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察

律界评论|女孩被警察羞辱恐吓,假如没有视频佐证会怎样?

前一段时间我们还在争论,公民能不能监督公安执法,律师能不能在立案庭拍照,而这起事件为我们上了最为生动的一堂课。如果事发后女孩没有录制视频,没有视频作证,此事件或许就是另一个版本,涉案警察极力否认说过上述话,涉案警方更会极力袒护,很有可能,两位女孩会被以诬陷为由给于行政处罚。毕竟,在看到上述几段话时,警方有绝对的理由怀疑两位女孩诬陷自己——我们的警察素质不会这么低,更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是两位女孩别有用心,造谣生事,必须给于处罚。

仔细想来,每个人恐怕都很难释怀,仅凭文字和回忆就敢控告警察执法不规范,控告警察爆粗口,控告警察侮辱自己,这不知会被多少警界的洗地声所淹没。更何况,在口说无凭的窘境下,两位女孩很可能被污蔑、被说成类似于雷洋案一样的ⅩⅩ者。由此,警方很可能会说,两位女孩因为是ⅩⅩ者所以惧怕警察,被警察抓了后不仅不配合,反而说警察侮辱自己。这样的场景,难道不会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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