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NGO

自由亚洲|中国民政部设立网上投诉信箱 鼓励举报民间社团

中国民政部网站8月18日发布消息说,为了严厉查处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布《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办法》还提出,根据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3.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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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CN | INGOer:我们不是国家公敌

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注:本文首发于2015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发布时,该法案最终版本已于日前发布,草案中有争议的条款如境外NGO必须挂靠中方合作单位、受公安机关而非民政部门管理等,均保留了下来。NGO新法案被认为是继《国家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之后,又一部可用于封杀异议声音的法律。一年前发布该文章的NGOCN微信公众号也多次被销号。 我们不是国家公敌 ——致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立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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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 | 中国立法授权公安部门管理境外NGO

2009年,绿色和平在北京举办的关于气候变化的活动。Elizabeth Dalziel/Associated Press 北京——周四,中国在习近平削弱西方影响、强化社会控制的运动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政府通过了一项新法律,目的主要是通过警察监督,来限制境外非政府组织以及它们在当地的合作伙伴的工作。 据官方新闻报道,7000多家境外非政府组织(简称NGO)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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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CN|“有困难找警察,不违法你怕啥?”境外法记者会问答

►大家不要对我们的公安机关像老虎那样担心,我说一句中国老百姓的土话,“有困难找警察,不违法你怕啥?”

►你说的境外关于人权的非政府组织到中国来,可不可以,当然可以。

►你所说的黑名单问题,我们还不知道。

►法律条文从原来的九章67条修改成现在的七章54条,内容上也作了比较大的修改,包括很多重要的制度性修改。

►我们的管理体制有中国的特点,也符合中国的国情。一是双重管理,二是公安机关是登记管理机关,三是公安机关负主要的责任,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境外非政府组织到中国来是做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事情来的,不是拉队伍的,没有必要在我们这里发展会员

►以后我们的一些科学家、专家学者也好,加入境外机构成为会员,要经过国家的同意。

►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机构不是法人,境外非政府组织来临时活动都是短期,因此不符合慈善法关于募捐的规定。你所以就不得进行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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