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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异议人士邓太清民主演讲被拘

山西异议人士邓太清,被公安指其在太原迎泽公园发表演讲,有煽动民众闹事之嫌,本周被“行政拘留”十天。上周六,近两百民众在公园进行有关自由民主的交流活动,结果遭到保安人员阻挠。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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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人民对民主和自由的向往是无法阻挡的(ZT)

温家宝:人民对民主和自由的向往是无法阻挡的(ZT) 推荐人语:此为温家宝接受CNN专访全文。9月23日CNN,“FAREED ZAKARIA GPS”栏目主持人Zakaria专访温家宝。 温家宝语录摘要——  人民对民主和自由的向往和需求是无法阻挡的。 任何党派、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过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我认为这是现代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特征。我将我的政治理念归纳为四句话:让人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让人感到安全可靠,让社会充满公正,让人对未来充满信心。 尽管社会上存在各种各样的议论,尽管存在各种各样的阻挠,我仍然要坚定不移在我能力范围内,贯彻我的理念,加快政治改革的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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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化和私有化先后影响巨大

今天的中国虽然还忌讳说“私有化”,但事实上中国也在进行这剧烈的私有化改革——不过这种改革是一种没有民主的私有化改革,这就是所谓“中国奇迹”,这种“奇迹”是说中国由一个非常落后的国家在短短30年内,尤其是最近20年迅速发展成为一个 GDP 总量名列世界前茅的经济大国——也就是说,中国是在维护一党专政,拒绝民主化前提下的经济发展。那么,这种没有民主的私有化是不是具有普世价值?又能不能长久呢? 正如我在《东欧民主下的私有化》中指出的那样,东欧那种民主下的私有化,由于实现了民主,私有化不是谁能操纵和掩盖在黑箱中的,而是各个阶层和各利益群体基于自己利益的公开讨 论和竞争。在反覆讨价还价中,工会、农会、商会、左派、右派、中派、国企、私企、外企、控股者、中小股东、经理人与雇员都可以通过组党结社来发出自己的声 音。下一步就是在议会中讨论和表决,走法律程序。这样,东欧私有化的过程是各派力量的博弈,是民主的,艰巨的,耗费的时间也很长,尤其是因为有直接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的加入。例如波兰的格但斯克造船厂谈了五年,罗马尼亚的日乌河谷煤矿谈了十二年。而中国这种没有民主化的私有化,则是在领导者一声令下就大刀阔斧地进行,许多地方只要领导人一跺脚,立马就“全卖光”、“全送光”,产 权马上就“界定”了。工人说赶走就赶走,资产想给谁就给谁,土地说圈了就圈了,谁敢说个不字?表面看来这两种模式的确效率上不可相提并论——有人就认为东欧那种私有化“交易费用”太高,错过了经济发展的时机,看上去似乎很“民主”很 热闹,实际上却很不实惠。 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没有民主的私有化有这些特征:首先是自上而下。我们以前说搞运动或者说搞群众运动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上面一声号召,下面就自下而上轰隆隆起来了,发动群众,还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这次运动没有这样做,是上面出章程,规划好,下面照着办。“不争论”,非民主的,一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同时,这些动作都打着“改革”的旗号,要求人们作出牺牲。而且仓促、急迫,有时甚至限定时间,以尽快地造成既成事实。为什么呢?唯恐夜长梦多、节外生枝,唯恐作出牺牲的人们有朝一日省悟过来,让他们煮熟的鸭子飞掉。其次,封闭在单位内部进行,不搞“四大”,不串联,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同时搞。各地各企业也没有统一的稳定的政策。卖断工龄费每年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不一样,大小干部、技术员和工人也都不一样,上面说了算。有的还限定时间,早签约有奖励,过时就没有。与此相配合,主流媒体保持沉默。影响最大的电视、日报和晚报对该运动都不加以正面报道,视之若无、闻之若无,尽力缩小运动所带来的影响,但对下岗后工人创业成功的事迹则大加报道,有的甚至还宣传干部带头下岗的“先进”事迹。再次,学术界和教育界的众多学者和众多师生,都保持沉默。虽然近年来,他们任务重,被要求写有多少多少论文,要登到什么什么级别的杂志上去,但他们对这个事关万千众生利益的运动却同样视之若无,认为没有什么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而且还有“政治风险”,避之唯恐不及。可是偏偏有个头上长角的朗咸平跳出来,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虽然遭遇到了众多主流经济学派的围攻谩骂,可他却越战越勇。于是,中国的富有正义感的经济学家终于一个一个地站了出来,至今,战斗正犹酣。最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当时有文:“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总之,这样的“改革”是在政府部门一手操办下,随心所欲进行的,被改革单位的职工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不可能有任何反抗。 很多人认为亚洲各国的改革走的都是这样一条“先私有,后民主”的道路。但也有象台湾这样的地方,其“国营”、“党营”产业的私有化恰恰是在民主化之后展开的。但对于原来并无产权制度的转型国家而言,没有产权改革很难推进“发展”,而不民主的“看守者交易”无法为私有化建立公信基础,即便它能因所谓“减少交易成本”而一时有利于“发展”,但它却大大增加了未来民主化进程的风险。而这,至少相对而言,是非转型的新兴国家无须面对的。 具体到中国,如果等到公共资产不明不白地“流失”完毕后再来搞民主化,就会面临以上两类国家都未面临过的大难题:长期被说成是“公有财产”主人的公众一旦有了知情权、监督权乃至政府命运决定权时,却发现他们的那一份资产已被偷光,那时产生的问题,有谁能保证像曼德拉与德克勒克那样一个“历史性的握手”就能化解?历史不能假设,但可以联想。1905年时的俄国农民对“剥削者公社”并未表现出多少好感,那时如果民主进程成功进行,或许俄国已经通过民主私有化走向了“美国式道路”——就像现今的波兰人那样。但是到1917年“警察式私有化”已经引起众怒,一场民粹主义的清算浪潮使俄国在“普鲁士式道路”上取得的进展冰消瓦解,但俄国这时退出普鲁士道路却没能转向“美国式道路”了——清算普鲁士道路的结果是普列汉诺夫讲的“亚细亚专制的复活”,直到70多年后,俄国人才又一次得到了他们在1905年失去的机会。 当然假如没有那个因沙皇放弃“公社精神”转而煽动民族主义作为替代而走向的战争,俄国未必一定会有1917,如果普鲁士道路能够顺利走到底,俄国也会是另一个前途。同样,假如中国的“权贵私有化”完成后铁腕政治能够稳定延续一百年,人们大概已经把这过程忘了。可是这可能吗?如果陶醉于“落日辉煌”而感觉不到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等到活跃阶段过去(毕竟任何经济都不可能永远超常增长),那时许多原先被高速增长掩盖着的矛盾就会爆发出来,形成我们在印尼“苏哈托繁荣”之后看到的“危机激发的迟来之民主”。在印尼以这种方式启动民主所经历的混乱,人们都看见了。然而要知道印尼毕竟还不是转型国家的“后公社”国家,如果是在“掌勺者私占大饭锅”完成后的国度里出现印尼式的民主启动方式,那将出现怎样的局面? 解决的途径是官僚制改革和民主制度的建设。经济领域的改革只是现代化诸多任务的一个方面或一个步骤,走完了这一步并不意味着公平社会就能够建立起来。因为还需要政治和行政管理领域的现代化,只有减少政府干预、转变行政职能、扩大民主参与等手段,才能遏制、减少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权贵”因素。然而,我们现在还没有走完第一步。日本在100多年前就完成了民营化,而我们至今还在这个问题上争吵不休。没有第一步的良好基础,第二步怎么能走好?中国尽管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但距离一个现代社会的境界还很遥远。由于我们以往忽视了“权贵社会主义”现象的存在及其危害,许多解决问题的方案反而在制造问题。按照现代化一般规律,随着市场经济因素的增加,官员的权力和官本位价值观就会日益缩小和淡化。然而,中国这些年所表现的情况却是相反的,官僚化在各个领域持续推进,而官本位价值观日益强化。这是因为有力量驱动它,即“权贵社会主义”的力量,它不断地呼吁政府的万能角色。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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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

一个多世纪以来,大多数被认为是进步的运动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不断侵蚀着个人自由,而与此同时,那些珍视自由的人士在反对这些运动的方面也倾注了大量的精力。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这些珍视自由的人士却发现自己在很多时候竟与那些习惯于抗拒变迁的人处于同一阵线。从当下的政治现实情势来看,他们除了支持保守党派(the conservative parties)以外,通常没有别的选择。   自由的扞卫者与真正的保守主义者之所以会共同反对那些发展趋势,乃是因为他们各自的理想都遭受到了同等程度的威胁,但是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他们的理想实际上并不相同。   严格意义上的保守主义,乃是一种反对急剧变革的正统态度,这很可能是一种必要的、且毫无疑问也是一种广为人们持有的态度。在法国大革命以后的一个半世纪里,保守主义在欧洲政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兴起之前,保守主义的对立面一直是自由主义。   在美国的历史中,则不存在与此类似的冲突,因为欧洲所谓的“自由主义”,在这里正是美利坚政体赖以建立的基本传统:所以美国传统的扞卫者亦就是欧洲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   我必须坦率承认,我对把自己的立场称作自由主义的立场也忧心忡忡,所以我将在后文为自由党派(the party of liberty)考虑一个更合适的名称。我之所以要这样做,不只是因为“自由主义者”一词在今天的美国已成了频繁导致误解的根源,而且也是因为在欧洲,居于支配地位的唯理论的自由主义(rationalistic liberalism)长期以来一直就是社会主义的先驱之一。   保守主义,从其性质来看,无法对我们现在的行动方向提供一种替代性选择。它或许能通过对当前潮流的抗拒而成功地延缓那些并不可欲的发展变化,但是由于它并不能指出另一种方向,所以它也就无力阻止它们继续发展。正是基于这一原因,保守主义的命运就必定是在一条并非它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上被拖着前行。   保守主义者对于那些不利于其社会发展的偏激影响,一般只持有一种温和且适中的反对态度,而今天的自由主义者却必须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反对为多数保守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所共同拥有的一些基本观念。   保守主义者不仅向社会主义者妥协,而且还常常掠其之美,这已经成了一种惯常之事。保守主义者由于没有自己的目标,所以只能是“中间道路”(the Middle Way)的倡导者,而且他们也只为一种信念所支配,这个信念就是真理一定存在于两个极端中间的某个地方——结果,不论哪一翼出现一种更为极端的运动的时候,他们都会随之转移其立场。   毋庸讳言,自由主义的理想从来就没有获得过充分的实现,而且自由主义也从来不曾停止过追求或展望对既有制度的进一步改进或完善。自由主义并不反对进化和变革;凡是在自生自发的变革被政府的控制所窒息的地方,自由主义便要求对政策进行重大修改。就目前的大多数政府行动而言,当下世界的自由主义者几乎没有理由期望维持现状,亦不可能不要求变革。实际上,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在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最为迫切需要的乃是彻底清除对自由发展所构成的一切障碍。   在美国,人们仍然有可能通过扞卫长期确立起来的制度来保护个人自由,但是我们绝不能以这个事实来掩盖上述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区别。对自由主义者来说,美国的那些制度之所以极具价值,主要不是因为它们已确立久远,也不是因为它们是美国的,而恰恰是因为它们符合自由主义者所珍视的理想。   保守主义者对自由发展的赞誉论说,一般来讲只适用于过去的那些自由发展。他们的特点就是缺乏勇气去迎接同样属于不是出于设计的种种新变化,而正是在这些变化中会生发出人类奋斗所依凭的各种新工具。   正如保守主义论者自己也常常承认的那样,保守主义者的态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恐惧变化,怯于相信新事物,而自由主义者的立场则是基于勇气和信心,基于一种充分的准备,即使不能预知变化将导向何方也要任它自行发展。   如果保守主义者仅仅是不喜欢制度和公共政策发生迅猛激烈的变化,那么我们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大加反对的;而且仅就这点而言,主张谨慎、稳健和渐进的观点,也确实很有说服力。   但是,事实上保守主义者却倾向于根据他们怯懦的思路运用政府的权力去阻止变革或者限制变革的速率。在对未来进行展望时,保守主义者又对自生自发的调适力量缺乏信任,然而正是对这种自生自发调适力量的信任,使得自由主义者毫不犹豫地接受各种变革,即使他们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些必要的调适。   事实上,自由主义者认定,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市场所具有的自我调节力量无论如何都能够做出适应新情况的必要调适,尽管任何人都无从预见这些力量在每一个具体的情势中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人们之所以常常不赞成任由市场自发地起作用,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乃是人们无力想象离开了审慎考虑的控制以后如何能够在需求和供给、出7口和进口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上达致某种必要的平衡。保守主义者,只有在确信有某种更高的智慧在关注和监督着变革进程的时候,只有在知道有某个权力机构在负责使变革“有秩序地”(orderly)展开的时候,才会感到安全和满意。   保守主义者这种不敢相信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的特点,是同它的另外两个特点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是它对权力机构的偏爱,二是它对经济力量的不理解。   由于保守主义者不相信抽象理论和一般原则,所以它既不理解一项自由的政策所依凭的那些自生自发的力量,也不拥有一个制定政策性原则(principles of policy)的基础。在保守主义者看来,秩序乃是权力机构不断加以关注的结果;因此,为实现秩序这一目的,就必须允许权力当局根据特定情况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而不能用僵化的规则将它束缚起来。   遵从原则,实则预设了对社会各种努力得以协调所依凭的一般性力量的理解,但正是这样一种关于社会的理论,特别是有关经济机制的理论,是保守主义明显缺乏的。   保守主义者在如何维持社会秩序的一般认识方面是如此地贫乏,以致于他们的现代追随者在试图建构一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时,都会毫无例外地发现他们所求诸的几乎全是那些自视为自由主义者的着作家。麦考利(Macaulay)、托克维尔、阿克顿勋爵和莱克(Lecky)等人,当然都认为自己是自由主义者,而且也为人们所公认;即使是埃德蒙·伯克,自始至终也是位“老辉格党人”,而且他如果知道有人会将他视作托利党人的话,那么他也定会感到不寒而栗的。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主要的问题上做进一步的讨论:一是保守主义者对业已确立的权力机构所采取的行动往往表示出一种特有的亲善态度,二是保守主义者的主要关怀乃在于如何使这种权力机构的权力不被削弱,而不在于将它的权力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这种态度和关怀很难与维护自由的立场相容。   只要强制或专断的权力被用来实现保守主义者认为是正确的目的,那么他们就不会反对这种强制或专断的权力。他们确信,如果政府掌握在正派人的手中,它就不应当受到太多僵化规则的束缚。既然保守主义者在本质上是机会主义者且毫无原则可言,那么他们的主要期望也就必定依赖于明智善良者的统治——然而,这种统治所依据的不仅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希望见到的那种示范,而且还要依靠人们赋予他们并由他们强制实施的权力。   如同社会主义者一般,保守主义者较少关注应当如何限制政府权力的问题,他们更为关注的则是由谁来行使这些权力的问题;同时,如同社会主义者一样,保守主义者还认为自己有权将他们所持的价值观念强加给其他人。   我说保守主义者没有原则,实是指他们并不具有这样一些政治原则,亦即那些能够使他们与持有不同道德价值的人进行合作以建立起一种双方都能遵循各自信念的政治秩序的原则。正是对这类能够使不同的价值共处共存的政治原则的承认,才使得人们有可能在使用最少的强力的情况下建立起一个和平的社会。对这类原则的接受,意味着我们同意宽容善待许多我们不喜欢的事情。当然,较之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保守主义者的许多价值观念,对我更具吸引力;但是对一个自由主义者来说,他个人赋予特定目标的重要性,并不足以构成强迫他人去追求这些目标的充分理由。   欲与他人一起成功地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忠诚于一个人自己的具体目标,而且还需要对某种类型的秩序有一种智识上的承诺,在这种秩序中,即使在那些对某个人来说是根本性的问题上,也应当允许其他人追求不同的目的。   正是出于这一原因,自由主义者认为,道德理想和宗教理念都不是强制所能施加的恰当对象,但是不无遗憾的是,无论是保守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都不承认强制所应当具有的这种限制。   我有时觉得,自由主义最为显着的特征就是它认为,那些关于行为善恶的道德观念,并不能证明强制为正当,因为这些道德观念本身亦不能直接干涉或侵入他人确受保护的领域;而正是自由主义所具有的这一特征,使其既明显区别于保守主义,也根本区别于社会主义。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翻然悔悟的社会主义者在保守主义老巢里要比在自由主义阵营里更容易找到新的精神家园。   最后,保守主义者的立场还依赖于这样一种信念,即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存在着一些受到公认的优越者,他们所承袭的生活标准、价值观念和社会地位应当受到保护,而且他们对公共事务也应当比其他人有更大的影响力。   当然,自由主义者并不否认某些优越者的存在——这是因为自由主义者并不是平均主义者——但是,他们却不承认任何人拥有判定谁是优越者的权力。保守主义者倾向于扞卫某种业已确立的等级制度,并且希望权力机构能够保护他们所看重的那些人的社会地位;然而自由主义者却认为,任何对业已确立的价值的尊重,都不能证明下述做法为正当:为了保护这些优越者免受经济变革力量的冲击而诉诸特权、垄断或任何其他源出于国家的强制性权力。   虽然自由主义者充分认识到了文化精英和知识精英(cultural and intellectual elites)在文明进化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但是自由主义者还是认为,这些精英并不具有特权,他们必须在同样适用于所有其他人的规则之下通过对自己的能力的证明来维护其地位。   与此紧密相关的乃是保守主义者对民主的一般态度。我在上文已经明确指出,我并不认为多数统治是一种目的,相反,我认为它仅仅是一种手段,甚或可以认为它是我们所必须加以选择的诸种统治形式中所具危害最小的一种形式。但是,我相信,当保守主义者把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些弊端归罪于民主制度时,他们实际上是在自欺欺人,因为毋庸置疑,首恶乃是无限政府(unlimited government)。这意味着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行使无限的权力。现代民主政府所拥有的权力,坦率言之,若是为某些少数精英所掌握,会更加令人难以忍受。   同样,我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使我们认为,我们不应当像限制任何其他形式的政府那样,去学习限制多数统治的权力。无论如何,与任何其他制度的优点相比,民主制度作为一种和平变革和政治教育的手段具有更大且更多的优点;因此,我无法对保守主义的反民主倾向抱有丝毫同情。对我来讲,实质性的问题不是谁来统治,而是政府有权做什么。   由于保守主义者不相信任何理论,并且除了接受那些已为经验所证实者以外对未知事态又毫无想象力,所以他们实际上是在思想的斗争展开之前就已丢失了自己的武器。与自由主义对观念具有长远影响力的根本信任不同,保守主义被种种从某个特定时期继承来的观念所束缚。而且,既然保守主义并不真正相信论辩的力量,那么它最后的依凭通常就只能是诉诸某种更高的智慧(superior wisdom),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智慧之所以是“更高的”,实是以某种自我妄称的优越品质为基础的。   尽管自由主义者并没有把所有的变化都视作进步,但他们确实把知识的增进视为人类奋斗的主要目标之一,并期望在知识的增进过程中能够逐步解决那些我们希望解决的问题和难题。   一如我们在上文中所述,自由主义者并不只是因为新事物是新的才偏爱它,而是意识到创新乃是人类成就的本质所在。自由主义者时刻准备接受新的知识,而不会考虑这种知识的即时性影响是否为他们所喜欢。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保守主义者的态度中最应当加以反对的一点,就是它拒绝接受有充分根据的新知识的倾向,而他们之所以采取拒绝的态度,仅仅是因为他们不喜欢这种新知识似乎会带来的某些后果,换言之——或者更为直截了当地说——仅仅是因为他们所具有的那种蒙昧主义所致。   一些人之所以反对——比如说——进化论或者所谓的对生命现象的“机械论”解释(mechanistic explanations),其原因只是他们不喜欢某些从表面上看似乎是这些理论所导致的道德后果;对于持这种态度的人,我几乎无法忍受。对于那些甚至把人们追问某些问题的做法都视作违背本分和大不敬的人,我就更不能忍受了。   由于拒绝面对现实,保守主义者只能削弱其自身地位。另一方面,唯理主义者因其预设的缘故,而致使其从新的科学洞见中所得出的结论,也常常与事实和这些洞见根本不符。   众所周知,唯有通过积极参与对新发现的后果进行分析或阐释,我们才能了解它们是否适合于我们的世界图景,如果适合,那么我们也需要通过分析和阐释,以认识它们是如何适合于我们的世界图景的。   如果我们的道德信念真的被证明为是建立在一些已被认定是错误的事实性假设(factual assumptions)之上的,那么通过拒绝承认事实的方式而顽固地扞卫这些道德信念,就很难称得上是道德的。   其实,保守主义的态度并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即正在改变着我们文明的种种观念,绝不会承认任何国界的限制。但是,如果一个人拒绝接受新观念,那只能使其丧失在必要时有效抵制这些观念的力量。显而易见,观念的丰富和增进,乃是一个国际过程,而且只有那些充分参与这些观念讨论的人,才能对此一进程施以重大的影响。   仅仅宣称一种观念是非美国的,非英国的或是非德国的,就不予接受,这显然不是一种真正的论辩;同样,仅仅因为一种错误的或邪恶的理想出自于本国一位爱国者的构设,就将它说得比其他理想都好,当然也不是真正的论辩。   在这里,我只想指出一点,即正是这种民族主义的偏见常常为保守主义架起了通向集体主义的桥梁:根据“我们的”工业或资源进行思考,可以说与要求为了国家的利益而把这些国家资产置于国家管制或指令之下,只距一步之遥。但是仅就这一点而言,从法国大革命导源出来的欧洲大陆自由主义并不比保守主义好多少。不言自明的是,这种类型的民族主义乃与爱国主义(patriotism)相去甚远,而且反对这种民族主义与珍重一个民族的各种传统亦是完全相容的。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我珍爱并敬重自己社会的某些传统这一事实,并不能成为我对陌生的和不同于这些传统的事态抱有敌意的理由。   我们认为,保守主义者所具有的那种反国际主义的倾向,还时常与帝国主义联系在一起;的确,这一论点初看上去似乎有些矛盾,但是人们只需稍加思考,便能理解此一道理;这是因为人越是不喜欢新颖陌生的事物、越是认为他自己的方式优越,就越是容易把“教化”别人当作自己的使命——其方法并不是通过自由主义者所欣赏的那种自愿的且自由的相互沟通,而是以那种赐予别人以有效统治的恩惠的方式加以实现的。   颇具意义的是,在这方面我们又能经常发现保守主义者同社会主义者联手对付自由主义者的现象,这不仅发生在英国或是德国,而且还发生在美国。在英国,韦伯夫妇(the Webbs)和他们所领导的费边主义者可以说是地地道道的帝国主义者;在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和殖民扩张主义同流合污,并得到“社会主义者争取议席运动”集团的支持;在美国,即使是在老罗斯福执政时代,人们也可以看到:“沙文主义者同社会改良者联手,并组织起一个政治党派;它甚至威胁要执掌政府大权,并运用此一权力去实现他们的凯撒式家长政制(Caesaristic paternalism)的纲领。这个危险之所以在今天看来是被躲过了,乃是因为其他党派只是以一种相对温和的方式和在相对微弱的程度上接受了他们的纲领”。   然而,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说自由主义者占据着保守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中间的位置,因为他们既与保守主义者常常诉诸的那种神秘主义(mysticism)相去甚远,也与社会主义者所采用的那种赤裸裸的唯理主义相距千里;社会主义者居然想根据其自己的理性开出的模式来重建所有的社会制度。   自由主义者极其清楚地认识到人们并不知道所有的答案,而且自由主义者也并不能确信他们所知道的答案就是正确的答案,甚或也不能确信人们能找到所有的答案。同时,自由主义者也极乐意从任何已经被证明为有价值的理性不及(non-rational)的制度或习惯中寻求帮助。   自由主义者与保守主义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愿意正视这种无知,并承认我们所知甚少,但却不会在其理性所不及的地方声称存在着一个掌握着超自然的知识渊源的权威。我们必须承认,从某些方面来讲,自由主义者基本上是怀疑论者——但是,除此之外,它似乎还要求有一定程度的自我怀疑,以便让其他人以他们自己的方式追求他们的幸福,以便一以贯之地坚持作为自由主义本质特征的宽容。   自由主义者与保守主义者之间的显着区别,就在于前者从不认为自己有权把自己的精神信仰强加于其他人,而不论他们的精神信仰有多么深奥神圣,而且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精神领域和世俗领域乃是完全不同的领域,绝不应当加以混淆。   我已经指出,虽然我一生都把自己视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但是晚近以来,每每当我称自己为一自由主义者时,所感到的疑虑亦愈来愈多,这不仅是因为自由主义这一术语在美国常常会引起误解,而且也是因为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在我的立场与欧洲大陆的唯理论的自由主义之间,甚至与英国的功利主义者的自由主义(liberalism of the utilitarians)之间,都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欧洲大陆式的自由主义者所欲求的乃是将一种前设的理性模式强加于世人,而不是为自由发展提供机会。   然而,我们应当牢记,当我努力加以重述的那些理想最初在西方世界传播的时候,代表那些理想的党派拥有着一个得到普遍承认的名称,这便是“辉格”。   正是英国辉格党人的理想,激励了在整个欧洲展开的那种后来被称之为自由主义的运动,并为美洲殖民地的开拓者提供了种种思想资源,他们把这些理想带到美国,并用它们来指导独立战争和创建宪政。事实上,这种传统的性质后来因具有全权性民主(totalitarian democracy)和社会主义倾向的法国大革命的影响的增加而被改变了,然而,在这个传统的性质被改变以前,自由党派便一直是以“辉格”这一名称而着称于世的。   从历史上看,辉格主义才是我所信仰的那些观念的确当称谓。我对思想观念的进化了解得越多,就越能真切地认识到我简直就是一个至死不悔的老辉格党人(Old Whig),而这个名称的重点在这个“老”字上。   确实,以辉格命名的这个党派的后来的历史,甚至会使一些历史学家都感到怀疑:过去是否真的存在过一套独特的辉格原则?关于这个问题,我同意阿克顿勋爵的观点,即虽然许多“原则的倡导者,最初只是一些最不知名的人士,但是由辉格党人最早提出的市政法之上存在着一种更高级法的观念,则是英国人的最高成就,也是辉格党人留给这个民族的最伟大的遗产”,对此,我们还可以做一点补充:这一观念也是辉格党人留给世界的最伟大的遗产。此一原则构成了盎格鲁一萨克逊诸国共同传统的基础;它是欧洲大陆自由主义从中吸取的最具价值的一部分;它也是美国政府制度赖以为基础的根据。在美国,它的纯粹形式并不是经由杰斐逊的激进主义为代表的,也不是通过汉弥尔顿甚或约翰·亚当斯的保守主义为代表的,而是通过“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的思想反映出来的。   对于真正的保守主义者,尤其是对于许多从社会主义者转变而来的保守主义者来说,辉格主义是最令他们厌恶的名称,而这也表明了他们的本能倾向。辉格主义始终是一个一贯反对各种专断性权力的唯一一套理想的名称。   人们完全可以追问,这个名称是否真的如此重要。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总体上仍然是自由政体,因此在那里,保护现存事态常常就是保护自由。如果在这样的国家里,自由的扞卫者自称是保守主义者,的确可能没有太大的关系,尽管仅仅根据倾向而将他们与保守主义者联系在一起的做法也时常会引起很多麻烦。即使人们赞同相同的制度安排,我们也必须追问,他们赞同这些制度安排,究竟是因为这些制度安排已经存在,还是因为这些安排本身是可欲的。   的确,不同取向的人虽然都全力反对集体主义潮流,但是我们却绝不能因此一表面现象而掩盖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对完整自由(integral freedom)的坚信,乃是以一种在本质上是前瞻性的态度为基础的,而不是以任何怀旧的情感为基础的,也不是建立在对既存事态的罗曼蒂克式的赞慕的基础上的。   在保守主义者已经接受了大部分集体主义的纲领——这种纲领长期以来一直左右着政策,以致于与之相关的许多制度都已经被人们视为当然而接受下来,甚至还成了创制这些制度的“保守主义”党派的骄傲之本——的地方,要求对自由的扞卫者与保守主义者做出明确的区分却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正是在这里,自由的信奉者定将与保守主义者冲突交火,而且他们也只能采取一种本质上激进的立场,以反对种种流行的偏见、业已确立的立场和根深蒂固的特权。愚昧和滥用,绝不会因为已成为业已确立的政策性原则而有所改观,变成善事。   政治哲学家可能会希望政府小心谨慎地推进政策,并且也可能主张在未得到公众舆论支持之前不要轻易地推行政策,但是他们却绝不可能仅仅因为当下的舆论支持某些安排就接受它们。   在当下的世界,一如19世纪初期的世界那般,主要的任务乃在于将自生自发的发展进程从那些因人的愚昧而造成的障碍或困扰中解放出来,所以政治哲学家的希望就必须立足于说服那些——根据倾向来看——“进步”的群体并赢得他们的支持:尽管这些群体目前可能正在一个错误的方向上寻求变化,但是他们至少愿意用批判的眼光去检视现状,并且愿意在必要的时候去改变这种现状。   不无遗憾的是,政治哲学家必须把后一个问题留给那些“世故且狡猾的人去处理,他们的俗称便是政治家或政客,而且他们的决定往往会受到即时性的变幻不定的情势的支配”。   政治哲学家的任务只能是影响公众舆论,而不是组织人民采取行动。只有当政治哲学家不去关注那些在当下政治上可行的事务,而只关注如何一以贯之地扞卫“恒久不变的一般性原则”的时候,他们才能够有效地完成他们的使命。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怀疑是否真地存在着一种所谓的保守主义政治哲学(a conservative politcal philosophy)的东西。保守主义可能常常是一种具有实际效用的箴言,但是它却无从为我们提供任何能够影响长期发展的指导原则。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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