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具
视图

武汉肺炎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Tiger讨论 | 贡献2021年6月8日 (二) 15:01的版本 →‎背景
跳转至: 导航, 搜索
L0245-768x511.jpg

Wǔhàn fèiyán ‎| Wuhan pneumonia

武汉肺炎武汉不明肺炎武汉冠状病毒,参见新冠病毒

背景

最初,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期间,该病毒或疾病通常被称为「冠状病毒」或「武汉冠状病毒」,有时也称为「武汉肺炎」。

2020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暂且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和「2019新型冠状病毒急性呼吸疾病」。 它是根据2015年的国际指南,将他们作为病毒和疾病的临时名称。该指南禁止使用地理位置(如武汉)、动物物种或人群作为疾病或病毒的名称,部分是为了防止社会污名。

世卫组织于2020年2月11日发布了官方名称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和SARS-CoV-2。 世卫组织负责人谭德塞解释说,CO代表冠状,VI代表病毒,及D代表疾病,而19代表首次发现疫情之时(2019年12月31日)。世卫组织在公共传播中还使用了「COVID-19病毒」一词。 [1]

疫情爆发初期,大多数中文传媒中包括中国大陆官媒在内的中国大陆媒体、香港、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部分欧美媒体中文网皆曾使用“武汉肺炎”或“武肺”。后期大部分媒体将不明肺炎、武汉肺炎等早期口头词汇,根据命名指导原则,改采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称呼或略称新冠肺炎替代,亦有台湾的传媒继续称呼此病为武汉肺炎。

在台湾,最初平面及电视媒体大多依照中国大陆早期新闻报导,以及台湾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的建议,简称为「武汉肺炎」。在中国大陆弃用该名称后,台湾部分媒体报导时仍使用「武汉肺炎」为简称,部分媒体则改用中国大陆新公告之「新冠肺炎」为简称,也有媒体报导时同时使用两种简称。

在新加坡,华语媒体及官方早期通用“武汉肺炎”等称呼,在世卫组织命名后逐渐改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相比世卫组织官方名多了一个“疾”字),简称“冠病19”。

2月7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认为将本疾病称为“武汉肺炎”是对武汉市居民的地域歧视。

2月11日,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长庄人祥表示,在台湾,疾病的正式中文名称是依照法定传染病名,称为「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但对于民众来说太长、很难记。为了国际接轨,并兼顾防疫宣导、民众认知上可以接受的说法,故宣布可简称「武汉肺炎」。疾管署的这一表态遭到中国大陆媒体的批评和反弹,认为台湾方面是想在两岸间制造隔阂。

3月25日,G7组织国家外长举行视频会议。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虽然坚持要在联合声明中使用“武汉病毒”一词,但是遭到其它G7国家反对。因此在此次会议后,G7在历史上首次没有发表联合声明。 3月26日,中国大陆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相关提问时,强烈谴责蓬佩奥的上述言行。

4月7日,《自然》在社论中呼吁立即停止关于COVID-19的污名化行为,指出在命名此疾病时,将病毒与武汉或中国关联起来是错误的,并因此道歉。

10月,日本关西大学在通报全校学生校内暴发的一场疫情时,其在繁体中文版文告中使用了“武汉肺炎”的称呼,然而在简体中文版文告则使用“新冠病毒”。此后关西大学网站对繁体中文版文告进行了修改。此举引发网友争议,《环球时报》报道认为“武汉肺炎”这一说法是为了“宣扬反华和台独的意识形态”,哪怕这与世界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文明社会完全“背道而驰” [2]

审查记录

2013年12月30日

《郑直:”包子”背后的”四海微传播”是谁?》已被删除[3]


参考资料

相关敏感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