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中国民政部设立网上投诉信箱 鼓励举报民间社团
中国民政部网站8月18日发布消息说,为了严厉查处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布《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办法》还提出,根据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3.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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