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歧视

法治深一度 | 起诉茅台的HIV感染者:同意我干临时工,又不签合同,是赤裸裸的歧视

在通过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转聘的笔试及面试后,32岁的艾滋病感染者刘元被通知体检不合格,并在单独复检HIV(艾滋病病毒)项目后被公司拒录。为此,刘元向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案由为“平等就业权纠纷”的起诉状,将酱香酒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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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玮平 | 案例集:艾滋

根据立法法,人社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显著的低于就业促进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属于可以被审查是否合法的对象,而不能作为审查其他规范是否合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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