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周新年献辞事件

【404文库】荡秋千的妇女|没有胜利可言,诚实意味着一切:年终献词

新的一年,我们期待,无论官方和民间,都更诚实地记录和面对自己。普通人,在眼下能做些什么?我们的回答是——去支持逼近历史细部的记录,去嘲讽井然有序的真理。去点燃思想的光芒,重拾行动的理性。我们朝向前方走去,并将真实的历史,留存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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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三娃:传媒江湖与浆糊

在中国大陆做记者,最重要的一点是懂得如何选择性闭嘴。

鄙人之所以回避“议政参政”,到底还是因为无趣。当代所谓识人,至少在新闻界,十之九点九的视野格局还不如晚清初民的前辈。

那会儿的报人,是为打破报禁而生。

很多人骂我犬儒(有人甚至还加了一个形容词:精致),痛快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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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在一审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后,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周四(3日)在一份上诉状中要求重审此案,改判自己无罪。

本名杨茂东的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在名为《宪政民主政体革命为什么必须》的上诉状中写到:“我在此提出上诉,要求依法重审此案,改判我无罪。”并列出多项理由。

郭飞雄上周五(11月27日)被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寻衅滋事” 两项罪名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郭飞雄在上诉状中提到“声援南方周末事件”,他表示判决书中对于他“导致现场秩序严重混乱”、“抗拒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活动被迫取消”等指控“有违事实”,他在上诉书中还原当时情形,驳斥判决书中的说法。并称有些让他被定罪的证言是证人遭到刑求逼供而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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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之许:南周案曲终人散

2015年11月27日,在长达两年多的长期拘押之后,当初于南方报业门口聚集,声援《南方周末》的刘远东、郭飞雄(原名杨茂东),孙德胜等人,被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予以宣判,令人震惊的是,法院竟然临时给郭飞雄增加了一个寻衅滋事的罪名,并与原来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合并,共判决郭飞雄有期徒刑六年,可谓奇葩判决,荒唐绝伦。随着郭飞雄等人的判决,曾经喧嚣一时的“南周元旦社论事件”也正式画上了最后一个音符,“朋友们,该结束了,我要迎接一个新的开始!”(郭飞雄,“判决庭上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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