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的版本间的差异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小 (Text replacement - "</feed>" to " ") |
小 (Text replacement - "<feed url=(.*)>" to " ") |
||
第16行: | 第16行: | ||
=== 中国数字时代相关文章=== | === 中国数字时代相关文章=== | ||
− | + | ||
2021年11月13日 (六) 15:27的版本
人權(英語:Human Rights;亦稱基本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指“個人或群體作為人類而与生俱有之权利”。人權的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天赋權利。雖然人在一定程度上有放棄權益的自由,但基本權本身不可拋棄,即使個人表明自願放棄亦同。如中華民國民法第十六條規定「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维基百科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