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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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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缩写为UNCLOS)是一项国际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在蒙特勒(Montego Bay)签署,旨在规范海洋事务和国家在海洋利用与管理方面的行为。该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目前已成为国际海洋法的主要框架。

UNCLOS是联合国继《世界人权宣言》之后,第二份得到最广泛接受的国际公约。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法律框架,用于管理海洋事务、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同时促进国家之间的合作与和平解决争端。该公约共有168个缔约国,其中包括绝大多数国家,使得它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海洋法律文件。

它规定了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的内容:

  • 领海:确立了各国12海里的领海边界,领海内国家拥有主权。
  • 毗连区:规定了毗连国在沿海边界附近共同管理的区域。
  • 尊重国际航行自由:确保所有国家在高海上享有无妨碍航行自由的权利。
  • 经济专属区(EEZ):规定了国家在其海岸线外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国家拥有在该区域内的独家经济权益。
  • 大陆架:规定了国家在其大陆架外延长边界之外的海域拥有权益。
  • 环境保护:强调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包括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
  • 海洋科学研究:鼓励各国进行和开展海洋科学研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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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英語: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首字母縮略字:UNCLOS)指聯合國曾召開的三次海洋法會議,以及1982年第三次會議所決議的海洋法公約(LOS)。由於英語中的“Convention”同指「會議」與「公約」,所以此一詞彙可以同指該公約本文,以及總稱三次會議的內容。不過在中文語境中,「海洋法公約」一般是指1982年的決議條文。 海洋法公約與相關會議的行政管理為其秘書處,設置於聯合國海洋事務與海洋法總署(英語:United Nations Division for Ocean Affairs and the Law of the S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