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晓青: 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探析”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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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赵丽涛: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研究》, 《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7 年第 10 期。 | [6] 赵丽涛: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研究》, 《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7 年第 10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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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当前, 我国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形势严峻, 这与现实社会矛盾的复杂化、 国内外敌 对势力的操纵、 一些网络媒体及水军的助推、 部分网民的偏激行为等因素密不可分, 但主要原因是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能力还存在不足。 因此, 必须从加强现实矛盾化解、 抢占意识形态网络主阵 地、 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构建协同治理模式以及完善舆情治理法律、 技术、 人才保障等方面推进意 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能力现代化, 保障新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
关键词: 新时代摇 意识形态摇 网络舆情
作者简介: 余晓青 (1978- ), 福建警察学院公安管理系讲师,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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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我国 “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仍然复杂, 国家安全面临新情 况冶, 要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冶, “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冶淤。 在 新时代, 网络已经成为意识形态舆论斗争的主战场, 成为大国博弈新的战略制高点。这就要求党和 政府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工作, 完善舆情治理体系, 以应对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面临 的新挑战, 保障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一、 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内涵及其意义
1. 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内涵
关于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定义, 有学者认为, 网络意识形态舆情是网络空间内公众对于政治问 题的倾向性态度于; 还有学者认为,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是网民基于现实社会经济形态及由其决定的 政治制度的系统看法和见解盂。 这些概念虽然概括出了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与政治问题密切相关这一 核心要点, 但对其内涵的界定还不明确。 笔者认为,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是指在网络空间内, 公众对 我国指导思想、 政治制度、 法律、 道德规范等以及与这些密切相关的社会政治事件、 国家安全事务 等所持有的态度、 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 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 是指在新时代背景下, 以党和政府为主导的治理主体, 借助一定的技术和管理手段, 整合意识形态领域内外的各种资源, 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进行适当监测、 干预和引导, 以有效化解舆情危机, 促进舆情良性发展, 保障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过程。
2. 推进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意义
推进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是保障意识形态安全、 维护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现实需求。 当前, 网络以其独有的特质, 拓展着意识形态作用的空间与形式, 为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发展提供 了新的机遇, 但是这个具备舆论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聚合器也存在着散播错误思想的危害。 国内 外敌对势力借助网络这个平台, 大肆倾销西方价值观念, 歪曲中国历史, 质疑诋毁执政党, 引发一 起起舆情危机; 西方 “宪政民主冶、 历史虚无主义、 新自由主义等各种错误社会思潮也伺机抬头, 竭力抢夺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淤, 这些都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带来威胁, 需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推进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是完善网络社会治理、 实现网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冶 的总目标, 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 的拓展与延伸, 实现网络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冶 的题中 之义。 意识形态是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 其治理的效果对网络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定向、 凝聚 和评判的作用。 网络舆情引导与处置是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与工具, 网络舆情治理能力是党和 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构成和体现, 是网络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指标。 因此, 在意识形 态领域, 以网络舆情治理能力为切入点, 探寻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现代化路径, 不仅有助于推 进意识形态建设, 更有助于创新网络社会治理方式, 实现网络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 当前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严峻态势及其原因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 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意识形态及其舆情治理的步伐, “ 网上舆情日渐清朗、 网 络治理成绩斐然冶于, 但是由于网络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 因此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发展态势依旧严峻。
1. 社会矛盾的复杂化与社会诉求机制的相对短缺
网络问题是现实问题的反映。 当前网络舆情问题多发, 其根源并不完全是法律法规的缺失和监 管体系的漏洞, 没有协调好现实利益冲突、 民众利益的合法表达路径不畅, 是网络负面舆情多发的深层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动和利益关系的调整, 诸多社会问题显现, 如收入差距加大, 就业压力增大, 教育、 医疗等无法满足需要, 加之一些行政监督与法律保障未能及时跟进, 导致民 众生存压力增大、 各种非理性情绪滋生。 如果常规性的民意表达渠道受阻, 民意诉求自然被 “挤 压冶 到言论自由度较大、 人身威胁风险较小的网络空间中。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政府能够高度重视 网络平台的建设, 使民意能通过制度化渠道表达并得到有效反馈, 将大大促进社会矛盾的纾解, 但 是一些政府官员对政府网络平台建设重视不够, 忽视对舆情的管理, 出现了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慢、 弄虚作假、 信息不公开以及 “舆情回应不到位、 回应效果不理想冶盂、 网上办事难等问题。 这些问题 的存在, 使得社会不良情绪累积, 很多政府网站、 政务微平台反而成为负面舆情的策源地、 吐槽所。 民众在网络上非理性情绪的集聚, 使得很多日常社会生活问题发酵为政治意识形态问题, 给新时代意识形态治理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2. 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操纵
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操纵, 是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事件频发的外在动因。 当前, 西方国家在网络技 术、 管理、 信息发布等领域仍拥有绝对的优势。 从光纤到芯片、 从路由器到操作系统, 互联网产业 链上每个关键环节, 基本上都由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公司主宰。 国际网络中有80%以上的网 上信息和 95% 以上的服务信息由美国提供; 世界最有影响力的 1000 万个网站中, 用英文传输信息 的约占55%, 而用中文的仅占2郾2%淤。 正是由于掌握了网络技术垄断权、 网络管理控制权、 网络信 息发布权, 西方发达国家在意识形态斗争方面具有极强的话语主导权, 表现出强势的单向度输出。 他们在网络上大肆推行文化霸权主义, 宣传其价值观念、 政治制度、 生活方式, 对我国网民尤其是 青少年网民进行各种形式的思想渗透, 以达到破坏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 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 目的。 他们积极入股我国主要网络媒体, 大量雇佣 “网络水军冶, 炒作我国境内 “拆迁冶 “维权冶 “暴力执法冶 等热点事件与敏感话题, 编造网络政治谣言, 掀起意识形态舆论战, 试图通过操纵网 络舆论, 抹黑党和政府的形象。 事实上, 一些恶性事件背后都有国内外敌对势力操纵舆论的影子, 他们借助网络媒体平台, 蓄意挑起与利用极端民族情绪, 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制造混乱于, 以激化社 会矛盾, 破坏我国安定团结局面。
西方国家还积极培植目标国的所谓 “精英人士冶 作为其代理人, 通过发挥其 “网络意见领袖冶 的作用, 掩盖自身直接插手目标国意识形态领域的目的。 一些具有很深海外背景的意见领袖, 或戏 谑英雄人物、 颠覆解构历史文化问题, 以达到混淆视听、 消解社会共识的目的; 或将公共事件贴上 政治意识形态标签进行 “政治化冶 处理, 以提高舆论扩散的广度、 强度; 有的甚至直接攻击现行体 制、 制度, 叫嚣 “每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冶, 妄图让 “颜色革命冶 在中国上演。 这些意见领袖因为 满足了部分民众 “求新求异冶 的社会心理需求, 其言论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对网民的主流 意识形态认同造成较大影响。
3. 一些网络媒体及网络水军的助推
部分网络媒体、 网络水军的助推, 是舆情事件激化的主要原因。 网络媒体在信息传播上具有传统 媒体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如果网络媒体能够真正发挥网络环境守望者的功能, 将能够有效促进负面舆 情的消解, 但当前一些网络媒体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 这首先是因为部分互联网企业自身背景复杂。 一些知名互联网企业的大份额股份由境外资本控制, 这使得境外资本完全有能力通过资本、 技术和管 理优势, 对我国本土互联网企业的原生文化进行侵蚀、 腐化, 选拔重用那些亲西方的媒体人, 刻意营 造出一种 “东方不如西方、 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冶 的舆论氛围。 同时, 随着媒体间竞争加剧, 部分 网络媒体为抢时效, 追求 “眼球效益冶、 经济效益, 或随意篡改标题误导网民, 引发意识形态论争, 或 片面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 大肆炒作具有 “星、 腥、 性冶 等因素的事件, 挤占了正面舆论宣传的 空间。 此外, 在一些突发事件发生时, 一些媒体为了制造轰动效应 “匆忙发声冶, 把未经核实的传闻编 发上网, 甚至不惜背离事实真相报道假新闻误导民众, 也为网络舆情泛政治化解读提供了滋长空间。 网络媒体的上述做法, 不仅伤害了整个媒体的公信力, 也破坏了健康的网络舆论生态。
除了某些媒体, 网络水军的参与也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恶化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网络水军又 称为网络推手、 网络特工, 他们大多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 是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 这类网络特工往往易被某些反华组织收买、 利用, 在其授意下, 发布具有煽动性、 诱导性的政治信息, 使民众对事件关注的重点转移到政府或官员的违法行为上来, 改变民众在政治事件中的意见倾向, 造成不良后果。
4. 部分网民的偏激行为
网民作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 构成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最重要的主体, 影响着舆情的性质和走向, 但当前部分网民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危机的始作俑者与助推者。 这首先是由于部 分网民政治素质与媒介素养不高。 一些网民在网络非主流文化氛围的 “熏陶冶 下, 开始逐步认同资 本主义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 推崇利己主义、 享乐主义、 拜金主义和消费主义意识形态; 一些所谓 知识精英、 “公知冶 以 “反常规冶 为价值取向, 借助学术讨论、 政策辩论等平台, 传播和鼓噪与主 流意识形态相悖的观点和主张, 制造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危机。 其次, 一些网民对地方政府及 其工作人员的不信任, 也推动舆情泛政治化倾向。 如在关涉公务员、 政府等公共事件中, 一些网民 在事情未得到充分调查、 真实情况未披露之前, 就在固有成见的作用下, 对政府活动、 官员行为进 行武断地否定, 非主流意识形态和反主流意识形态趁势而起, 诱导舆论朝着 “ 仇官冶 “ 仇政府冶 的 方向发展, 使政府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 再次, 网民的 “群体极化冶 效应也是推动意识形态网络舆 情高涨甚至向舆情危机事件转化的重要原因。 群体的共担责任会促使个人偏向于极端化, 特别是在 涉及一些个人私权与社会公权议题的舆情时, 只要有一些所谓权威人士的挑拨, 人们意识当中所累 积的成见与不满就会集体发作, 人们不再对事件真相进行推敲, 而习惯于随大流做出善恶判断, 从 而导致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进一步恶化。
5. 舆情治理能力存在不足
党和政府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能力, 是决定舆情事件走向非常重要的因素。 当前一 些党政机关在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方面还存在不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对机制还不健全。 一是舆情监测、 收集方面, 一些基层政府舆情预 警意识不强, 智能化监测系统的应用范围有限, 使其在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信息收集上存在滞后与偏 差, 从而错失应对舆情、 引导舆论的最佳时机; 二是舆情研判、 预警方面, 当前意识形态网络舆情 研判标准体系尚未建立, 很多工作人员仅凭经验来确定信息的真伪、 风险, 这自然会影响到对意识 形态网络舆情的把控, 发出的警报信息也就不可能做到及时准确; 三是舆情引导、 处置方面, 一些 基层党政部门在处理舆情危机时存在理念缺陷, 面对舆情事件, 或采取删除、 屏蔽、 禁止搜索甚至 断网等消极手段隐瞒事实真相, 封锁消息, 或在未充分调查基础上仓促、 草率回应, 这些都容易导 致 “次生灾害冶, 引发新一轮舆情风暴。 另外, 一些党政机关网络媒介在媒体应对、 舆情回应上易 陷入被动的局面, 也使政府公信力受到损害。
其次,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协同治理模式尚未形成。 一是内部联动不足。 目前我国各级党政机关 还没有建立起一个权威、 统一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指挥机构, 缺乏具有 “综合应急管理冶 功能的专 门常设机构和具有 “专业应急管理冶 功能的临时机构, 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 容易出现 各自为政、 彼此推诿的现象, 整个意识形态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体系还存在缺陷。 二是外部协作不够。 主要体现在政府与互联网企业、 自媒体平台、 高校以及公民之间的协作还不密切。 不少领导干部依 然热衷于传统的行政管制的方式, 忽略与各运营商、 网络平台, 以及信息技术企业、 高校等的合作, 没有形成舆情监控常态机制与危机应急处置机制, 导致舆情危机来临时应对不当。 此外, 网民网络 政治参与率较低, 人人争当网络文明志愿者、 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的局面尚未形成。
再次,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法制保障相对滞后。 虽然我国在网络立法工作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 制定了诸多网络法律、 法规, 但意识形态建设以及网络舆情治理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另 外, 随着新时代互联网传播技术高速发展, 很多舆情应对的法律规制已不适应网络舆论生态的新变 化, 滞后情况明显。 这样的状态显然已经满足不了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论斗争的需求了。
最后,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技术、 人才等资源支撑不足。 其一, 技术支撑不够。 当前我国网络自 主创新能力还是比较欠缺, 技术依赖仍然存在, 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 我们的网络舆情监测、 汇集、 预警和分析处理的信息技术还存在差距。 高端技术的非对称性, 严重削弱了我国开展意识形态网络 舆论斗争的自身优势, 给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带来隐患。 其二, 人才支撑不足。 很多党政机关领导对 舆情人才的重要性还重视不够, 具有大数据舆情分析、 判断、 预测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十分欠缺。
三、 新时代完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路径选择
习近平在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 “提高用网治网水平, 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 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冶淤。 面对日益复杂的意识形态网络舆论斗争, 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意识形 态网络舆情治理能力,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和网络舆论工作主导权, 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1. 增强现实矛盾纾解力, 塑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诉求机制短缺、 现实利益冲突加剧是网络负面舆情爆发的深层原因。 因此, 要切实把握好舆情 治理标与本的关系, 需要明确: 舆情乱象整治是标, 畅通社情民意是本; 舆情危机应对是标, 现实 社会矛盾解决是本; 网络监管是标, 服务民众是本, 应将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意识形 态网络舆情治理的根本出发点与价值旨归。 具体而言, 要抓住以下两方面工作: 第一, 协调各种利 益关系, 解决人民现实矛盾问题。 要透视舆情背后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困难, 将事关 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教育、 住房、 医疗、 交通、 养老、 生态环境等问题作为重大实际问题来抓; 大力实施 “互联网+政务服务冶, 构建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 及时有效地为民排忧解难; 不断完 善城乡、 干群、 强弱势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 从而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化解在萌芽状态, 使人 民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进一步提升人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感, 确保社会有机体健康良 性地运行于。 第二, 畅通利益诉求渠道, 引导和释放舆情压力。 政府部门要畅通群众利益协调和权 益保障渠道, 满怀情感对待上访群众, 积极主动下基层接访, 努力推行网上受理信访、 举报制度, 为群众提供便捷、 高效、 热情的服务, 确保件件有明确答复。 同时, 要完善与公众网络沟通对话平 台, 除了在传统的政府门户网站多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外, 要把政务博客、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公众 号等建构成更为规范化的网络沟通平台。 通过沟通对话, 解答、 解决关涉民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有效疏通社会矛盾、 缓解社会冲突, 从而大大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为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良 性发展塑造良好社会环境。
2. 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力, 巩固意识形态网络舆论宣传主阵地
习近平指出: “ 宣传思想阵地, 我们不去占领, 人家就会去占领。" 要有效抵御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 必须提高网络宣传阵地建设的能力, 抢占网络宣传的制高点, 才能逐渐壮大与西方意识形 态渗透相抗衡的力量, 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第一,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建设。 首先要加快建立一批特色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 主义思想文化宣传的主流网站。 要统筹规划, 加大网上理论阵地建设的财力、 物力投入, 积极整合 宣传部门、 党校系统、 马克思主义专业研究机构、 网络技术机构和各主流媒体等的人才资源, 不断 提高网站内容供给的丰富性与时效性, 增强马克思主义专业网站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第二, 加快完善网络主流媒体建设。 一要加大对主流媒体资金、 技术、 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尊重网络发展规律, 结合网站自身定位, 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 这是发挥主流媒体意识形态舆论引导作用的必由之路。 二要加强各主流媒体的 “四个意识冶 教育, 确保其能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全面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努力推 送内容丰富、 品味高雅的先进文化产品, 从而让正面的声音占领网上舆论阵地, 形成正面舆论优势。 三是对那些私人资本尤其是外资参股的国家主流媒体, 要从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进行研究和审核, 严格把好入门关、 审核关、 组织关、 内容关淤, 牢牢掌握网络舆论的领导权、 管理权和话语权, 使 主流媒体网站真正成为意识形态宣传主阵地。
第三, 在媒体融合中整合 “官方冶 与 “民间冶 两个舆论场。 一要推进两大舆论场技术、 平台的 融合。 对政府部门而言, 要通过主办网络公共论坛、 设立公众号等方式搭建起两大舆论场的互动平 台, 熟练运用网络化话语, 打造 “微时代冶 主流意识形态舆论话语权。 对于传统主流媒体而言, 要 积极发展移动客户端、 手机网站等新应用、 新业态, 实现不同媒介形态的融合, 努力成立统一指挥 调度的 “中央厨房冶 等, 从而以新技术引领媒体融合发展, 构建舆论传播新高地。 二要推进两大舆 论场内容的融合。 无论政府还是主流媒体, 都要以群众需求点和关注点为基础, 找准各种舆论场中 的 “对接点冶 和 “共振点冶, 最终促成舆情正向集中涌动, 形成舆论合力。 三要推进两大舆论场价 值观的融合。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融通不同媒体与舆论场的共同主题与精神内核, 引领 多元化社会思潮与网络舆论方向, 最终实现不同舆论场之间的共融、 互动与共赢, 打造新时代主流 舆论宣传新格局。
3. 提高舆情监控引导力, 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加强舆情的监控与引导, 是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基础性与关键性工作。 要从以下几方面构 建立体化舆情应对长效机制, 提高舆情监控引导力。
第一, 建立健全舆情监测、 收集机制。 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购买或定制适合本部门的舆情监测系统软件, 解决海量舆情信息的监测问题; 要设置专门的舆情监测中心或设置专业舆情监测员, 建立和完善专人负责的纵向到县 (区)、 横向 到各部门 (单位) 全天候、 立体式舆情监控体系; 要完善常规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 除了日常常规监控外, 对一些重点网站、 账号、 论坛等还要派专人值守, 对重大舆情事件与重要政 治活动期间的舆情进行重点监测, 防止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者利用重要时间节点, 借助网络进 行鼓动和制造骚乱。
第二, 建立健全舆情研判、 预警机制。 为促进舆情工作的常态化, 可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内部 组建三人以上的舆情分析工作组, 负责日常一般性舆情信息分析, 在遇到意识形态舆情热点事件或 碰到重大政治事件和政治敏感问题时, 还可以邀请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参与分析, 使得舆情研判更透 彻、 更全面。 同时, 努力完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预警指标体系。 可以由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宣 传部门牵头, 联合网监等部门, 组成党政合作、 部门协同的评价主体, 遵循系统性、 科学性、 可比性等原则, 设置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分级预警指标体系, 并拟定科学的预警阈值, 确定相应的预警级别, 并将设定好的指标参数导入舆情监测系统, 当综合指数超过阙值时自动报警, 从而提高意识形 态网络舆情预警的速度与效力。
第三, 健全舆情引导处置机制。 一要纠正舆情引导理念的偏差, 树立及时应对、 抢占先机、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观念, 主动向社会提供信息, 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 同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积极掌握舆论主导权。 二要综合应用各种舆情引导策略。 可通过 “网络新闻发 言人冶 引导舆情, 配备专人从事网络新闻发言人工作, 提升其舆论引导能力, 保障良好的舆情引导 效果; 通过 “网络意见领袖冶 引领舆情, 发挥意见领袖舆论纠偏、 引导的功能, 使其成为政府意识 形态网络舆情引导的一大助力; 借助 “网络评论员冶 疏导舆情, 积极发展 “民间冶 网络评论员,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网络评论员的舆情引导水平; 采用 “议程设置冶 诱导舆情, 根据受众的心理特点, 主动设置议题、 加强引导, 同时促进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议程互动, 实现不同媒介之间的议程融合, 从而扭转舆情发展不良态势, 发挥舆情引导的最大功效。
4. 提高多元主体协同力, 构建舆情协同治理模式
在2018年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强调: “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 形成 党委领导、 政府管理、 企业履责、 社会监督、 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 经济、 法律、 技术等多种手 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冶 淤 意识形态安全是网络安全的重要领域, 构建舆情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 式, 是衡量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准。
第一, 加强舆情治理主体自律。 一是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 当前,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国网络 直播行业协会、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等不同层次、 不同领域的网络社会组织, 在强化行业自律意识、 营造健康网络舆论环境等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是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的前提与基础。 政府要创 造条件, 积极发挥网络社会组织及各互联网企业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的作用。 二要加强网民尤其是 青少年网民的媒介素养和道德自律。 大力加强学生的政治认同教育、 意识形态安全教育, 全面提高 学生的网络政治安全意识与政治辨别力; 同时努力拓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的范围, 通过形式多样的 意识形态教育, 提高社会公众网络媒介素养与道德自律, 让网民学会理性有序参与网络政治, 明辨 信息虚实, 从根源上切断虚假、 低俗、 危及国家政治安全等网络信息的肆意传播。 三要加强党政机 关工作人员自律。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牢固确立底线思 维, 争做规范网络行为的尖兵和模范, 敢于在原则问题上 “亮剑冶, 勇于与网络黑恶势力做斗争, 切实负起自身政治责任和管理责任, 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
第二, 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一要强化党政机关内部联动。 首先, 要理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 治理体制。 可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成立意识形态网络舆情领导小组 (或委员会), 作为 “具有 综合应急管理冶 功能的专门常设机构, 同时由各部门抽调熟悉专项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具有 “专业 应急管理冶 功能的临时性工作组, 保证在重大事件、 重要节点上, 各部门能够资源共享、 统一行 动, 从而为有效控制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事件生成与蔓延提供组织保障。 其次, 要构建党政机关各部 门联动协调机制。 各级领导小组可通过完善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等, 促进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可 建立统一高效的大数据基础平台, 实现舆情信息资源共享; 可实行网站异地备案、 服务器异地托管 等制度, 促进异地政府之间的联动互动, 最终形成中央和地方、 上级和下级, 全国各省市之间、 各部门之间一盘棋的大舆情工作格局淤。 二要加强与外部主体的协同。 首先, 要完善与互联网企业的 合作。 政府可通过举办各种论坛、 联席会等方式, 积极搭建沟通合作平台, 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的 平台优势, 弥补政府在直播平台、 微信群等新媒体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 其次, 完善与网民的合作。 要积极鼓励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参与到网络监督与网络正面舆论宣传中来, 并从专家学者、 优秀 党员、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中选拔组建 “网络评论员冶 队伍, 发展 “网络意见领袖冶, 让网民在 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上做出更大贡献。 再次, 完善与高校、 技术公司、 协会的合作。 政府可以委托这 些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控产品、 开展部分非涉密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 的监控工作, 还可从这些机构中选拔舆情人才, 建立舆情专家数据库, 从而全面提升自身应对重大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安全事件的能力。
5. 提高网络法制保障力, 完善舆情治理法律体系
法律作为最具效力和强制力的社会控制工具, 是保障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最 重要手段之一。 当前可先通过完善意识形态领域与网络舆情领域的法律, 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 工作进行立法规定。
第一, 要完善意识形态领域法律体系。 首先, 要积极探索制定统领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意识 形态安全法》, 统筹包括网络条件下的意识形态治理工作, 使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沿着法治轨 道稳步推进, 充分发挥法治在意识形态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其次, 大力推进 《 新闻法》 《 出版法》 的制定工作, 通过法律规范新闻界及其相关领域的新闻报道、 舆论宣传等行为, 防止因媒介权力的 滥用而造成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以及公众利益的危害。 再次, 可以制定 《意识形态安全条例》, 并 完善如 《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单行条例》 《 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规定》 等各种补 充性的意识形态行政法规。 通过这些行政法规, 对敌对势力利用网络攻击党、 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等 危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如何界定、 如何惩治等进行具体规定, 在尊重事实的基础 上做到 “有法可依冶 “有法必依冶。
第二, 完善网络舆情领域法律体系。 首先, 出台网络舆情专门法。 针对高位阶法的不足, 可在 网络安全法基础上, 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舆情安全法》, 明确网络舆情规制的原则、 内容、 程序、 法律责任、 救济措施、 负责部门等, 以弥补现有网络立法中的空白, 增强网络舆情规制的执 行力, 最大程度地发挥舆情的积极功能, 保障网络条件下的意识形态安全。 其次, 完善网络舆情相 关立法, 如立法保障网络实名制。 可结合我国网络社会发展的实际, 有重点地针对微博、 BBS、 微 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的关键领域推行网络实名制, 以有效遏制借助网络传播反动言论的行为, 避免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危机。 再次, 可完善以微博、 微信为代表的网络新媒体立法, 对于新媒体立法要 结合网络技术发展现状, 立足大局、 综合考虑、 统筹规划、 系统推进。
6. 提高人才技术支撑力, 健全舆情治理支撑体系
加强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 还需要创新网络舆情技术,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从而为意 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提供强有力支撑, 全面提高意识形态安全防御能力。
第一, 构建大数据网络舆情技术创新体系。 首先, 要提高网络监管技术。 进一步研究出安全性 更高、 透明性更好、 网络化性能更强的 “防火墙冶 技术, 阻止不良信息的恶意侵袭; 积极研发拥有 独立知识产权的信息过滤、 筛选技术, 不断完善信息入侵检测系统 (IDS-Intrusion Detection Sys鄄 tem), 主动拦截入侵行为, 预防反动言论传播, 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其次, 要大力提高信息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对西方 “破网冶 技术、 互联网攻击技术的攻克, 加速研发网络加密技术、 数字 签名技术、 密钥密码技术等网络安全防卫技术, 同时尽快研制我国信息安全系统所需要的关键性硬 件和软件产品, 从而逐步构建起自己的信息技术高地, 更好掌握网络信息战的主动权。 再次, 要完 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大数据监控技术。 加强对舆情监测软件开发和更新的支持力度, 实现对海内外 媒体、 论坛、 微博、 微信等各个舆情主要载体的 24 小时监测, 深度挖掘有价值的舆情, 解构舆情事 件热点核心要素, 即时把握传播渠道、 范围、 网民意见倾向、 舆情发展趋势等多维数据, 准确捕捉 舆情事件隐含的风险点, 从而实现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精确化管理和精准化调控。
第二, 加强舆情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队伍建设。 努力培养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方面 的知识、 技能, 又具备较高政治敏锐性、 鉴别力与领导能力的高素质、 复合型领导干部队伍, 以加 强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引领。 二是完善主流意识形态宣传队伍建设。 通过加强在岗培训、 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参与网络思想理论宣传工作和在高校培养舆论宣传人才等方式, 建立起 一支既精通网络宣传技术又熟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流意识形态宣传队伍。 三是加强舆情应对处置 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新闻发言人的政治素养与专业素养, 积极培养体制内外网络意见领袖, 加强对 网络评论队伍的甄选、 培训与保障工作, 为做好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加大网 络舆情分析师与大数据舆情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解决舆情分析、 研判人才极度短缺的瓶颈, 满足舆情治理长远之需。 此外, 还需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努力创建一支有较高政治素质 的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 不断提升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工作水平。
当然,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的研究涉及方方面面, 远非以上论述所能囊括。 同时, 随着时代 的发展与网络技术的进步, 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态势会不断发生新的变化, 舆情治理中也会接连不断 出现新的问题。 因此, 需要我们以与时俱进的精神、 严谨科学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积极面 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切实维护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 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
参考文献:
[1] 侯惠勤: 《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与当代中国》,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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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赵丽涛: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研究》, 《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7 年第 10 期。
(编辑: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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