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

[转载]陈锦云:维稳是一种痛_太息2006_新浪博客

维稳 以及保障社会秩序是为了打击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而不是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因此, 维权 是 维稳 的基础, 维稳 是 维权 的目的,二者相辅相成,对建设和谐社会缺一不可。 于建嵘:在社会转型期,本来应是民众大量“正常”表达意愿的群体行为,却由于地方 …

阅读更多

451期:维稳要求不折腾!_网友打贪舞台游茂明_新浪博客

维稳 要求不折腾! 省委门前打错门,全国上下起沸腾。贪官奸商在逼民,影响党民鱼水情! 房产局长心太狠,敌对势力将民惩。五十七族民含恨,中央精神惠关心! 维稳 要求不折腾,涛哥爱民情意深!罗清泉们偏害人,暴力对待苦百姓! 劫持绑架对群众,殴打关押待 人民。 …. 为国企改制上访者的主体是工人及基层干部;为拆迁上访者的主体是市民,多为劳动人民;为土地流转而上访者的主体全是农民。他们一致的诉求是“ 维权 ”。站在他们对立面的是“官僚”和“资本”。“ 维权 ”的内容是反对官僚资本对他们权利的侵犯和掠夺。 …

阅读更多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国根本没有维稳这回事

新华网驳斥中国“维稳预算”首超军费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6日13:24    新华网   前不久,境外法广中文网发表文章称,“中国维稳预算首超军费”,维稳给中国带来巨大代价。文章发表后,许多媒体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纷纷进行转载。只可惜,法广的这篇文章完全是无中生有、张冠李戴。   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在中国政府的预算中,根本没有维稳这一项。法广文中提到的“中国维稳预算”达到6244亿元人民币,完全是偷换概念,6244亿元人民币其实是中国的公共安全支出,法广将其称为“中国维稳预算”无非是想制造噱头,吸引眼球。   “公共安全”和“维稳”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公共安全的范围涵盖了公共卫生、公共交通、建筑安全等诸多领域,这些领域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为目的,是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中国的公共安全支出涵盖公安、消防、缉私等诸多领域,远非只是维稳那么单一。法广无视常识,竟然将中国政府对于这些领域的正常投入说成所谓的“维稳预算”,?并称“这是中国用于维稳的预算第一次超过了军费预算”,无非是想误导受众,制造中国社会“不稳定”、“维稳代价高昂”的假象。   事实上,在当今世界的主要国家当中,除了美国、法国以外,大多数国家公共安全支出都超过军费开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9年政府财政支出统计年鉴》,德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和俄罗斯公共安全支出分别为本国军费的114%、105%、157%、103%、109%,因此,中国公共安全支出略超过军费非常正常,本用不着大惊小怪。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壮大、人民对公共安全的需要不断增长,中国公共安全支出稳步提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从2008到2010年,中国公共安全支出分别为4059.76亿元、4744.09亿元和5486.06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增长16.4%、16.8%和15.6%,而同期中国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为19.5%、11.7%和21.3%。这表明,中国的公共安全支出与财政收入增长保持着协调发展,并非如法广新闻所编造和渲染的那样,需要应付“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局面。   ?捏造所谓“中国维稳预算”,企图给中国扣上“专制警察国家”的帽子,是法广文章的潜台词。可实际上,中国警察与人口的比例一直在世界上排在相当靠后的位置。以美国为例,美国警察共有警员92万人,警察与人口比例达到3.25‰,而中国警察与人口比例约为1.3‰,远低于美国的警员配备比例。如果以公共安全支出与军费比例而论,中国不及德、英、日、澳、俄;以警察占人口比例论,中国远低于美国,在这些数据面前,法广文章所谓中国“投入巨资维稳”的报道真有点指鹿为马的味道。   对于这类捕风捉影、张冠李戴的报道,人们并不陌生。在“3·14事件”和“7·5事件”后,一些西方媒体对中国的造谣污蔑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西方媒体的目的就是要抹黑中国,制造不利于中国的舆论,并希望看到中国发生内乱,但经历过近代屈辱历史和社会动荡的中国人,比任何人都更加珍惜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成绩,也让全体中国人更加深刻地明白,唯有稳定才能发展。 额敏县加大维稳经费投入力度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政治稳定      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稳定、保平安、促发展、促和谐的总体要求,继续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 , 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社会政治稳定。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维护稳定经费保障工作。制定了《额敏县集中整治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并对专项资金严格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二、五年来逐步加大维护稳定经费的投入力度。    1 . 2006 年实际拨付政法、综治经费 560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250.59 万元),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550.3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1.55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9.7 万元;    2 . 2007 年拨付 855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387 万元),较 2006 年增长 52.68% ,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828.4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2.33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26.6 万元,较上年增长 174.23% ;    3 . 2008 年拨付 963.11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434.9 万元),较 2007 年增长 12.64% 。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916.7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2.51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46.41 万元,较上年增长 74.47% 。    4 、 2009 年拨付 1810.6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961 万元),较 2008 年增长 87.99% 。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1733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4.14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80.8 万元,较上年增长 74.1% 。    5 、 2010 年拨付 1275.2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901 万元),较 2009 年减少 29.57% 。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1192.5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3.13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82.9 万元,较上年增长 2.5% 。    在安排政法、综合治理经费中,我县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落实公、检、法、司经费保障,安排平安额敏建设、联防经费以及相关的配套资金,确保了我县政法机构正常运转,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额敏县加大维稳经费投入力度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政治稳定      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稳定、保平安、促发展、促和谐的总体要求,继续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 , 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社会政治稳定。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维护稳定经费保障工作。制定了《额敏县集中整治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并对专项资金严格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二、五年来逐步加大维护稳定经费的投入力度。    1 . 2006 年实际拨付政法、综治经费 560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250.59 万元),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550.3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1.55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9.7 万元;    2 . 2007 年拨付 855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387 万元),较 2006 年增长 52.68% ,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828.4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2.33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26.6 万元,较上年增长 174.23% ;    3 . 2008 年拨付 963.11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434.9 万元),较 2007 年增长 12.64% 。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916.7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2.51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46.41 万元,较上年增长 74.47% 。    4 、 2009 年拨付 1810.6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961 万元),较 2008 年增长 87.99% 。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1733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4.14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80.8 万元,较上年增长 74.1% 。    5 、 2010 年拨付 1275.2 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 901 万元),较 2009 年减少 29.57% 。其中:拨付政法经费 1192.5 万元,人均经费达到 3.13 万元,拨付综合治理经费 82.9 万元,较上年增长 2.5% 。    在安排政法、综合治理经费中,我县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落实公、检、法、司经费保障,安排平安额敏建设、联防经费以及相关的配套资金,确保了我县政法机构正常运转,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丰劳字[2008]13号     关于呈报《丰城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 请示   市人民政府:     现将《丰城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呈上,请审阅。         丰城市劳动局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群体性事件   应急预案    请示                          抄 送:市社保局 就业局 医保局                               丰城市劳动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3日印制   丰城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发现及时、控制有力、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宜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宜府发[2005]43号)及《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0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事件的预警、预防及应急响应工作。 1.4防范和处置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市内发生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群体性事件,不论单位的隶属关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首先到现场,在市和同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根据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稳定和化解工作,尽快平息事态。在处置过程中涉及到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事项,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派员参与处置。 2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领导小组 2.1.1成立丰城市劳动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应急委员会和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市劳动局局长。 副组长:局班子其他领导成员。 成员单位:办公室、就业培训科、工资福利科、劳动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 2.1.2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组织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3)组织研究解决群体性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重大处置措施。 (4)决定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2.1.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及成员单位处置群体性事件,负责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过程中的车辆安排、财力等后勤保障工作。 (2)就业培训科:参与涉及职业资格、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校教育与管理等问题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涉及劳动力就业与再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涉外劳动保障纠纷。 (3)工资福利科:参与涉及因劳动关系调整和工资分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企业改制对职工安置不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4)劳动监察科:参与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信访处理不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5)劳动争议仲裁院:参与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纠纷,劳动争议处理及信访处理不当等问题引发地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6)劳动就业局:参与涉及劳动就业服务经办管理问题的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7)社保局:参与涉及社会保险经办管理问题的群体性处置工作。 (8)医保局:参与涉及医疗保险经办管理问题的群体性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市劳动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 维稳 办),作为其办事机构,主任由分管劳动监察的领导担任, 维稳 办工作人员从局各科、股、室抽调业务骨干担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2.2工作职责 按照市劳动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协调指导全市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不稳定因素或群体性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协调处置、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理。承担对全市企业职工(含企业离退休人员)集体上访、罢工等群体性事件的统计和综合分析报告;具体负责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联络,承担市应急委员会及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省劳动保障厅和宜春市劳动保障局领导部署的各项 维稳 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3.1.1制定针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加大情报信息的分析力度和深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2经常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给予解答或解决。 3.1.3要充分发挥信访、工会、企联、法制机构等相关部门和组织的作用,认真开展劳动保障工作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群众提供相关咨询和必要的法律帮助,消除不稳定隐患。 3.2预警行动 3.2.1定期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不断磨合、协调运行机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2.2依照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制度,保证应急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群体性事件的分级 群体性事件的分级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预案的规定执行,其标准见附件9.1。 5 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1.1    I级响应程序 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乡镇(街道)要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先期处置,同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市劳动局。市劳动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上报宜春市劳动保障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宜春市劳动保障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预案,在省、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协助并指导当地政府指挥处置工作,同时把处置情况上报上级劳动保障 维稳 办。 5.1.2 II级响应程序 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乡镇(街道)要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先期处置,同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市劳动局。市劳动局接到有关信息后要迅速核实情况,由市劳动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商有关部门上报宜春劳动保障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宜春市劳动保障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预案,市劳动保障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并指导当地政府指挥处置工作,同时把处置情况上报宜春市劳动保障局 维稳 办。 5.1.3 III级响应程序 事件发生后,当地乡镇(街道)要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先期处置,同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市劳动局。市劳动局接到有关信息后要迅速核实情况并报请宜春市劳动保障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市劳动保障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并指导当地政府指挥处置工作,同时把处置情况上报宜春市劳动保障局 维稳 办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 5.2信息报告 5.2.1报告原则 快速:最先发生或接到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不得延报。 准确:信息内容要尽可能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续报:初期因为时限要求,报告内容可以相应简化,但是后续报告中要逐步完善。 5.2.2报告形式 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紧急程度,可采取电话报告、传真报告、电报报告、文字报告等报告形式。 5.2.3报告内容 (1)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2)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企业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4)群体性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映。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2.4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和畅通。 5.2.5时限要求 (1)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I级),在接报后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丰城市劳动局,市劳动局要在接报后30分钟内报市应急委员会和宜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II级),在接报后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丰城市劳动局,市劳动局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委员会和宜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III级),在接报后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丰城市劳动局要及时上报市应急委员会和宜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对正在处理的重大事件情况,事件发生地乡镇(街道)应随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对于市委、市政府、宜春市劳动保障局领导同志批示的群体性事件和对社会经济秩序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市劳动保障局在了解情况后2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上级劳动保障部门 维稳 办报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解决维稳工作经费的请示   区财政局: 永和镇地处城郊结合部,地理位置特殊,红华实业总公司、金洋康宁、永乐电站、金源纺织厂等重点企业均在镇境内,为企业搞好协调服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搞好稳定工作是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镇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从办公经费中列支大量经费,用于搞好协调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稳定工作,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请求区财政局解决3万元维稳工作经费。 专此请示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阅读更多

中国/媒体: 新华网批法广中国维稳预算首超军费文章引质疑

新华网批法广中国维稳预算首超军费文章引质疑 携带金属探测器北京警察3月6日第三次茉莉花聚会日出现在王府井街头。 照片来源:路透社 REUTERS/David Gray 作者 北京特约记者 周西 新华网4月7号刊登周继坚的文章批评法广有关“中国维稳预算首超军费”的报道是无中生有、张冠李戴。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通观新华网的这篇文章,并没有将问题说清楚,也没有明确界定公共安全与维稳的区别。要想不让中国公共安全的支出算在维稳经费的名下,有关部门还应当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和透明化,否则的话,信息依然失真,引起外界的种种误读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4月7号,新华网刊登作者周继坚的文章说,前不久,境外法广中文网发表文章称,“中国维稳预算首超军费”,维稳给中国带来巨大代价。文章发表后,许多媒体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纷纷进行转载。只可惜,法广的这篇文章完全是无中生有、张冠李戴。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通观新华网的这篇文章,并没有将问题说清楚,也没有明确界定公共安全与维稳的区别。要想不让中国公共安全的支出算在维稳经费的名下,有关部门还应当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和透明化,否则的话,信息依然失真,引起外界的种种误读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今天的中选网上,作者谌青凡的文章对此反问道,为什么西方媒体在世界上有这么广泛的受众?就连不少从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中国人,也那么相信西方媒体呢?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宣传功力问题,而是具有信息传播学上的深层原因,那就是,信息越是公开透明,人们确信信息真伪的能力就越强。所谓谣言止于智者,首要的条件,智者必须掌握充分的信息量。信息公开透明,是保障信息真实的前提,如果信息失真,人们就会被误导。反观我们这里,从政府部门的人事变动到含碘食盐的抢购风波,都是信息不充分或者信息失真的产物。有比较才有鉴别,面对单一不对称的信息,除了猜测,人们无法作出鉴别。 今年第13期 《新世纪》杂志上,作者吴澧的文章说,那么,什么时候信息最容易失真?出了点事就下道通知:一律刊登通稿。但这类通稿不仅缺乏不同角度的信息,还往往语焉不详,如果文字不幸失真,那就全国都失真了。后果是什么?《环球时报》3月10日的社评说得好:“以往中国官方试图垄断信息,付出了公信力下降的沉重代价”。 与此同时,针对新华网文章指责法广,企图给中国扣上“专制警察国家”帽子的说法,有网友点评说,是你自己用实际行动戴上这顶帽子的,别人不会闲得没事给你去扣帽子(网友法治万岁)。也有网友追问道,请问新华网文章作者,公共安全究竟包括了什么?你这样说还是容易让法国人钻空子,建议你干脆就说,中国社会坚如磐石,根本用不着维稳,岂不是更好。(网友老笨) 另据香港明报此前的报道,中国财政部3月5 日公布今年的财政预算,涉及内地维稳的“公共安全”开支达6244亿元(人民币),增幅达13.8%,无论数额和增幅都较国防开支(军费)为高(后者为6011亿元,增幅12.7%),这也是维稳开支连续第二年再超军费开支。据《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显示,中国的军费开支增幅,去年出现7.8%的个位数增长后,今年又回到12.7%的双位数增幅;但另一方面,公共安全开支增幅达13.8%,虽较去年增幅回落1.8个百分点,但无论总额还是增幅仍再次超过军费开支,反映当局对内部维稳的重视程度。对此,有覌察人士注意到,不知《明报》的这条消息出自何处?是否也如新华网文章所说,转载自法广呢?   关键词 中国 – 关于法广 – 媒体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十月之声(2024)

【404文库】“闭上眼睛,鬼怪并不会因此遁去”(外二篇)

【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