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格尼茨基问责法”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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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3日 (六) 15:27的版本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英語: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授權美國政府對違反人權及國外顯著腐敗人士實施制裁,例如禁止入境、凍結並禁止官員在美國的財產交易。該法案於2015年12月17日在美國參議院通過,有關法案的內容後來被附加於由美國參議院在2016年6月14日通過的2017年度国防授权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7)(S.2943)中,2017年度國防授權法亦於2016年7月7日在眾議院通過,經過兩院整合法案後,於12月14日呈交給美國總統,由總統巴拉克·歐巴馬於2016年12月23日簽署成為法令。全球至少七國、歐盟通過類似法律,澳洲、法國、瑞典、荷蘭在審議相關立法,在台灣、日本的國會議員也在推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