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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Qi Yi讨论 | 贡献2022年5月19日 (四) 17:00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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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形態(英語:ideology,意為「理念或想像的学說」;也譯作观念形态、思想体系;周德偉譯作意理;中文早期曾經譯作意德沃羅基,屬音譯;林毓生主張音譯意譯合一,譯為意締牢結)有兩種具有本質性區別的涵義:若將意識形態視其為一種無價值偏見的概念,意識形態可視為是想像、期望、價值及假設的總合;若考慮政治的層面,則意識形態是「所有政治運動、利益集團、黨派乃至計畫草案各自固有的願景」的總和。可參見政治意識形態列表。卡爾·馬克思所理解的意識形態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力關係,是統治階級爲了欺騙和使權力關係具有合法性的產物,目的是為了讓大家扭曲對於現實的認識,馬克思也稱其為上層建築。通常是某些社會的道德價值觀形塑了意識形態的基礎。(维基百科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代表正日益成为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力的核心支柱,为权力的存在制造借口,提供内在凝聚力。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加强了,越来越远离现实,但却具有了特异而实在的力量。它变成了现实本身。当然,这是个完全自我封闭的现实,在权力内部,这个伪现实在某种程度上比真正的现实还有份量。祭祀仪式的重要性越来越超过藏匿在后面的现实。现象的重要性不再产生于现象自身,而在于它在意识形态概念世界里所据的座标。不是现实决定理论,而是理论决定现实。因此,权力离意识形态更近,离现实更远了。权力从理论中汲取力量,成为理论的附庸。这样难免就导致了一种悖乎常情的结果:不是理论和意识形态为权力服务,而是权力为意识形态服务。就好像意识形态在权力中凌驾权力之上,自己变成了独裁者。最后,看起来是理论、意识形态和仪式来做出影响人民生存的决定,而不是相反。——《无权者的权力》(哈维尔

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指的是将意识形态自然化的行动者,路易·皮埃尔·阿尔都塞认为「个人的信念与意识,都是经由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制度仪式、个体行为、自觉(被操控)这四个项目相互牵连、相互链结,所形成的,而这四个项目就构成了意识形态召唤主体的机制。」

"意识形态是通过把我们构成为主体,我们又具体实践着意识形态承认的仪式这一过程发挥作用的。我们在意识形态中行动、言说,意识形态又借助于主体的行动和言说达成它的目标。主体(我们)-意识形态的双重构成与交互作用,成就了意识形态持续不断的工作。正是个人在意识形态的询唤中成为主体,主体的行动和话语才有可能表现为被偷换和挪用,因为意识形态就在它们之中工作。"[1]

198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围绕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进行持续不断的整顿,互联网进入中国以后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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