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亚龙

【新史记】谢亚龙列传

谢氏亚龙,巴渝人也。国朝七年生。后随兄赴陕定居,幼年狡黠,甚爱跳窜之事,至国朝二十四年,陕省学政衙门有生员赛事,亚龙闻讯,雀跃谓其兄曰:吾出头日今至矣,兄曰:尔有何德能?敢为学政献拙乎?亚龙喟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至赛,亚龙果现锋芒于诸生,学政深为其感,以为不世出之才,举荐于巡抚,亚龙始入陕省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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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亚龙为何不承认自己是“贪官”

作者: 辣眼时评  |  评论(0)  | 标签: 所见所闻 在12月24日晚央视播出的《新闻调查》节目中,此前落马的一批足坛官员亮相。身穿看守所黄马甲的谢亚龙面对镜头表示:“我承认我有犯罪行为,但我确实不是一个贪官。”(中新网12月25日电) 谢亚龙不承认自己是“贪官”,是他没有收过别人的“黑钱”吗?从谢亚龙自己举的例子看,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他接触足球之前,有一个老板为了感谢他就给过他一笔钱;07年,他收下某球队的20万;曾有人几万、一二十万的给他送;亚泰夺冠,转年给了他三万块钱的卡……收了这么多人的这么多钱,如果还算不上“贪”,那什么才叫“贪”呢? 细品谢亚龙为自己辩解的理由,颇为耐人寻味。他认为自己收的钱,或者是“奖励”——“他们集团上上下下都做了奖励,同时也给我奖励了一份,20万”;或者是“人情往来”——“我并不是所有人的钱都收,只有关系比较好一些的,才看做人情来处理”;或者是“工作需要”——足球圈里还是维护一种“关系”,拉不下这个脸……能为自己收钱的行为找到这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那是相当的有水平。然而,事实毕竟是事实,“人情往来”之类的说辞顶多只能为其略略“遮遮羞”,无法改变其收钱的事实。 这年头,落马官员拿“人情往来”之类的幌子来为自己开脱的现象是越来越多了。不过,“人情往来不算受贿”的奇谈怪论在引人发噱的同时,也揭示出不少地方和领域存在的“潜规则”:某些丑陋现象都披上了更有迷惑性的“温情”外衣,愈演愈烈,甚至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谢亚龙说得很实在:俱乐部更多的还是考虑到我的职位,希望以这么个由头,以后能更多地得到一些帮助和关照。另外你有了这份权力,人家就想和你搞好关系。“你有了这份权力,人家就想和你搞好关系”——类似现象恐怕不仅存在于足球圈,也不仅存在于体育圈。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会遭遇这种诱惑或者说是腐蚀。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受贿金额超过1589万元,于2008年底被一审判处死缓。他落马后表示:“在房地产规划、开发领域中存在的‘潜规则’让我感到害怕。”某些“潜规则”和阴暗面连贪官都感到害怕,可见严重到了何种程度。 谢亚龙们不承认自己是“贪官”,我觉得并非矫情,很可能是“发自内心”。反正现在就是这种风气,反正很多人都这样做,我“顺应潮流”有什么错呢?如果大环境不改变,如果各种“潜规则”继续为祸甚至演变成“明规则”,会有更多“收钱收到手软”的官员不承认自己是“贪官”,甚至不认为自己有错。谢亚龙说:“包括亚泰夺冠,也是转年给了我三万块钱的卡。这些属于什么,就让法律来审判吧。”审判一个人、一件事容易,可仅仅审判一个人一件事或一些人一些事,肯定撼不动“潜规则”,更撼不动“前腐后继”的历史周期律。从体制下手把“潜规则”和滋生丑陋的根子给挖出来,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 不一样的眼光,不一样的评论,欢迎来到辣眼时评。http://bbs.voc.com.cn/forum-76-1.html ⊙ 本文作者:乔志峰 ⊙ 全文链接:http://bbs.voc.com.cn/topic-3906913-1-1.html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辣眼时评的最新更新: 金陵十三钗的“三俗”情色爱国主义 / 2011-12-26 11:44 / 评论数( 11 ) 从 “15岁当干部”的女书记被免看到啥? / 2011-12-26 10:57 / 评论数( 1 ) 点评2011年十大”伤不起” / 2011-12-23 16:32 / 评论数( 0 ) 康菲石油频耍“变脸”究竟游戏了谁? / 2011-12-23 16:13 / 评论数( 0 ) 谁要把爱国者导弹从欧洲运往中国? / 2011-12-22 15:42 / 评论数(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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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周筱赟:谢亚龙之后,足坛还有大鱼要落网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听慧慧的话,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周筱赟:谢亚龙之后,足坛还有大鱼要落网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曾任中国足协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的谢亚龙上周五被警方带走,直接送到了沈阳,被带走的时间已经超过72小时。这意味着什么,大家还不明白吗?要找谢亚龙核实这么久,看来谢亚龙自己也进去了。按照司法程序规定,一般的协助调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要么放人,要么开出拘留证。     今天凌晨,李承鹏给我打电话,他说他的《中国足球内幕》里早说过了,谢亚龙肯定是有问题的。足协就是体育总局的提款机,怎么可能没问题呢?足球圈里是实在太黑了,涉及的黑钱非常庞大。     本文只代表我个人意见,与发布网站立场无关,与本人所从事的职业无关。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如果有人愿意在我有关部门抓捕后送牢饭,或者我被打伤住院期间探视,我也非常欢迎。我喜欢吃酸菜鱼、肥肠、猪蹄、牛肉、巧克力(不要用代可可脂的)、可乐、果汁(要百分之百的纯果汁)等。 ­ ­   这是我的照片,有种就来砍我,没种就闭嘴,废什么话?­ ­ =====================================================================     谢亚龙和周正龙长得多像啊   昨日(9月6日)下午,一条爆炸性的信息在各QQ群里传播,还贴出了腾讯QQ弹出新闻窗口的截图,说是曾任中国足协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的谢亚龙被警方带走调查。我一开始还以为是网友恶搞,因为谢亚龙的名声实在太臭,完全堪比周正龙了。不过嘛,历任足协主席、副主席,几乎没有一个名声好的,因为中国足球实在太臭了。   到了傍晚,我看到腾讯体育18:44发布的消息,“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三人被公安部门带走协查”,才相信这是确切消息。   该报道称:“中国足坛的扫赌风暴,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偃旗息鼓。北京时间9月6日,经腾讯体育多方核实,公安机关对于扫赌风暴继续展开取证工作。本次公安机关的调查人员都颇具名气,分别是前中国足协掌门人谢亚龙、前国足领队蔚少辉及足协前技术部主任李冬生。公安机关将对他们展开调查的直接原因,即是要核实南勇和杨一民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不过由于三人手机关机,因此相关部门尚无法对该种情况来做出相关的证实。”   其实,当初南勇、杨一民落网后,我就写文章说过后面还有更大的鱼,那么,谢亚龙是不是这条更大的鱼呢?   据网易体育9月6日晚20:43:11报道,6日晚,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位官员向网易体育证实,谢亚龙三人确实被沈阳警方带走协助调查,不过他也表示,谢亚龙绝对不会有事,最快两天内就会出来,其余二人就不太明确了。   他说:“以谢亚龙的为人,他绝对不会参与赌球、操作比赛等将来影响仕途的工作,对于这些东西,从来都是避之唯恐不及,所以他这次进去,顶多是因为做为主管领导,必须对下属的一些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而谢亚龙在说完这些问题后,很快就能出来。”   但是,根据央视新闻频道今天(9月7日)报道,谢亚龙是上周五被警方带走,直接送到了沈阳,被带走的时间已经超过72小时。这意味着什么,大家还不明白吗?要找谢亚龙核实这么久,看来谢亚龙自己也进去了。按照司法程序规定,一般的协助调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要么放人,要么开出拘留证。   央视报道称:“中国足坛扫赌反黑再有进展,经多方证实,前足管中心主任、现任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亚龙,前国家队领队蔚少辉和前裁判委员会主任李东生三人,已经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目前已经超过72小时。早在南勇被警方带走之前,谢亚龙就已经协助过警方调查,不过当时他在24小时之内便被释放。”   昨天(9月6日)晚上19:41,李承鹏给我打电话。我当时跑出去了,电话忘在桌子上没带,所以没接到。回来看到他打过我电话,我估计他是和我说谢亚龙被带走的事,当时急着要开网络会议,就没给他回电。   到了今天凌晨1点,我还在工作中,李大眼给我打电话。我问他是否要和我说谢亚龙被带走的事,他说不是。因为说的事情和本文主旨无关,我这里就不扯开去了。   我问了李大眼对谢亚龙被警方带走一事的看法,李大眼说,他的《中国足球内幕》里早说过了,谢亚龙肯定是有问题的。南勇通过中超公司搞了那么多钱,谢亚龙会一点问题没有?我说谢亚龙去管足球好像还没多久吧,李大眼说,谢亚龙是2005年开始到足管中心的,2009年卸任,4年多时间,做点坏事时间也够了。李大眼说,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有两种情况,一种纯粹是协助调查,找你核实一下情况,第二种就是自己也卷入了。   李承鹏告诉我,足协就是体育总局的提款机,怎么可能没问题呢?足球圈里是实在太黑了,涉及的黑钱非常庞大。不过这些情况,因为媒体还没有披露,所以这事我不能说的太细,免得害了李大眼。   既然足协就是体育总局的提款机,足协出了这么大的问题,体育总局怎么可能没问题呢?所以,更大的大鱼,当然是在体育总局,只是要看上面想不想抓、抓到哪个级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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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 | 郝劲松:谢亚龙被抓会供出哪条大鱼?

   郝劲松:5天前,我预测谢亚龙99%被刑事拘留,结果不出所料,央视12号证实谢亚龙被采取强制措施。谢亚龙被抓会供出大鱼吗?我预测:会的,肯定会,谢亚龙背后有操纵的黑手,只有检举,谢亚龙才能立功自保。足协历任领导都应该坚决彻查!赌球,假球背后,足协领导充当保护伞已众所周知,足协高层难辞其咎!      在侦办涉嫌利用足球比赛贿赂赌博系列案件中,公安、检察机关多渠道获取对原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李冬生、原国家足球队领队蔚少辉等人涉案的线索和举报。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配合下,专案组已依法对三人立案侦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案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以及自己发现的犯罪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并 应追究刑事责任,进而决定作为刑事案件实施侦查和提交审判的诉讼活动。所谓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 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而协助调查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程序,实际上就是要求公民或其他主体配合调查某件事情。   针对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三人,从一周前的被协助调查到现在的立案侦查,谢亚龙等人的处境和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从法律方面来说,主要是 有四个方面的变化:第一,身份发生变化。他们已经从普通的公民身份转换到犯罪嫌疑人身份。第二,公安(检察院)有了初步的犯罪证据。因为立案的基本条件是 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立案侦查之后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第四,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一经立案,侦查机关就取得了 行使侦查权的法律依据。   在公安部官网公布立案侦查信息中我们看到,针对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三人的涉案,用的是“公安、检察机关多渠道获取……”这样的字眼,并且强调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配合下,专案组已依法对三人立案侦查。   正是由于谢亚龙等人的特殊身份,因此检察机关也加入到案件的侦查工作当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主要对下列三类案件开展侦查工作:一、贪污 贿赂案件;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 罪。 除有法律另有规定的,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从法律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检察机关介入案件的立案侦查也就意味着谢亚龙等人涉及的案件性质肯定是以上三种之一。就具体而言,第三种情况几乎可 以直接排除。至于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三人究竟是贪污贿赂还是渎职犯罪,也只有等公安检察部门正式对外公布案情后才能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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