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勤先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徐勤先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陆军第三十八集团军前军长。1989年八九学运中,他因患肾结石在北京军区总医院(在东四十条)就治。 5月17日,他被上级要求率陆军第三十八集团军入北京执行戒严令,因拒绝在部队调兵令上签字。他后来谈到这件事时表示已作了杀头的准备,并说:“宁肯杀头也不能做历史的罪人!”“最好收回成命,好好研究研究,中央政治局,人大常委,国务院,好好研究研究,这问题不能这么解决。”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罗瑞卿次子、总参谋部原师级军官罗宇在回亿录《告别总参谋部》中说:开枪镇压学生的作战命令起草好后,先送给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杨尚昆,赵紫阳是第一副主席;杨尚昆要邓小平先签才肯签,说:「先送邓,邓不签,我不签。」于是命令先送给邓小平,让邓小平签字后,杨尚昆加签。徐勤先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就是:军委第一副主席赵紫阳没有签,军令不全、不合法,不能执行。
前新华社资深记者、中国新闻学院教授的著名历史学者杨继绳在《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修订版)》中则记载徐勤先因患肾结石在北京军区总医院(301医院)就医,5月17号接到北京军区开会通知。北京军区副司令李来柱宣布中央军委调兵戒严的命令,要军长们当即表态。但徐勤先表示:“口头命令我无法执行,需要书面命令。” [1]李来柱于是要他给自己的政委打电话传达命令,徐勤先致电政委后说:“我传达了,我不参与,这事和我无关。 ”然后就回医院。事后他对朋友表示:“宁肯杀头也不能做历史的罪人!”
六四天安门事件后,徐勤先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军事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在公安部直属的秦城监狱服刑(最后一年在公安医院)。
徐勤先(1935年8月—2021年1月8日),男,汉族,山东莱州人,前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前陆军第三十八集团军军长,坦克第一师师长。在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中拒绝执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的调动部队进京执行天安門清场任务的命令,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维基百科徐勤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