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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京渝蓉三地学者:说不尽的“重庆模式”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505 次 更新时间: 2011-07-14 10:51:09 京渝蓉三地学者:说不尽的“重庆模式” 标签: 重庆模式 ● 崔之元 ( 进入专栏 ) 等 2011年6月12号,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会议室,来自北京、重庆与成都的学者,以“重庆模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进行了坦诚的交流。 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有:崔之元(清华大学)、苏伟(重庆市委党校)、赵磊(西南财经大学)、王贵明(西南政法大学)、邓斌(西南政法大学)、崔平(西南政法大学)、何跃(重庆大学)、吴怀连(重咨集团)、辛华(江津区委宣传部)、余显礼(第三军医大学)、郭春甫(西南政法大学)、黄斌(重庆大学)、刘荣军(西南大学)、胡刘(西南大学)、陈剑(重庆市委党校)、陈钢(重庆师范大学)、祝玉峰(重庆师范大学)、欧阳周财(中钢集团)、肖军(第三军医大学)、王力钢(第三军医大学)、彭健(重庆渝北党校)、曾凡跃(西南政法大学)、钟枢(西南政法大学)、文学平(西南政法大学)、宋玉波(西南政法大学)、靳松(西南政法大学)。 参加会议的还有:西南财经大学博士李节、黄莉伟、易淼、肖斌等,以及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李涛、吴臻、林地明、杨艳、李依霖、庄丽、陈曙光、石儒标、胡东梅、高培茂、范能能、庞婧等。会议由王贵明教授主持。 ● 王贵明: 首先,我们请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邓斌教授致辞。 ● 邓 斌: 首先,我向各位专家表示欢迎,欢迎你们来西政渝北校区进行交流探讨。我们是一所政法大学,虽然看到“政法”我们会想到法律,但是“法”之前还有政治。这涉及到我们的人才培养,比如李庄案之后,我们就要求学生“又红又专”,也就是业务上要拿得准,政治上要靠得住。所以,政治方面的培养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相关任务落在了我们所在的这个学院。目前我们这个学院有四个学科,有十个二级学科点。 其次,我想再次做个邀请,今年是建党九十周年,今后怎么走,很多地方都做出了探索。重庆模式在大力地推行,所以我们现在正在筹备一个论坛,叫“中国社会主义与重庆经验”的研讨会,由我们学校和市委党校共同主办。这个活动初步定在十月底,或者十一月初。这个事情不仅仅是两个学校的事情,也不仅仅是重庆的事。所以我们发出邀请,希望在座的学者们,帮我们做好这次活动的宣传,能够把相关的学术界的朋友邀请过来。再次感谢大家能够参加今天的会议,现在我们把时间留给在座的学者们。 ● 王贵明: 下面,我们请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崔平教授致辞。 ● 崔 平: 首先,我代表我们学院马克思主义学科对到会的各位专家和同学们表示热烈欢迎。近年来,我们重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具有开拓性的实践活动,取得了举国瞩目的成绩,引起了全国各个省市的关注,以及中央重要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今天召开了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重庆经验”的研讨会。在我心中,这次研讨会的意义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反思、总结、宣传。反思我们重庆的实践活动,总结重庆的实践经验,宣传我们的重庆模式。 我认为,实践应该是火红色的,我们的反思应该是海蓝色的。一个代表火热,一个代表冷静。只有火热的实践和冷静的理论思考相结合,才能保证我们的重庆模式有好的发展势头。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马克思主义学科积极支持和参与这次活动。最近我家的一盆栀子花盛开了,沁人心脾,我也祝愿这次会议能够圆满成功,像这盆栀子花一样,飘香重庆远播海内! ● 王贵明: 苏伟教授是研究重庆模式的专家,下面我们请重庆市委党校苏伟教授发言。 ● 苏 伟: 我抛砖引玉,谈谈重庆民生导向的发展之路。大家知道,明年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提出来的第30年,而且正好是十八大。中国的这个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它的具体落实,的确成效非常大,但是问题也真的不少。而最近成为热点,就是国际金融危机使得华盛顿共识破了产。最近西方提出了一个“后华盛顿共识”,企图扭转败局。那么,与华盛顿共识相对应的“北京共识”又成为了热词。 前段时间清华大学100年校庆,第一个活动是胡锦涛来视察,第二个重要活动是举办了一个“百年清华暨中国模式”的论坛。在这个论坛上,一个清华的博士向中国社科院政治研究所所长房宁问了一个问题:“清华大学出了九个政治局常委,你能用政治学来解释一下吗?有没有什么‘基因’之类的?”的确,清华大学的政治敏感性比较高。那么中国模式到底是什么呢?我们知道,“北京共识”最早是雷默提出,他是崔之元的师弟,但他还没有脱离“华盛顿共识”的西方思维。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我们要考虑中国改革30年以后,理论应该如何完善和推进。 从理论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十七大有一个框框,但是这个体系本身就不是完善的,因为它的“邓论、三论和科论”,还在相互整合。但是科论它自身还没有整合完备,有人整理出了七八条。但是这七八条怎么样用科学发展观统一起来?这个工作还没有做完。狭义的科学发展观是四大要素、四大原则,而广义的科学发展观是七八条战略思想。十八大会形成一个完备的科学发展观,这个科学发展观还要和邓论、三论再次进行综合,形成一个阶段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且和毛泽东思想形成两大体系。 这从思想体系来讲,它们是两个不同的体系,这是成立的。但是这就引起强烈的反应,比如在邮电大学召开的历史唯物主义年会,我没有参加,前两届就出现了对这个问题的声讨。今年我听说还是这个情形。我觉得这个问题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称谓上,如果我们将这个体系就以邓、江、胡来命名,那么这个争议就没有了。这是个名称的问题,所以哲学上的“名实”问题,是可以发挥一下的。但我觉得这不是主要的问题,我觉得主要的问题是理论总要对实践进行指导,在十八大时,理论会有一个发展。 其实在十八大召开之前,各地方都在纷纷探讨,改革30年以后,都有新招,比如广东及广东模式。汪洋去了广东以后,推进产业升级,向后工业化迈进,他在广东率先对地厅级搞党内民主。我们重庆也在改革我们的考核体系,可能是受到了广东的影响。这两项是中国民主政治的很大一步,尤其是重庆的改革。我请大家关注一下,重庆这次考核政绩打分,官员之间其实都差不多,而关键的是随机抽老百姓来进行评价,就是问老百姓对官员的看法,这个实际上占的权重是非常大的。这次就搞了六个先进区县。 中国的民主道路怎么走呢?上个月我到中山大学,它的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请了港澳台等一些专家。其中台湾来了个专家,是“总统府”“顾问”,他就大力批判选举民主,我感到比较吃惊。他的观点认为,选举民主不适合中华民族,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后来我在想,除了选举民主,我们怎么来表达民意呢?民主不在于选举还是其他的形式,而在于执政党是不是有民意基础。也就是党民能否达到一致,而这种一致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我感觉重庆的这种形式是新型民主的萌芽。如果广东进入了后工业化,而它的这种民主形式似乎更为先进。所以中山大学的肖斌发了一篇文章,他认为重庆模式的近期效应要比广东模式要强,但远期效应要弱。他的理由主要是认为重庆模式依靠的是强政府,而广东主要是靠市场经济推动。他这样的观点好像是认为强政府推动后面一定是个弱市场,而重庆的特点恰恰是一个“双强”甚至是一个“三强”,一个强政府和一个强市场是同时存在的。 另一个观点就是萧功秦的,他主张公民社会,他认为中国是强政府弱社会,所以他对重庆模式有疑虑。我也和他探讨过,我说为什么一定是弱政府才会有公民社会呢?其实,重庆好像在做的是,强政府、强市场和强社会,强政府和强市场就可以表现在重庆的七大要素市场建设上。还有金融方面,以前我们认为金融中心在成都,那重庆是否也能弄一个呢?这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说重庆市强政府弱市场是肯定站不住脚的。还有,我们说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是矛盾的,而重庆在做的,是创造一种双进。这个是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又一个特征呢?当然,其他地区如天津也是做得很好的,比如滨海新区短短几年,工业生产总值超过了浦东!它可能也有自己的模式。举这些例子是想说明,各地区可能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模式,百花齐放,它们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起到影响。 重庆提出了以民生为导向的发展路子,我觉得有几点值得关注,一个是民生导向是什么意思?我记得薄熙来提出一个观点:以社会主义的方式来组织生产。与此对应,他公开批评了“不择手段去发展”。如果以社会主义的方式来生产,是决不允许假冒伪造,以及这么严重的经济秩序混乱。这种经济秩序混乱的治理,我们谈了很多年,其实,这不是什么市场监管不严,或者什么伦理道德水平不高,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问题。有人说,这种秩序混乱,发达国家都有,台湾也在闹塑化剂。那言下之意就是推断出,中国也是一样的,要经过这个阶段,后来就会自然而然消失了。现在看来,重庆的认识是超越了这种认识的,提出了要从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的原则区别上来看待和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想起了现在重庆正在像打黑一样在打击那些“流氓经济”。 所以,不问姓资姓社,那么什么食品安全以及其他问题,所作出的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毛主席的文稿是原汁原味的,它上面有这样的意思表达,就是中国走资本主义,也可以发展,但会让老百姓受到更多的苦,道路更曲折。看当前,也是一样,你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也可以发展,而社会却要遭受一些苦难。就像马克思说的,喝的是美酒,却不人道,因为酒杯是人的头盖骨做的。 再一个问题是“民生动力论”,这也是重庆模式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而它怎么和社会矛盾是动力,改革开放是动力等等联系起来,我看薄熙来有一些论证,他是从投资、出口和消费的经济增长三驾马车来分析的。其意思就是消费这匹马不够大,所以要做大。当然,在这里可以请教赵磊教授,我也看了一点相关的书,其中有一个观点,说投资、出口和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是中国人开的天大玩笑。这个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把全球看成一个经济体,就没有进出口,那又怎么拉动呢? 我觉得拉动经济的应该是科技进步等等,好像投资、出口和消费是不是GDP形成以后装的三口箱子?我觉得按马克思的理解,生产力主体是人,人有两重属性,一重是生产者,改革解放了生产者,这是动力。但是人民群众又是消费者,而我们的消费又被我们不合理的生产关系尤其是分配关系消费关系所束缚了。那么,重庆模式是不是对这种束缚的解放呢,如果这个成立的话,那么民生动力论和改革动力论似乎能到达一致,而且会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还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解放作为生产者的人;第二阶段是解放作为消费者的人。这一解放对人民群众的意义可能更大。 最后一点,是缩小三大差别创造历史的观点。这好像是和邓小平理论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形成了一个上限和下限。邓小平讲过,不争论,先发展再说。所以污染一点环境,浪费一点资源都是硬道理,因为那时候是为了脱贫啊。而三个代表,第一个代表就是说,不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就不是硬道理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才是硬道理。而后来,比如先进生产力在沿海,在城市,那么区域间的矛盾会引起社会不稳定。所以,就有了科学发展观来统筹区域。但是,它还是讲的发展。发展为了什么呢?发展以后的阶段是什么阶段?我觉得,重庆正在进行着这个阶段。但重庆是毕其功于一役,把发展阶段和发展以后的阶段合在一起,在发展的同时缩小差异。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 王贵明: 下面,我们请西南财经大学赵磊教授发言。 ● 赵 磊: 感谢重庆的东道主给我这个发言机会。关于重庆模式,我们成都的学者先后座谈了三次。我简要地介绍一下座谈的背景:第一次座谈,出于对“定性”的关注,我提出了“重庆模式还能走多远”的命题,大家讨论了重庆模式发展的几种可能。第二次座谈,从“基础”、“性质”和“灵魂”三个角度,我提出了“不要低估重庆模式”这个命题,力求更准确地把握重庆模式。第三次座谈,围绕“民生”问题,我们讨论了重庆模式的“当务之急”,希望从建设性的层面来给力重庆模式。 如果说,前两次讨论都集中在重庆模式如何“定性”这样的理论问题上,那么,第三次讨论就开始关注重庆模式的实践问题了。 讨论主题的变化过程,从最初的“走多远”,到“不可低估”,再到关注现实层面的“当务之急”,有人认为我们对重庆模式的认识,越来越现象,越来越感性。其实,我们的这几次讨论,并不是一个“越来越现象”、“越来越感性”的过程,相反,是一个“越来越本质”,“越来越理性”的过程。正是居于理性的思考,最近我们又发起了一个倡议:向重庆模式学习!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重庆模式与特色理论”,围绕这个主题,我谈一下“力挺重庆模式的三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重庆模式捍卫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 马克思主义是不是真理,当然要在实践中去检验。但是,实践已经证明,而且还会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是科学的,是必须坚持的。这个立场,不是少数精英的立场,而是以“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的立场;这个方法,不是历史唯心主义,而是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为基本逻辑的历史唯物主义。 遗憾的是,今天有些人的所谓“发展马克思主义”,不过是以发展为名,行阉割之实,抛弃之实。我不知道各位教授在公开场合,能不能理直气壮地捍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坦率地说,我在公开场合宣讲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的时候,阻力很大,压力很大!所以,如何“坚持与捍卫”,这个问题在今天尤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重庆模式是否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人们的看法可能有分歧,我不打算在这里过多讨论。我只说一点:“唱红打黑”、“三进三同”、“红色卫视”等等,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和方法的体现。 左和右都有人质疑重庆模式的做法,我倒要问一下:放任贪官污吏作威作福,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为“天上人间”保驾护航,鼓吹“精英至上”的“民主”,倡导“笑贫不笑娼”的价值观,寡廉鲜耻地嘲笑劳动,肆无忌惮地讴歌无耻——这些货色坚持和捍卫的,又是哪家的立场和方法呢? 在这物欲横流的喧嚣世界,薄熙来书记说,要理直气壮地讲“为人民服务”,理直气壮地“唱红打黑”;刚才听苏伟教授介绍,薄熙来还说“要以社会主义的方式来组织生产”——这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方法,又是什么呢? 最近,薄书记在与重庆区县党政负责人座谈时,有一句话很值得我们深思,他说:干部的考核、选拔机制,“今后还要进一步充实、完善考核指标,将理想信念、社会正气等也纳入考核范围,不能只看GDP。” 把“理想信念、社会正气等也纳入考核范围”,我估计有人一定会跳将出来,说“虚得很”、“假得很”。在他们看来,只有金银别墅,香车美女才“实得很”、“真的很”。可是我说,把理想信念和社会正气纳入考核范围,不仅“好得很”,而且抓到了要害! 现在学术界也在热中于讨论怎样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什么“可持续力指标”、“生态环境指标”、“就业指标”、“收入分配指标”、“社会稳定指标”、“通胀指标”等等,还有权重计算,量化分析,其实,很多就是在做数字游戏,在扯淡。虽然这些指标也强调不要只看“鸡的屁”,但就是抓不到点子上,就是不能落实。为什么呢? 别看这些考核指标有华丽的“学术”包装,可是,与“理想信念和社会正气”相比,境界差别高下立见!如果没有“理想信念和社会正气”的指标,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视野,你的那些考核指标再“科学”,最终也落不到实处,只能是做秀。 对于共产党的干部来说,“理想信念和社会正气”之所以是“必须的”,就在于它关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用薄熙来的话说,“直接影响到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党是否真正认同,也直接关乎各级党组织在中国大地上能否站稳脚跟。” 所以,薄熙来要反复强调理想信念,他说:“现在我们那么多党员干部,到底都在想什么,信仰什么?我们的下一代将要追求什么?值得高度重视。” 第二个理由,重庆模式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探索。 从毛泽东开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说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不会有分歧;说特色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民间有分歧,不过官方定了性。那么,重庆模式姓不姓“马”呢?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呢?实践正在检验。 重庆模式是“经验”,还是“现象”,有没有资格称“模式”?有争议。但不论怎么定义它,我认为,重庆模式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种努力和探索。何以见得? 我们都说,不要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主流给出的证明是:否则,我们怎么能大胆解放思想,怎么会有改革开放呢?“不要教条化”成了“中国化”的基本标准,很好!我举双手赞成。但是,“不要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这个逻辑,也必然包含着“不要把特色理论教条化”的命题。也就是说,特色理论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此不需要发展了。不论是三个代表,还是科学发展观,不都是对特色理论的补充和发展吗? 不论道路有多么曲折,历史总是要螺旋式上升发展的。于是我们看到这样一个辨证过程:不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的结果,产生了毛泽东思想;不把毛泽东思想教条化的结果,产生了特色理论;不把特色理论教条化的结果,产生了重庆模式。如果说,特色理论是8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那么,重庆模式为什么就不是20世纪初期以来,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呢? 第三个理由,重庆模式是“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的进军号角。 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发展的,这种发展是通过一代一代的马克思主义者来完成的。所以毛泽东说:“世界是你们的”,“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重任和希望寄托在年轻人的身上,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要“从娃娃抓起”。每一代马克思主义者,都非常重视马克思主义的宣传与教育,非常重视把马克思主义灌输到青年人当中去。 有人质疑说,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想教育”是“左”的产物,是“空洞”的说教,对青年人没有吸引力。现在还搞那套宣传教育,不合时宜。这种质疑好象很“务实”,其实要么糊涂,要么别有用心。质疑者若是老师,是“误人子弟”;若是中共党员,是自废武功。 过去的思想教育确实存在简单化和教条化的问题,但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马克思主义对青年人没有吸引力,而是在于:(1)我们究竟是怎样运用马克思主义,来客观把握现实的发展和变化的?(2)那些指责马克思主义是“说教”的人,用心究竟何在?答案不言自明。 不要轻视宣传舆论的作用,潜移默化、点滴渗透的“涓滴效应”,就来自于日常的“说教”。重庆模式正在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是多么的重要,用薄熙来的话说:“我们党成立之初,没有任何资本,更没钱‘发奖金’,但有先进的思想,就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 一个典型的例子:现在“唱红”正在中国大地响起,正气正在上升,这难道不是“说教”的结果吗?有人讥讽这是搞“形式”,“走过场”。我说,可别小看了“形式”和“过场”,法学界的精英——比如那个贺卫方不是嚷嚷着要“程序正义”吗?这种嚷嚷还被赋予了一个很学术,也很恰当的名称:“法律形式主义”。这些人如此看重“形式”和“过场”,说明什么呢? 同样的道理,如果连“形式”和“过场”的理想信念,马克思主义者都噤若寒蝉,那还侈谈什么“实质上”、“内容上”的理想信念呢?当然,如何更好地、更有效地吸引和凝聚更多的年轻人,在形式和内容上,重庆模式都有很大的努力空间——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 王贵明: 赵磊教授的发言很精彩。我们在座的各位老师都是搞马克思主义的,但是,在马克思主义课程的教学中,真的,大家现在都感到很艰难。我们有一门课叫《毛泽东思想与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门课目前是最难讲的,而对于这些专业课老师也是最麻烦的。原因很多,其中很可能是与我们社会目前的偏好有关。这个课的课时多,但效果不好。所以,赵教授的发言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现在,像赵教授这样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已经很少了。 下面,我们请重庆大学行政与贸易学院副院长何跃教授发言。 ● 何 跃: 这次来参加这个会议,我有几个背景:第一,黄奇帆市长是我们学院的客座教授,他在和我们交流时,希望我们能够为重庆的一些创新活动作出贡献;第二,四月份我在美国参加了一个会议,见到了国内外很多知名学者,在会议上我很感慨的一件事是,因为我是会上唯一的重庆人,所以每个参会者见到我后,都会问,重庆到底发生了什么?特别对重庆红色卫视以及唱红歌,都是一片质疑之声。这件事促使我对重庆的变化作出一些思考。第三个背景,是我最近在申报一个课题,叫“重庆模式——自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我是希望通过用自然科学的一些新理论,来解释社会现实中新形势。所以,我尝试用自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观来评价重庆模式。 我们梳理了这样几个模式:第一,英美模式,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依托,强调企业自主经营,推崇利润至上的目标。这个模式最大优点是发挥了市场经济的固有优势,调动了积极性。第二,莱茵模式,也就是欧洲大陆模式。它是以社会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根据形势的变化对经济进行不断地调整,经历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发展阶段,这个模式一方面推崇私有经济,调动了经济积极性;另一方面用高税收和高福利来调整因为市场竞争所造成的社会不公平现象。我个人觉得,这个模式对中国的发展是有启发意义的。第三,东亚模式,它创造经济优先原则,实施外向经济发展战略,实行国家管理和干预,高投资的增长刺激等等。第四,拉美模式,它曾经与“华盛顿共识”有紧密联系,不过现在也有国家主义的形成。中国改革开发30年,也形成了一些模式,比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广东模式等。 从国家的层面看,国家给予了重庆一些重要的支持,比如“314指示”、09年的国务院3号文件等。重庆也作出了一些很重要的措施,比如08年的“五个重庆”的提出,“三进三同”、“大下访”等等。我对重庆模式的看法有这样两点:第一,经济发展是一个典型的自组织过程,所以,重庆模式要以自身为主,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比如唱红歌,别人觉得左,于是我跟他讲,这个是符合重庆实际的,因为重庆有唱红歌的传统。重庆大学的“红五月”活动,是举行了很多年的。而且,人民自身的创造活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组织过程的根本动力。所以,有效地保证人民自身的创造活动,对经济社会自身发展有重要意义。此外,满足人们群众的正当需求,是自组织发展的根本目的。第二,经济社会的民生导向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组织导向。所以,重庆的自组织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切政策,都是以民生为导向的。第三,重庆模式,就是自组织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体现。 ● 王贵明: 下面,我们请重庆咨询集团吴怀连副总裁发言。 ● 吴怀连: 我受前面几位教授精彩发言的启发,在这里谈一谈自己的认识。其实,就像何院长说的,全世界这么多模式,那么重庆弄个模式有何不可呢?我想说,随着研究的深入,重庆模式或者重庆经验一定会给其他与重庆相类似的地区以启示和借鉴。由于时间关系,我具体想谈一谈国企的问题。 重庆经济中,国企占有怎样的位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位置?在重庆,自从薄书记和黄市长主政以后,重庆的国企有了快速发展,引起的理论界的讨论,比如“国进民退”等。经济学界总希望国退民进,觉得国企进了,市场经济就搞不成了,说“这不是倒退吗”?我说几个观点: 第一,重庆的国企发展,不是政府有意为之,是被动的,就是没办法,只有搞国有企业。民营经济不愿干的,国企担当了任务,比如路桥、烂尾楼的运作等,国企只有硬着头皮做。 第二,我们的国有经济到底怎么样?我觉得是又好又不好。好是在于修了几十座大桥,几千公里路,高速公路就有 两千公里 了,马上还要修一千多公里。不好的地方在于,负债累累,平均负债达到60%。包袱有点重。不过现实是,很多事情国企不得不干。所以国资委讲,我们现在的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是一个互补经济。重庆国有经济的奥秘在于,我们在很早的时期,就将国有土地储备了不少。多少呢?数据可能不准确,大概有50多万亩。那么按照现在土地的升值,就有一个盈利空间。 国有企业之所以能高速发展,之所以能开展民生工程,都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在其他地方,这部分土地的升值,基本是让民营企业获取了。这样,重庆方面能够让重庆的国企在一些民生建设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国企肯定存在有问题,不过相较它的作用,问题只是很小部分。我认为,随着以后的发展,比如上市、重组,这些问题都会在以后自然得到解决。 我有一本书准备出版,其中对国企提到这样的观点:我们知道,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三大主体是长期共存的,而我觉得以后在重庆,国有经济的比重会将会上升。另外,我认为会出现新国有经济主导的市场。这个概念不一定正确,但这是我的体会。新国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而是在市场经济中生存的国有经济。国有经济非常重要,因为它正在经济的关键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谢谢大家! ● 王贵明: 下面,我们请重庆江津区委宣传部辛华部长发言。 ● 辛 华: 今天的座谈会我感受到的,是重庆经验的生动体现。我下车就有同学来领我,我感到非常的亲切。来到会场后,感觉氛围也很好,身边的老师很热情,还听到了高水平的讲解。我个人读了苏教授的书,也看了他在电视上的一些讲解,他的很多观点我感同身受,体现了一种重庆的“精气神”。重庆的文化充满了生机也很有活力,这是我从基层来的一个真实感受。这种“精气神”,我走进会场都感觉到有强烈的气场,我们生活在其中,说大一点,就是我们的文化氛围。重庆市委搞了一届专题会专门讲“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这在全国其他各地是很少见的。 我来自有3200平方公里和150万人口的江津。这样一个地方,她的气场,“精气神”,是怎样的表现呢?我们上班实行的是“5+1”,一般是星期六都投进去了,白天工作时间远远超过8个小时。在“精气神”起来之后,我们的目标是三大战略:加快推进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建设、千亿工业强区、城乡统筹发展。作为千亿工业强区,明年就能达到重庆刚直辖的时候的工业产值,预计在2015年时能达到1500-2000亿。要实现这种目标,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精气神”是少不了的,老百姓也蜂拥而动。 我多次参加薄书记讲话的会议。说实话,我们基层干部很有感慨:一个六十多岁的领导,在省区的领导中很少有像薄书记这样一天十几个小时亲自指导“唱读讲传”,连我们卫视的一些栏目,薄书记也是要亲自修改的。所以我们感觉到,我们的书记在上面有这么强的“精气神”,下面真的不敢怠慢。 我是从上面下去的,这两年搞重庆文化的发展是把很多年欠的帐给补回来了,一年干的活远远超过前面很多年的。拿江津来讲,我个人觉得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原来提到江津,大家都觉得远,不愿去。现在到江津一个小时,有三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还有一些红色资源。根据我们的资源,提出了五大城市名片:楹联文化、滨江文化、古镇文化、名人文化、爱情文化。 前段时间参加重庆研讨会的一个《经济时报》的老总来看陈独秀的故居,之后有些感慨,作了一首小诗赞陈独秀江津旧居。这其实是外界人对重庆文化发展、重庆经验和模式的感受。现在的重庆充满了生机活力,我感觉到我们的未来充满了光明。贵州有一个同志到江津来参加我们中学的“唱读讲传”,他说:你们重庆搞得起来吗?我就跟他说:“唱读讲传”这些活动很符合我们群众的需要。你看这些学生,他们爱唱爱跳,就是符合他们的特点。这位同志参加了我们江津中学七千人由学生自编自演的唱红活动。 我们主城区的老师曾经来江津看,说主城区某些学校搞活动有时候是“搞怪”的娱乐节目,要靠怎么把大家逗笑来取胜。比较一下,我们江津的学生确实充满了“精气神”,效果还不错。那个贵州来的同志还是很感慨,说确实搞得还可以,把这些学生动起来还真的有效。从基层来看,我的个人体会是,“精气神”发展起来对经济的发展是有推动作用的。我的汇报就到这里,谢谢! ● 王贵明: 崔之元教授的发言,是这次讨论会的重量级。下面请崔教授发言。 ● 崔之元: 很高兴上午有机会来跟大家学习。我是在清华大学教书,但是去年五月份开始到我们重庆国资委挂职锻炼,所以来了重庆已经一年多了。虽然一直对重庆比较关心,但是和在重庆工作生活这么多年的在座各位相比,我不敢谈什么经验,我觉得有种班门弄斧的感觉。这一年多的时间内,我觉得自己对很多问题的了解还是很肤浅的。来之前苏老师让我报个题目,我就报了个最近写的关于李庄案撤诉的文章,这个争议比较大。特别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校友贺卫方教授是有很多批评的。另外中国法学界著名的学者,比如说两任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陈光中,都是李庄顾问团的成员。顺便说一句,李庄昨天已经出狱回到北京家中了。 前一段时间我也初步的把重庆经验概括成四个方面,但是对最近李庄案的思考,使我给它加上了第五个方面,是关于法律和政治的关系的。我先简单说一下我个人对重庆经验四个方面的理解,然后重点谈一下如何从学术上分析李庄案撤诉。 刚才在那边我听吴总讲到的关于“国资增值和藏富于民并进”,既不是“国退民进”也不是“国进民退”而是“国民共进”。我觉得有个比较重要的例子,是国务院前副总理曾培炎去年出版了“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他说:“西部大开发中,国家陆续出台了一批推动国内外社会资金流向西部的政策,其中税收优惠政策最具含金量。政策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而当时全国的企业所得税率是33%。我觉得有意思的是这个15%的税策,就我的初步了解,在重庆是执行的最彻底和最广泛的。 举个例子,重庆乡村基快餐连锁公司,于北京时间 2010年9月28日晚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快餐连锁企业,也是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重庆企业。乡村基的成功固然主要来自李红女士的经营方略,但是,乡村基得以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也是它成功的因素之一。初看起来,乡村基似乎不在“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但“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却使乡村基得以享受15%税收优惠政策。该通知中的关键段落是:“促进市级重点工业企业的发展。凡经重庆市人民政府确认的重点内外资工业企业,除国家限制或禁止的投资项目外,从2003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上述政策执行中,对不能明确界定为鼓励类的产业,内资工业企业只要经重庆市经委审核确定、外资工业企业只要经重庆市外经贸委审核确定为鼓励类产业的,也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可见,重庆的确是“用好用足”了中央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以低税率吸引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来投资。最近,重庆市又请示国务院并获批把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长到2020年。 重庆市政府之所以有底气,敢于坚持用低税率吸引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是和重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有关的:国有资产发挥了“第三财政”的作用,“八大投”等国有企业直接从事修建大学城、大剧院等原属“第一财政”的工作。这恰恰和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的“自由社会主义”不谋而和。他认为,公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可以降低政府对税收、国债的过度依赖,提高经济的整体效率。国家如果不能依赖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则只能依赖税收。但税率过高会降低个人和企业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这样,国家不得不依赖发行国债。但国债过高后又会抬高利率,不利于生产性投资。 可以香港为例,来直观说明米德的关于公有资产收益和税收的关系。香港连续数年被国际评级机构评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因为香港税率很低,鼓励人们创业和增加工作努力。但人们往往忘了提及香港之所以能承受低税率同时又能给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是因为香港政府有一大块公有资产——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拍卖收益为政府所有。 将国有资产,税收和国债三者做整体通盘的考虑,通过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来降低税率和减少国债,是米德对“自由社会主义”(很像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理论贡献。“自由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不同,它不是依赖高税率来再分配,而是依赖“低税率”和“公有资产的市场收益”来同时实现效率与公平。 重庆经验我理解的第二个方面是,在土地制度上通过土地储备制度和地票交易,实现了孙中山先生一直提倡的“涨价归公”。今年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同时也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重庆人纪念孙中山,最容易想到他首次提出三峡工程的宏伟设想,从而使重庆有了直辖市的机缘。但可能不少人已经遗忘,孙中山曾计划以重庆而非广州为革命根据地。这就必须谈到孙中山极为倚重的重庆人—曾任四川省长和广东省长并是“中国国民党改组宣言”起草人的杨沧白。 在重庆旅游名胜“洪崖洞”10楼的茶馆,前可远眺长江和嘉陵江两江交汇的壮丽景色,向后转身则可径直走到以杨沧白命名的沧白路。杨沧白(1881-1942)是重庆辛亥革命的领袖,而四川在全国辛亥革命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正是因为清廷命端方率湖北陆军入川查办保路运动,造成武昌防务的薄弱,才使 1911年10月10日 武昌首义成功。 10月13日 ,端方率军抵达重庆,使重庆主城的起义计划未能实施,但杨沧白发动了主城附近长寿、南川的起义。杨沧白的学生郭沫若后来称他为“四川革命党人的元祖”。  辛亥革命后政局纷乱,袁世凯复辟,孙中山为保卫共和,于1917年在广州召开国民非常会议,组织护法军政府。但他认为,以重庆为中心,联合云南与贵州,是比广州更有利的反击北洋军阀的革命根据地。在1920年杨沧白任四川省长期间,孙中山决定将国会迁往重庆。该年9月16日,非常国会参议院议长林森,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及议员70余人抵达重庆。但因四川军阀刘湘占领合川,直逼重庆,非常国会不得不于 10月14日 离开重庆。 杨沧白任四川省长时,曾邀廖仲恺为财政厅长,蒋介石为警务处长,两人都已赴任上路,但因另一四川军阀熊克武的反对,两人都只好半路折回。廖仲恺出生于美国旧金山,是美国土地改革理论家和实践家亨利·乔治《进步与贫困》一书最早的中译者。而孙中山多次坦言,他的民生主义中的“涨价归公”思想,直接来源于亨利·乔治的“单一土地税”理论。孙中山对土地“涨价归公”思想的最生动论述如下: “兄弟最信的是定地价的法。比方地主有价值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二千,已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千,当归国家。这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自然永绝,这是最简便易行之法。……中国行了社会革命之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这社会的国家,决非他国所能及的”。 在孙中山看来,土地价值上升,是社会集聚效应(特别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结果,因此应返还社会,实现地租社会化。而有了地租社会化,“私人永远不用纳(别的)税”,这就是亨利·乔治的“单一土地税”思想。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在“总地租,公共物品支出和最优城市规模”一文中证明了“亨利·乔治定理”: “在一个简单的立体经济中,如果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集中度是由于纯地区性公共物品,并且人口规模是最优的,那么总地租等于对纯公共物品的支出”,“因为对地租征收一个充公性质的税收不仅是有效率的,而且也是纯公共物品融资所必需的单一税”。  用通俗的话讲,“亨利·乔治定理”就是说,如果土地涨价归公,“私人永远不用纳(别的)税”。这对效率和公平都是有利的。当然,斯蒂格利茨证明“亨利·乔治定理”是有条件的,如“人口规模最优”,中国现实中的城市都不满足。但该定理启发我们看到中国目前“土地财政”的两重性。目前社会舆论对“土地财政”的诟病,多源于对“高土地出让金—高地价—高房价”机制的批评,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们不应忘记,正是由于“土地财政”占到了全国各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才没有进一步加大。因此,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土地财政”的两重性,既防止高地价导致高房价,又防止正常的土地涨价归公收益流失。而重庆这方面做得较好。2003年2月,重庆在土地储备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重庆地产集团”,由市政府注资,建立了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储备供应机制。 黄奇帆市长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说:“有这个拍、挂、招的权力不等于你拥有土地的权利,土地可能是区县下边的街道、社区,也可能是居民在使用。如果有开发商想圈这块地,他可能现在只开发200亩,但是可能拍卖购买了2000亩10年以后才会开发的地,土地就被开发商储备了。如果一个城市,除已建成的用地之外,待建设的用地如果三分之二都到了开发商手里,政府手中就只有很少的土地,然后每年拿出一些土地来拍卖,就被开发商抬得很高的价格。一个城市如果土地价格一高,那么整个房价都会高起来…我们把三年、五年、十年可能要使用的地,从规划、管理上,由市级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把它给储备了。如果政府手中有比较多的土地资源,如果房屋价格卖得很高,就再多供几块地,实际上就把价格给控制下来了。重庆政府在过去5年,始终抱有一个宗旨,就是商品房拍卖的地价,绝不超过当时这块地周围楼面地价的三分之一。所以重庆政府拍地,没有起把房价往前推的这种作用”。但是,正常的“涨价归公”意义上的“土地财政”重庆也做到了:2002年,黄奇帆发现相同等级地价(征地动迁费,七通一平费和政府出让金),重庆只有成都的50%,就决定每平方米基准地价比成都多10元,因为山城重庆的七通一平费应高于平原成都,当年就将重庆土地财政收益从2001年前的2亿上升到10亿元。 除了“涨价归公”,第二点是土地交易所,重庆是全国唯一拥有地票交易的地方。我个人认为,地票交易的本质是土地发展权的市场。新的物权法规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也是一种物权,但是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土地发展权这一概念。地票隐含了承认土地发展权,土地发展权是独立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要改变土地的用途性质就是使用了土地发展权。在全世界城市规划趋势来说,土地所有者不见得有土地发展权,比如说最简单的一种情况,就是规定修建房屋的高度。 我们在征地当中抱怨对农民的补偿太低了,我个人也赞同这个观点,但是低的本质是什么?我不太赞成媒体流行的观点,只要征地就是剥削农民。比如,征地10块,经过土地交易之后卖了100块,就认为90块都是剥削农民来的。因为,土地增值确实经过七通一平。但是我觉得农民补偿确实低了点是因为,现在给农民补偿的基础是还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三十年所得收入。这无视了农民的一部分土地发展权,农民不见得一辈子都从事农业,比如说,他也可以集中农业生产或者开个小旅馆什么的,也可以把发展的权利卖给商人等。地票隐含的承认农民的土地发展权并对其补偿,我觉得这是重庆敢于进行大规模户籍改革的基础和制度保证。 重庆第三方面经验是,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沿海一头在外一头在内的内陆开放高地模式不同,重庆并不是沿海的两头在外模式。因为,简单加工的两头在外模式对我们扩大内需并不利,但如果一头在外,我们拥有生产基地对整个经济的带动就要大得多。黄市长正在美国和拉丁美洲等一些国家宣传和推广重庆的云端计划,就是要把重庆打造成全国的云计算结算中心,其最大的特色是离岸云计算中心,有13条海底光缆直通重庆。各国大公司需要结算的可以直接离岸在重庆结算。比如说,中经数据中心已经正式在两江新区中心选定了厂房。 第四方面的经验,我概括为通过“三进三同”重建党群关系。最近我在美国芝加哥大学留学时的“学弟”雷默来重庆。他现在是基辛格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帮助已经88岁高龄的基辛格博士经营业务。但他在中国更为人知的原因,是他发明了“北京共识”一词。他认为“北京共识”是和“华盛顿共识”不同的发展模式,有三个构成要素是“改革创新”,“注重公平”和“非对称国防战略”。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他是美国唯一获得转播权的NBC电视台的解说兼评论员。 在重庆见到雷默格外亲切。因为芝加哥在美国西部开发中的桥头堡作用,美国媒体常把重庆比喻为“长江上游的芝加哥”。芝加哥市市长刚刚来访重庆。位于重庆解放碑的农畜产品交易所的生猪远期交易和芝加哥的活牛期货交易,是目前世界上仅有的两个牲畜活体远期市场。在重庆的短短一天半中,雷默拜访了有关市领导和重庆金融界的实干家,参观了“民心佳园”公租房,“三峡博物馆”和刚建成的“中国民主党派陈列馆”。但一度使我略感惊奇的是,重庆令他最感兴趣的是政府干部的“三进三同”,他多次对我表示,下次再来重庆时,一定也要参加到农民家中的“同吃,同住,同劳动”。 我说一度“略感惊奇”,是因为我早已了解他和相当多的西方政界学界人士不同:他极为真诚地想了解中国人的所为所想,而不是根据西方主流意识形态“想当然”,虽然这并不意味着他的价值观与我们相同。其实,他的这种态度也不仅仅是对中国的,在他的已被译成中文的新书《不可思议的世界》第8章中,他详细描述了“黎巴嫩真主党的管理秘诀”:以色列每炸毁黎巴嫩南部一座民宅,真主党就帮助老百姓盖一座新的。正是通过帮助老百姓盖房,修马桶,重建被炸的学校,黎巴嫩真主党和人民水乳交融,能够在以色列的打击下生存发展。我问他,“到真主党人中去不是很危险吗”?他说,多年前在黎巴嫩当记者时认识了值得信任的真主党人朋友。听到他的回答,我对他想参加“三进三同”的热情的惊奇豁然消逝了。我答应他,下次带他去重庆合川参加“三进三同”。 提到合川,是因为我上周刚好去合川调研,了解到今年春节刚过后合川干部集中两周时间开展“三进三同”春季行动。他们的做法是:全体区级领导率30个镇街工作队,3531名干部组成387个工作组,同时成立整修农村公路、解决饮水困难、帮助就业、村(居)务公开、医疗卫生免费体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6个专项工作组。曾任中共西藏日喀则市委书记的现任合川区委书记王作安的“三进三同”体会是极为生动的排比句:“真下去,老百姓真欢迎。真下去,真管用。真下去,真受教育”。 为了使雷默更好理解“三进三同”,我在送他去机场的路上试图用1938年死在法西斯狱中的意大利共产党领袖葛兰西的理论加以阐释。葛兰西在“狱中笔记”中提出一个重大问题:为什么作为文艺复兴发源地的意大利,在政治发展上却远远落后于英国、法国和西班牙?以致意大利独立民族国家建立很晚(拿波里长期是西班牙殖民地)?他的部分答案是:文艺复兴尽管辉煌,但局限于上层精英,而宗教改革才是深入普通人民的“民族-大众”意志。葛兰西认为,意大利共产党应领导一个现代的“宗教改革”运动,而不少西方学者已经发现,毛泽东和他的同龄人葛兰西有许多惊人相似的思路:毛泽东的农村包围城市战略和葛兰西的意大利南部农民问题的论述,都重视统一战线而为此受到正统斯大林主义批判。毛泽东和葛兰西都强调令人心服的文化领导权而不是简单的统治权。雷默对毛泽东和葛兰西的理论比较极为兴奋,在飞离重庆的飞机上,他可能会用毛泽东及葛兰西的视角琢磨“三进三同”吧?这只有下次他再来重庆时问他了。 第五方面的经验,是关于李庄撤诉引发的三个深层问题的讨论: 1、对抗式审判制下的律师职业道德标准问题 不论人们对李庄案第一季的判决看法如何分歧,恐怕没有人会否定李庄案第一季将引发对律师职业道德标准的深刻反思。在讨论李庄案第一季时,有人指出:“李庄案件引发的另一个问题是,律师能不能把有关的共犯的情况告诉自己受委托的被告人,让他在出庭时有所准备。对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38条是有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的规定,但《刑法》第306条却没有串供构成犯罪的规定”。这里的潜台词是:只要不明确违法,律师就有权为委托人用一切手段服务。这个潜台词触及了律师职业道德标准的根本问题。 有趣的是,我国最近翻译出版了两本关于美国律师职业道德的书,其观点是针锋相对的。一本是蒙罗·弗里德曼的《律师职业道德的底线》,另一本是戴维·鲁本的《律师与正义》。弗里德曼论述的观点是:“一个辩护人,在履行其职责的时候,只认识一个人,就是其当事人。对辩护人而言,其最重要且唯一的职责就是使用一切方式挽救其当事人,为其谋利,并把危险和负担转移到其他人身上。在辩护人履行上述职责的时候,他必须无视其可能对其他人造成的惊慌,痛苦以及破坏”。而戴维·鲁本恰恰认为蒙罗·弗里德曼的论点荒唐之极。他指出:“按照弗里德曼的说法,如果一个被起诉犯下强奸罪的被告辩称得到了受害人的同意,为其辩护的律师就应当设法交叉询问强奸受害人的性生活,以证明她在性生活方面是如此放纵以至于可以随便勾搭陌生人——即使他的当事人私下里已经告诉该律师,他确实强奸过受害人。” 弗里德曼并不否定在戴维·鲁本描述的状况下律师为委托人“尽职辩护”(zealous advocacy)会给自身带来道德上的困扰。但他认为,如果律师考虑其他人(如受害人)的利益,而不是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将使英美的对抗式审判制失去意义,而“对抗制”审判从长期看是比欧洲大陆的“纠问制”审判更符合正义的要求的。我在下面第二个深层问题的讨论中,要谈到“对抗制”和“纠问制”的利弊,这里我只想指出,即便在英国这个“对抗制”的发源地,也有一系列对律师单纯为委托人服务的限制,其中最有意思的是所谓“等车顺序原则”。 目前网上对李庄案的讨论,较多集中在“刑法第306条”、“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否应该废除的问题。我暂不讨论这个问题,建议去读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张明楷的两篇文章。我想强调的是,李庄案对律师职业道德标准问题的启示可能更值得关注。 2、不同法律体系“杂交”和辩诉交易问题 在我国著名刑法学 家樊崇义 教授70华诞纪念会议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陈瑞华指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有一种“怪异局面”,即“制度引自英美法”,而“理论来自大陆法”:“1996年,中国的刑事审判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实行的带有大陆法倾向的 ‘职权主义审判方式’,被一种带有明显对抗性色彩的‘抗辩式审判方式’所取代”。他虽然没有使用不同法律体系“杂交”的说法,但意思是相近的。我们都熟悉一句常言:“杂交优势”。但不是所有杂交都必定有优势。实际上,早在1995年对抗式审判制刚刚被引进中国时,北京大学法学院 朱苏力 教授就警告说“杂交可能产生劣势”。他借鉴“法律与经济”学派波斯纳的观点,认为“在采用对抗制的普通法系中,对抗制增加了司法活动的社会成本,但节约了立法活动的社会成本;而在采用讯问制的大陆法系中,讯问制似乎节省了司法活动的社会成本,但要求并且也实际上增加了立法活动的社会成本”。但“因为中国在立法制度上是大陆法系类型的,而如果在司法制度上,即使仅仅在民事和经济案件中,采用类似普通法的对抗制,这就将两种制度的‘高消费’结合在一起了……结合了这两种制度的毛病”。 如今看来,我们远远不是“仅仅在民事和经济案件中采用类似普通法的对抗制”,而是在刑事诉讼中也引入了“对抗制”。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对英美“对抗制”和大陆“纠问制”的利弊有深刻地了解,力争杂交优势,避免杂交劣势。实际上,李庄案中辩方律师提出的开庭前在法院查阅控方证据难的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国普遍性的“杂交劣势”:因为“对抗制”的实质是让控辩双方当事人自行调查取证,法官开庭前对案情知道越少越好,故“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检察机关移送法院的案件限制在主要证据上面,且主要证据的范围完全要由检察机关自行确定,这就使辩护律师在开庭前无法查阅和研读大量的控方证据”。而我前面建议的借鉴“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6条进行控辩双方对称性的证据展示,可以理解为变“杂交劣势”为“杂交优势”的探索。 我在此想特别指出,由于“对抗式审判制”的巨大成本,英美司法实践中的绝大多数案件并没有真正“对抗审判”。在美国,竟然有高达90%的刑事案件是以“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结案的。 “辩诉交易”,指的是被告人以自己认罪(guilty plea),放弃被审判权,来换取减刑的“交易”。虽然这种“辩诉交易”在美国已于实践中存在了一个多世纪,但美国最高法院却是在1970年的“Brady v. United States”一案的判决中才正式使之合法化的。中国在1996年引进“对抗式审判制”后,如果不相应借鉴“辩诉交易”,将使我们的司法体系不堪重负。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我国“辩诉交易第一案”发生在黑龙江省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 根据美国芝加哥大学政治学和社会学教授帕杰特(John Padgett)的研究,美国有四种不同类型的“辩诉交易”:(1)隐性辩诉交易;(2)检察官从轻指控辩诉交易;(3)法官从轻定罪辩诉交易;(4)检察官量刑建议辩诉交易。按此分类,上面的我国“辩诉交易第一案”属于“检察官从轻指控辩诉交易”及“检察官量刑建议辩诉交易”。而我个人认为,李庄案第一季的二审,则属于“隐性辩诉交易”:李庄以认罪,换取从一审的两年半刑期减刑到一年零六个月。之所以说是“隐性辩诉交易”,是因为在这一类型的辩诉交易中,被告人不能得到法官或检察官的明确减刑承诺,而只能希望自己的认罪能在概率论的意义上带来减刑结果。帕杰特根据对美国实行禁酒令的1920年代的辩诉交易的经验研究,发现美国联邦法院当时更多实行“隐性辩诉交易”,而地方法院则更多实行“显性辩诉交易”(第2,3,4类型都是显性辩诉交易)。我认为,李庄案可能提供一个我国法学界深入研究“隐性辩诉交易”的契机。 3、“法律现实主义”及其继承者“批判法学”对“法律形式主义”的批判和法律与政治的关系问题 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有一场“实质解释论”和“形式解释论”的学术争论。在李庄案中,我们看到很多“法律形式主义”的表现。例如,关于李庄的委托人龚刚模究竟是不是保利夜总会实际控制人的争论。辩方律师认为,由于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上不是龚刚模的名字,因此龚在法律上就不是“老板”。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过“隐名出资人”后来要求明确其股东身份的案例。相关法院并没有“形式主义”地根据工商登记来否定其股东资格,而是依据“隐名出资人”是否实际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力来判定,除非隐名出资的原因是违背国家法规的(如干部隐名入股小煤窑)。 在此,我想强调,“法律现实主义”是对法律条文的实质解释,而不是脱离法律条文的实质解释。因此,“法律现实主义”对“法律形式主义”的批判并不是否定“形式”本身,法律条文总是要有一定形式的,而是批判“法律形式主义”忽略法律条文的实质精神。  “法律现实主义”是美国20世纪上半叶的主流法学运动,其代表人物包括哈佛大学法学院多年的院长庞德等人。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代表了“法律现实主义”的精神。目前“法律现实主义”的继承发展者是“批判法学运动”,其代表人物是哈佛大学法学院庞德法理学讲座教授昂格尔和他的同事肯尼迪教授。我前面提到的研究布兰戴斯“人民律师”伦理观的西蒙(周至柔将军的女婿)就是昂格尔和肯尼迪的学生。“批判法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法律在根本上是政治性的”。 “批判法学运动”在1970年代最为活跃,哈佛大学法学院一度三分之一教授都属于“批判法学”学派。但1980年里根上台后的保守政治氛围使“批判法学”运动相对衰落。但根据耶鲁大学法学院巴肯(Jack Balkin)教授的说法,美国最高法院2000年对“布什诉戈尔”一案的判决,使“法律在根本上是政治性的”的“批判法学”观点深入人心。 大家一定还记得2000年美国大选时布什和戈尔在佛罗里达州的选票因计票机器故障而争持不下。为了阻止戈尔一派重新计票(当时佛罗里达州法院已经宣布重新计票),布什上诉戈尔到美国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们先是判定佛罗里达州法院无权要求重新计票,因为根据美国宪法第二章,州议会而不是州法院才有权决定州“选举人”的产生方式。但美国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们自己也感到这样判决太牵强,故最后他们以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作为否定重新计票的依据,因为“平等保护”是第14修正案的核心精神,而如果只对佛罗里达州的几个选区重新计票,而不对全美其他也有机器故障的地方重新计票,就违背了“平等保护”。而众所周知,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是美国自由派大法官判决公民权运动的关键案例“布朗诉教育委员会”的依据。美国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们为了使布什当上总统,不惜使用自己对手的论据,这就在广大人群面前显示了“法律在根本上是政治性的”的“批判法学”观。 这就涉及对“法治”的较精致而非天真的解释了。“法律形式主义”认为法律规则的逻辑一致性和演绎性可以给每一个案例唯一正确的判决,但“法律现实主义”认为,可能适用或经过解释后适用于的一个具体案例的法律规则常常不只一个,法官最后用哪个法律规则深受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可能是潜意识的)。如上述“布什诉戈尔”一案,美国最高法院5位保守主义大法官权衡选定用宪法第14修正案为判决布什胜诉的依据。不难想象,如果美国最高法院的多数是自由派的话,他们也可以找到宪法依据判定布什败诉。而这两种情况都没有违背“法治”。因此,“法律现实主义”和“批判法学”认为,应该实事求是地承认法治是政治斗争的特殊领域,而不是像“法律形式主义”那样故作天真地认为法治就是逻辑演绎。这次李庄案第二季中,控辩双方对管辖权的争议,从“法律现实主义”上看就很容易理解了。 最后,我想强调,“法律现实主义”和“批判法学”说“法律在根本上是政治性的”,并不是不要“法治”,而是实事求是地承认法律领域是社会政治斗争的一个特殊领域,“法律形式主义”则是羞羞答答地回避这一事实。关于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我们常听到一种说法:“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应该“有机统一”。但如何真正做到这个“三结合”,还是有很多难题需要我们去探索解决。如果说重庆打黑和李庄案对我国法学,政治学理论有什么启示的话,那就是在这个“三结合”上还有很多需要改进,改革和创新的地方。 那么,“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结合点在哪里呢?我认为,在“人民陪审团”。我国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但1982年宪法并没有再规定人民陪审制度。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再次强调人民陪审制度的必要性,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该决定中第4条规定,“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我对这点很反感。我赞同托克维尔对美国陪审团的评价:“陪审团根本上是一个政治制度”。它和相信人民,依靠人民的精神一脉相承。我曾撰文称赞重庆“民生十条”,我希望重庆在人民陪审员制度上也有所创新,这可能在人民的主导性上开创我国改革的新局面。 ● 王贵明: 崔之元教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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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十年砍柴:无法告别的体制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1545 次 更新时间: 2011-07-01 10:34:50 十年砍柴:无法告别的体制 标签: 体制 ● 十年砍柴 这二十年里,我从黄河边一座苍凉的城市一所孤独的大学,闯进满城冠盖的京都谋生。廿载岁月,在体制内翻转折腾。而我的文字,总让诸多的读者认为我是体制外的孤魂野鬼。若我某篇文章对当下执政者略有温情之笔调,就有读者在网上提醒我:不要被体制招安了。 中国人喜欢划分营垒,分清敌友。在公权力无远弗届、无孔不入的中国,体制内外的区别真的那么明显了?对体制内外的人真能用简单的道义标准评价之么? 回顾我这二十年走过的路,我在问自己:为什么自己没能彻底告别体制,而是在其边缘上游走?没有勇气,或者觉得毫无必要?我想我的经历,或许是同龄知识分子一个不错的范本。 毕业分配 1991年9月,已升入到大三的我回到兰州大学。那个暑假我在湘中山村的老家度过,信息极其闭塞,加上参加可以把人累得脱两层皮的“双抢”,更没有精力去关心山外的大事。等我回校,竟然听说世界第二强国、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苏联不存在了! 开学没几天,党、团总支便组织所有学生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学习,主要内容是:总结苏联解体的教训。系里的政工干部向我们传达上级部门对苏联“八·一九”事件的定性:这是一群忠于马克思列宁主义、誓死捍卫社会主义的共产党员,企图用非常措施来阻止戈尔巴乔夫的错误路线,维护苏联党和国家的利益云云。而教训则是优柔寡断,不能及时对叶利钦等人采取非常措施,不能发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站出来保卫国家,特别是没能牢牢地控制军队。当时我已是党组织的发展对象,照例要每月写一份思想汇报。而对一个农家子弟来说,入党的目的自然是功利的,为毕业时能找一份好工作。1992年6月,我顺利入党,并成为了系学生会主席。 “1992年,又是一个春天。” 这首歌唱遍大江南北,是几年后的事情。而我记忆中1992年的初春到来时,我们的心情并不愉快,马上就要升入大四,必须考虑就业问题了。 毕业前那几年,广播、报纸里出现频率极高的一个热词是“社教”,即社会主义教育,全国的经济形势很差,国内企业倒闭、工人下岗的消息很多,改革开放似乎有全面倒退的趋势。受其影响,1986、87、88级的学长们就业状况很不理想。我最佩服一位88级川籍师兄,作为班长竟然被分配到一家县大山沟沟里的三线工厂。 我们这拨89级的本科生,恐怕是恢复高考后最低调、最不张扬的一届。招生人数是历年来最少的,一进学校就经受了军训、思想教育等等。我们在校时,师兄们瞧不起我们,连90、91级师弟都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邓小平那年春天的南巡,一开始对远在大西北我们这些在校学生,几乎没有任何影响。那时候,在一些政坛高层人士眼里,不过是一位退休的老人南下度假而已。大概到了5月份,88级师兄即将毕业的时候,“南巡”突然成了一个热词,系党、团总支组织我们开始学习最早刊登在《深圳特区报》上的《东风吹来满眼春》的长篇报道,小平在深圳植物园植树的那张照片到处转载。“改革开放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之类的表述在媒体上处处可见。我隐隐感觉到,似乎好日子要来了。 受小平南巡影响,各地经济形势一片大好,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极其旺盛。当年92届的大学毕业生没来得及受惠,1993年毕业的本科生甚至专科生变成了香饽饽。我们系那一届毕业生才29个,竟然有100多家单位来要人。 那时候对我们中文系毕业生来说,进国家机关当公务员不是首选,去大学从事行政工作更没有吸引力。我们的首选是新闻单位,其次是大公司,特别是外资、合资企业和高科技沾边的。 对我来说,首要目标是进京。成为北京人,是我多年的一个梦。因此我拒绝了甘肃省纪检委、公安厅等点名要我的单位。当时应届毕业生进国家机关尚不需公务员考试,我最后选择了“北京东方电子集团”——看起来名头挺唬人的。 从国企到公务员 1993年6月25日,兰州至北京的火车上,一个车厢几乎全是兰大分配到北京的毕业生。那一年,兰大950余名本科毕业生中,去北京工作和读研的大约有170多人。 一天两夜的硬座,我们一点都不觉得疲倦,我和管理系、马列系的三位哥们打纸麻将赌啤酒,酒酣时,那位马列系的兄弟弹起吉他唱起歌……我们对未来在北京的日子无限憧憬。 我们四人都分到企业,但现在,除了一位管理系的兄弟还留在那家国有上市的建材企业任副总经理外,其他几位全离开了,而那位弹吉他的兄弟成了水利部的一位处长。 报到后,我发现所谓的“京东方”半年前还是“国营774厂”,负债累累濒临破产,新上任的老总申请到债转股试点,刚刚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业处处可见破落之像,尽管老总每次和我们这些分配来的大学毕业生座谈时,都会描绘一番上市后的繁盛,但我们多数人认为,那是画饼,这样一家资不抵债的大企业能上市圈钱?难道股民的眼睛瞎了?后来的事实却证明,我们的预计实在太保守了——这家公司不但在深交所上市,而且成为北京市国有老企业转型的典型。 当时我在企业的公关部,和一个吉林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女生负责内刊编辑。刊物在相距三里路的《法制日报》社承印,因此我每周都得去该报社两次。《法制日报》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已经有不少记者有私车,连照排车间的录入、排版人员都是一水的漂亮小姑娘……我当时想,如果成为这家报社的记者该有多好,但也仅仅是想想而已,我知道从一家工厂调到这样一家报社,没有特殊的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京东方呆了两年后,我自认为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此地不宜久呆。反正有了北京户口,想办法逃离吧。那期间,我参加了包括北京青年报在内的数家媒体招聘考试,一听说只能是聘用制,档案挂在人才中心,单位不解决住宿,我又打退堂鼓了。刚刚工作两年的我,根本不敢想去租房,认为单位解决宿舍是天经地义。 机会又来了,1995年夏天,中央国家机关首次向社会招考公务员。因为是首次,所以竞争并不激烈,经过笔试、面试,1995年10月,我成为国家司法部政治部的公务员。和我同年分配到京东方的120余名大学毕业生,两年后已经走掉了80余名,但大多数是去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亦有自己创业的,仅有四人报考公务员,包括我在内的三人被录取。 远在湖南农村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儿子成了“官家人”,自然高兴,但生活质量并没有什么改变。那时候中央财政很紧,中央机关的公务员待遇很差,居住条件也不好,许多处级干部还两家合住一套小两居,我每月拿到的薪水不到我新婚的妻子一半——她在一家中日合资企业。 当时司法部的办公地点在北京霄云路旁边的霞光里,买了一个村委会所盖的五层宾馆,自己再加盖一层。该处尚是城乡结合部,站在办公室窗前,能看到东面杂乱无章的平房,多数租赁给外地务工人员,村里的大爷大娘常常坐在大门前聊天。如果不是站岗的武警和门楼上的牌匾,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国家一个部委衙门。 到1996年5月,部机关终于搬迁到朝阳门南大街的新办公楼。我刚调入部机关时,听说了广东一带流行的段子:父母教育孩子:你不好好读书,长大了就只能去当干部……似乎当公务员是没本事的表现。 但作为一个穷地方走出的农家子弟,我已经很满足,似乎在这种大衙门,总有一个不错的“前景”在等着我:房子会有的,级别也会一点点往上走。如果不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我很有可能就会熬成一个庸吏,主任科员、副处、正处、副司……直到退休。 1997年,我参与司法行政系统一个全国重大典型的宣传工作。这位典型是河西走廊的一个贫困县的司法助理员,为此,那一年我五下甘肃。 那年9月下旬,我陪这位典型去山东巡回讲演,那一趟火车除了我们这个典型事迹宣讲团外,还有刚刚开完党的十五大代表。从北京到济南,这趟车来来回回就播两首歌《春天的故事》、《走进新时代》。因此,至今为止,我印象最深刻的两次党代会一次是十五大,一次是1987年的十三大。 分流 1998年春天,中央政府换届,朱镕基当选为总理。那一年“两会”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决定各部委机构改革,将裁掉大约一半的公务员编制。 “两会”结束后,整个部机关的干部变得躁动不安,有关分流方案的传言很多。作为主管人事工作的政治部,更是处在风暴的中心。尽管按照上面传达的文件是要“减员增效”,要淘汰一些工作能力不强、年龄偏大的公务员。但随着这项工作的推进,我发现像我这样年轻而无背景的人最有可能首先拿来开刀。因为领导一再在动员中吹风:年轻的干部适应能力更强,重新选择职业完全来得及,而且部党组会提供许多有利条件。如果我是决策者,也会这样做。 反正党中央国务院给的硬指标就是裁掉47%,至于裁掉的和留任的公务员年龄结构、工作能力以及是否有利于改革目标,则标准很模糊。如果裁掉的公务员,多是年龄偏大而又离退休尚有相当年头的人,如何安排确实是个问题,弄不好就会影响“稳定”,对为官者来说,悠悠万事唯此最大。相对来说,让年轻人走,反弹力会小得多。 尽管我是1997年全机关的“优秀公务员”,但在如此大的变动下,被分流应属正常。还好,在离开部机关前,分配到一套福利房,算是三年半公务员生涯的一点补偿。那次分流,我所在的政治部70后公务员,只留下一名。 最有意思的是“分流”工作开始时,政治部专门成立一个工作小组,一位西南政法毕业的年轻公务员被选为小组的工作人员,因此那段时间常有各司局的同龄人向他打探消息,而他故作神秘状。有一次我看不惯,说了句:“不要以为你在这个小组就万事大吉,弄不好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果然他也被分流了,不过痴心不改,通过运作后来调到另一个部委了。 我面临的分流选择大致有三种:一,参加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为中央机关分流干部专门办的学位班,学完三年后拿上学位组织上再安排就业,期间所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这一条被我否定了,我觉得除了一张文凭外不会有太大收获,而且三年后人事已非,很难指望组织还能记得当初的承诺; 二是参加本部组织的法律事务研修班,结业后通过一个专门的考试拿到律师资格,找个所执业……当时还没有全国司法考试,律考是难度最大的资格考试,此种为解决分流人员的“法外开恩”算是难得的机遇了,但我自己是中文系毕业的,即使有律师资格,去法律服务市场搵食,信心不足; 第三就是分流到各直属单位,我选择了当时含金量最高的法制日报社。作为司法部代管的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在几大中央级报纸中,发行量、影响力以及员工的待遇都是相当不错的。1990年代业界曾有一个顺口溜:“人民的牌子,光明的调子,军报的房子,中青的稿子,法报的票子……”我想到几年前在京东方电子办内刊去法制日报社照排车间的那个梦。现在梦已成真,因此对离开部机关并不算太失落。 那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一开始,领导在传达文件时说一定要避免“越精简越膨胀”的恶性循环,而且说要逐步推广到党中央的机构和省、市一级的党政机关。但后来事实证明,党的部门基本没有触动,省、市一级的机构改革几乎没有启动。——自古中国官场,人事方面的大变动涉及的利益方最多,最复杂,因此阻力也最大。在没有其他政治制度配套的情况下,想仅仅通过人员精简而达到改革的目的,是很难的。 这次机构改革后不到五年,“公务员热”逐年升温,不少在精简中去高校学习三年的前公务员,又通过各种途径回到机关,而且公务员的含金量比我被分流时要高得多。与之对比的是,原来收入普遍高于公务员的外资、合资和民营企业的就业者,很有失落感。最典型的例子是,原以为1999年各部委的“福利分房”是最后的晚餐。但后来证明,公务员在工资收入不断提高的同时,还能享受价格不到市场价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的“经适房”,而企业、事业单位的从业者纷纷加入“房奴”的行列。 三年风光 分流工作进行了一年才尘埃落定,1999年3月,我正式调入法制日报社,第一个月工资和其他补助发下来,几乎是我在部委机关的三倍,我心中残存的那么一点被分流的怨气完全消散了。在法制日报社大约过了三年愉快的时光,我的足迹遍及全国各地,见到了许多新鲜的人、新鲜的事、新鲜的风景。直到2002年底,我才从“歌德式”的新闻写作中抬起头来,开始思索未来的路。 这种警醒是由一次小小的“仕途”挫折促成的。那年年底社长换了,新社长一来就搞中层干部竞聘,我当时28岁了,觉得自己的经历、见识和专业水平,应该符合中层的标准。竞聘搞得像模像样,公开演讲,评委打分,我的分数是所竞聘那个岗位的人中最高的。但结果却让人失望,胜出者最终是一个快40岁的老员工。社领导为此安慰我说,你还年轻,以后机会有的是。我才彻底明白所谓的公开竞聘无非是以民主的民意进行人事上的重新洗牌。 我分析报社的基本状况和自己的处境,看明白这里和机关差不多,一个人在里面的前途并不取决于其业务能力,换言之说,我干得怎么样和我获得的报酬几乎没什么关系。而且那种“主旋律”的稿子写多了,只能戕害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在这样的机构里,唯一的好处是没有什么工作量的压力,自己有大把的时间可支配,我瞧不起外出和律师联手走穴挣钱,因为做这种游离于灰色地带的事,我有一种屈辱感。那么我干什么呢?隐隐约约我想自己应该有另外一种写作状态。于是,我就走到网上,在天涯社区注册了“十年砍柴”,从此,我的思维状态、写作风格乃至人际交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别人的眼里特别是同事的眼里,我越来越不像一个党报的新闻工作者了。 在百无聊赖中我开始在网络上的写作,使我有了“无意插柳柳成荫”的收获。我最先在网上连载的文章结集为《闲看水浒》,给自己带来了经济上的收益和江湖上的虚名。《南方都市报》《潇湘晨报》等市场化程度很高的都市报请我开专栏。 2003年初秋,程益中、杨斌带领《南方都市报》一干人马北上创办《新京报》,盛邀我加盟即将出刊的新报纸。我犹豫许久,因为当时去《新京报》等于将自己彻底变成“新闻民工”,连三险也没有,职称也很难解决。而且我知道一旦进入这类市场化媒体,就得全身心投入,不可能再有充裕的时间来凭自己的兴趣阅读、写作。于是思考再三,我谢绝了……至今想来,我不知道当时的决定是对还是错,我在想,如果豁出去了,加入到新京报的创业,或许我现在的状况完全不一样了,很有可能是“知名媒体人”了。可是我的性格、工作经历决定我做事总得给自己留后路,很难主动把自己放到背水一战的境地。 就这样在体制内媒体又耗了几年,包括《法制日报》在内的官方媒体影响日益衰微,员工的待遇也是王老五过年,一年不如一年。这毫不奇怪,一家媒体的经营状况如何和其影响力分不开,而其影响力有赖于其传播力。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再加上市场化报纸的崛起,官方报纸即便依靠行政手段维持着相当的发行数,但其有效阅读率很低,对社会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小。 到2005年的时候,法制日报采编人员的收入不但低于多数市场化媒体,即便和公务员、高校教师相比,也没有任何的优势了,记者外出,从官员的态度就能看出这张报纸影响力急剧下降。对于几年前收入和社会地位都有优越感的法制日报采编人员来说,这种落差太大了。 于是,在1990年代几乎没有员工主动调出的法制日报社,在2005年前后,一些60年末、70年代初的骨干八仙过海,纷纷调出,有些人去当律师,有些人进高校,而更多的人以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身份调入国家机关(因副处以下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员工的工作压力也逐渐增大,一些不到年龄的员工提前内退。某位不到五十的同事,1980年代初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司法部,当时他受不了公务员的清贫,想办法调到法制日报社,过了十几年的好日子,在2007年左右,岗位没了,他不得不提前退休。他沮丧地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那些和我一起进部委的大学毕业生,留下来的至少是副司局级官员了。 离体制越来越远 在一片萧条中,我也看出了在法制日报社不能再呆下去了,这里已没有让我领一份工资之余,悠闲地阅读、写作的空间。2008年10月,我告别了圈养的记者生涯,调入教育部所属的语文出版社。2010年,出版社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同年12月,教育部下属的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和语文出版社,组建成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成为中国出版业中实力最强的集团;2011年3月,以教育出版传媒集团三大出版社为发起人,成立了股份公司。 我先从公务员变成事业编制的记者,再成为企业的一个职员。离体制越来越远了。但细究起来,我似乎并没有真正告别体制。今日之中国,敢说自己真正告别体制的又有几人? 观察今日中国社会,一个人和体制关系的远近,我以为不能完全看其身份,按理说,公务员身份是完全体制内人,再往下,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如高校、研究所,再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如一些官方媒体,然后才是有官方背景的企业。但这种谱系过于简单化,一个冷衙门的司长和一个中石化、中移动的高管,谁和体制更紧密? 我以为,当下要观察一个人、一个机构和体制的远近程度,不看其身份、机构性质,而是应从利益考量,谁能从体制内获得更大的利益,谁就离体制更近。如此,一个没多大的权力的公务员,远不如一个开办私营企业的官员亲属和体制更亲密。 而通过我的亲身经历,感觉到体制对社会资源的控制越来越强势,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体制的“功利性”也越来越强。我的前东家如《法制日报》这类传统的官方媒体,论身份其乃“天潢贵胄”,但其作为媒体的影响力下降,即不能有效地帮助体制“引导舆论”,体制更青睐那些从草根打拼逐步壮大、按市场原则运行的网站……-如此,你能说《法制日报》比新浪、百度更“体制化”吗? 所以,我一直认为凭一个人、一个机构的身份来分畛域、别门户,来做体制内外的比较甚至是道德上的评判,在今日中国实在是盲人摸象。今日年轻人挤破头想当公务员,无非看到体制内人在占有社会资源上更有优势,但体制的“功利性”决定着取得这种身份未必就获得人生的一道保险锁。而我自己二十年来一直不能彻底告别体制,也不会自认为怯弱而惭愧,九州之大,究竟你哪里能逃得了体制?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做人要有底线,人是趋利的,但要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因为利益出卖了良心。如此,不管身在何处,不管体制将来如何变化,自己起码能最大限度地把握自己的命运。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笔会 > 散文随笔 > 往事追忆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1825.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南都周刊,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www.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非经特别声明,本网不拥有文章版权。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作者阅读 十年砍柴:无法告别的体制 十年砍柴:地方政府摆平舆论监督的能量为谣言助力 十年砍柴:有多少人还在发“维稳财” 十年砍柴:公权力通吃一切只会产生“权力附庸商” 十年砍柴:帝王戏和爱戏的帝王 十年砍柴: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才需要大肆旌表烈女 十年砍柴:秋瑾着和服依然爱中华 十年砍柴:从三位商人看两千年民间社会 十年砍柴:流配的校长和孤悬的大学 人大国学梦未醒,法学半壁江山失 于建嵘博士印象 相同主题阅读 姜明安:论行政执法 十年砍柴:无法告别的体制 张卫东:中国政治改革的突破点 刘湘洪:中国地方行政体制跨世纪的改革 沈传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 欧阳静:压力型体制与乡镇的策略主义逻辑 马晓河:加快体制改革 推动我国服务业大发展 吴敬琏:体制改革需要制度环境 魏礼群: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理论与实践 秦前红 黄明涛:城乡选举权平等制度实施之探讨 贾康:保增长惠民生需增加有效制度供给 贾康: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 王占阳:五种障碍困扰政治体制改革 沈大伟:从西方视角看中国的共产主义政党—国家体制 陈潭 刘兴云:锦标赛体制、晋升博弈与地方剧场政治 江平: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应从宪法开始 肖枫:中国实行的是独具特色的多党制 赵树凯:论基层政府运行体制“碎片化” 丁礼庭: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何增科: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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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炳啸:新改革时代呼唤宪政社会主义

  这次研讨会可谓是群贤毕至,而我无论从学识还是资历上都很浅。非常感谢给我这样一个重要的大会发言机会。我的观点是,未来三十年是以社会政治领域改革为重点的新改革时代,而宪政社会主义正是这一新改革时代的必然选择。围绕这一观点,我讲四点:   第一,宪政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合法性基础,公民社会是建设现代社会主义的社会基础。脱离宪政,党的事业就有脱轨的危险。拒斥公民社会,只会使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发成长的公民社会日益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疏离,并根本悖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人的自由解放的学说,其基本逻辑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到现实的公民,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本身,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的时候,人的自由解放才能完成。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终将消亡,而充满活力的社会则是永恒的。从政治解放到社会解放,从权利政治到公益政治,从阶级专政到普遍平等、普遍民主、普遍正义、普遍幸福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权力不断回归社会成为社会权力的过程,就是一个构建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过程。现实的人所内蕴的“公人”与“私人”的二重性对立以及社会之中所包含的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冲突,使得在“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之间寻求平衡成为了恒久的课题。在现实的“私人社会”的基础上培育公民社会,促进公民德性与共同善,发展公共理性、公共精神,有赖于国家的宪政建设。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对“国家的自由”进行限制。马克思指出:“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在这里,所谓的“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也就是指实现宪政的程度。在国家还没有被放逐到陈列馆之前,社会主义政权只能是实行人民民主的宪政社会主义政权。我们实行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我们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就是党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包括民主立宪、宪法实施以及宪法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社会的力量驾驭和控制国家系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社会权力的总代表,而党要始终立足社会,回归社会,依靠社会,引领社会,走在社会的最前列,切实加强公民社会建设,自觉反映社会进步的要求,代表社会的最大公意,而不是使自己国家机器官僚化,日益脱离公民大众。党领导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来自于社会的赋权。   在这次会前,江平先生重申“宪政是压倒一切的利益考虑”以及“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的基本观点,高放先生强调没有宪政就没有社会主义。许崇德先生闻之会议消息,特地把旧作《宪政是法治国家应有之义》作了重要修改寄给我,提出“我们的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宪政社会主义”的重要论述。西北大学“经济学家摇篮”之父——何炼成先生,昨日下午还专门给我打电话,他由于无法上下楼而不能参会,但让我转告与会学人,在辛亥革命一百年之际,我们要认真总结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实践的历史经验与教训。蒋介石落实三民主义不力,才丢掉了大陆。国民党最终践行了三民主义的承诺,把台湾引上了宪政自由主义道路,才实现了政党现代化,甚至最终战胜了民进党,掌握了执政权。我们共产党也必须践行建国前关于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宪政民主承诺,勇于排除阻力,果敢抉择宪政社会主义改革新路。江老、高老、许老、何老的恳切言辞,代表着我们宪政社会主义研究者的共同心声。只有走宪政社会主义新改革道路,我党才能从根本合法性上巩固执政地位,确立宪治秩序,实现党的长期执政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无论是宪政建设,还是公民社会建设,我们都必须确立正确的规制策略。佩迪特 曾提出两种规制策略。“以出轨者为中心的规制策略”,把所有人都假定为社会稳定的麻烦制造者,处处设防,草木皆兵,甚至一些人为了片面维稳不择手段,丧失了共产党人的伦理底线,致使官民日趋对立,互不信任,社会溃败,彼此都苦不堪言。“以服从者为中心”,就会假定绝大多数公民都是宪政制度的服从者,其规制策略首先建立在这类人的积极倾向上,相信他们具有政治理性,能够理性负责地运用社会权力和个人权利,尊重和依赖现有的宪政秩序实现社会的平稳转型。实际上,只有采取“以服从者为中心”的规制策略,才能有效实现争取绝大多数公民支持和认同的政治目标,从而最大限度地削弱极左或极右极端势力的社会动员基础,增进社会信任和社会团结。   第三,要正确认识治乱之本,早日打通“中国模式”的任督两脉,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一步焕发出勃勃生机。   长治久安是福,而宪政民主与共同富裕是治之本。有了长治久安,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公民才能赢得越来越多的尊严与幸福。而要实现长治久安,只能走宪政民主与共同富裕之路,也即走宪政社会主义改革新路。   社会动荡是祸,而威权垄断与贫富悬殊是乱之本。如果不能找到解决威权垄断与贫富悬殊问题的根本之策,高成本维稳只能把一时一地的怨气转移和蓄积到更脆弱的时空点上,社会动荡的噩梦迟早都会降临。而要避免社会动荡,只能走科学发展与全面改革之路,也即走宪政社会主义改革新路。   第四,做人要有一种精神,治学要有一种信念。“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为社会主义之中兴而探索,为公民社会之强健而而献策”,是我们宪政社会主义研究者的历史使命。位卑未敢忘忧国。虽然我们无往不在局限性之中,但我们会以谦卑审慎的科学态度,义无反顾,风雨兼行。也希望能得到更多师友的理解和指正,为我们的《宪政社会主义论丛》赐稿。   谢谢大家!   附录: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是国内第一本以学派命名的学术辑刊,每半年一辑。第一辑已于2011年6月经由西北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法治国家建设”学术研讨会上免费赠送。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   (江平题写书名)   第一辑  大国复兴的宪治之道   编委会主任:江  平  高  放   副主任:李  磊   编  委(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长江(中共中央党校)   王占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江  平(中国政法大学)   华炳啸(西北大学)   李  磊(北京)   何炼成(西北大学)   周树智(西北大学)   周瑞金(中国社科院)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   郭道晖(中国法学会)   高  放(中国人民大学)   梁仲明(西北大学)   童之伟(华东政法大学)   储建国(武汉大学)   虞崇胜(武汉大学)   蔡  霞(中共中央党校)   主编:华炳啸   执行编辑:   梁学成(西北大学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后)   褚宸舸(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宪法学博士)   李  洋(西北大学讲师,新闻学博士)   赵守飞(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政治学博士生,讲师)   蔡文成(兰州大学讲师,政治学博士)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编辑原则   宪政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与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改革实践与理论探索的逻辑发展。《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的宗旨是“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为社会主义之中兴而探索,为公民社会之强健而献策”,着重编选在坚持人民民主、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前提下推进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学术力作,并以学术性、思想性、探索性、前瞻性、建设性、对策性并重,努力为未来三十年社会政治领域的改革奠定学理基础,推动理论创新。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目录   (第一辑)大国复兴的宪治之道   卷首语:以科学的态度推进宪政社会主义研究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专论】   论宪政社会主义                                                 江  平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确立宪政的历程和经验                           高  放   中国极左极右都危险                                             吴敬琏   宪政中国论                                              周叶中 邓联繁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正在与危机赛跑                                 王长江   基于顶层设计方法的一项前瞻性研究                               李  磊   宪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                               虞崇胜   只有宪政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胡星斗   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                                       王占阳   一党立宪:通往宪政民主的中国道路                               储建国   论建设宪政民主 维护宪政秩序                                    周树智   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进路与顶层设计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论——对和谐社会的解读                             赵守飞   从人民民主专政到人民民主宪政——宪政社会主义国体论的学说史研究   褚宸舸   基于宪政经济学视域的宪政社会主义发展之逻辑                     梁学成   论公共舆论与宪政社会主义改革                                   李  洋   政党立宪:语境、命题与内容                                     叶海波   社会主义即以公民社会为主义——论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理论构建     华炳啸   【宪政人物】   ——追思缅怀蔡定剑教授   旋转不息的陀螺——我眼中的蔡定剑老师                           刘小楠   追思父亲蔡定剑                                                 蔡克蒙   当代知识分子的典范                                             童之伟   为了“睁眼行宪政”的纪念——蔡定剑先生百日祭                    华炳啸   《超越自由主义》纵横谈   对自由主义要全面认识和正确应对                                 高  放   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                                       江  平   只有宪政能发展社会主义                                         周瑞金   公意理念的发掘与重构                                           储建国   宪政社会主义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周树智   一部执着求索、见解独特的厚重之作                             梁仲明   《超越自由主义》学者点评                                      包心鉴等   华清池论道   “冷酷实证”能取消“规范冲动”吗?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稿约   一、宗旨   本论丛的宗旨是“为宪政中国之崛起而研究,为社会主义之中兴而探索、为公民社会之强健而献策”,着重编选在坚持党的领导、依宪治国与人民民主前提下有关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学术力作,并以学术性、思想性、探索性、前瞻性、建设性、对策性并重,面向未来三十年社会政治领域改革,努力奠定宪政社会主义学理基础,推动理论创新与学术繁荣。欢迎国内外学界同仁及各界有识之士赐稿。   二、投稿说明   本刊拒绝一稿多投,除约稿之外,一般只接收有关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原创稿件,内容可涉及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主义学、哲学、社会学、新闻学、传播学和文化学等领域。来稿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具体要求可参考附录的稿件体例。字数最好控制在0.5—2.5万字之间(含注释)。作者投稿时需同时提交250-350字的内容摘要、关键词和200字左右的自我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及学术兼职、教育背景、主要研究成果及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本编辑部保留对来稿文字按照编辑体例作一定程度删改的权利,不同意修改者请于投稿时注明。   三、评审规则   本论丛实行匿名评审制。所有来稿先经编辑部初审,通过的稿件方可进入正式评审程序。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并设执行编辑若干名。评审工作按双向匿名方式进行,在执行回避原则的前提下,每篇论文至少由本论丛编委会两位学术编委评审。特殊情况下亦可由编辑部聘请编委会以外的学术专家或知名学者评审。来稿必复,评审报告将在两个月内,严格根据论文学术质量回复给作者,审定结果及评审意见分为三类:(1)安排采用;(2)须经修改,方可采用;(3)不宜采用。   稿件最终采用与否,由编辑部根据宗旨、评审报告及学术论题设计情况作最后决定。   四、投稿方式   所有来稿须提交电子版本及纸质版本各一份。电子版本请转存为WORD格式,发送至huabingxiao2021@163.com;纸质版本寄送至以下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一号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华炳啸收,邮编710127   五、其他声明   1、《宪政社会主义论丛》半年一辑,每年春季、秋季出版。   2、作者文责自负,所有在《宪政社会主义论丛》上发表的文章,不代表编辑部观点。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稿例   一、基本要求   1、按照一般学术规范提供内容摘要(250-350字)和关键词。   2、来稿如果属于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的研究成果,可在文章标题上标“星号”,页脚可注明“基金项目:……(项目号)”;若有作者致谢或者简要说明,可以注明。   3、作者名后上标“星号”, 页脚注明作者简介:例如:   韩秀义(1972-),男,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二、正文体例   1、文章标题字号:小二宋体加粗,双倍行距;   作者姓名:四号宋体,双倍行距   文章之前的摘要、引语或导语,用缩2格且小四楷体,1.5倍行距。   文章之前的题记右侧对齐,小四楷体,1.5倍行距。   2、全文字号:小四宋体,1.5倍行距   小标题字号:四号宋体加粗,小标题最多四级统一为 一、二(一)(二)1、2、(1)(2)   3、正文中直接引文超过200字,用缩2格且小四楷体。   三、注释体例   1、注释放置于当页下(脚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序号用①,②,③……上标,每页单独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后注与前注相同的注释,后注不用省略格式,即不采用“见前注”、“前引”、“前揭”等字样。   2、非直接引用全文,注释前注明“参见”或“详见”: 如参见夏勇.人权概念起源   3、中文部分规范注释示例。标注顺序:作者.专著题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   (1)著作类:夏勇.人权概念起源.第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0.(若多作者,两位作者之间用“,”,作者超过两人用“等”字)   (若多作者,两位作者之间用“、”,作者超过两人用“等”字)   (2)主编类: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2-6.   (3)译著类:〔美〕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米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12.   (4)脚注中的文字阐述部分中含有引用的,将引用文献加小括号。如:……(夏勇.人权概念起源.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0)。   (5) 网上文章:余汝信.1970年宪法修改草案解读.http://chuchenge.fyfz.cn/art/901776.htm.2010年2月18日最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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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反思“暴力”特稿 >书斋里的暴力革命

几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坐在书斋里鼓吹暴力革命,颇有意味。它或许只是反映了这个群体悲观失望的情绪吧,革命不会因此而到来,普罗大众也不会因为他们的几个信念就揭竿而起,不要以自己在书斋里的想象代替社会民众的真实感受。我在深圳打工的妈妈觉得生活很美好,我在家里种田的爸爸觉得生活很美好,我的拿着70块钱一个月的补助的奶奶也觉得生活很美好。那个别人,不要再一次用自己的理想信念绑架这个民族,这跟你们要打倒的东西没什么两样。 书斋里的暴力革命 文/刘桂新(武汉大学) 一 有人将我国当前政权对公民各种合法诉求的镇压称为公权力的暴力化,我认为这种表述不确,因为共产主义政权都是以暴力和恐怖作为其统治的根基,当前当局的专制统治虽然已经进入了一个所谓的后极权主义时期,但其统治的本质特征没有发生改变,仍然是以暴力和恐怖作后盾。这种暴力不仅表现在以军队、警察等表现出来的硬暴力,还表现在一套完整的官僚制度的结构性暴力,包括一套覆盖各个领域的自下而上环环相扣的行政效忠体系以及一套严密的思想文化审查和宣传机构。民众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无所依凭,既不能将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一定的民主渠道输入到政治系统中,也不能在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的时候寻求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救济,因为司法也是政治化了的,充当着公权力的打手;同时,民众也不能通过一定方式联合起来,形成对抗公权力侵害的社会力量,只能是以原子式的个人暴露在公权力的随时凌辱和暴虐下。当他们的权益受到公权力的侵害时,他们求告无门,通过孤注一掷的暴力手段来挽回他们心中被侵蚀殆尽的一点尊严和正义感或许是他们能选择的唯一方式。         社会性暴力事件的频发有以下几个原因: (1)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社会不公。 (2)公权力的蛮横。 (3)受公权力侵害的公民权利得不到有效的救济。 (4)利益表达、社会怨恨被压制,没有通畅的纾解渠道。 二 基于人类朴素的正义情感,我们对于现实生活中对我们的权益发生现实侵害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普通民众对于一个对民众以暴力相向的政权是否也有正当防卫的权利?特别是当我们已经找不到任何体制内的权利救济方式的时候。 看到接二连三发生的官民暴力冲突,唤起的不是我理智上对暴力的反对,反而是情感上对“一个民族已经起来”的内心的窃喜。我想抱我这种心态的人应该不少。在网上就看到很多鼓励暴力对抗的言论。 首先我要表态,这个政府在我心里不具有合法性。但我并不因此就认为我用暴力对抗该政权具有正当性: (1)一个政权的合法性不是根据每个人的自由心证,也不是几个知识分子的表态或者说理论证能推翻的。 (2)现政府是一个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政府,具有国际法上的合法性。 (3)公权力的行使绝大多数时候还是披着合法性的外衣。行政诉讼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更是补强了公权力的合法性。 当然,用暴力对抗现政权尽管在我这里不具有正当性,但依然是每个人自由选择的行为方式,那些在网络上鼓励暴力对抗的人完全可以自己背着炸药去炸政府。但他们似乎只愿意享受对于暴力的旁观性乐趣,而不愿自己去付诸实践,因为付诸实践的风险太大。 三 我很能理解他们为建成一个现代中国的拳拳之意和急切心情。我也很急,怕有生之年看不到。而且也很悲观,看不到希望。但暴力应该成为我们最后选择的一种手段,“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我之所以不主张使用暴力,是因为我虽然悲观,但我还没有绝望。 不管怎样,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建立一个以宪政、民主、法治为特征的人权得到保障的现代制度体系。我想这是我们沟通的起点。 但我有以下几条意见: (1)专制机器过于强大、残暴,鼓励暴力对抗无异于以卵击石。不仅如此,反而会遗专制者以口实,借机消灭艰难成长起来的些许进步力量。杀个二十万,稳定二十年。 (2)即使暴力推翻了政权,如何在此基础上顺利进入到民主法治的轨道这是一个问题。我很恐惧那个历史的咒语又开始应验,又进入到那个治乱循环的怪圈。 (3)暴力革命不是选择和鼓吹的结果,暴力革命不会因为个别人的鼓吹而到来。他要来的时候谁都挡不住。 四 原生性的现代政治制度正是以暴力革命的方式建立的,如英国17世纪的市民革命、美国的独立战争以及法国大革命,其中最为暴烈的是法国大革命。 后来由列宁开启的共产主义革命继承了法国大革命的残忍和暴烈,但共产主义革命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市民革命,市民革命仅仅以暴力为革命手段,其目标是建立现代民主制度;而共产主义革命则是通过暴力建立专制政权,这种专制政权必须以暴力和恐怖作为其统治的支撑性力量。这也符合对我国当前政权性质的解读。     但从二十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中发生的革命,特别是苏东国家发生的革命来看,后共产主义时期的革命具有明显的非暴力化特征。最典型的是哈维尔领导下捷克的丝绒革命。 革命不一定与暴力相关联,通过非暴力的方式也能够实现革命,而且这是全球民主化浪潮中的一个发展趋势。 那天看到徐超写的《 不要让诅咒自我实现 》,里面有这样一段话:“研究历史的秦晖、许纪霖都没有放弃,研究政治哲学的刘瑜、崔卫平都没有放弃,研究农村问题的于建嵘都没有放弃,研究法制的蔡定剑、贺卫方、江平都没有放弃,研究经济的茅于轼都没有放弃,从体制中走出来的秦晓都没有放弃,体制内的温家宝、辛子陵都没有放弃,奔走在维权一线的许志永、滕彪都没有放 弃,致力于社会观察的笑蜀、熊培云都没有放弃,我们到底有什么资格妄下断言,中国是片被诅咒的土地?” 我也想说,只要他们还在,只要南方报业还在,我们就不应该选择暴力,而是: (1)继续挖掘公民社会成长的空间,特别是通过网络的途径。 (2)有担当的知识分子和各界精英继续坚持抗争。 (3)通过当权者提供的法治空间争取自身的正当权益。 (4)积极在体制内进行政治参与和表达。 五 我其实并没有担忧网上的这些言论会带来什么消极影响。持这种立场的人只是极少数,其影响范围也就是一个极小的圈子,而且很多人都是不支持他们的观点的。 我想当局也不会因为他们的这些言论而感到惶恐不安。 但对于官民对抗的暴力化,我在这里则要善意地奉劝当局一句,如果想要以一个稍微体面一点的方式退出历史舞台,不能再按原有的统治方式和统治思维进行统治了。有以下几点建议: (1)可尝试先把司法还给人民,即法治先行。让司法独立出来,让民众的权力遭到侵害的时候至少有一个说理的地方。 (2)逐渐放开舆论管制。 (3)对不触动现有体制的政治参与形式予以鼓励和提倡。 六 几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坐在书斋里鼓吹暴力革命,颇有意味。它或许只是反映了这个群体悲观失望的情绪吧,革命不会因此而到来,普罗大众也不会因为他们的几个信念就揭竿而起,不要以自己在书斋里的想象代替社会民众的真实感受。我在深圳打工的妈妈觉得生活很美好,我在家里种田的爸爸觉得生活很美好,我的拿着70块钱一个月的补助的奶奶也觉得生活很美好。那个别人,不要再一次用自己的理想信念绑架这个民族,这跟你们要打倒的东西没什么两样。 又让我想到了另一个问题:网络言论自由与公共责任。 (1)你有发表任何言论的自由。可以极端,可以说谎、可以谩骂,可以哗众取宠沽名钓誉。这是网络言论自由的应有之义。 (2)如果你想就公共问题发出更大的声音,如果你想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请你珍视你在观点市场里的声誉。 (3)诸如人人网这样的论坛可以是一个很好的信息共享平台,但难以成为一个严肃的思想交流平台。如果你想从这里的网络言论里寻找真知灼见,那无疑是找错了地方。 (4)我们应该通过更可靠、更权威的媒介去获取我们的观点。信息快餐化了,但真理没有快餐化,他还是在青灯黄卷、皓首穷经里。要想让自己活在一个更真实的世界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的。     (采编:王倩茹 责编:黄理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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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王占阳等:搞清楚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全文)

搞清楚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全文) ——首届全国社会主义论坛追述 作者:超然,王占阳,徐景安等 来源:作者赐稿 本站发布时间:2011-6-24 19:03:08 阅读量:183次 [本文大部分内容曾在2007年5月17日《南方周末》上公开发表,产生了很大反响。现将全文公开发表,以飨读者。——超然] ■凡是有利于老百姓幸福、有利于老百姓过好日子的价值观和结构,都是符合社会主义的;反过来,不利于老百姓幸福、不利于老百姓过好日子的,就不是社会主义。 ■现在并不是“世界社会主义处于低潮”,而只是各种“左”倾社会主义模式正处于低潮和走向灭亡,新式社会主义则已经和仍将继续磅礴于全世界。 由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国社会主义论坛,即将于北京揭幕。此届社会主义论坛是首届全国社会主义论坛的延续。去年9月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召开的首届全国社会主义论坛,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启发意义的新观点。这些新观点对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理论创新,无疑具有重要价值。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需要现代化 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吉指出: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实现当代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是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的源泉和基本途径。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只有两条: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他层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则可以创新。现在仍然是全世界都在走向社会主义。必须深刻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涌现了哪些社会主义内容,才有可能建立当代社会主义理论。 天津师范大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余金成指出,马克思主义不仅应当中国化,而且应当现代化。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改变社会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于改革实践的状况,通过理论创新来推动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把社会主义改革事业进行到底。 原中联部研究室副主任肖枫强调,我们现在应当特别重视列宁的两句至理名言,这就是:“对俄国来说,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 重新认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概念 《中国改革》杂志总编辑袁绪程指出,从方法论看,马克思有两种视角的社会主义,一是“生产方式”视角的社会主义,二是“人的解放”视角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解放学说中所包含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等价值都是普世价值。马克思嘲笑和批判的是自由、平等、民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不完全性和表面性以及虚伪性,而并不是这些价值观念之本身。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占阳进一步指出,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意,在他们的两种层次的社会主义概念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作为价值范畴的社会主义概念,其次才是作为科学范畴的社会主义概念。在作为价值范畴的社会主义概念方面,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就“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恩格斯还认为,最适于用来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的一句话,就是《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句话。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质并不在于否定了作为价值范畴的社会主义概念,而是在于在此基础上又使社会主义理论拥有了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论,从而又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了作为科学范畴的社会主义概念。但苏联理论界完全颠倒了这种关系,并基本上排斥和否定了作为价值范畴的社会主义概念,而这也就是导致我们长期搞不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一个主要原因。我国现在并不是处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就特别要求我们重新认识和恢复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貌,首先从价值层次上认识社会主义,并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地认识什么是现代社会主义,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普遍幸福主义也是功能社会主义 王占阳提出,由于我国现在并不是处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所以我们非常需要一个具有最高概括性和最大普适性的社会主义内涵定义。这种社会主义的内涵定义只有在社会主义终极价值的层次上才能获得。由于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追求实际就是实现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所以,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所谓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进一步看,普遍幸福主义在现实世界中就表现为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所追求的是普遍幸福,而并不是某种特定的结构性质的东西。对于社会主义来说,凡属结构性质的东西,只有在它具有普遍幸福主义的功能的时候,才是社会主义的,否则,它就不是社会主义的。黑猫、白猫,抓住普遍幸福就是好猫,就是社会主义的猫,这就是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不管能不能抓住普遍幸福,只管黑猫、白猫,则就是结构主义的社会主义。在历史上,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本来就是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最大回归和重大发展,也正是在于它重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功能社会主义。 他还提出:由于我国现在并不是处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所以我们非常需要在更加具有一般性、普遍性的层次上重新界定“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概念。由于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而科学的实质就是实事求是,所以,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所谓科学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实事求是的普遍幸福主义。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就可以看出,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不是直接阐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理论,但它也仍然是一种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虽然世界上的其他一些社会主义理论(如民主社会主义理论)也并不是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理论,但它们往往也都能够在普遍幸福主义的价值追求与实事求是的理论探索的有效结合之中具备某种程度上的科学性,因而也都是我们应当予以应有的尊重、学习和借鉴的。 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徐景安指出,普遍幸福主义就是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这是对社会主义最直白、简单、明了的解释。凡是有利于老百姓幸福、有利于老百姓过好日子的价值观和结构,都是符合社会主义的;反过来,不利于老百姓幸福、不利于老百姓过好日子的,就不是社会主义。近年来的改革方向之争实质上是主张深化改革的功能社会主义与主张退回传统结构的结构社会主义之争,而并不是结构社会主义者所谓的姓“资”姓“社”之争。 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提出,探讨社会主义一个很核心的思想就是,一个制度好坏应该以人民是否接受为标准。老百姓拥护政党不是靠意识形态,不是说理论有多好、纲领有多好。我们要明白的是,社会主义究竟为人民带来了什么。如果一个制度长期不被人们接受,就必然要改革,不改革只有失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人民社会主义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提出,判断社会主义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而并不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恩格斯早就批判过那种把国有化直接等同于社会主义的观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人民社会主义有五个特征,即以民为本、市场经济、共同富裕、民主政治和中华文化。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人民社会主义。从政策取向上看,人民社会主义就是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从根本目标看,人民社会主义又是给人民带来福祉的社会主义,因而也就是为老百姓所喜欢的社会主义。人民社会主义区别于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社会主义是以民为本、以社会为本,国家社会主义则是政府控制和配置全部资源,政府包办所有企业,政府作为创造财富主体。人民社会主义就是老百姓作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作创造环境的主体。    社会主义经济就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吴敬琏提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经济定义带有明显的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烈批评过的“国家迷信”的色彩,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正本清源地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根据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把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作出更明确的界定,即把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规定为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这也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切含义),从而对我们的基本政策给出逻辑一贯的理论说明,并使人们认识到,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并不是由国有经济所占份额的多寡所决定的。    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保障主义 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提出,分配是所有制的实现,最大的剩余价值落到谁手中就是谁的所有制。公有、私有,关键看剩余价值归谁所有。生产资料名义是公有,而剩余价值实际为少数人占有,这就不是公有制,而是私有制。反之,生产资料名义是私有,而剩余价值实际为社会占有,这就不是私有制,而是公有制。社会主义是社会范畴,不是企业和市场范畴,社会主义不要到企业里去找。社会主义就是将剩余价值的大部分收归社会,然后向全体居民提供社会保障,通过社会保障使剩余价值为社会所占有。所以说,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保障主义,社会保障到多少度,社会主义就到多少度,和谐社会就到多少度。坚持社会主义,就是坚持社会保障主义。发达国家的私有制已在逐步空壳化,大部分剩余价值已经归社会所有。 王占阳提出,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不仅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而且同时还是包括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关系、劳动关系、社会结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在内的综合性的社会主义制度,并且是现代社会主义制度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内容。因此,现在实行社会主义的核心已经不是在于国有企业,而是在于公共财政。真正的公共财政实际就是社会主义的财政。财政部门已经成为了实施社会主义的核心部门。财政工作能否坚持社会主义——普遍幸福主义的原则和方向,将从根本上决定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之成败。 间接公有制应当成为我国公有制的主要形式 华侨大学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刘新宜认为,人们确立并使用所有制显然不是为了所有制而所有制,而是为了从法律上确定凭什么从事经济活动并获取其最终利益。但现在传统所有制的作用和意义正在不断削弱和瓦解。新型所有制无须以占有权为其存在条件,它只要享有法律确认的对经济权利的权利,就能行使其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利并相应获取其利益。间接公有制是一种比传统公有制社会化程度更高的公有制。间接公有制还能够使公、私两种所有制形成一种优势互补,劣势相克,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所以,间接公有制理应成为我国公有制的主要形式。 从生产资料占有形式看,瑞典主要是直接私有制,而从收益分配看,大部分为公众所有,瑞典实行的又是一种间接公有制。发达国家的总趋势是间接公有制的增多与强化,这也就是走向社会主义的趋势。 王占阳认为,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生产资料所有制实际总是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实现的。因此,所有权只有通过收益权才能实现;收益权就是最终的所有权。有产权而又没有收益权,那就等于没有产权。反过来,有收益权而又在形式上没有产权,却又等于已经拥有了事实上的产权。所以说,如果人民占有了资本主义利润,实际就是间接地占有了这些利润赖以形成的那一部分生产资料,因而也就等于使这部分生产资料事实上实现了从资本主义私有制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但这种公有制又并不是直接产权意义上的直接公有制,而是通过新式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而间接实现的间接公有制。在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第一位的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第二位才是社会主义的间接公有制和直接公有制。前者是原生的,后者则是派生的。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的发达国家已在实践上证明,通过实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以直接私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同时也会成为以间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 他还认为,在实行间接公有制的条件下,私营经济实际既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又是社会主义间接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的这种两重性同时也规定了私营企业家既是资本家又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两重性。所以说,在实行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间接公有制的条件下,无论私营经济怎样发展,都不可能形成“一个资产阶级”,而至多只能是形成“半个资产阶级”,而在整体上则是形成了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    两种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指出,我们在社会主义问题上应当重视对于实践的分析和论证。而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是,在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了两种颇具代表性的模式,这就是以前苏联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和以瑞典为代表的北欧民主社会主义模式。苏联和瑞典都曾在推行国有化后遭到严重挫折。苏联的对策主要是将原来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转为实行新经济政策。但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很快就改变了新经济政策,形成了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三位一体的经济形式。这就导致了整个经济体制严重僵化,企业效率效益长期低下。尽管依靠其资源丰富的优势,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不低,但基本上是在各重工业部门中无效循环,每年新创造的增加值不多;消费品长期供不应求,人民群众很不满意,最终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也坚持不下去。瑞典的调整则主要是通过全党认真总结经验,在对马克思理论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搞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主要并不在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公有化,而在于分配的社会化。对于私人企业在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弊病与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两个方面的措施来克服和解决:一是通过工会的力量在基层进行必要的斗争,二是通过议会立法从上层加以合理的限制。并且根据这一结论,修改了原来的党纲、党章,从而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到现在,其全部国民财富的社会化分配部分,按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计算接近60%;加上其他社会化分配的部分,已经超过60%。从而不仅有力地促进了瑞典经济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而且有条件把瑞典建设成为了一个世界上社会福利最多的国家,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与和谐安定。这就证明,瑞典模式的调整,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与比较科学、比较成功的;而苏联模式的调整,是不够科学和不那么成功的。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杨奎松指出,发达国家在相当程度上已经社会主义化,即在保持经济活力的前提下,贯彻分配平等的原则。面对这样一种情况,中国的发展无疑不应重蹈自由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老路,不能以牺牲社会大多数和破坏自我生存环境为代价,更不能听任目前愈演愈烈的贪污腐化、金钱至上的丑恶现象日益走向社会贫富悬殊和阶级对立。但任何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分配平等,都只有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行。所以说,我国只有首先毫不犹豫地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以确立和落实权利平等的原则,才能避免重蹈自由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老路。 刘吉、刘福垣、徐景安、王占阳、刘新宜等许多学者还一致认为,现在并不是“世界社会主义处于低潮”,而只是各种“左”倾社会主义模式正处于低潮和走向灭亡,新式社会主义则已经和仍将继续磅礴于全世界。 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 吴敬琏指出,事实证明,增加国有制的比重,并不能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的巩固。苏东国家在政权易手时,国有经济的比重都高于我国,但以苏东阵营经济最发达的捷克斯洛伐克为例,二战以前捷克经济发展水平仅低于英、德,1990年捷克斯洛伐克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3300美元,相当于奥地利的五分之一,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可比较的西方国家。这就说明,追求国有比重的不断提高,既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也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更不能保证政权的巩固。苏东国家正是由于长期坚持苏式社会主义理论,才造成思想僵化,发展缓慢,社会停滞,最终使共产党丧失了政权。 高尚全指出,事实证明,由于认真践行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浙江省已经形成了民本经济的格局,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浙江人民的富裕程度列在全国各省区首位,而且社会很稳定,社会群体事件很少,人民拥护共产党的程度很高。 王占阳指出,建国初期,我国各种直接私有制经济所占比重高达90%左右,但我们仍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和巩固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现在浙江省的情况实际也是再现了这种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政治的真正的直接基础实际是民意。社会主义经济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经济。普遍幸福主义的经济使人民感到满意,人民自然就会支持社会主义政党执政,因而普遍幸福主义的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政治的经济基础。但我们现在所能建立的普遍幸福主义的经济基础事实上只能是以社会主义为主导、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结合的新式社会主义的经济。我们只有通过建设和发展这种新式社会主义的经济才能使人民普遍地富裕起来,才能使人民感到满意,因而党的领导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也就只有在这种新式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上才能获得巩固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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