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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条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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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九月一日,中国当局拟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处罚「损害中华民族精神和感情」的内容,包含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氛围的活动」等。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官方网站公布该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由于该草案未明确规定什么构成「伤害中华民族感情」,随即在中国社群媒体上引发争议,是正在进行征求意见的草案中获得最多意见回馈的。

人们担忧如果该法律生效,违规者可能会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被罚款或入狱。包含法律专家与媒体人在内,都呼吁法条应增强明确性,以避免过度执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增第三十四条,将下述行为纳入违法:

(一)在公共场所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

(二)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

(三)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

(四)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五)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

情节轻者,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人民币1000元(约新台币4380元)以上3000元(约新台币1.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约新台币2.2万元)以下罚款。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7日报导,许多中国网友对这一法律提案提出了批评,认为其过度且荒谬。他们质疑执法者如何能单方面决定何时国家的「感情」被「伤害」。一位网友在微博发文质疑道:「穿西装、打领带算不算?马克思主义起源于西方,它在中国的存在也会被视为伤害国家感情吗?」

中国的法律专家也对这一法律草案的模糊措辞提出批评,认为它可能会被滥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赵宏表示,条文缺乏明确性,可能导致侵犯个人权利。她在本周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有损民族精神,伤害民族感情」作为相对抽象的观念,「在具体实践中往往为公职人员的个人认知所替代,从而演变为对他人开启道德审判甚至发动国家惩罚的工具。对此,不可以不警惕。」(来源: 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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