪政梦’的意思是,没有实现代议民主制就还没有实现‘中国梦’。可是,把‘宪政’等同于代议民主制,至少在学理上说不通,因为‘宪政’的历史形态并非仅此一种。”    刘小枫的“学理”初次亮相,就在逻辑上摔了一个跟头。先不说谁在把宪政等同于代议民主制,所谓“没有实现代议民主制就还没有实现中国梦”,意思是把实现代议民主制视为实现“宪政梦”的必要条件(没有……就没有……),这怎么就是“把宪政等同于代议民主制”?如果我说“A是B的必要条件”,就相当于说“B等同于A”吗?从概念上说,现代的宪政当然不仅是指代议民主制,还包括政体的问题,以及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和限制政府权限的一系列制度设施,但代议民主制无疑是实现宪政的最重要的手段,在学理上,它是由洛克的《政府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奠定其理论基础的。至于历史上的宪政,当然也可以是没有现代的代议民主制的,例如13世纪时英国的“大宪章”;[1]但它首次提出了用宪法限制最高权力(王权)的“学理”,这一学理在英国“光荣革命”时期被吸收进洛克的宪政理论中。从学理上说,宪政不论是它的历史形态还是现代形态,其精髓都在于限制政府权力以保障人民(最初是一部分人民即贵族)的基本权利,通俗地说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点是一脉相承的。而代议民主制所做的正好就是这件事,即谁滥用权力,我们就把他选下去!——这里面有什么“不通”呢?    接下来,刘小枫又提出了一个貌似有“学理”的证据,用来否定代议民主制:    “如果认为实现代议民主制才能实现民族复兴,从历史来看同样有问题。魏玛民国是标准的代议民主制,其结果是纳粹上台。”    刘小枫的“学理”是:如果说实现代议民主制“才能”实现民族复兴,那么历史上只要有一个国家的代议民主制没有实现民族复兴,就说明这一命题“有问题”。看来出“问题”的又是刘小枫的“学理”,这里显然是把必要条件偷换成了充要条件。说没有代议民主制就不能实现民族复兴(必要条件),这不等于说有了代议民主制就必定能够民族复兴(充要条件)。因为,人民有时也会犯错误,选错了人,尤其在人民素质不高,还没有来得及经历民主训练的时候,如这里提到的“纳粹上台”。但纳粹上台首先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正是破坏宪政和代议民主制吗?正是这一点酿成了德意志民族的灾难,如果不是废掉了宪政,纳粹上台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再把他们选下去就行了。其次,纳粹垮台之后,德国人为什么还要再次恢复宪政和代议民主制,而且一直延续到今天?他们不怕第二个希特勒上台吗?当然怕,但是他们知道,没有别的办法,即使宪政导致了纳粹上台,但唯一能够扼制纳粹主义的还只有宪政。刘小枫只看到了民主制的“结果”是纳粹上台,却无心去分析其中的学理。    刘小枫这样教导那些学政治学专业的听众:“大学要讲究学理地思考”,而不要听传媒的,否则“政治学专业就白学了”,因为“一旦学会了政治地思考,你就可能面临两面受敌的危险处境”,会遭到传媒上左右两派的夹击;“何况,心怀叵测的敌对国家还懂得且善于操控传媒,这是政治常识。”换言之,听传媒的就不专业。但这种说法本身就显得很业余。首先,政治学本身就有左右两派的斗争,而不限于传媒;其次,刘小枫本人就是从“心怀叵测的敌对国家”如纳粹德国政治学家卡尔·施米特等人那里“学会了政治地思考”的,这些人不仅善于操控传媒(如希特勒的宣传机器),而且更善于操控人的思想;更重要的是,当今世界,传媒(刘小枫的意思主要指网络)是我们获取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反映民意的主要渠道,无视传媒所提供的信息和观点,等于无视当下的国情和民情,那种政治学才真是“白学了”。当然,正是由于传媒的这种反映民意的巨大作用,所以权力者想尽了一切办法来操控它,使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官意”的喉舌、制造“民意”的工具。甚至刘小枫心目中“敌对国家还懂得且善于操控传媒”这种“政治常识”,本身就是操控者不停地宣传刻意制造出来的。但毕竟,在今天,真正的民意除了这条通道之外,也没有其他办法来表达,这就要看学政治学的是否善于从中分辨出哪些是真正的民意,哪些不过是官意的伪装而已,这可以检验他们的专业素质。但从刘小枫的上述“政治常识”来看,不难看出他的政治学素质的确不怎么样。他的本行不应该是政治学,而是文学。    下面他要接触到主题了,他说:    “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是个时代的难题,不能指望我们这几代人能解决这个难题。中国历史上有好些大事的评价不是迄今还有争议吗?我对个这难题的解决没有结论。我只想搞清这个难题究竟难在哪里,这是我要讲的主题。”    不管他说这话是否真心的(例如说他“没有结论”),一般说来,历史大事件的评价的确很难有最后结论,难在哪里?刘小枫说,难在“我们对历史的认识难免不充分,何况还受各种似是而非的观念支配,以至于很容易忽视政治常识。”显然,刘小枫想强调的并不是历史认识的“不充分”(因为这种认识永远是不充分的,那么历史含义就不是什么“难题”,而是根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了),而是“政治常识”没有得到重视。无疑,像“百年共和”的评价这样的问题的确是个难题(Aporie),非但“不能指望我们这几代人能解决这个难题”,而且指望由某一代人或某一个人来“解决”这个难题的想法原则上就是不对的。然而,历史含义问题的难点并不在于刘小枫所说的忽视了常识;假如仅仅是这样,只消用“政治常识”排除掉那些“似是而非的观念”就行了,有什么难呢?在他看来,“政治常识”就是评价历史的固定标准,只要有比较充分可靠的历史资料,我们就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并得出最终的“结论”。可见,这种想法其实是把历史的难题简单化了,因为“政治常识”既然是“常识”,就没有什么难的,每个人都可以凭日常经验来解决。但历史难题与自然科学的难题不同,就在于它不是可以一锤定音地“解决”掉的;在这里,问题不在于解决这个难题,而在于要进入到难题本身中,从中找到推动历史发展的契机。这就需要我们时时打破以往的“政治常识”,由我们所处的当今时代的现实需要来衡量它。可是刘小枫却只相信自己心目中已经认定的那几条“政治常识”,凡是不合他的“常识”的观念都是“似是而非”的。正是他这种简单化的方法导致了历史难题的“难”。    至于这里提到的钓鱼岛的问题,我们恐怕只能把刘小枫的看法也视作一种简单化和情绪化的处理。所谓“有权把一个地方交给谁来管辖不是行使主权又是什么呢”的反问,无非暴露了刘小枫对待这个真正复杂的问题的草率态度。这话的歧义在于,究竟是说美国在行使主权还是说日本在行使主权?说美国在行使主权肯定是不对的。二战后,美国占领日本,但并未把日本视为自己的“领土”;七年后把日本交还给日本政府来管辖,当然也不意味着美国在“行使主权”,而只是在处理战后遗留问题。而对于钓鱼岛,当时美国是征求过蒋介石的意见的,蒋主张中美共管,但并不采取任何行动,实际上是默认了美国管辖。所以马英九把美国后来(1972年)将管辖权转给日本称之为“私相授受”。尽管日本自己认为这就等于承认了他们的主权,但美国却的确有理由自称对主权问题“不持立场”,希望中日通过谈判解决。所以刘小枫的矛头其实主要应该针对的是日本,而不是美国,尽管美国也有责任,但不是行使主权的责任,而是私相授受的责任。但刘小枫似乎对美国有种非理性的仇恨,认为中国至今没能完全恢复“主权能力”,全怪“美酋”的“普世价值”和核霸权。而且看来他的仇恨主要还不是针对核霸权的,因为苏俄也一度拥有不亚于美国的核威慑力,但由于苏俄不讲普世价值,所以即使对中国的“主权能力”的剥夺比钓鱼岛严重上万倍,在刘小枫眼里也还是如“冬妮娅”一般楚楚动人。可见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狂热的爱国主义者,其实并没有那么“爱国”,在“学理上”不过是想借这股热潮为自己抨击普世价值增添砝码而已。    二、何种政治常识?    刘小枫文章的第一部分的标题是:“启蒙话语对政治常识的颠覆”。他认为,20世纪以来中国泛滥着由启蒙观念蜕变而来的种种“常识”,例如把中国历来的政制说成是“封建专制”。他所提到的这个问题早已有人指出过,这是启蒙观念从西方传来的本土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冯天瑜先生在其名著《封建论考》中详细地辨析了把秦代以来的中国政制称为“封建制”的荒谬,以及把西周封建制等同于西方中世纪封建制的误读。[2]然而,刘小枫用来对抗这种伪常识的,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常识”呢?他说:“春秋时期国君弱化,贵族僭越,中国出现了封建因素;战国时期,出现了封建因素向独立君主制转化的趋势,显得像是西欧近代神圣罗马帝国崩溃的态势”。但这种类比恰好又是把西周封建比附于西欧中世纪封建,把汉代以来的皇权比附于近代西方君主制,这与他所批评的伪常识不是半斤八两?他说,汉代以后的礼制法典“今天有人说可以叫作‘君主立宪’,从法理上讲并非没有道理”,“因此,西方的比较政制史家承认,中华帝国是世界上最早的近代意义上的国家。”总之,西周封建相当于西方中世纪封建,汉以来整个中国皇权政治相当于西方近代的君主立宪,中国的近代化比西方早了十五个世纪,还启什么蒙呢?这就是刘小枫给我们提供的新的“政治常识”。但是,他的这种对“西方的比较政制史家”的“学舌”,难道就比“五四”学人对现代启蒙观念的“学舌”更高明吗?    当然,除了用一种学舌代替另一种学舌之外,刘小枫也有自己独创的“常识”。例如:    “其实,自由民主的法理恰好要求限制国家的道德法权,用‘价值自由’或‘价值中立’废除常识道德。如果要说有什么‘普世价值’,本来只会是这样一个传统常识:国家施行德政,人民不仅生活得幸福,而且有德性。尽管不同文明传统对何谓德政或何谓人民的德性有具体的礼法规定,基本道德原则并没有实质性差异。可以说,‘德政’才是判断政治共同体好坏最为基本的普世标准。无论从常识上还是从法理上讲,一个国家是自由民主的典范绝非等于它是道德的、正义国家的典范。早在先秦时代,韩非子就提出了一套整治贪官污吏、治官不治民、让国强民富的有效办法。但我们今天只能说,唯有自由民主才能整治贪官污吏,韩非子反倒成了专制论的鼻祖。” 这段话有三个问题值得厘清。首先,自由民主的法理是否不讲国家的“道德法权”、废除“常识道德”?其次,“国家施行德政”是传统常识、也是今天我们“判断政治共同体好坏最为基本的普世标准”吗?第三,韩非子的“治官不治民”至今还是我们整治贪官污吏达到“国强民富”的楷模吗?(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哲学 > 哲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69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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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 | 中国共产党90年沿革

作者: 信力建   孔子生前讲到儒学时有言:“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齐国的政治经过一次改革,才能达到鲁国的水平;鲁国的政治经过一次改革,便和儒家的大道相符合了。”)事实上,儒学不但在孔子生前如此一变再变,在他死后,更是精彩纷呈——《韩非子·显学》云:“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所谓“儒分为八”是也。其实,也不仅学说如此,就是一个政党也会在其发展过程中变化多端,几乎让人看不出它原来的模样。 就拿“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其变化就堪称“天翻地覆慨而慷”。 陈独秀创立的共产党,基本上是一个原教旨的共产党。这首先体现在党的构成上,他比较强调党是由纯粹的工人阶级和掌握了马列主义的知识分子构成——这当然是马克思关于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理论的忠实体现。陈独秀历来强调共产党应该是“纯”工人阶级的队伍,当时中共党员已经发展到195人,尽管人数不多,但行动雷厉风行,成功地领导了多次工人大罢工。马克思学说解释了剩余价值理论,唯物史观、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也解释了什么人才可成为共产党员——工人、工人阶级以及他们的代表知识分子。更重要的是,最初各地小组都发生了好不容易发展进来的知识分子党员纷纷退党的事,这让陈独秀更坚定了纯洁共产党队伍的决心!也因此,陈独秀认为,共产党就应该与鱼龙混杂的国民党迥然不同,他多次与中共中央组织委员张国焘说过,共产党的队伍是要“纯而又纯”的。所以,他对参与创建中共上海小组的一些国民党人如邵力子、沈炫如,他就一直看不顺眼,与他们多有冲突,开会时摔茶碗摔板凳的事都时有发生,甚至连朱德主动找他要求入党,他也拒之门外。其次,在革命道路上,他也坚持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只能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的原教旨理论,提出和平革命(也就是“二次革命”理论),所谓“由封建而共和,由共和而社会主义,这是社会进化的一定轨道,中国也难以独异”。1923年4月和12月,陈独秀先后发表了《资产阶级的革命和革命的资产阶级》、《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等文,正式形成了他的“和平革命(二次革命论)”的理论观点。具体说来,就是陈独秀把五四运动后中国的民主革命当作辛亥革命一样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他认为这种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若失去了资产阶级的援助,在革命事业中便没有阶级的意义和社会的基础。同时,他认为中国工人阶级太幼稚,而资产阶级力量比农民集中,比工人雄厚。他从旧民主主义革命观念和对阶级力量的错误估计出发,得出了中国革命的公式:“统率革命的资产阶级,联合革命的无产阶级,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陈独秀认为中国革命既然是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就应由资产阶级领导,无产阶级只能站在消极的帮助地位,民主革命的胜利,自然是资产阶级握得政权,发展资本主义,无产阶级只不过“获得若干自由及扩大自己的能力之机会”。只有等到资本主义发达起来了,无产阶级才可能进行本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即第二次革命。 而奉行这种理论的共产党到了毛泽东时期,则“齐一变,至于鲁”,面目全非起来。毛泽东的建党理论跟陈独秀“和平革命的工人党”刚好掉了个个儿,可以谓之“暴力革命的农民党”。 这体现在:首先,从党员的组成来看,毛泽东时期的共产党基本上就是一个农民党。毛泽东对农民评价很高,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他就直言“没有贫农,便没有革命,谁否定贫农,谁就否定革命;谁打击贫农,谁就在打击革命。”也因此, 1929年2月25日,中共湖南省委派往湘赣边界巡视的杨克敏在给湖南省委的报告中就中共在边界地区的组织状况写道:“因为根本是个农民区域,所以农民党的色彩很浓厚。”毛泽东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也谈到类似的情况:“边界各县的党,几乎完全是农民成份的党。”这首先表现在江西共产党区域的各级基层组织的成员绝大部份都是农民。其次,参加中共党组织的农民中还包含许多“帮会”分子。据杨克敏的报告,酃县中共党员三、四百人,“且多洪会中人”。而且,地方党组织还存在“家族化”倾向。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斯大林一直坚定地认为毛泽东是一个“农民民族主义者”,而不是“共产主义者”。斯大林在和他的密友进行的私下谈话中,对可能来自中国的新威胁感到担心:“毛泽东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有一些很特别的农民观点,他看起来害怕工人,并使他的军队脱离城市人口。”而毛泽东能领导共产党在中国取得政权,这种依靠农民利用农民的策略显然是原因之一。 其次,在革命方式上,毛泽东的共产党也抛弃了陈独秀“和平革命”理论,而代之以“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暴力革命理论。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武装斗争实质上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战争。这是因为:一、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是中国革命最广大的动力,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二、农民是中国军队的来源。三、广大农民所在的农村,是中国民主革命走向胜利的主要的战略基地。至于这些农民打出的究竟是社会主义还是封建主义,他就在所不计了。他关心的是——“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地位,就不能完成任何革命任务”。所以,坚持武装斗争为主要革命形式,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革命军队为主要组织形式,善于把武装斗争这个斗争形式同城市工人的斗争等其他斗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地配合起来,是夺取政权的基本途径。武装斗争也因此成为他之所谓“中国革命的一大法宝”! 在取得政权后,毛泽东又抛弃了农民本位思想,采取苏联剥夺农民来发展工业的模式。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就开始效仿苏联模式。特别是高度集中的斯大林模式,直接导致中国在建国30多年后一直实施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工业方面通过剪刀差来剥夺农民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方面,有苏联的影子在里面。譬如过分集权。个人崇拜等方面。在中苏交恶之后,苏联模式还是影响着中国的发展,然而,到1953年3月斯大林去世后,出于对世界无产阶级导师这一头衔的向往,1955年底,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内首先提出了如何以苏联经验为鉴戒,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大问题。毛泽东指出,对待外国经验必须采取辩证的态度,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到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召开,赫鲁晓夫作了关于斯大林问题的秘密报告。在面对如何对待斯大林、如何对待苏联经验的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时,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发表了《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两篇文章,系统地总结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在讨论这两篇文章期间,毛泽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他阐释了国际共产主运动中的共同道路和民族特点的关系问题,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反对全盘否定斯大林,反对否定十月革命的基本原则,同时要以苏联经验为鉴戒,走自己的路;强调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的同时,必须要注意本国的具体情况,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各自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独立思考。 从此,中国走上了一条跟苏联模式不一样的道路。如果说建国后,毛泽东走了一条从一边倒,到放弃苏联模式的左偏右倒的道路的话,到邓小平时代,党又开始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条完全放弃传统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这条道路是从否定毛泽东——具体说,是否定毛泽东文革路线——起步的。1977年中共十一大,是毛泽东逝世、四人帮垮台、文革结束、邓小平复出后的首次党代大会。但这次大会不但没有否定文革,还将粉碎四人帮称作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继续批判被毛泽东迫害致死的国家主席刘少奇。邓小平为首的改革派,用了3年多时间,其间包括发动“真理标准讨论”,为1976年“四五天安门事件”平反,平反大批“冤、假、错”案,审判四人帮和林彪集团、通过党内大讨论制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最终在1981年彻底否定了文革。1982年的十二大,胡耀邦的政治报告批判文革。1987年十三大,赵紫阳的政治报告将政治体制改革与防止文革重演联系在一起。正是有了这一系列否定毛泽东,否定文革(文革是毛泽东自认为自己一生干的两件事之一),中国才走上了今天这样一条虽然崎岖,却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道路。这一变化才算“鲁一变,至于道”。 回顾共产党的历史,我们不难理解:什么一百年不动摇,什么“绝不”,都是些经不起历史检验的空话,真正的历史进程是“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共产党尚且这样,何况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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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刘小枫: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

  题记   2013年5月,凤凰网刊登了我在中国政法大学一个读书会上的发言记录稿,微博界随即上演了一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喜剧。这个记录稿既未经本人许可也未经本人审阅,文句不通和错漏之处比比皆是,小标题以哗众为目的,以致微博人士攻击的敌人面目模糊不清。   其实,我受邀参加的并非凤凰网读书会,而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主办的读书会。邀请我的广西师大出版社政法图书编辑室主任对我说,这是一个专业界的读书会,并向我保证不会把发言弄到网上。我走进现场看到凤凰网读书会的招牌感到奇怪,这位政法图书编辑室主任对我说,是承办的学生们搞错了。我当然知道,凤凰网读书会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政法界的读书会是专业人士聚会的场合,与微博界不同,在这样的场合谁要是说自己懂公法学或政治学常识而实际上不懂,会被人嘲笑。   4月19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读书会并非“未经选择的社交圈子”,而且时间有限(规定发言30分钟),我不得不紧缩内容。4月23日下午,我给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的博雅班作了内容大致相同的学术报告,讲了两个小时。   为了让漫訾者更好地看清自己的敌人,以便给予精确打击,也为了让历史的后来者看清自己的敌人,有必要刊布由本人整理的讲稿。我知道,“既然忤逆人们在今天热衷的一切,我只好等待普遍的非难;何况,为了得到某些个贤哲的赏识而获得荣誉,我也不该指望公众的赏识……我不会费心去讨美妙才智或者风头人物喜欢。任何时候都会有人天生受自己的时代、国家和社会的意见的支配。在今天,一个自由之士的所为,不过是在成为同盟时代的狂热分子而已。要想超逾自己的时代而活,就得决不为这号读者写作”(卢梭:《论科学和文艺》前言)。   下面的讲稿依据在天津师大所作的学术报告整理而成,限于篇幅,仅截取与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演讲内容相同的部分。   昨天下午我给大家讲了柏拉图《王制》的要义,今天上午讲了卢梭《爱弥儿或论教育》的要义,现在讲一个现代的题目——我们的百年共和问题。我希望大家能注意到,这三个题目之间有实际的内在关联。《王制》涉及何谓人世间的“最佳政制”问题,《爱弥儿》涉及民主政制构想与立法者的关系问题。显然,百年共和问题与柏拉图和卢梭想过的问题都有关联。   为什么要讲这个题目?我想理由有两个。首先,两年前时逢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我一直在关注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这个课题。第二,从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三千年历史来看,我们对改制共和这个“大变局”的认识显然不能说已经很清楚,但我们又恰恰置身于这个变局之中。这个“大变局”没有结束,还在发展,不少人还关心如何发展。要命的是,我们的传媒甚至学界仍然习惯于凭靠一些未经审视的时髦口号来看待这个问题。今年元旦的“中国梦宪政梦”事件就是一个例子。把“中国梦”说成“宪政梦”的意思是,没有实现代议民主制就还没有实现“中国梦”。可是,把“宪政”等同于代议民主制,至少在学理上说不通,因为“宪政”的历史形态并非仅此一种。如果认为实现代议民主制才能实现民族复兴,从历史来看同样有问题。魏玛民国是标准的代议民主制,其结果是纳粹上台。   从世界历史来看,改制共和的问题非常复杂,即便要思考这个问题也非常艰难。媒体人喜欢用未经审视的“普世价值”口号唤醒人民,由于一些博士或教授也成了媒体人,这类似是而非的口号也笼罩着我们的大学课堂。在座各位谁都不会否认,大学与传媒不同,大学要讲究学理地思考。诸位都是学“政治学”专业的,理应学会政治地思考政治问题。如果跟着传媒言论来看问题,“政治学”专业就白学了。毕竟,传媒言论并不专业。当然,一旦学会了政治地思考,你就可能面临两面受敌的危险处境。因为,在任何国家,激进的左派和右派公众都代不乏人。何况,心怀叵测的敌对国家还懂得且善于操控传媒,这是政治常识。   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是个时代难题,不能指望我们这几代人能解决这个难题。中国历史上有好些大事的评价不是迄今还有争议吗?我对这个难题的解决没有结论。我只想搞清这个难题究竟难在哪里,这是我要讲的主题。即便要搞清这一点也困难重重,因为,这涉及到具体历史,而我们对历史的认识难免不充分,何况还受种种似是而非的观念支配,以至于很容易忽视政治常识。比如,已经是代议制国家的中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属于战胜国阵营,我们无不对巴黎和会公然无视中国的国家主权愤怒不已,却很少去想这样两个问题:第一,国家主权靠什么得以建立;第二,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国际和约的性质是什么。   共和革命前后,中国面临的基本问题一直是,国家徒有其名,任凭列强宰割。二战之后,作为战胜国的中国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远超过一战。毕竟,我们的国家和国民不仅为保家卫国作出了巨大牺牲,也因牵制日本法西斯而为欧洲的反法西斯战场付出了巨大代价。1944年,为了让已经体力不支的中国拖住日本,聪明的罗斯福把中国抬举为反法西斯同盟中的“四大国之一”。   然而,1945年2月,美国就用雅尔塔秘密协议打了自己的嘴巴,我们的一些聪明人却迄今对美国的抬举感恩戴德。钓鱼岛问题的性质比雅尔塔协议更为恶劣。中日战争扩展为太平洋战争之前,中国遭受日本法西斯蹂躏长达数年之久,美国并未主持国际道义,战后竟然把中国的领土交给法西斯战败国“管辖”,这凭的是什么“普世”法理?美国政府迄今宣称,对钓鱼岛主权问题不持立场,诸位学的是政治学专业,大家肯定知道,有权把一个地方交给谁来管辖不是在行使主权又是什么呢?   辛亥革命之前,中国就丧失了主权能力,共和革命之后中国一直在艰难地恢复这种能力,迄今还在坚韧不拔地努力。没有完全恢复的原因,不仅因为国家实力不够,还因为美国掌握着热核武器和观念上的霸权。二战之后,亚洲战场的战胜国并没有像欧洲战场那样与战败国订立统一的和平条约,美酉凭靠灭绝性武器垄断了管制和教育日本的法权。在美国的教育下,好些战前的日本法西斯政客和将军成了自由民主宪政的政要。这一切凭靠的都是如今时髦的“普世”观念。按照这种观念的逻辑,一个国家非自由民主政体就不配拥有完整主权。   一、启蒙话语对政治常识的颠覆   20世纪的中国知识人习惯于用种种西方启蒙观念取代传统的政治常识,把种种启蒙观念变成自己的“常识”。比如,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喜欢把秦始皇以来的中国政制视为“封建专制”,把“共和与专制”的二元对立观变成我们看待中国历史的“常识”。“共和”等于民主政制,民主与专制的对立成了道德与不道德的对立。其实,自由民主的法理恰恰要求限制国家的道德法权,用“价值自由”或“价值中立”废除常识道德。如果要说有什么“普世价值”,本来只会是这样一个传统常识:国家施行德政,人民不仅生活得幸福,而且有德性。尽管不同文明传统对何谓德政或何谓人民的德性有具体的礼法规定,基本道德原则并没有实质性差异。可以说,“德政”才是判断政治共同体好坏最为基本的普世标准。无论从常识还是从法理上讲,一个国家是自由民主的典范绝非等于它是道德的、正义的国家典范。早在先秦时代,韩非子就提出了一套整治贪官污吏、治官不治民、让国强民富的有效办法。但我们今天只能说,唯有自由民主才能整治贪官污吏,韩非子反倒成了专制论的鼻祖。谁不这样说就是反“自由民主”,就是“反革命”。共和革命首先是一场政治观念的革命,我们难以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首先因为我们已经不能甚至不敢从政治常识来认识共和革命。   启蒙观念对政治常识的颠覆,尤其体现于学术话语与传媒话语的严重脱节。比如,业内人士都知道,中国古代一直是君主政体,不是“封建”政体,但“封建专制”迄今仍是传媒话语提到古代中国时的口头禅。从法理上讲,“封建”与“专制”是两种绝然对立的政制要素,“封建专制”的说法根本就不通。我们用来反“封建专制”的启蒙观念,恰恰来自西欧近代的封建势力和专制势力。我们知道,神圣罗马帝国从中世纪末期的962年一直持续到1806年拿破仑强迫弗朗茨二世退位,名义上存在了八百多年,比中国任何一代皇朝历时都长。但是,与汉代奠立的中华帝国不同,神圣罗马帝国从一开始就是封建制。自13世纪以来,这个帝国中的好些封建势力开始寻求独立的王权,要么基于民族体形成君主国,要么基于共同利益结盟自治(比如瑞士这样的邦联)。到了18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版图实际收缩为日耳曼语地区,皇帝仅拥有名义上的至高治权。不过,尽管大大小小的封建君主拥有相当的“专制”权,毕竟并不是绝对的,头上还有皇帝,史称主权有限的君主国。   “主权”概念源于独立君主有凌越现存封建和等级现状的绝对专制权力,从法理上讲是个反“封建”的概念。反过来说,专制君主国之内的封建势力必然削弱国家主权。法国大革命之前,欧洲的君主国大体有三种形态,与具有封建性质的有限君主国相对照的是君王拥有独立治权的君主国,史称绝对王权专制的君主国——比如大革命前的法国。君主专制的建立凭靠的是君主有权也有能力废除封建制的各种特权和协议,重建法律秩序,为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废除既有封建势力和等级势力的种种权利,取消封建制度凭靠的现状(status quo)正当性原则。因此,作为一个政治统一体,专制君主国恰恰基于剪灭或抑制封建势力,封建势力没有与君主协商的权利和权力。   还有第三种君主国,比如英国,这个君主国的国王虽然不受皇权制约,却并非像法王那样拥有绝对王权(主权),封建主以及各等级(高级贵族、骑士和市民阶层)组成的代表机构共同构成议会(上议院和下议院)制约着王权。从法理上讲,这种君主国施行的是所谓“议会专制”,体现主权的专制权力在议会。如果这就是现代的代议民主制的源头,那么,所谓自由民主制恰恰源于封建势力制约国家主权。在形成君主国的历史过程中,封建各等级与君主争夺权力的结果不外乎两种:要么是君主战胜封建势力,要么是封建势力战胜君主——从13世纪到17世纪的整个四百年间,“大宪章”成了代表封建主和贵族及各等级组织的议会与斯图亚特王权斗争的工具。   三种君主国的差异,在国家存亡的生死关头体现得最为明显。法国式的绝对王权君主国显得最具决断战争的能力。由于封建君主的权力与皇权的相互制约,神圣罗马帝国很难具备决断战争的能力。英国式议会专制的君主国决断战争的能力也很弱,幸运的是,海洋为这个君主国提供了天然防御,受到外敌入侵的威胁大为减小,神圣罗马帝国就没有这样的幸运。   “主权”概念全然是西欧近代神圣罗马帝国崩溃过程中产生出来的,是封建制向君主专制转变的产物。无论中国古代还是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没有“主权”概念。春秋时期国君弱化,贵族僭越,中国出现了封建制因素;战国时期,出现了封建制因素向独立君主制转化的趋势,显得像是西欧近代神圣罗马帝国崩溃的态势。秦若不重新统一中国抑制这一态势,恐怕也会有别国重新统一中国,否则,结果如何可想而知。自汉至清末,中国一直是君主政体式的皇朝政制,近似于法国式的绝对王权君主制,尽管幅员辽阔。   然而,与近代西欧的绝对君主不同,中国的历朝皇帝从未获得法理上的绝对“主权”。上有天命(所谓天命转移),下有儒生官僚制,皇帝在郊祀时对天称臣,皇权在法理和制度安排(朝廷制度)上均受到制约。汉代的“白虎通会议”奠立的礼制法典,今天有人说可以叫作“君主立宪”,从法理上讲并非没有道理。按照西方的政制史学说的界定,独立君主制才是近代意义上的“国家”,英国式的君主国反倒是一个“封建社会”式的国家。因此,西方的比较政制史家承认,中华帝国是世界上最早的近代意义上的国家。   不过,经过现代启蒙观念洗礼的西方比较政制史家又把这个“最早的国家”判为“落后的国家”,因为,他们若不用自然状态论和“价值自由”原则先把儒家礼制法统洗白,就无法谈论“国家”。“五四”式学人把中国的皇朝政制说成“封建专制”,从法理上讲不通,不过是学舌现代启蒙观念。即便在西方近代国家学说中,“专制”也并非邪恶政制的代名词,否则,霍布斯这样的自由主义思想鼻祖同时是个绝对专制“主义”论者就会让人匪夷所思。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启蒙大师孟德斯鸠把君主“专制”解释为君主不受法律拘束,无法无天、恣意妄为,才使“专制”变成了邪恶政制的代名词。   秦汉时期经过连连内战和随后的对外战争建立起来的统一的中华帝国延续了两千年之久,把如此大的幅员、如此多的民族融合在一起,从世界文明政制史来看,的确非常了不起。我们应该知道,直到19世纪初,(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哲学 > 哲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67973.html 文章来源: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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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云飞 | 破解谎言的利器:补好逻辑课

【子实推荐 / 博海拾贝】 补好逻辑课 作者 : 冉云飞 《韩非子》里那位又卖矛又卖盾的楚人,之所以看上去可笑,是他犯了典型的逻辑毛病。后世人们用卖矛又卖盾的故事得出“自相矛盾”和“矛盾律”等概念,其愚蠢被人加以揭露和研究,倒也泽惠了后人。我们嘲笑这个既卖矛又卖盾的楚人,其实我们很多时候做了可笑的楚人而不自知。 因为在我看来,上世纪 50 年代以来,受到巨大冲击至今尚未完全恢复元气的就是逻辑学。看看著名逻辑学家金岳霖所受的侮辱和他的回忆文章,基本上就相当于看到了逻辑学在中国的命运了。 中国的大学里除了哲学系里教古典逻辑(教不教现代逻辑那是很难说的事)以外,以我的了解,好像其他系没有将其当成专业课在教(数学系是否在教数理逻辑不太清楚),但逻辑作为必选之公共课,好像在整个中国的大学还没有形成共识。逻辑对一个人行事、判断、撰文、表述、演讲等方面,都有非常大的作用。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逻辑学的运用也十分广泛,几达无所不包的地步。有这样大的需求方,却没有相应的市场供给。也就是说卖方市场如此稀缺,而买方市场如此强劲,但就是形不成正常的教学供求关系,其原因到底何在?原因就是有机构和人在破坏逻辑学所应有的市场秩序。 一个正常的社会,要想形成有效的交流与合作,必须在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较多的共识,那么大家要有一些能共同遵守的规则,其中逻辑就是我们行事说话最重要的一条规则。如果一个人逻辑混乱,那么交流将成为不可能,或者说扯皮成本攀升、交流与合作效率降低、达成较多共识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如果逻辑混乱的人,占人口基数的比例较大,那么这个社会就像丧失涵养水分的植被,水土流失严重,不仅造成环保灾难,而且会使人们的生活受到极大的损伤。很不幸,我们很多人没有逻辑这“植被”涵蕴,说话做事之不靠谱,之易受宣传的愚弄与盅惑,那是轻易而举的事。他们的所作作为,像水土流失严重的大自然一样不堪收拾。 我们都知道,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与事件。没有这样的东西垫底,人的观念之形成将成无源之水。观念不反映事实本身,就成为对现实的讳饰和僭越,这样的言说就成了完全与现实的真情实况不搭界的奥威尔新话。比如 1959 年至 1961 饿死几千万人的 “ 三年大饥荒 ” ,被官方认定为是 “ 三年自然灾害 ” 或者 “ 三年困难时期 ” 。事实是那几年虽有局部的自然灾害,但总体说是风调雨顺的三年,这一点已被研究者如金辉等人所证实,同时也被媒体报道的民间大饥荒记忆所证实。 “ 三年困难时期 ” 、 “ 三年自然灾害 ” 都是奥威尔新话类的饰词,是一套与现实不相匹配的讳饰观念。观念不反映事实本身,那么观念就起着巨大的装饰作用。 我们要基于事实本身用语言来表述,因此就形成了概念。作为概念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诚实与精确。如果所说的语言与现实之间形成巨大的落差,那么就会成为对现实的有意歪曲,从而形成对扭曲信息的不当传播。比如“反革命”的标签一贴,你大量的冤死和错杀,就变得天然正义了,故我们不能小看语言所形成的观念之力量。我们要对语言及观念与现实的关系弄清楚后,才会在这基础上进行逻辑推理,如此才能完成对现实及观念的准确判断。 逻辑学至今仍不受人重视,从某些人的角度来看,那是因为逻辑学是破解谎言的利器,此学科不受待见,与其巨大利益相关。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你的逻辑学知识付诸阙如,或者零散不成系统,那么你对运用逻辑维护你的权益,提升你对社会的判断,乃至建立你的知识谱系,并由此使你的知识结构形成良好的均衡,都有巨大的负作用,但很多人对此根本就认识不清。有的人甚至认为逻辑学是那些学哲学和数学的人,才需要了解的东西。许多人浑然不知,你把自己想要说的话表达得清晰有理,易于传播,容易被人接受,这里面就有逻辑的功劳。逻辑随时跟随着你,你会在口头表达和笔头表达中,有本能的运用与发挥,正如《易经》所谓“百姓日用而不知”,但仅靠本能是不够的。 转自:作者博客 原文链接: http://ranyunfei.blog.21ccom.net/?p=65 子实 2013/8/27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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