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

【立此存照】灵寿镇人民政府维稳协议

维稳协议 甲方:灵寿镇人民政府 乙方:不详 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确保我镇涉军重点人员和十一军农村兵,在八一期间不发生去北京、西北坡等敏感区域聚集上访事件,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付给乙方每人每天700元的维稳资金,乙方确保该人不离开灵寿县。 二.乙方须看守安托村涉军重点人4人,具体为: (不详) 三.乙方的看守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至2017年8月3日,共计12天,维稳资金为33600元。大写叁万叁仟陆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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