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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有尊严地生活就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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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可谓是“让人欢喜让人愁”、“有人痛恨有人爱”,但无论你喜欢还是厌恶,它都与我们每个人、每天的生活息息相关。中国普通民众对于政治的冷漠甚至厌恶不难理解,这来自于我们曾经历过政治主宰一切的时代,即所谓的“政治挂帅”——政治成为社会生活的中心内容。例如文革时期,有所谓“政治生命”的说法,政治生命完结几乎意味着生存的绝境。政治决定着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喜怒哀乐;有人因政治而一夜间飞黄腾达,也有人因政治身家性命不保。当政治一统天下时,人们想逃避而不能。对于普通人来说,政治有着神魔般的力量,离不了躲不开,唯有受其支配与摆布。那是整个民族全面而深入地卷入政治生活的年代。

以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为起点,中国人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转型过程开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标志着社会逐渐从全面政治化的牢笼中解脱出来,社会生活重心发生的转变意味着之前的总体性权力与总体性社会的变革。然而,这一转型过程并不是顺理成章一路走来:渐近式改革中逐步形成的特殊利益集团迫切需要维护现有利益格局并使之定型化,导致转型过程中定型下来的权力-市场混合性体制形成自洽逻辑与路径依赖,进而中国社会的改革面临进退维谷的困局,羁于“转型陷阱”难以自拔。经济体制变革了而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依然保持不变导致了政治、经济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严重失衡,这意味着我们依然无法远离政治,或者说政治仍然是整个社会上空的巨大阴影。

一、穷人的非政治化

让我们先从基本概念入手。马克斯·韦伯在其《政治作为一种志业》的著名演讲中指出:政治”意味着在国家之间,或者是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追求权力的分享和影响权力分配的斗争。这样一个关于“政治”的定义很容易让人不假思索地以为,政治是掌握权力者们的事情,与绝大多数既无权又无势的普通人关系不大,与处于社会下层的穷人更是无缘。

在以往的历史与政治研究中,普通人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穷人从来不是政治性的存在。他们被认为缺少组织与合作、没有独立的意识形态、其行动是完全自利的或机会主义的、即使反抗也没有革命性的后果。例如,作为穷人的农民就经常被形容为一盘散沙或者一堆马铃薯。一个重要的学术团体——以印度学者为主的南亚底层研究(subaltern Studies)小组首先将这类底层人纳入政治研究视野。他们将从属阶级的日常经验作为研究主题,对“底层”的概念进行深化和丰富,从集体意识的角度,将“底层意识”(subaltern consciousness)视为带有历史与政治特性的类别。

他们认为:底层意识的独特结构塑造了底层政治(subaltern politics),构成底层政治自主性的来源。例如,查特吉曾对印度加尔各答地区铁路附近存在了50年之久的违建户居民进行研究,分析这些非法存在的居民团体如何以共同体的形式出现,动员公民社会的非官方组织与国家所属的社会福利部门来谋取自己生存的权利。对此,无论是西方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还是非西方的民族主义和东方主义论述都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

在对这种“非政治的政治”的分析中,查特吉提出了“政治社会”的概念,用以捕捉许多国家在独立建国之后的后殖民时期所浮现的新的民主抗争空间与形式。他的核心论点是,既有的国家/公民社会分析架构并不足以描绘和解释第三世界的下层人民,是如何在实际的社会关系中创造非主流政治的民主空间的。这些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体,也不是公民社会的主体,他们的存在甚至被认定为非法的,或是要在现代化过程中被清除的,也因此基本上被排除在正式的政治参与过程之外,最多不过成为社会精英动员的对象,在权力分配完成后,继续被统治;但是在许多状况中,为了生存,底层群体必须与这两者(国家及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公民社会、或是公共领域)周旋。

在这个周旋过程中,他们的目的不在于夺取国家机器,也不在于取得公民社会的领导权,因而开启了介于两者之间的暂时性空间,称为政治社会。这些来自下层人民的抗争其实是后殖民时期主要的政治活动,只是国家精英不以“政治”来对待他们,也正因为如此,查特吉企图创造新的理论概念来揭示出这个新政治空间的重要性。

另一位提出并论述底层政治问题的学者是美国政治学与人类学研究者斯科特(James Scott)。他以infrapolitics一词指称从属阶级的行动与表达,并将底层政治形象地比喻为可见光谱之外的红外线——处于政治的视野和学术研究的视野之外。斯科特指出:只要我们将政治的概念限定于公开宣称的行动,就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从属群体根本上缺少政治生活或他们真正具有的政治生活只限定于那些特殊时刻的民众暴动。如此我们就会失去处于静止和反叛之间的广大政治地带,如同只关注可见的政治海岸线而失去它以外的大陆,而那正是被统治阶级的政治环境。与非常稀有的公开反叛相对的是大量存在的日常形式的反抗(Everyday Forms of Peasant Resistance),即斯科特所命名的“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 Weak)。这些看似琐细卑微的、匿名的、隐蔽的行动典型地体现了农民的政治参与,构成底层政治的基本特征。斯科特进而指出:任何一种农民政治学的历史或理论若想证明农民作为历史行动者的正当性,必须掌握这种日常反抗形式。

穷人作为非政治化存在的另一常见理由是其所追求目标的非政治性,简而言之,就是穷人通常并不关心社会制度的性质,也不思考价值理念的问题,更不会为某一政治目标而团结组织起来,而是以生存为取向的追求,即物质利益至上。这种情况古今中外都差不多。由此社会下层也被视为没有政治追求的乌合之众。这里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底层政治的物质基础,底层的非政治化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其行动的物质利益诉求,人们通常把为减少剥夺、追求利益的行动视为无组织的、非系统的、自利的因而是非政治的当然也是非阶级的行动。其实在历史上与现实中,追求生存和个人利益与反抗的结合正是激发农民和无产阶级反抗的关键力量。正如斯科特注意到的,他们在被剥夺、被剥削的经历中意识到存在着与自己相反的利益,并着手围绕这些利益进行斗争,而且正是在斗争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作为阶级而存在,这一发现就是阶级意识的产生。可以说阶级是在为利益而进行斗争中产生的,这是行动与意识的相互建构过程,也是底层政治的本质体现。

较之葛兰西和以历史学家为主的底层研究群体,斯科特更为强调从属群体的行动和与之密切关联的意识形态并且试图以此对霸权理论有所超越。他提出的作为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的“弱者的武器”和作为底层意识形态的“隐藏的文本”(Hidden Transcripts)都是意涵深刻的关于底层政治的洞见。斯科特进而指出:

首先,霸权概念忽略了大多从属阶级能够在其日常物质经验的基础上对主流(统治)意识形态进行洞察和去神秘化的程度。具体而言,剥削是农民在每日生活中经历和体验的,不需由外人教给他们剥削的概念。

第二,霸权理论经常混淆何为不可避免的与何为正当的区别,而这种错误从属阶级是很少会犯的。出于暴力强制下的、实用性的顺从和由于“虚假意识”(false-consciousness)而认同支配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根据定义,一种霸权的意识形态必须表现为一种理想状态,因而必然造成(霸权的内在)矛盾,它可以被批评但要使用它自己的话语。就此而言群众激进主义的意识形态来源既可以在主流意识形态内部寻找,也可以在其外部寻找。从属者可以用支配者的承诺、话语作为反抗支配的理由。

第四,对几乎任何明显的革命的群众运动的历史考察都表明,目标的确定通常是有限的而且多带有改革色彩,尽管为达到目标所采取的方式可能是革命性的。因而,“工团意识”(Trade Union Consciousness)并非如列宁所称是革命的主要障碍,而是其唯一可能的基础。工团意识和改良主义也同样是政治性斗争。

斯科特更广阔的意图是要阐明如何在权力关系中理解和解释从属群体的难以捉摸的政治行为。“隐藏的文本”不仅是幕后的恼怒和怨言,它也是为减少占有而在实际上被实施的行动——“弱者的武器”(偷窃,装傻,偷懒,逃跑,放火等)。隐藏的文本不仅阐明或解释了行动,它还有助于建构行动。关键在于,反抗的实践与反抗的话语相互依存与维系,构成底层政治的领域和独特性。

梳理和理解底层政治研究的经典理论,有助于我们去除穷人非政治化的幕障。将穷人排除在政治世界之外,抑或他们也自甘处于界外,不愿涉及政治事务,是造成“肉食者谋之”的政治垄断和政治冷漠的大患,也是背离现代政治文明的落后之举。

二、对普通人而言,生存就是政治,有尊严地生存更是政治

什么是政治?我们不妨先放下科学严谨的定义,从日常生活世界出发。我们每日的生活、我们的生命历程、我们如何与同属一类的他人相处,是由政治安排决定的。这一安排是好还是坏,是合理还是不合理,是公正还是不公正,关乎我们的生活质量,因而政治也是关于是非正误的常识。现实中的悖论是大多数人对政治不感兴趣,认为政治是政治家们特有的事业;甚至许多社会精英——在商言商的企业家、术有专攻的专业人士、知识分子、作家艺术家、媒体人士……都不约而同地逃离政治,这也称得上是一种“中国特色”。除了如前所述中国社会曾全面被政治宰制所造成的心有余悸之外,另一重要原因在于,我们并未真正理解政治的本质以及政治与日常生活的关系。事实上,若就人性的本质意义而言,我们既是社会的存在,我们因而也是政治的存在。你可能对政治没有兴趣,但政治对你却很有兴趣;你千方百计逃离政治,可政治却时时在你身边。

你的身份地位——包括你是官(尤其是相当级别的官)还是民,你出生在城市还是农村,你是官二代还是富二代、穷二代,你的性别是男还是女,决定了你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到非常不同的待遇,而这不同是制度安排也就是政治决定的。具体而言:

你住在单位福利房还是商品房、保障房、租用房、农村住房中,取决于你的出身、你的职业和你的财富状况等。不同的居住格局反映了改革以来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安排和组合,对人们居住生活的重新布局和建构,也因此而形成了不同的居住群体,以及不同的身份政治,进而住宅成为当代社会分层的重要标志。居住,这一最基本的物质生活内容,却日益被涂抹上政治的色彩。都市住宅形态的演变,基于商品住宅私人产权诞生的业主群体,以及各种各样的人群为维护自身居住权利而蔓延开来的都市运动,最直接地映射出转型期日常生活的政治。因而居住和与居住有关的活动不再仅仅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微小实践,而是往往直接演变成一种政治行为。不同的居住形态归根结底所反映的是居民之不同的体制身份、社会地位和资源来源,其背后的根本问题则是权利问题,因而归根结底是市场、国家与公民的关系问题。

饮食,最为直接地满足生存需求的物质,依然与政治密切相关。作为穷人,是否能够裹腹,是否可摄入足够量的营养,在饥荒之年能否活下来,不是取决于自然而是取决于政治。著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的“饥荒的政治学”以“着眼于现实”的方式雄辩地论证了“为什么运行良好的民主制度可以免于饥荒”这一命题,森指出:“事实上,饥荒的发生与统治形式有着特别密切的联系”,“只要公共政策得当,一个物质丰裕的现代世界是完全能够杜绝饥荒发生的”;“贫困必须从可行能力剥夺的角度来理解。因此,消除贫困以致防止饥荒发生最终就必须落实到提升个人的可行能力,从而扩展人们所拥有的实质自由”。

日常生活中的饮食,同样与政治有关,以当下人们颇感焦虑的食品安全问题为例,如何面对食品安全危机,本身就是制度安排造成的社会分层的体现。如果是位高权重的官员或者就职于体制内重要部门,他们可以享受到单位特供系统提供的绿色无公害食品,放心食用而且物美价廉;如果属于城市中的中产阶层,他们有比较高的收入可以买得起高价的粮食、蔬菜、水果、肉蛋等,以保证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饮食;如果是种植农产品的农民,他们许多人会种一小块不施农药化肥的自己食用而把大量非绿色农产品卖到城里;但如果是城市中的贫困人口和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他们就只能听天由命吃自己能吃得起的食物,甚至不能保证自己年幼孩子所食奶粉的安全。不同的社会阶层用各自的方式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穷人无力解决这一问题,这当然是政治。

除了居住和饮食,其他生存问题亦然。当你生病的时候,是否能够得到相对公平的医疗资源的救治,这是政治问题;当你老迈之时,是否老有所养,能否得到公平的退休金待遇还是受到不公正的养老双轨制待遇,这是政治问题;你作为纳税人,是否被合理地课税,你是否知道你缴纳的钱用作何处,这也是政治问题;你若触犯了法律,是不是能依法得到公正的审判,这还是政治问题。你是否真正享有了信仰的自由、言论的自由、结社的自由、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自由,你是否不会因为出身、族群、性别、年龄、性取向等而受到歧视与不公正待遇,简而言之就是不仅能够活着而且能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这当然是政治问题,而且对一个社会中包括穷人在内的所有成员来说,都是政治问题。

斯科特等研究者早已注意到弱者为生存而进行抗争所形成的底层政治特点:它们几乎不需要协调或计划,而是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对抗权威。了解这些为争取生存权的平凡的反抗形式更有利于理解农民长期以来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对抗或保守或进步的秩序所作的一切。而正是这类反抗长期以来是最有意义和最有效的。[12] 斯科特还着重讨论了农民非政治化的另一种表现即对支配的顺从或“共谋”(complicity)。他认为有必要区分“虚假意识”造成的顺从和强制性暴力造成的不反抗,在很多情况下,底层的沉默是镇压造成的沉默而不是共谋的沉默。在强大的经济占有、政治统治和意识形态支配情境中,农民运用属于自己的“弱者的武器”和“隐藏的文本”,以坚定而强韧的努力对抗无法抗拒的不平等。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斯科特对于日常形式的反抗与统治意识形态之间微妙关系的探究,他并不否认马克思关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就是统治的意识形态”的经典论断,但他更为强调的是,认清在何种程度上统治阶级能够将自己的公正社会秩序的想象,不仅强加给被统治阶级的行为,而且强加给他们的意识。换言之,底层能否拥有自己独立的意识?斯科特的研究表明,恰恰因为有“隐藏的文本”存在,从属群体可以撑开一方自己的政治与意识空间。正是从这样一个角度,斯科特表达了对“虚假意识”、“霸权”和“神秘化”的有限同意和反思性批判——从属群体以“隐藏的文本”对“公开的文本”进行洞察和解构。

底层政治的理论有助于启发我们如何从日常生活出发,立足于物质基础,赋予穷人政治地位。这里有一个从物质利益诉求走向政治诉求的过程,我们早晚要意识到,我们共同生活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因而我们就生活在政治里,我们无可逃避地就是政治性动物。所有的统治者都希望被统治者不关心政治,而当大家都埋头生活而不关心政治时,政治就成为强者独享的获取暴利的工具和压制异端的利器,而大多数普通人必然成为被榨取被宰制的“弱肉”。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灌输,包括缺失了独立自由精神的教育、对历史有意识地歪曲与忘却,以及模糊人们的是非观念等,都是在制造非政治化的统治对象。

三、公民权利的政治学

穷人是物质匮乏之人,而物质之匮乏来源于权利匮乏;穷人之所以贫和弱,是因为权利的缺失。我们知道,任何社会都会存在分化和差异,人们在物质财富的占有方面、在享受生活的舒适程度方面不可能平等,但在享有权利和机会方面则应完全平等。一个以公平正义为基础的和谐社会并不是绝对公平的社会,而是人们能够在其中正常生活的社会,是基本保持底线公平的社会。正如著名学者阿玛蒂亚·森明确指出的:让我们难以接受的,并不是意识到这世上缺乏“绝对的公正”——几乎没有人会这样指望,而是意识到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些明显可以纠正的不公正。……这些人并不是在追求实现一个绝对公正的社会,但他们的确更希望尽其所能地消除那些显而易见的不公正。

穷人的贫困和没有能力改变贫困只是问题的表层,问题的实质在于那些“显而易见的不公”,在于他们的合法权利没有得到保障,而权利的缺失则是一系列制度安排诸如身份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造成的,而这些制度安排能否改善,又是与人们能否表达正当的利益诉求、公权力是否受到限制等更基本的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意识到贫困与权利的关系需要一个过程,权利意识的觉醒常常是从具体的物质利益或经济权利向公民权利的延展。以一些城市社区的业主维权为例,我们可以看到:

在维权的实践过程中,行动者的权利意识是在一定的组织动员和逐渐形成的社会网络中建立的,在各种类型的维权群体中存在着不同层次和不同程度的权利意识:包括从具体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公共空间使用权和收益权,到更具普遍性的表达权、团结权等公民身份与公民权利的意识。维权行动者不仅为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抗争,而且在抗争过程中学习如何界定私权和公权的边界,如何进行公民的正当的理性的表达,例如包括私房主在内的各类被拆迁户的上访、诉讼行动。维权实践还有助于行动者学习如何适应一种建立在相互权利基础上的社会自组织和公共生活,尤其在新建小区业主的维权运动中,建立业主组织并与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形成制衡关系也是行动的重要指向。这是一个从产权诉求走向公民权诉求的过程。

作为行动者的业主和居民,在维权过程中经历了从被动者到主体的转变,其主体性是在抗争实践中生成、形塑的;这也是公民意识与公民社会的生产过程。例如北京市的“万人诉讼”,至今已经持续十几年之久,可作为公民生产的突出案例。一群普通的市民,面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被剥夺被侵害,以理性、智慧特别是极大的勇气依法维权,这同时是公民成长的过程。

今天在很多领域、很多地方都明确提出了为穷人还权赋能的主张,而还权赋能一方面要有制度设计和实施的变革,另一方面还须通过公共生活和社会参与,使包括穷人在内的普通人真正具有政治地位。

这首先需要人们理解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关系。正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每个人的存在都展现在两种生活领域中,一个是私人生活领域,另一个是公共生活领域。前者是满足个人生活的需要和由欲望所驱动的领域,家庭生活以及个人独有的、仅仅关涉到自己生活的事务都属于私人领域;后者则是通过追求公共福祉、维护公共利益而表现的公共行动领域。这就是说,日常生活以家庭生活为基点来展开,并构成主要的私人生活领域。但是这种私人生活领域本身也具有实现向公共领域转化的潜能。

通常而论,家庭生活是非政治的,公共生活则是政治的,政治就表现在公共性中。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关注通过公民行动而表现,这就是思、言、行。在公共领域中的思想、言说和行动表现了公民个人的公共精神。实际上,公共生活空间是每个人自我展示的空间,而自我展示的方式是通过公共的思想、言说和积极的行动来实现的。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理性的自由讨论和公开言说是公共领域存在的条件和表征。

对于每个人而言,正是因为有了公共生活的长期熏陶和滋养,才使得他们的公民性(civility)获得发展和提升,从而建构起一个具有高度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的日常生活领地。这种日常生活领地通常也成为人们抵制体制“殖民化”的主要源泉。正如哈贝马斯所言,“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是现代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性化危机。在当代西方社会,惟有重建日常生活世界才能使现代社会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就中国社会而言,新中国建立之初的政权是一个全能主义的政府,力图实现对社会的全方位控制,居民的衣、食、住、行都由国家负责提供和管理。城市通过单位制度、农村通过人民公社制度而有效地实现了对城乡社会的高度统辖。这些表明在我们的国家中从一开始就少有真正的私人生活领域。随着后续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展开,居民的日常生活被进一步政治化,充满了意识形态的渲染和裹挟,到文化革命而至其极。那时,真正意义上的日常生活,即人们自组织的社会生活不复存在,政治话语渗透到家庭之最为隐秘的领域。改革开放之后,随着“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19] 的出现,中国民间社会得以稍稍成长,居民自组织的日常生活才逐渐获得了较大的空间。然而,虽说这种生活空间是在市场化改革中由国家主动释放出来的,但国家却从来就没有放弃对它的控制权和主导权。不难发现,至少是在改革以后的城市基层结构,一方面显现出社会自我发育的某种迹象,另一方面则是基层国家政权建设的日益增强。这表明,无论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中国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日常生活始终充满和弥漫着国家权力的渗透、构造和把握,从而使得人们的日常生活变成了一种国家事务,并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围绕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利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社会分化与利益博弈日渐浮现并趋于显著,而这一利益博弈和社会抗争过程鲜明地体现着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市场、社会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因而,私人生活空间不仅由于前述的身份政治而具有了政治内涵,而且因为利益的保护和利益诉求的表达而导致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公共生活的形成,公民的意识与公民的有组织行动当然构成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以主体方式参与公共生活,言说与行动具有优先于结构的重要性。阿伦特认为,行动根植于人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而通过“言”与“行”的展示,我们得以进入人类世界这个“公共领域”(polis)。公共领域是行动和相互交谈的场所,言与行(word and deed)是创造公共领域的能力,这是一个自由的领域,一个“真正的人”的领域。阿伦特一语道破公共性与政治的关系:“极权主义的问题不在于政治的扩张,而在于政治的消亡,那些在自然的、政治的或者经济的‘规律’面前无所作为或者随波逐流的人,是在放弃自由的可能性”。正是由于没有政治自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共生活,因而阿伦特赞美雅典城邦,认为其特殊意义在于,“由于雅典人在一起行动和说话,雅典成为一个人民的组织。”在阿伦特意义上,唯有为权利而进行的表达与行动才是积极生活,也才是真正的政治。公共生活的政治性就在于,公民的参与有赖于人的政治自由,也实现了人的政治自由。

公平正义的好社会不会自己从天而降,它需要所有的社会力量的参与、追求和奋力。阿玛蒂亚·森指出:公正最终是与人们的生活方式相关,而并非仅仅与周遭的制度有关。我们认为,过于关注制度方面(假定行为处于从属地位),而忽略人们的实际生活,是有严重缺陷的。研究公正问题时,关注实际的生活对理解公正理念的本质和影响范围具有深远的意义。[21] 这道出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行动相对于结构的重要性。公民的行动以人的自由、尊严以及积极进取的主体性为基础,以人的自我启蒙为条件。由此,个人才不再是孤独冷漠绝望的个体,而是阿伦特意义上的公民——承担作为公民的责任,为自己的权利负责,为公共事务负责,与其他社会成员分享分担社会责任。公民的觉醒与能动性——公民的勇气、公民的能力和公民的智慧是社会活力与改革动力的不竭之源。从行动的政治性和行动社会学的视角来看,为摆脱贫困而进行的努力,就是保护作为生存权的人权。因而,为了生存和有尊严地生活进行表达与行动并追求社会公正,对于穷人而言就是最大的政治。同时,社会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福利与保障权利)的实现也是政治的应有之义:人们在追求好的生活质量的实践过程中,会发现物质利益的追求和维护与社会公正宪政民主公民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维权的实践终会走向政治。

政治对所有人而言至关重要,对穷人来说更是如此。

郭于华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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