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凯文集

中国改革面临的焦点问题——杨小凯、江濡山谈话录

  聚焦之一:宪政制度改革无法回避      杨小凯:欢迎江先生访问莫纳什(Monash)大学,其实我也是刚刚从中国回来。这次到大陆的切身感受是:人人都在关心和谈论中央最高首脑层的人事变动问题。江先生有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江濡山:这就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魅力”,每过五年召开一次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总是牵动着成千上万党政官员的“神经”,牵动着海内外华人的“心”。大家总是像猜谜语一样,猜测下一届国家领袖阵容与格局会有什么样的变化。现在人们都非常关注今年北戴会议的精神,看来只有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后,人们的许多“疑团”才会解开。      杨小凯:听说最近高层政治斗争十分激烈,江仍留任、朱要下台。江还在某个场合说说要防止野心家。您是否清楚其中的内幕?      江濡山:不清楚。海内外传言颇多,无法辨清真伪。中国政坛高层有政治斗争是十分正常的事,历来都是如此。但是党内斗争再激烈,从政治领袖的对外神态上是看不出来的。自去年北戴河会议以来,关于最高层,即下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人选的确定问题,各种传言都非常多,但是最核心的问题是江全退还是半退的问题。      杨小凯:专制政体下经济搞得再好,也可能因为没有公平、透明、稳定的政治权力分配游戏规则而出现动乱,尤其是在权力转移时。中国毛泽东、刘少奇之间的冲突造成文革动乱,邓小平权力转移时与赵紫阳的矛盾都说明了这一点。历史唯物论是错误的,经济搞得好不一定政治改革就能上路。德国希特勒的经济政策是最成功的,当时是欧洲第一个走出大萧条,失业迅速减少,经济高速发展,全世界第一个修高速公路的国家,但因为政治专制,走向战争。中国目前的政治秩序极有可能因权力转移无公平规则而走向动乱,也可能步德国后尘, 经济上强大后打台湾而与美国及其它民主国家对抗。      江濡山:其实,现在大陆政治格局会发生什么样的变革,最核心的问题集中在江泽民一个人去留的问题上。我觉得就是江总书记本人在这个问题上也倍感困惑。如果江总书记不继续留任,那么“三个代表”的理论旗帜和他的政治主张,谁能坚定不移地扛下去,能扛多久?可是,如果继续留任,那其他年龄到站的高层领导人还留不留?若都留下来岂不有违邓小平当初确定的方针,岂不是政治上的倒退?另一个令总书记困惑的问题可能是:如果半退,就意味着要交出相当一部分权力,那么在今后几年的政治生涯中,他还能否完全控制住政治局势,个人意志能否起决定作用?新的政治集团会不会出现政治分裂而导致内讧?中国老百姓应该体悟到中国这种政治体制是很“折磨人”的,巨大的权力诱惑在给权力执掌者带来不可限量的财富支配权的同时,也会带来无限的苦恼和难以预测的政治灾难。      杨小凯:所以说到底,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即中国的宪政制度改革问题。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大大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关键就在于中国权力阶层尚不知道中国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宪政制度。对旧的宪政制度总是修修补补只能是浪费资源、浪费时机,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此我有这样几点个人看法。      第一,宪政制度改革是中国迟早都要发生的事情,当局现在就要研究和正视这个问题。中国经济改革的发展已到了无法回避这个问题的程度。无论改革的成果多么大,今后的改革多么有魅力,实行民主化取向的宪政制度改革是中国绕不过去的一个政治大关。      第二,中国将来是实行内阁制,还是实行总统制,应采取什么样的选举制度——美国式的总统直选,还是澳大利亚式的代议制。中国的有关机构也应对这个问题尽快研究。我觉得澳大利亚的体制值得中国借鉴。      第三,宪政制度改革要为解决台湾问题留下余地。台湾问题在短时间内显然是解决不了的。这个问题急不得,急也没有用。我觉得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关系值得中国借鉴。      江濡山:杨教授,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澳大利亚解决新西兰问题的一些做法?      杨小凯:澳洲形成独立国家时与新西兰一样都是英国的殖民地,与美国一样,实行各州地方自治,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澳洲大陆各州加塔斯马尼亚同意成立联邦(有点像中国民国初年陈炯明提倡的联省自治),但新西兰拒绝参加联邦。按西方人的观念,这当然是新西兰人民的权利,正像台湾人民要独立是他们的权力一样。但新西兰与澳洲一直是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因为同文、同种、同一个祖国(英国),因此互相免签证,自由移民,临时居民在对方国可享受政府福利。早期新西兰人均收入高于澳洲。      但值得台湾吸取的教训是,现在新西兰市场太小,人均收入大大落后于澳洲,人口纷纷向澳洲移民,澳洲被迫取消对新西兰临时移民自动提供福利。      大陆要吸引台湾,光用大陆大市场的前景还不够,要用一个宪政共和制,使台湾人有机会在大陆自由组织政党、竞选总统,有公平竞选胜出执政的机会。正像克林顿这个不知名小州州长有机会当选美国总统。江泽民说台湾领导人统一后可当国家副主席,但不能当主席,这还是毛泽东的联合政府观点,即不经竞选,少数大党瓜分政府官位,这不是宪政民主,而是寡头专制。谁能当权要由竞选后胜出的党和其领导决定,怎能由非民选的现领导人指定呢?这当然需要中国进行大规模宪政改革,取消共产党对政治的垄断,也就是说一国两制是行不通的,必须一国良制。更重要的是,中国不进行宪制改革,经济强大后会走向二战前德国、日本的道路,打台湾,而与全世界文明社会对抗。中国政府总想与美国结盟,但总是结不了,为什么?因为你是一个专制制度、搞政治迫害、宗教迫害。当年日本希望与强国结盟,结果与英国成功结盟,其主要原因是明治维新进行了振荡疗法,实行宪政,政党自由,议会政治。但由于官商勾结性的垄断财阀制度和天皇实权制,发动侵略战争,与文明世界对抗。如果大陆坚持一党专政,打台湾,也会走上这条死路。为什么战后日本欢迎美国驻军,并愿意由日本为美国驻日军队出钱,为什么南韩也欢迎美国驻军,而中国却对美国这个见义勇为的好国际警察反感,关键差别就是日本、南韩是宪政共和制度,而中国是共产党一党专制。中国不改政治制度是不可能与美国有友好外交关系的。1980年代因江南命案与美国的外交冲突,加上南越沦陷和美国断交的打击, 蒋经国终于认识到,不回归宪政,是不可能与美国搞好外交关系的,美国不会为一个独裁的台湾打仗。但美国民意会支持为一个民主的台湾打仗。蒋经国看清这一点,终于下决心开放党禁,回归宪政。今天,小布什和美国民意对台湾的立场证明了蒋经国的明智。      江濡山:那么大陆应该怎么做才能既避免武力的道路,又能够吸引住台湾呢?。      杨小凯:中国的宪政制度要改得比台湾更好,才可能吸引台湾。台湾已做到政党轮替,执政党财政与国家财政分离,执政党不准从事赢利事业,这方面大陆还是个不及格的小学生,离台湾大学毕业的水平还差得远呢。做个台湾宪政改革的好学生才是正确的心态,张口就要打台湾,文明社会不会把你当成个野蛮的小无赖吗?假设中国宪政改革成功了,我认为把政协改成类似美国参议院一样,每州三票,台湾也不例外,也只有三票。那时所有实行地方自治的各省和台湾都可像WTO一样双边谈判。台湾可能会要求作为特殊省,有更多的选票,但谈下来也许就是十票,台湾不会好意思要太多特权。      江濡山:现在的问题是台湾有一股比较强大的力量要推动“独立”。据说台湾有些人闹独立是不讲条件的。如果中国大陆按国际社会的希望实行了民主化取向的宪政改革,这种台独的意愿不知会不会自动消亡。      杨小凯: 1945年毛泽东在延安有个和平民主新阶段的讲话,准备复员军队,参加全国选举。两个中国的局面是共产党造成的,本来只有中华民国,而共产党要另搞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1946年中国共产党交出军队,实现军队国家化,全国选举,实行宪政,那么我预计,1960年,共产党可能就在选举中胜出,成为执政党,现在也可能还是共产党执政,但共产党就与西欧社会民主党差不多,没有超越法律由宪法规定的垄断政治的特权,刘少奇、彭德怀也不会死得那么惨,也不会有1959年的人祸,饿死三、四千万人,也不会有文革、这些灾难。1946年的共产党比台湾的民进党强多了, 当时的青年才俊很多都在共产党。民进党从成立到执政不到20年。1946年共产党若交出军队,1960年他一定能在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下通过和平竞选胜出执政。      江濡山:您刚才的意思是说解决台湾问题应纳入到大陆宪政制度改革的范畴,并用历史的经验来解决。但中国大陆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痛苦而漫长的过程,台湾问题是否也应如此痛苦而漫长地等待下去?出路在哪里呢?      杨小凯:要统一台湾,共产党必须要有开放自由选举,准备政党轮替的心理准备。实行宪政必须有竞选失败者自愿承认失败,也要有反对党自愿参加宪政游戏,这是真功夫、真功课,国民党1949年以来从未承认失败,台湾也不愿参加大陆的政治游戏。1949年以来国民党治理台湾比共产党治理大陆成功得多,国民党领导台湾回归中华民国宪法,实行政党自由,各级政权自由选举,新闻自由,执政党财政与国家财政分离,执政党不再从事赢利性事业,以及体面下台,实现政党轮替,共产党在这些方面的成绩单是张白卷,所以国民党更不会认输,中国实现宪政后,国民党和其他政党都会在竞选中提出换个执政党试试看的要求,他们也不一定会在自由选举中输给共产党。      江濡山:您刚才说,中国要尽快正视宪政制度改革问题。现在中国海归派的主流意识就是追求美国的民主与自由,最高决策层在经济改革实践中也借鉴了一些美国经验。但实践证明,效果并不理想。如果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全盘美国化,恐怕中国消化不。      杨小凯:中国人讲民主太多,讲共和太少,讲科学太多,讲自由太少。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共和是要保护所有人,特别是少数人的权利。就政体而言,我觉得澳洲式的内阁制,代议制比美国的总统制更适合中国。总统制竞选非常昂贵,而澳洲的制度,竞选非常便宜,工党这种不富裕的政党也能胜出。我这次到中国,感到民间,特别是知识阶层民主的呼声很大,而“共和”的声音不足。这实际上是不公平的。美国是民主与共和折衷的国家,参议院是共和,一州两票,几个小州联合起来,虽然按选民而言是少数,却可能少数胜出。众议院是民主,每州众议员人数与此州选民人数成比例。而总统选举团是由参院(共和)和众院(民主)的总议员人数定。所以总统竞选有可能是代表少数的政党胜出,小布什按选民人数算就是少数派,而戈尔是多数派,但少数派却赢了多数派,这就是共和对民主的胜利!中国人只讲民主,不讲共和、自由,就可能用多数派压少数派,比如用多数派迫害成员。      聚焦之二:要有勇气彻底改革土地制度      江濡山: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引发的经济与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已成为令中国政府束手无策的大问题。特别是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生存取向问题令人焦虑。城市限制他们,农村容不下他们,这个问题同欧洲进入工业文明时期不久后面临的境况十分相似。从目前中国的政局来看,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后,党和政府不得不把“三农”问题提升到极其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杨小凯:我此次去中国之后,特别留神了大陆的农村发展情况。我看到的一本书介绍说,有个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总理写信反映了农村的许多问题,他的意见总理很重视,但他的结局并不好,所以他辞职进京当编辑了。      我觉得李昌平及中国许多农业专家反映的情况很重要,但没有抓住农村问题的要害。我冷静想了想,中国农村现在面临的所有问题可以归结为四点:一是土地制度问题;二是户籍制度问题;三是地方政府治理结构问题;四是政府对大宗农产品的贸易垄断问题。而最核心的问题是土地制度问题。      对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农业国家而言,土地制度若得不到彻底解决,国家就不稳定,大多数民众就无法安居乐业,这是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了的。中国目前存在的“三农”问题,根本症结就在于农村土地不属于农民所有,从心理上,农民不认为自己种的地是自己的,所以没有长远投资于土地的打算。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前后,进行的土地改革,开创了政府侵犯财产的先例,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有极深远的负面影响。      江濡山:您能否谈谈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有什么特点?      杨小凯:澳大利亚对土地的管理很值得中国借鉴。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区一级政府都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各级政府管辖下的私人土地的财产税和交易税收入归各级政府财政。区一级政府拥有很多有价值的土地。这些土地都可称为政府所有。但不像中国的国有土地,很多山地,草原实际上没有主。澳洲的每块土地不管公有私有,都有产权证书,土地的精确位置、大小、所有人一清二楚。除此之外,大量的有市场价值的土地为私人所有。土地私有有两个最主要的标志:一是无限期可继承的所有权,二是可以自由交易租赁。土地私有化后,政府可以收到可观的交易税和财产税。同时对土地的管理也容易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私人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土地。每发生一次买卖,政府都要收一笔很可观的土地交易税。而且每年政府要请与政府无关的独立测量师按市场行情对每块房地产估价,按估价和给定的比例算出财产税。这个税收是政府财政的重要税源之一。      江濡山:那么澳洲土地管理与运营的“游戏规则”是什么呢?      杨小凯:第一,改造公地环境,使周边私地升值。政府往往要花费较大的投入用于政府所有的公地的“基本建设”,比如环境绿化美化,基础设施完善等,这样一来,等于为周边“私地”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于是推动了私地的升值和交易,政府的土地交易税、财产税则大大提高。当私地交易活跃了,公地的价值会更高。如果政府财政遇到危机,或者有特殊的重大支出,政府就可以按市场价割卖它的公地。      第二,土地绝对私有,有无限期所有权,私人舍得长期投入。由于澳大利亚是个移民人口增长较快的国家,因此土地升值很快。以墨尔本市为例,近几十年来,每7-8年,城市及郊区土地的价格就翻一番。所以,有钱人愿意把资金投资到房地产、近郊花园、农场等土地项目上。土地及房产已成为许多澳大利亚人的核心资产。这也是上一代人传给下一代人的重要遗产。      第三,以简单易操作,但极其严格的法律保障土地的公平交易。这是维护土地公平交易的最基本的原则。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平的土地交易,一般有三个方面受益者:一是土地交易双方;二是政府;三是土地的丈量及评估机构。值得一提的是,澳大利亚的土地丈量与评估机构比较多,竞争也比较激烈,这类中介机构竞争的焦点在于丈量准确、服务到位,估价公正准确。每个环节都有法律作保障。      而对于中国而言,大量所谓国有土地实际无主,没有所有权证书。而大量私人使用的土地没有完全的私人产权,不能自由买卖、租赁。      江濡山:我前不久曾专门对中国农村的土地状况做过考察,同许多基层村干部和农民进行过交流。感触最深的是,他们对土地作不了主,而能对土地作主的至少是县一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但他们并不理解土地同农民切身利益的利害。      杨小凯:所以,土地制度改革是目前中国农村改革必须正视的焦点问题。这是主要矛盾,其它都是次要矛盾。      比如说,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问题,只要土地可自由交易,城市资本就会自然流向农村。农民暂时没必要学习这技术、那技术,再说现代农业技术也不是农民一下子能学会的,而且学会了也无法完成市场交易。农民只要把土地租给他人或者卖给他人就行了。自己可以收租金或去当雇工。这样一来,土地就会按市场规律自由上涨或跌落。富人、穷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选择时机买卖土地。      再比如说,生态环境及城乡绿化问题。只要土地属于私产,土地的主人自然会倍加呵护。澳大利亚由于房地产大多是私人财产,所以澳洲绿化都有点过分,私人业主对绿化投入大量资金。中国内蒙草原如果私有化了,我看沙尘暴就会消失。四川等地的山林如果私有化了,也会促进绿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50%山林降到19%。      中国的政治口号是人民当家作主,但是人民都没有自己本应该拥有的私产权,人民也没有公产的支配权。因此,包括土地制度在内的许多现行制度为权力机关的公务人员留下了很大的腐败寻租地带。      总之,土地所有权的私有化对中国大陆未来的改革与发展意义重大。土地私有化只会去掉村干部定期按人口变化调整土地分配的特权,因而减少此特权引起的贫富分化。如果有的农民要弃农进城,或从事它业,没有土地私有权时,他只得放弃他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份额。如果他不愿放弃他对土地的权利,他就要定期回乡,变成”盲流”。这正是贫富不均社会不安定的原因。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这是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阻碍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制度。它不但反效率,也不公平。如果土地所有权完全私有化了,农民将成为自由民,若农民要弃农进城,或从事它业,他可以卖掉土地,不但有一笔收入,而且有一笔资本,因此他进城时是有钱人,而不是盲流。特别是,可自由买卖的土地比不可自由买卖的同样土地市价高得多,土地私有化只会使现在相对贫穷的农民变得更富,台湾的很多农民比城里人富,就是因为他们有大块土地完全的所有权。      有人担心,如果农民卖地进城经商失败,这不会引起贫富分化吗?其实,卖不卖土地的权力在农民手中,农民进城经商不必卖地,他可将土地出租,不但有固定租金收入,一旦生意失败,还可回家种田。没有土地私有权时,转让使用权所得租金极低,在江浙一带是市场租金的十分之一,不少地方租金甚至是负的。转包也有很高风险失去土地权利。如果土地所有权完全私有化了,不但业主可收得更多租金,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更有效,而且业主可以用土地向银行作抵押贷款,借钱投资,克服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障碍,使中国的私人投资能力成倍增加。      我2000年6月回中国,看到江浙农民还在用手插秧,扮禾,心中不是滋味。我年轻时多次参加双枪,知道这份工作的辛苦。台湾农民早就机械化了,不用受这份苦,中国为什么做不到呢?我访问南京时,应邀参加南京大学发展研究院组织的经济学家为省委,省政府咨询的会议。会上省委第一书记和省长希望听到专家们关于城市化的对策的建议,国内的经济学家都提到,现有的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是城市化的大障碍。我也建议城市和农村土地制度并轨是土地私有的第一步。农村土地应该象城市土地一样,70年期使用权可以自由买卖和租赁。做到这一步,私有化就容易了。但是香港的土地年期制与无限土地私有制相比是种很落后的殖民地制度,英国人在本国就不实行这种制度。18世纪法国落后于英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法国对土地私有权的限制。中国人早就知道这个道理。孟子早就说过恒产有恒心,比孟德斯鸠讲“所有权是道德神”早了一千多年。      土地所有权私有化不但对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而且对减少社会纠纷,安定社会,稳定地方财政有重大意义。土地所有权私有化后,土地市价上升,土地交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加,也使地方财政,地方基础设施,地价之间的反馈制度化,使地方政府官员的收入和士气提高,效率上升。我们都知道,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财政很依赖土地税和房地产交易税,而这又是以土地私有权和土地自由市场为基础。      有人会提到中国很多朝代的没落是由地方豪强兼并土地引起,现在土地所有权私有化可能 又会造成社会问题。其实,地方豪强兼并土地正是因土地所有权没有法律保障,清朝的官司纠纷记载说明中国历史上原土地所有者以原价购回已卖土地的权利,限制了土地的自由买卖,成为很多杀人案和社会动乱的根源。现在广东的很多土地纠纷也是由对土地私人产权的法律保护不健全引起。      江濡山:您刚才谈到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问题,这方面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改革对策。估计下一步会有条件地放开,但现在最大的顾虑是担心户籍制一旦放开,农村剩余劳动力会大量涌向城市。      杨小凯:对于中国户籍制度问题,我的看法是:      第一,废除户籍管制。      第二,改户籍管制为户籍登记制度,任何中国人可以自由迁徙,在国内有充分的居住自由。      第三,户籍管制放开后,要采取“市场”调节的办法消化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      第四,户籍制度改革应与土地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如果没有土地私有化,农民移居他地就会失去集体土地中所有的份额,所以必须定期回来,当盲流、或是宁愿抛荒土地,也不永久移民。如果土地是私有制的,农民可以在移民后将土地租给别人增加收入,也可以卖给别人,得到一笔资金,可用来创业投资,或者不卖土地,但用土地所有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创业投资。户籍改革其实十分简单,只是中国有关管理部门把这个问题人为复杂化了。      江濡山:现在中国南方一些地方的户籍管制已取消了,比如浙江省的许多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移居住地,只要你能生存下去,就自己选择居住地。这样以来,不但没有出现政府担心的混乱局面,反而市场经济的活化因素更多了,地方经济发展更快了。      杨小凯:农民不轻易永久移民,根本原因是土地不是私有的,永久移民会丧失他们对集体土地中的份额。这是一种封建制度,把农民捆在土地上。      江濡山:你提到中国农村地方政府治理结构,对此你有哪些高见?      杨小凯:中国基层政府的治理结构非常落后,比如县的划分太大,由于土地没有私有化,公地没有明确是哪个政府(乡政府或区政府)所有,也没有土地所有权证书,更没有健全的财产税、土地交易税制度,所以地方政府办公共事业、教育事业没有制度化的公共财政。这方面,中国不要搞制度创新,只要派一些干实事的官员去各国考察地方政府治理结构,将各种制度比较一下,择优模仿就好了。比如美国是各区政府管中小学教育,所以各区学校质量差别很大,而澳洲是州政府管中小学教育财政,所以各区学校质量差别不大。我看中国可学澳洲的教育财政制度。      江濡山:从本质上讲,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村劳动力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放,才导致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同城市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差距很大。这种差距的背后是生产力水平的差距。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祖祖辈辈以传统的农业生产为主,现在搞市场经济,对大多数农民而言是生存方式来一次全新的转变。这就要求,国家政权对农村事务的管理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则。      杨小凯:我觉得现在中国政府在对待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上步入了一种误区。政府花费很大精力和代价号召和组织农民学习现代农业技术,农村劳动力水平的确不是这么容易就能提高的。农民种什么、怎么种、怎么卖完全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手把手教农民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有时会适得其反。比如农民按政府要求种植了大量产量高的杂交水稻,杂交水稻在国内和世界市场上都是价格最低的,根本不应该种。因此,当土地私有了,农民会把土地租给或卖给有市场经营能力的少数人去搞产业发展,每个农民会根据自己的“生产力水平”选择力所能及的事情去做。      我还要提到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对大宗农产品的贸易垄断,等于弱化了农村经济市场化交易能力。不仅大宗农产品国际贸易由政府公司垄断,国内贸易也由政府垄断。这样下去,中国农民只能是永远被动地受政府的摆布。要搞所谓农业结构调整,用政府统购统销正好是帮倒忙,废止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和跨省、跨国农产品贸易的垄断,中国农业的结构调整就会自然实现。现在的农业结构问题正是由这种垄断造成。农民是为政府生产,而不是为市场生产。自给自足的农民要变成专门生产一种商业化农产品的现代专业农民,只有在废除政府对农产品贸易垄断才能实现。当然结社自由对农民组织专业化农民协会以协助贸易也很重要。      江濡山:刚才您提到对农民教育的问题,您是在国外大学当过学生,又当了多年的教授,你对中国教育体制的改革有何建议?      杨小凯:关于教育问题,我觉得中国不应该学澳洲,而应该学美国的。美国对私立大学没有限制,政府办大学的作用也非常有限,所以发展出各种适合不同需要的大学。全世界最好的大学是美国的私立大学(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等),而各种低水平的私立野鸡大学也适合了低层的社会需要。更重要的是由于进入教育领域是自由的,不需要任何教育部批准,所以私立大学之间竞争自由而激烈,制度创新层出不穷,州立大学便可以模仿这些好教育制度(例如终身教授制),也有不得不模仿的竞争压力(比如教授工资就不可能比私立大学低得太多)。而澳洲受欧洲政府办学思潮的影响,政府办了太多的大学,虽然不限制私人办学,政府也像美国政府一样不直接管理学校,而是成立独立的法人机构管理学校,但由于官办大学太多,私立大学就起不来。例如十年前澳洲有股私立大学发展的浪潮,但这些大学在公立大学的压力下大多不成功。所以澳洲的大学制度始终不如美国,例如从来没有形成全国性大学市场,学生大多在本州上大学,不像美国在私立大学的创新体制下,形成在外州上大学的传统。澳洲大学教授的工资及管理制度对市场的反应都不如美国大学灵敏,关键原因也是公立大学占优势,不像美国私立大学占优势。      中国教育现在最大的危险是教育部垄断学位授予批准权和重要办学项目的批准权,现在又有了创收的动机,这是产生坏资本主义的原动力。好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政府机构不允许有创收动机,只能花钱,不能自己创收。收入是只有国会才能批准的统一税收。美国制度严禁追求执政的政党从事赢利性事业。而中国80年代以来就鼓励有各种政府批准权、垄断权的政府机构创收,这就是与民争利,并会鼓励政府机构加强垄断以追求垄断利润。这在各行业都造成了不公正的坏资本主义现象,最近两年这种坏资本主义现象在教育部门大大发展。例如政府用国家财政权力、用大量金钱支持重点大学,这就是一种非常不公正的、歧视性的制度,因为这些财政支持不是通过公平竞争的程序取得的,是种对非重点大学的制度性歧视,更是对私人大学的制度性歧视,与WTO非歧视的游戏规则完全不相应。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05febc9010111y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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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理论与中国的改革

   一、导 言       此文简要译述产权经济学及其数学模型近年来的发展并研讨这些理论对当前中国经济改革的意义。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思想是六十年代由寇斯(Coase)、张五常等人提出,而八十年代以来不少产权经济学的数学模型出现。这些数学模型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关于交易费用,而与财产权结构关系不大的。例如代事理论的数学模型和信息不对称及讨价还价产生的交易费用的数学模型都与界定产权的交易费用有关。另一类模型虽也与交易有关,但却强调产权结构的经济学意义。此文主要介绍后一类数学模型。我将简要介绍寇斯一九六零年的产权理论,阿尔谦(Alchian)和邓塞兹(Demsetz)的剩余权理论,古劳斯曼(Grossman)、哈特(Hart)和摩尔(Moore)的最优所有权结构理论,玻兰(Borland)、黄有光和杨小凯的企业理论和剩余权结构理论,以及黄有光、威尔斯(Wills)和杨小凯的产权经济学数学模型。作者将这些理论对中国的意义,结合中国改革的最新发展动向进行了讨论。       二、寇斯的产权理论       寇斯的产权理论其实渊源于主流学派的第一福利定理。这个定理以严格的一般均衡数学模型为基础。按这个定理,如果没有外部效果,没有公共财产,没有无止尽的规模经济(局部规模经济可能存在),则完全竞争的市场会将初始的产权分布作有效率的重新分配,其效果对全社会来说是最优的或曰帕累托(Pareto)最优。而这种产权的有效率重新分配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但并不依赖私有产权的初始分配。而寇斯定理也是讲的同样道理。这个定理意味着,不论私有产权的初始分配如何,通过自愿的协议,人们可以将产权作重新分配,而使社会福利最大化。但寇斯的假定弱得多,例如他的定理在市场竞争不完全(例如双边讨价还价的情形),以及在有外部效果时都同样成立。而且寇斯将私有财产及其自由贸易对这种市场效率的决定性作用加以强调。       而科尔奈(Kornai)的所谓软预算约束理论其实是从反面来支持寇斯定理。寇斯定理说明私有财产权对市场效率的决定性作用,而软预算约束理论说明在没有私有产权及相关的硬预算约束时,价格制度将不可能有效地运作。因此这两种理论从正反两方面说明自由价格和自由市场的基础是私有财产制度。没有私有财产制度,是不会有真正的市场的。       这些理论对中国改革的意义是明显的。中国如果要发展真正的市场经济,必须废止国营经济的垄断地位以及对私人企业的歧视。特别是应该允许私人企业家发展私人银行,在铁路、高速公路、汽车制造等方面自由投资和发展。中国在八九之前曾对私有化有过热烈的讨论,黄有光教授与笔者也曾在上海《世界经济导报》上为文鼓吹私有化。八九之后,私有化不再有人提起,加上苏联东欧国家私有化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更使中国人不再提私有化。但是最近私有化的发展有了新苗头。广东在讨论将农村土地合股,用合股公司的形式将农村地产私有化。四川向香港私商公开拍卖国有企业,中国国有公司用在香港买壳上市的形式,将国有公司变成半私有性公司。在邓小平南巡后的第三次公司热中,一些新的准私人股份公司迅速发展为大型公司,这些新公司使中国企业的产权结构发生深刻变化。 笔者遇到的不少企业家都说,今后几年中国最赚钱的生意是由(包括外国、港台)私商收购中国国营企业,加以重新组织成私人股份公司,再上市转卖。这大概是中国私有化的新形式。这种私有化不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来推行,而是由私商按赚钱的原则自下而上地推行。中国改革的成功,可能很大程度依赖于这种新的私有化形式的发展。而最近香港政府已通过中国公司直接在香港上市的规例,这将使买壳上市的不正当方式转为合法的方式,因而促进私有化的发展。       三、阿尔谦和邓塞兹的剩余权理论       阿尔谦和邓塞兹一九七二年首次揭示了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剩余权的经济学意义。按他们的理论,资本主义企业的特点是老板持有企业的剩余权。企业生产是种合作生产,这类合作生产的特点是每人努力的程度会影响他人努力的效果。就象十人共同抬一块大石头时一样,这时每人都因没完全承担对他人效率影响的后果而没有达到整体最优的工作强度。所以一个监管者可以通过协调改进效率。但是一旦有了监管者,谁来监管他以保证监管效率高呢?如果监管效率不高,则所有其他人的效率都不可能高。而给监管者以合作生产后果的剩余权是监管监管者的最有效办法。在这种安排下,老板监管越有效,剩余越多,所以监管效率会自动保持在高水平上。       如果私人老板没有企业的剩余权,则监管效率不高,工人的本性是偷懒,所以企业生产不能达到技术上可行的最高效率。这种技术条件可行的最高效率被称为X效率,与资源配置的效率不同。资源配置效率与人们对不同产品的相对爱好程度有关。在技术上有X效率的条件下,如果汽车相对食物生产得太少,就是资源配置无效,但X有效。国营垄断企业与一个自由市场上的私营垄断企业的差别可以说明X效率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差别。私人垄断企业因为有老板的私人剩余权,所以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生产潜力会完全发挥,所以是X有效,但此企业会利用其垄断地位抬高其产品的相对价格,因此限制其售卖量,剥削了消费者,使此商品相对于其他商品生产得太少,这对资源配置而言是无效的,即消费者的效用受了损失。而对一个垄断的国营企业而言,没有私人能占有企业的剩余,所以监管效率低,很多技术上可行,也容易做到的事,人们没有刺激去做,所以技术上可行的潜力不能发挥,产生了X无效。当然此企业也会利用垄断权抬高价格剥削消费者(特别是在价格放开的改革后),因而产生资源配置的无效。在价格不放开的条件下,国营企业产品价格虽不高,但企业可以用限制产量的办法,然后通过后门将垄断权变成无形的好处来剥削消费者。       中国国营企业的承包制的本意就是让承包者对他的承包单位有一定的剩余权,因而改进X效率。但承包制与私有制的区别还是极大的,承包者没有完全的剩余权,所以X效率的改进总会打折扣。更重要的是承包者的上级没有私人剩余权,所以上级没有激励保证承包合同的效率。合同执行的效率,找最佳承包人的效率也会成问题。加上承包制不能解决资源配置效率问题,那是由相对价格和市场竞争所决定,而不能完全由承包来解决的。       私有化会为自由价格制度打下基础,而中国目前国营企业对劳力和资本市场的垄断使得市场的自由进入成为不可能,因而放开价格在没有自由进入条件下,可能会被垄断性的国营企业用高价,或用产量控制(短缺)来剥削社会,造成社会紧张。所以私人银行和自由劳力市场的发展对消除资源配置的无效率有决定性的作用。最近中国政府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开业,但禁止外国银行从事人民币业务。广东政府最近正在考虑向外资私人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但中国禁止私人经营银行的法律仍未废止,虽然国营企业集团和地方投资公司的银行业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资本市场上的垄断局面,使自由进入方面有一点改进。       四、古劳斯曼和哈特的最优所有权结构理论       寇斯的产权理论强调私人产权的意义,他认为只要是私人产权,就会有效率,至于私人产权本身的结构是什么却不重要。因为按他的理论,只要是私人产权,不管初始产权结构怎样,都会通过产权的自由买卖而达到最优状态。但古劳斯曼和哈特一九八六年的著名论文却证明,即使是私人产权,也有个最优产权结构问题。例如住房人当房主和住房人从他人处租房就是两种不同的私人产权结构。他们用数学模型证明,一般情况下,住房人当房主的产权结构比租房更有效率。这是因为住房人维修房子的努力是极难监测的,也不可能用合同来强制执行,所以租的房子维修往往比房主自己住要差。这种理论证明,根据不同的技术条件,在某一行业,最优产权结构是一定的。一般而言,某种活动对后果影响很大,或其测度很难,则从事这种活动的人当业主比较有效。       这种最优产权结构理论更进一步强化了寇斯对私人产权的强调。按这种理论,即使都是私人财产制度,但谁当业主(或老板)对效率也会有决定性的影响,公有与私有之间的分别对效率的影响就更大了。这就是为什么公有财产的维护和使用效率往往比私有财产低得多的原因。这种产权经济学的数学模型对中国改革的意义是,应积极推动私有化改革,让市场来选择最优的产权结构。       五、玻兰、黄有光和杨小凯的企业和剩余权结构理论       玻兰、黄有光和杨小凯的两个数学模型将寇斯和张五常的企业理论精细化。他们证明,劳动分工的发展对企业的出现是必要的但却不是充分的(寇斯的理论)。企业是用劳力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张五常的理论)。只有当中间产品市场的交易费用高于相应的劳力市场交易费用时,企业才会出现。他们还证明,当企业出现时,谁当老板这类企业剩余权结构问题对效率有重要的影响。       他们的故事大致如下。每个人被假定为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所以他们可以在没有企业时每人自给自足地生产。因此企业不可能预先假定存在,企业的出现必须由理论来解释。生产中存在着专业化经济。所以每个人作为生产者喜好专业化生产,作为消费者喜好多样化的消费。所以多样化消费与专业化生产的冲突意味着专业化经济与交易费用的冲突。假定每人都可以生产两种产品,一种是衣服,另一种是生产衣服过程中的管理知识。因此有两种生产方式,一个是自给自足,每人自己生产管理知识,然后使用该管理知识作为中间产品来生产最终消费用的衣服。这种生产方式的好处是没有任何交易费用,其代价是专业化经济不能被充分利用,所以生产率低下。另一种生产方式是劳动分工,一部分人专门生产管理知识,另一部分人专门用管理知识来生产衣服。这种生产方式虽可以通过专业化的生产提高生产率,但却依赖两类专家之间的交换,这交换自然会产生交易费用。       在市场均衡中,如果交易效率很低,则分工生产的专业化的好处完全被交易费用抵消,所以人们会选择自给自足。如果交易效率很高,则分工的好处大过交易费用,因此人们会选择分工。但是至少有三种方式来组织分工,第一种方式是管理专家将管理知识作为咨询服务卖给生产衣服的专家以换取他需要的衣服。这种组织分工的方式意味着两个产品市场,一个是管理知识市场,另一个是衣服市场。分工的双方用产品换产品,没有劳力买卖,权威和剩余权是对称分配的,所以不存在企业。第二种组织分工的方式是,生产衣服的专家开家工厂,雇用管理专家的劳动,并令他们在厂内生产管理知识。第三种组织分工的方式是,生产管理知识的专家开家工厂雇用工人,并令他们在厂内专业生产衣服。       这后两种组织分工的方式都是剩余权和权威的不对称分配,雇主有剩余权和使用劳动的权威,而雇员却没有。而且这两种方式都是用劳力的买卖代替中间产品(管理知识)的买卖。所以如果劳力的买卖比中间产品的买卖交易费用低,则企业就会发现,这后两种组织方式虽然都产生企业和劳力市场,但他们却有不同的产权结构。第二种方式是由衣服生产者当老板,第三种方式是由管理专家当老板。假如管理知识的质量和数量不可测量,而用来生产管理知识的劳动的质量和数量也极难测量(你不可能知道一个坐在办公室的管理专家用了多少时间在想管理问题或想他的情人),但衣服的质量和数量测量成本很低,生产衣服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也一眼就看得出,则第三种产权结构比第一、二种显然效率要高。因为第二种必须交易用来生产管理的劳动(交易费用极高)、而第一种必须交易管理知识(交易费用极高),第三种必须交易衣服和生产衣服的劳动(交易费用极低)。       所以企业是一种巧妙的交易方式和剩余权结构,它可以把一些交易费用极高的活动(在此例中是管理活动)卷入分工,但同时却可以避免这类活动的直接定价和直接交易。例如在第三种产权结构中,管理专家当老板,他在劳动市场买劳动,令工人用他的管理知识生产衣服,然后在产品市场上卖衣服,这里管理知识和用来生产管理知识的劳动都不卷入买卖和直接定价,但老板的剩余权就是管理知识的间接价格。所以这种企业理论被称为间接定价理论,与古劳斯曼和哈特的资产特异性理论相区别。       因此企业功能与专利制度的功能相仿,它能大大提高不可捉摸的知识产权的定价效率,因而促进分工在生产这类知识的活动中的发展。很多企业管理知识比生产技术知识更不可捉摸,因此很难用专利法来保护。而企业制度却能有效地保护这类知识产权。当然如果生产管理与资产组合管理(management of portfolio)之间有了分工,则可能是股东而不是经理当老板了。因为资产组合管理比生产管理更不可捉摸,而企业的剩余权只能用来避免一种活动的直接定价和买卖。       按照这种间接定价理论,保护自由结社和私人企业家(资本家)对企业的剩余权的立法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力。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中国的哪些法律制度及其发展对企业家的剩余权有关键的影响。       由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对中国的立法和司法有过无孔不入的影响,所以马克思指责剩余价值是剥削的意识形态,对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有深刻的负面影响。中国的立法者和决策者将个体户与资本家相区别,即使今天对个体户的财产权已有相当保护,但对资本家的剩余权不但没有充分的保护,而且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的歧视。       按照最新的一九九三年经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家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护国营经济的巩固与发展。”这意味着资本家的剩余权是剥削,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它不是按劳分配。强行将国有经济定为领导力量,意味着即使国营经济竞争不过资本家经济,也要享有领导和垄断的特权,这当然是对资本家经济的歧视。宪法虽也说允许个体劳动者经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展,但这并不包括资本家经济,而所谓法律容许的范围意味着不能自由买卖土地,私人不能开银行,雇工不能超过八人等等。这些分别是土地管理法,银行条例等法规所规定。       这种宪法规定的,以一整套法律制度保证的国营经济对劳力市场,资本市场的绝对垄断,使私人企业家要自由得到企业的剩余权非常困难。他们不可能自由地得到资本和劳动,随时有被政府侵犯剩余权的危险。所以这是为什么社队企业,乡镇企业都不能发展为实力强大的私人企业,而是躲在集体所有制的躯壳里苟且偷生。 再看看中国的民法。关于法人,只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劳动者能成为法人,而雇人很多的私人资本家却不能成为法人。中国根本没有公司法,却在那里讨论证券法,根本没有财产法,却有了合同法。中国目前在讨论房地产法,但负责立法的官员说,现有的土地管理法不会更改,房地产法将以土地管理法为基础。而土地管理法是与任何财产法原则不相容的,它禁止任何土地私有和土地买卖。最近中国在讨论平等竞争法。当记者问及为何平等竞争法没有任何条款反垄断,而这是日本平等竞争法和美国反托拉斯法的主要内容时,负责官员说,中国的私人经济还没有发展到能垄断的地步,所以垄断目前在中国不是个问题。此回答看去文不对题,但暴露了中国政府官员对国有企业特权地位的看法。在他们看来,国营企业的垄断不在要限制之列。因此中国私人企业家的剩余权目前还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这成为经济组织创新和发展的严重障碍,而经济组织管理的落后,使得新技术的采用受到限制。最可怕的是,中国的刑法一一八条将“投机倒把”定为可处十年徒刑和没收财产的刑事犯罪。据中共官方统计,近十年内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经济犯罪份子中,百分之四十五是投机倒把罪,被判死刑的经济犯中,百分之三十一是投机倒把罪。而很多西方社会的企业家活动都可定为投机倒把罪。       笔者和黄有光在一九九三年的一部专著中证明,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市场制度的主要功能还不是有效地配置资源,而是发现有效的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有效的市场结构,有效的合同和制度结构,有效的货币形式,有效的分层交易和城市结构,有效的产品种类数及有效的景气波动和失业模式。这一方面说明在没有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市场制度时,经济效率损失实在会比现有经济理论预想的要糟糕得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对于一个没有私有财产制度的经济,要发展如此复杂的市场的功能,则需要一个长久的演进过程。       六、杨小凯和威尔斯的产权经济模型       采用杨小凯以角点解为基础的均衡分析,杨小凯和威尔斯一九九零年发展了一个产权经济学的数学模型。在这个模型中,他们假定每个交易有一个失去财产的风险。这种风险产生了劳动分工所需的协调有可能失灵的危险,因而有一个专业化经济和协调可靠性难以两全齐美的困境。每种贸易品生产者人数的增加可降低协调失灵的风险,因为每个消费者在一个生产者无效时可转向其他生产者。但由于人口总规模有限,每种贸易品生产者人数的增加意味着专业贸易品种类数的减少。这就是分工程度的降低。人们也可以在每种交易中花更多时间来界定产权,因而减少交易中失去财产权的风险,但这却以增加界定产权的费用为代价。也就是说,减少界定产权的事前交易费用和减少产权不清造成的事后交易费用难以两全齐美(或曰不可能又要马儿不吃草又要马儿跑得好)。一个竞争性的分权市场会折衷这些两难的冲突,以决定有效率的劳动分工水平,每种贸易品的有效率的生产者人数(这人数与竞争程度有关),以及有效率的合作可靠性程度。       这个理论证明,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的最重要功能是确定有效率的合约安排而不是分配资源。如果中国能成功地发展一个有效地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则一种有效率的经济体制和合约安排就会通过产权的自由贸易而自发地生长出来。而这有效率的经济体制和合约安排就会促进劳动分工和经济组织的进步,因而产生经济起飞。       这个法律制度的发展,目前最重要的是发展与各国财产法原则相容的财产法,废止与财产法相冲突的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发展公司法,把民法中与财产法与公司法不相容的内容去掉;发展平等竞争法,其主要目的是废止国营经济的特权和垄断地位。这些法律制度弄好了,则一个有效率的经济体制就会通过司法案例的积累而自发地形成。       七、杨小凯和黄有光的最优产权结构理论       杨小凯和黄有光一九九三年将杨小凯和威尔斯的模型发展到有生产财和将每人潜在贸易伙伴数内生化的情形。象杨小凯与威尔斯模型一样,人们有一个专业化经济和交易可靠性难以两全齐美的困境。在界定合约条件上多花时间,可以减少交易中的风险。另一种减少风险的办法是花时间与金钱与潜在的贸易伙伴保持密切的联系,利用这些潜在的贸易伙伴对已有交易的贸易伙伴施加压力。一旦与现有伙伴的合作失效,则人们可以轻易地转向潜在贸易伙伴。每人的决策问题就是如何折衷这些两难的冲突,在有限资源限制下决定这两种资源用途的最优结构。这些个别人最优决策的交互作用产生的后果就是我们在市场上看到的均衡的有效的分工水平,有效率的交易费用种类结构,有效率的竞争程度和合约结构。       这种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苏联式财产权结构。很多中国经济学家现在都认识到国有制条件下产权界定的不明确是个比扭曲的价格制度更严重的问题。杨小凯和黄有光的模型意味着这种产权界定的模糊不但阻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妨碍了有效率的劳动分工水平的实现。杨小凯和黄有光强调界定个别合约的条件与界定签约权的差别。比如中国对劳力买卖,土地买卖的限制是限制了人们在不同合同之间选择的权利。这种限制对有效率的制度发展的阻碍远甚于合约内条件模糊不清的影响。同时他们的理论也澄清了中国目前流行的一个模糊认识。很多中国学者认为产权界定越明确越好,但这个新模型却证明,由于各种两难的矛盾的存在,产权并不是越明确越好。关键是法律制度应该保证人们有自由在合约之间选择,则有效率的界定产权模糊度就会通过自由的产权买卖而自发形成。       中国的国营企业,澳洲或台湾的国营企业,以及私人企业之间的比较可以对以上观点给出直观的说明。对中国的国营企业而言,由于政府对资本、劳力、要素市场的垄断,所以这些企业并没有自由签约的权利。由于剩余权不明确,这些国营企业内人与人之间隐含的合约也非常模糊。所以合约条件和签约权两方面都极模糊。而对台湾的国营企业而言,他们必须与私商在竞争性的劳力和资本市场上竞争,所以签约权的高度选择性是不同于中国的国营企业的,尽管剩余权的模糊两种国营企业都类似。而对于私人企业而言,则界定一个合约的条件的效率与界定签约权的效率都要高过国营企业。       这种模型还可用来分析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问题。正如诺贝尔奖得主斯地格勒(Stigler)所言,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是个误导人的概念。股份公司中,股东对自己的财务资产有完全的私有权和管理权,他们可以通过股票的买卖管理自己的资产。而经理对自己的管理知识也有完全的私人产权和支配权。他们通过高级劳务市场上的买卖来管理自己的知识。这里没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份公司只是经理与股东之间一种复杂的分工产生的复杂交易形式而已。这种复杂分工会因界定合约条件的困难因而有意使合约条件模糊,但股票市场的发达使界定签约权的效率大大提高,因此以合约条件与签约权的综合所代表的私人产权的界定并不一定会因公众股份公司的发达而更模糊。因此,公众股份公司的发展使私人财产权重要性下降的断言是没有根据的。       八、结 语       此文简要评述了产权经济学近来的发展以及这些发展对中国改革的意义。所有产权经济学的数学模型都说明,一个有效地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关键。虽然中国国营企业的私有化是改革日程表上最优先的事项,但私有化运动却是个很不明智的口号。因为用政府的力量来推动私有化运动与法治精神不合,也与哈耶克(Hayek)的洞见相冲突。在看来,一种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只能通过产权的自由和自愿的买卖自发地形成。所以中国政府真正要做的事是发展财产法、公司法、平等竞争法,废止或修改现行法律中与这些基本经济法不相容的部分。在一个私人财产权,尤其是私人资本家对企业剩余权的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条件下,在一个废止了国营部门垄断特权的公平竞争环境中,一个强大的私人经济就会自发形成,并将无效率的国营经济自动地淘汰掉。       在这个自发渐进的过程中,中国文官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按照世界银行的估计,中国政府高官的收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另一部分来自特权。而后一部分远远超过前一部分。在这种待遇结构下,商业化和私有化的发展会使政府腐败成为一个严重问题。而解决的办法是,将官员的工资提高到能在市场上买得起目前通过特权提供的收入(低租金高级住宅、高级汽车等等)的水平,然后让官员通过市价去买这些特权提供的商品。这样既可以高薪养廉,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因为那些特权商品在市场按市价售卖的收入足以抵消工资的增加)。有了这种政府官员收入结构的改革,加上公务员制度的实行和私有化的成功,则官商不分的弊病才能彻底根除。       目前中国不是走的这条路,而是通过一些半官半私的公司机构,将高官的特权逐步转化为公司经理人员的权力。中资公司在香港买壳上市就是一种典型的方式。这种演变方式虽有和平演变,减少阻力,以及避免急剧私有化改革中国有企业剩余权真空等问题,但却非常象清末的官督商办和日本明治维新的财阀制度。但是一些大型准私人股份公司在邓小平南巡后的迅速发展却使中国私有经济的发展有可能摆脱清末官督商办和日本财阀制度的模式。       (本文是作者向“中国走向市场经济进程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国际讨论会”提交的论文,该讨论会于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至三日在海南举行,由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中国留英经济学会和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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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沉思和未来选择

作者: 杨小凯         我的专业不是政治学,从学问方面而言,我对政治学可说是门外汉,没有什么资格来讨论政治理论问题。不过我们这一辈中国人都曾被当代中国的政治动乱所苦,象“久病成良医”一样,对政治多多少少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我对政治的关注自然与我曾受到的政治迫害有关。我曾亲眼看到中国很多不同政见者(其中有些是原来对政治并无兴趣的普通人)不知不觉竟因政治掉了脑袋。这使我觉得作为一个普通中国人,为保全身家性命,都必须懂得中国政治。作为一个还未成年时就写下“中国向何处去?”,讨论中国的政体问题,并为此坐牢十年的人,我自然对政治历史、政治理论、实际政治发展保持着非同寻常的关注。但我在此文中的看法与其说是高深的沉思,不如说是这代知识分子中一位思想敏锐者的情绪和直感。        我将从四个方面讨论对中国政治改革的看法。第一是民主政治与革命的关系。第二是民主政治与经济制度,特别是私有财产制度的关系。第三是中国政治的种种特点。最后我总结一下自己的直感和猜测。        我在文革时写的“中国向何处去?”中推崇“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包括直接选举官员、取消常备军、取消高薪等等。而实现这种民主的手段却是激进的革命手段:“推翻中国的新特权阶级,砸烂旧的国家机器。”为此文我坐了十年牢,在牢里我读了很多历史书。开始我想从西方政治史中了解,到底什么是民主政治,民主政体是如何产生的。洛克的思想对我有过极大的影响。虽然我早就是官方意识形态的叛逆者,但自从接受洛克的思想,我开始知道革命民主主义与现代民主政治是完全不同,甚至是对立的东西。洛克思想是英国大革命的产物,克伦威尔专政是大革命的后果,而他比旧王朝更糟糕。我读这段历史时是一九七二年,当时中国人民中充满着复辟情绪,大家都在留恋五十年代,都在盼望刘少奇、邓小平复辟,几乎与克伦威尔死后,蒙克将军迎来复辟王朝前英国朝野上下的普遍复辟情绪一样。按照洛克的逻辑,革命要推翻的是一个暴君,而没有一个比暴君更集权的力量,却无法打倒老暴君。一旦暴君一倒,对革命中形成的权威,任何人都再无法控制,它又成了新暴君,它又会催生革命。这就是“革命产生暴君,暴君产生革命”的改朝换代逻辑。        在英国大革命之后的克伦威尔,自称共和国执政,但实际上比王朝更糟糕,正像中国目前自称共和国,但却与共和政体毫无共同之处一样。因此追求民主的第一要旨不是打倒老暴君,而是如何避免改朝换代,陷入“革命民主主义”的陷阱。而马列主义政治理论的浅薄之处,正在于它从洛克和孟德斯鸠的理论退到了革命民主主义理论,而这种理论比中国式的改朝换代并不多出什么。这种理论的核心是谁掌权(所谓国体问题,或者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资产阶级专政的问题),而不是政体本身的真正创新。而洛克、孟德斯鸠的理论的核心却是设计一种机制来控制“控制者”。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失败,正是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浅薄和没有控制“控制者”这类设计思想为基础。因此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失败不是一个实践问题,而是政治设计思想的失败。        共存和制衡令人拍案叫绝        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次政变)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光荣革命前,英国实行了复辟,王朝复辟前,国王有个信誓旦旦的宣言,保证不对造反派报复。但他被迎回国,权力稍微巩固后,马上大规模报复,把当年的造反派以叛国杀君罪绞死,连克伦威尔的尸骨都不放过。惠格党(后来的自由党)人人自危(像今天清除三种人运动中的中国造反派一样)。造反派当时有两种选择,一个是革命,二个是忍让。但最后却是第三条路,从海外请来了客籍国王(威廉),用他的武力赶走了旧国王。这满足了“只能用暴力才能打倒暴君”这个条件。但客籍国王不是革命中生长起来的,他在英国没有根,国会能控制他,趁他权势未稳,国会马上用限制王位法、人身保护法等一系列立法使他变成虚君。然后又有代议制、内阁制等一套制度,而其核心是两党制。托利(后来的保守党)和惠格党是在长期内争中互相迫害的两大派,他们的共存和制衡是整个制度创新的基础。我当时看这段历史,忍不住拍案叫绝。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这个例子对中国有意义,而美国在英国民主制度的基础下发展民主制度的历史对中国意义不大,因为中国不是像美国这类“没有历史的国家”。所谓政治设计的成功就是说,实际执行的结果与设计的预想基本一致。如果像俄国革命、中国革命一样,以民主为目的,而以专制为结束,这不能算成功的政治设计。不能说某些人掌了权,实现了改朝换代,就算成功了。其实从改朝换代的意义上,中国和苏联的政治体制设计都不成功,因为很多开国功臣都因他们创立的政体的致命缺陷而人头落地。        尽量维持上层各派之均衡        民主政体中控制“控制者”的结构说来极为简单,既然我们认识到人都有天生的弱点,找不到十全十美的控制者,那我们就让几个“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的人平等竞争吧。所以三个平等竞争的野兽(两党或是三权分立)就是民主,而一个“圣人”却是专制。这个道理虽简单,但实行起来却不易,因为人都有征服的本能,都想打倒对方。怎样才能保证他们和平共处、平等竞争?唯一的办法是依赖历史提供各派平衡、谁也吃不掉谁的局面。英国光荣革命前夕,长期互相迫害的两大派之间就出现了这种谁也吃不掉谁的均衡局面。它就是两个魔鬼平等竞争(民主)的条件。        所以作为民主主义者来说,实际的谋略就是尽量维持上层各派的均衡,譬如说***比国民党大了,就要支持国民党,造反派和保守派中某一派太占优势,就要支持他的敌对派。一九四九年民主党派犯的错误就在于***过于强大时,他们不去支持国民党。其实当时就有一些明智的民主党派领袖看到了这一点,认识到对***一边倒会为专制制度创造条件。可惜民主制度的实质当时还远未被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认识,他们以为民主是一个圣人(***),而不是两个魔鬼(国共共存)。中国知识分子喜欢附和强权去歧视弱者,这个传统也应对一九四九年一边倒局面负责。        我后来细细咀嚼,发觉有一些更大的历史背景比“光荣革命”本身重要得多。一个是英国的小国会、小宪章这段历史。英国的小国会实质是诸侯会议,很有点像中国的“春秋五霸”的诸侯会议。也就是说英国历史上有封建诸侯权势超过国王的传统。王权的衰落、封建制度的发达,以及没有中国式的中央集权制,是小国会、小宪章(实际上是各诸侯限制王权的条例)和后来的民主制度的基础。换言之,民主制度是以封建制度为基础的。如果王权发达,用中央集权制代替了分封制,则民主制度极难生长起来。正像中国这种中央集权制发达、早就废止了封建制度的国家,很难产生小国会这种制度一样。再深一步研究,民主制度的萌芽不是人民参政,而是社会上层阶级内的多元化。英国革命的历史说明,人民革命只会产生暴君,而革命产生出民主大概只找得出美国这种已有英国民主传统的殖民地例子。有人说菲律宾是革命产生民主的例子,而实际上菲律宾的微笑革命只是一次政变而已,政变也是在美国压力下上层推行的民主化政策过程中产生的。这与中国式的革命(改朝换代)实在是天隔地远。所以我相信在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革命只会产生暴政这个假说是可以证明的。譬如说,我们可以假定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有征服他人、损人利己的恶性这一条,对“暴君”和“人民”同样成立。暴君被推翻,“人民”就会分为不同的派别,互相斗争,既然推翻暴君可行,为什么打倒敌对派别不行。“人民”会用对待暴君的办法互相残杀,直至剩下一个新暴君为止。中国每次改朝换代都要经历这个过程。把大土匪(皇帝)打倒,无数小土匪多如牛毛,互相残杀,剩下一个大土匪(新皇帝)。最后人民体会到一个大土匪比多个小土匪好些,“宁为太平犬,不为战乱人”(像不像法国大革命后“热月政变”时的“秩序党”和一九七零年林彪、周恩来联盟的观点?)因此新朝代会巩固一段时间。辛亥革命这种以民主为目标的革命一样经历了这个过程。一旦革命发生,只有列宁式心狠手辣的人物才能生存。只有政治白痴才相信这种革命会产生出“民主”。        用革命手段推翻专制行不通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假设有可能出现孙中山这类人,利用革命推翻了专制制度,为民主打下了意识形态和宪法基础,使国民党“训政”下长大的人,从小就知道政党自由、五权分立这些东西迟早是要实现的,所以虽然要经历两代人以上的动乱,民主政体终会来临(像台湾目前一样),那么用革命来改变大陆专制制度是否可行呢?        一九六〇年代末,中国政治极端黑暗,当局的经济文化政策荒谬绝伦,稍有知识的人都会被这种昏庸无能刺激出参政的兴趣:“让我来治国,比这种搞法一定会好千万倍。”当时很多人被划为“黑七类”,受到极不公平的歧视和迫害,“孤苦无告,树党强诉”的情绪相当普遍。搞政党活动、会党活动的多如牛毛。我当时被关在监狱里,革命情绪可说是到了顶点,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参加反对当局的革命党的。一九七〇年的“一打三反”运动把这类“革命”活动几乎完全从肉体上消灭了。一些最优秀的从事革命活动的职业政治家被当作政治隐患而枪杀。这次大规模的镇压活动使我触目惊心。我想起这些被杀害的政治家生前的一些思想(他们中不少是我的狱中好朋友),开始体会到他们的一种判断,即社会现代化过程已使传统意识的革命几乎不再可能。当时一些亲西方的知识分子在秘密政党活动中都密切注视在南美搞革命活动的古巴人格瓦拉。他们认为,如果格瓦拉能成功,则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在专制国家发动革命就有成功的可能性。尽管他们的政治目标与格瓦拉正好相反(格瓦拉是以革命追求马列主义理想,而这些中国知识分子却企图以革命追求西方式的民主)。但格瓦拉是彻底失败了。很多人总结失败的原因,与现代化的通讯、运兵手段的发达极有关。譬如在现代化铁路运兵的条件下,当年的武昌起义根本不可能成功。而现代报纸、电台也使一个专制国家可以完全控制社会舆论,像中国的大跃进时代一样,饿死近二千万人,而人人都以为是“形势大好”,自己看到的灾难只是本地局部性的。而六十年代初和文革中的众多政党活动由于官方的封锁消息,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世界舆论都根本不知道。这种政体有能力把政敌消灭在无声的黑暗中。        原则上说,在现代化条件下,如果没有国与国的战争,没有上层阶级内的大规模冲突或类似代理人战争式的局面,用革命手段推翻一个专制政体(像武昌起义一样)成功的概率等于零。文革中之所以有一些非常优秀的知识分子也参与了政党活动,是因为有一点还不清楚,即像文革这种上层内部的大规模冲突是否会提供革命的机会。但这些知识分子中的一些人后来认识到,文革的作用正是在人民中培养起强烈的反革命情绪。文革不但没有为改朝换代创造条件,相反却为防止改朝换代、巩固***的政权起了与预料相反的作用。也就是说,人民自从大跃进以来对专制政体的不满在文革中发泄掉了。文革中把“人民”土匪本性的一面暴露无疑。在毛泽东短期内允许变相政党自由的条件下,人民一轰而起,互相残杀。大家又多了一个念头:一个大土匪比多个小土匪好得多。批旧和反革命情绪油然而生。这种情绪在极左路线的口号下成为邓小平政权最强的政治王牌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中国今天利用上层冲突触发革命的机会比以前要小得多,这是文革的积极后果之一。        革命会延缓民主化进程        留恋一个“大土匪”的情绪是中国人一种有历史传统的错觉。多个“小土匪”如能和平竞争(例如形成互不侵犯的多国或多党),自然比一个大土匪好,但这种和平竞争的局面在中国出现的概率并不高,其原因可专门写本书。原因之一是上层内部的多极平等竞争不发达和缺乏稳定的结构。结果往往给革命和改朝换代以可乘之机。最上层权力太大,中层和上层内部没有分封制,又不能像欧洲多国制度及现代绅士阶层等结构来制约中央的权力。历史的发展,极大程度上是靠碰运气,谁说美国人不是因为走运才有了民主制度?        革命会延缓民主化进程,正像一九四九年的革命使中国民主化进程延缓了几代人时间、俄国革命使苏联的民主化遥遥无期一样。所以防止革命对于今天中国的改革仍是现实和重大的政治问题。        如果有人问我:若是中国今天发生了武昌起义式的民主革命,你怎么办?我的回答是:我就会离中国远远的,躲开革命中的中国。我本人就是文革后的反革命情绪的代表。我在监狱里结交的很多好朋友却是一九四九年革命的受害者。我很爱他们,但***革命却把如此高尚的人变成鬼。我自己在文革中家破人亡,母亲被逼自杀,我知道革命是怎么回事;我知道所谓“伟大的人民”在革命中会如何行为;我知道革命会用迫害政敌的情绪毒害全民族,那时谁都会无法控制这种情绪,而这种情绪正是专制制度的基础。正像***几十年迫害政敌(包括他们自己内部的不同意见者)都是以迫害国民党人的合法性为基础一样。至今迫害“反革命”的合法性仍然毒害着很多亲近***的人。有人会说如果革命的目的是真正民主政体,就会避免这类政治迫害狂潮。那可不一定。美国的南北战争中,代表民主的北方胜利后,迫害南方的情绪势不可挡,一时谁也控制不了,因而出了大量“冤、假、错”案。有个错案直到百多年后卡特当政时才昭雪。要不是老约翰逊总统后来力挽狂澜,与这种迫害南方领袖人物的情绪对抗,美国也不会有今天的民主制度。        改朝换代并不那么灿烂辉煌        可悲的是,今天中国***并不从理论上否定革命,而是念念不忘“革命传统”,坐过***牢的人都会发现,很多牢里的政治犯,有与***一模一样的意识形态,企图用***革命的方式推翻***。许许多多这类“反革命犯”都是ZG革命意识形态制造出来的。年轻知识分子毫无政治知识,盲目崇拜革命,盲目崇拜“人民”这个偶像,这都是革命意识形态的产物。所以专制政体最可悲之处并不是其对人民镇压的残酷,而在于它使人民的意识形态也专制化。因此革命只会复制专制,而这又成为当权者镇压人民的理由,可悲之处就在于这种镇压是真正有其理由的。        总之,革命和改朝换代根本不像史书上说的那样灿烂辉煌,对大部分人而言,它意味着生灵涂炭,意味着人的征服心、损人利己本性的大发泄。        另外,我想强调,我对革命和专制制度的否定完全是从一种功利主义立场出发,而不是从历史学的角度出发。我是太渺小的个人主义者,我害怕专制和革命带给我的痛苦。但如果我是个不关心功利的历史学家,我会说,专制制度,革命的历史地位却是件比功利远为复杂的事情。譬如大家都同意苏联的集权制度是所有政体中离民主最远的。但是如果世界是由大量主权国家组成,则对人类历史发展最有意义的格局是,一百多个国家试验各不相同的政体,包括最坏和最好的。因为不经试验,人们根本无法判断效果(好、坏)。这个过程中试验最坏政体的国家,对历史的意义也许最大,因为此国人民受尽苦难,却为全世界人民留下了最宝贵的信息。何况最坏的政体也许有其好的地方(那怕是一星半点),正像苏联制度在制造人造卫星方面就曾给美国以制度创新的启发。但作为一个功利主义的中国人,真不希望这个试验最坏政体的国家就是中国。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而言,好坏不能看短期,坏到底,也许会出好东西,所以在一个长历史时期内(譬如一千年),有许许多多的政体在持续不断地试验,这是对历史学家极有意思的格局,但对我们这类渺小的功利主义者,意义却不大。从信息论的角度而言,对历史后果不轻易下结论,争取尽可能多的社会试验机会是会得到最多信息的。可惜如果我是个被试验政体下的人,我最关心的却不会是信息的多少,而是我个人的幸福。        外国历史值得借鉴        支持用革命手段追求民主政体的人,自然会用法国大革命来反驳我关于“用革命手段推翻一个专制政体成功的概率几等于零”的观念。法国大革命制造了彻底的改朝换代,虽没有代议制,但却产生了一个“造反派的皇帝”—-拿破仑。正好,拿破仑是我最崇拜的一个历史人物。           试想想,有谁能一枪不发地征服一个与他为敌的政权。而拿破仑百日复辟时正是带着少数随从,一枪不发的走到巴黎,沿途,与他敌对的军队当他走近时,都高呼“皇帝万岁”而倒戈。拿破仑曾创立科学院制度、现代大学制度、整个大陆体系的成文法制度。私有财产制度在拿破仑法典中“像数学逻辑一样严格建立起来”。被黑格尔这种知识分子真心崇拜,称为哲学理性在地上的代表,这种君主实在不多。拿破仑临死前曾声称:“我用以传之万世的,不是我的政绩和武功,而是拿破仑法典。”显然法国大革命的主要成果不是民主政体,而是保护私有财产和确定陪审制度的成文法。法国革命后,几经改朝换代,直至世界大战时从来没有真正确定民主政体,但所有朝代都把拿破仑法典奉为圭臬,不敢变动。革命后真正被巩固了的是拿破仑确立的私人财产制度和法律体系。        法国的历史,与香港、台湾、南韩等东亚现代社会,都说明私有财产制度是比民主政体对现代社会更根本的东西。只要有完备的法律和私有财产制度,不是民主政体也无关大局。           英国的“光荣革命”的另一个大背景是,英国历史上对私有财产权处理的传统。中国历史上皇帝可任意征用和没收私人财产。皇帝知道如果“富商大贾富过王候”,则意味着他的政治垄断地位将受到挑战,对这种挑战的敏感往往是对改朝换代危险之警惕(很有意思的是,周恩来也喜欢用这句子提醒毛泽东对***朝代之威胁的警惕)。所以,中国多数朝代不允许独立的商人富过王侯,太富了,就要“国有化”,就要“共产”。这倒很象今天的***。商人造反往往是建设性的,不象“无产阶级造反”、农民造反那种纯粹的改朝换代。而英国不但早就有一大批新贵、大贾,经商致富,富甲王候,而且国王打仗必须屈膝向他们借钱,私人财产是不能随便充公的。这种借钱中的冲突正是英国大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直接导火线,只有新的中产阶级的独立经济势力超过了政府的权力,政治变动才有产生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否则政治变动几乎完全等于动乱或改朝换代。国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民主制度不但是种乌托邦,而且是种欺人之谈。我相信,“不可能有以国有制为基础的民主政体”是可以被证明的另一种假说。        私有制之政治功能        私有财产制度的政治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的发达,使社会上层结构多元化。不但有政治精英,而且有一个有管理社会能力的企业家精英阶层。现代的激进主义是种中产阶级现象,而中产阶级的激进主义与农民和无产阶级的激进主义是性质很不同的。中产阶级的激进主义往往表现出互利性,其关心的重点是政体,而不是改朝换代和国体等等与损人利己的征服心有关的事。资产阶级与当权派的竞争更接近上层内行的竞争,而不象农民起义这类外行竞争。           二、私人资本主义的发达,可以使社会的“仕途”(知识分子的出路)多元化。经商可能比当官更富有、地位更高,所以恋权不退和秀才落第造反的可能性都大大减少了。中国很多改朝换代都是落第秀才搞起来的。中国也极少有自动让权的例子。这都与私人财产制度不发达有关。        三、没有发达的私人财产制度不可能有真正独立的知识分子和政党。正象我敢在这里讲一些真正独立知识分子的话,是因为有私人基金会资助我来美国一样;如果在中国,我就不可能保持如此独立的地位。大陆现在的八个“民主党派”也不得不附在“***这张皮上”。在这种国有制占优势的情况下,所有民主的鼓噪都不会有超过中国历史上“清议”政治的水平。中国曾经有发达的清议政治,士大夫被鼓励针贬时弊,为民请命。但没有独立的中产阶级,这种“人民”是种偶像崇拜,是当权者垄断政治的一种玩偶。正象ZG最喜欢用“人民”这种偶像崇拜来推行其政治运动一样。        四、私有财产制度具有将政治动乱与经济活动隔绝开来的作用。美国大选时,政治机器会有短暂的停顿,但这并不会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转;而中国文革中的变动,对经济影响极大。仔细观察中国的人,会发觉工业生产最糟时是短暂实行变相政党自由的一九六六年底到一九六八年中,而生产效率最高的却是专制暴政最厉害的一九七零年。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有一种怪现象,劳改队的生产率比同等条件的国营单位要高。也就是说,国有工业制度的确要与专制政治相配合。在国有制条件下是不能搞“大民主”的。不过中国人是聪明绝顶的民族,文革政治动乱中,江浙南方一带发展出一种发达的半私有经济制度,以温州、常州、无锡为代表。很多农民和企业家,利用文革国营经济瘫痪的机会,发展出一种准私有经济。他们从物物交换式的市场做起,发展出一个计划控制之外的发达的私人经济市场。这种市场倒很适应文革的“大民主”气候。不管政治如何动乱,它照样发展。        私有制能顺利走向民主        这种现象使我有种直觉,中国人是个有私人资本主义本能的民族,那怕是***统治下,他们都有本事发展出私人资本主义来。正象学大寨运动中,有些生产队就偷偷把田分了,由于产量激增,还得了农业学大寨的红旗。中国人长于与政治权威妥协,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两面派工夫实在到家。上海是另一个例子。“四人帮”用专制主义办法经营上海的国营经济,相当成功。而上海经济却很不适应改革后的一些自由化的搞法。国营经济与专制政治有某些内在联系,这种关系不是人的意志可以改变得了的。        广东也是一种例子。广东私人资本主义目前已相当发达,在广东就没有北京那种空洞的政治热情,广东的学生就不闹事,也没有革命情绪。更不喜欢那些奢侈性的知识分子头衔。用私有化防止革命和改朝换代的威胁,实在是***利益所在。如果不搞私有化,而推行把人分为等级的“知识分子政策”之类的(知识分子高人一等,工人低一等之类)“民主”政策,结果是既讨不了知识分子的好(因为这种政策不会多产生出住房、汽车),又会激化革命情绪。        以私有制为基础能顺利走向民主的典型中国人社会,当然就是台湾。台湾走向民主化是很自然的事。它有一个富过政府官员的强大中产阶级,有一个独立于政府权力的强大社会。很多人收入比政府官员高,天天在议会骂政府。而在大陆,政府吞吃了整个社会,独立于政府的中产阶级或社会几乎不存在,或奄奄一息。这种情况下奢谈民主是很危险的,因为根本没有社会结构的基础,如果只是想欺骗舆论或粉饰太平,那还谈不上危险;如果真想试试民主政治,搞不好就会引出动乱和改朝换代来。因为若没有独立的中产阶级,则“人民”是不具有建设性、很危险的改朝换代的政治势力。      来源: 爱思想 | 来源日期:2011-10-04 | 责任编辑:向异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4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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