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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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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剑(1956年10月9日—2010年11月22日),中国宪法学家,主要从事宪法、中国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制度、选举制度的研究。2002年获评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10年11月22日因肝癌晚期在北京去世,以「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一句話知名。(维基百科蔡定剑)

1986年研究生毕业后,蔡定剑被分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工作,从此与中国的民主宪政之路结缘。在此期间,蔡定剑的学术志趣更多转为实证研究。不久,他被抽调到十三大报告起草组下面的社会主义民主专题组,负责部分十三大报告的起草。

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进行了三次审议,因不少常委和代表提出质疑,彭真委员长专门指示对该法的可行性和代表们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调研。

这是最强调民主法制的中央领导人彭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将立法调研工作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研究室则将这项工作交由蔡定剑带队负责。这部至今依然引起诸多讨论中国民主未来的法律,就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村民自治是中国选举领域一直未跨过去的小岗村,一个最实际的争论,从彼时起到今日依然存在: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如何共存,如何保持农村稳定,要不要给农民自治权,在农村能不能实行民主。彭真要求对该法案进行立法调研,也因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官员为主体组成的全国人大代表强烈反对村民自治和村级民主,这些官员已经习惯于党和政府对农民长期采用的行政强迫命令的领导方法。

蔡定剑率一个小组调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的可行性。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地理分布,蔡定剑选择黑龙江、江苏和四川3个省作为调研点。他从政府实际需求出发,将政府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类分析,设置的一般调查科目大至办企业、农业税、交提留款、计划生育、土地管理;小到移风易俗、买国债、献血、灭鼠等。在田间地头他来往地奔波着。1987年11月召开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蔡定剑等人的调查报告引起了很大反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终于顺利通过,为中国广袤而荒芜的民主大地上撒下了种子。

1998年11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二字被去掉。多年后,蔡定剑深情地回忆到:这意味着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这颗民主的种子开始在乡土中国生根发芽,意味着代表文明发展方向的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已经不可逆转。

1992年,蔡定剑运用马列主义理论,借鉴西方代议制思想,著成《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书,提出了很多在今天依然值得关注的见解,比如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实行竞选、逐步扩大直选范围等等。本书此后不断的修订和再版,在国外也有着重大影响。

1999年,蔡定剑系统总结和反思建国后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之后,推出专著《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一书。在书中,蔡定剑提出了要正视司法腐败问题,并呼吁进行司法改革。同一年,法制画上句号,法治载入宪法,法律在中国,不再是统治的工具,而是社会公认的规则。从此,民间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热情一路高涨,而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探讨也越来越多进入公共视野,社会规则的变化悄然入夜。

年复一年,蔡定剑在体制内的职位也不断上升。2002年底,就在蔡定剑担任副局长之时,他作为课题负责人调查撰写了《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一书。这份报告,扎实有力的回击了有关中国选举的若干流行谬论。这份报告写到,公民的文化素质并不能决定他的政治参与能力,只有利益才是决定选举的动力;民主选举不但没有把社会搞乱,相反很多地方都是通过选举实现了由“乱”到“治”。

2003年,没有法治的市场经济只能是最坏的权贵资本主义的恶果已经明显,法治的话语替代了市场的话语,成为了社会公共话题的主流;以孙志刚被打死为契机,全民间的参与和官方的互动,废除了横行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基层民主大选中,全国范围内大批独立候选人涌现,竞选风起云涌;无论是农村税费还是城市拆迁,用法律维权,民间高涨的维权热潮,让人们给2003年冠以维权元年的称号。

中国改革日益进入深水区,利益格局呈现错综复杂的生态。比起学院派学者,蔡定剑更能深切体察体制的运行机理和逻辑;比起体制内的官僚,蔡定剑更有一份深切的变革体制的激情。但是,蔡定剑的著述,也存在一份深深的无奈。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官员和学者两种角色,是有不小的冲突的,蔡先生坦承:官职越高,越难表达自己的观点。他的妻子刘星红说,上世纪末蔡定剑就有到高校去的想法了。

正是在2003年,官员和学者两种角色的冲突在蔡定剑心中实在难以弥合,仕途本被看好的他,选择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秘书组副局长一职上离开前往高校任教。蔡定剑最初是申请去北京大学任教,但因某种原因未能成行,最终到中国政法大学成为一名全职教授,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

蔡定剑是一位走出书斋的宪政专家,他认为中国宪政之路的精髓在于保护公众权利。在他看来,民权是有温度有表情的,它关乎普通民众的一喜一哀、一粥一饭、一屋一宇。与越来越功利的学者教授相比,与远离政治和现实的知识分子相比,蔡定剑有着更大的担当。他敢言他人不敢言,敢做他人不敢做。为此,蔡定剑被贴上了“特立独行”的标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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