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具
视图

网络自由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Xinchen讨论 | 贡献2023年12月11日 (一) 20:29的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转至: 导航, 搜索

教科文组织认识到互联网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它为信息和知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量资源,为表达和参与开辟了新的机会和挑战。言论自由人权原则不仅必须适用于传统媒体,而且也应适用于互联网和其它类型的所有新兴媒体平台,这将有助于发展、民主和对话。

教科文组织承担了促进互联网上言论自由和隐私等相关权利的责任,并将其纳入了正常计划。本组织探索互联网不断变化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并向成员国提供政策建议,旨在为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和隐私创造有利的环境。

第38届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连接点:未来行动选项”决议,本组织捍卫互联网普遍性方案,即基于互联网必须尊重人权、开放性、可访问性和多方参与原则的R.O.A.M原则。这些原则对于确保全球范围内开放、透明和包容的互联网至关重要。

为了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层面就广泛的互联网自由问题进行讨论,教科文组织自2006年以来在WSIS论坛和互联网治理论坛会议上组织了一系列研讨会,以讨论广泛问题上的互联网治理复杂动态。这些问题包括隐私、仇恨言论、加密、数字安全和新闻来源等。

教科文组织正在制定互联网普遍性的指标,以帮助政府和其他行动者评估其国家互联网环境,从而促进与互联网普遍性相关的价值。

(选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络表达自由)

中国数字时代

中国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