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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社保”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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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8月1日发布的司法解释(9月1日生效)规定: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均无效;即使用现金补贴替代社保(如每月多付几百元),企业仍需补缴社保并退还补贴。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8月1日发布的司法解释(9月1日生效)规定: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均无效;即使用现金补贴替代社保(如每月多付几百元),企业仍需补缴社保并退还补贴。
  
此举虽意在法律上保障劳动者权益,却在现实层面激起对经济后果的担忧。在经济低迷、企业经营困难的大环境下,不少网民质疑强制社保是否适宜,认为该政策可能迫使企业压缩用人成本,从而引发“全民降薪”,进而拖累消费,甚至加剧房贷断供潮。有网民讽刺:“经济刺激多轮,消费补贴也搞了一年,毫无起色。于是在产业升级、减免债务、调整分配的选项下,它们选择了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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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强制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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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解释引发了“全民强制社保”的网络热议,其中提到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论以何种形式约定不缴社保,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许多解读者都认为,既然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约定均无效,那用人单位出于合规考量,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也就衍生出了“强制社保”的结果。这类解读自然被官方批评是“误导公众、制造混乱”,因为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保本就具有强制性。但显然有关的担忧也并非“狼来了”,例如已有上海包子铺打出新招聘,只要60岁以上的店员,因为“自带退休金,无需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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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灵活性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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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中国的劳动者和用人方之间就普遍存在着“不缴社保”的情况,而这也成了双方之间可弹性磋商的砝码 —— 不缴社保就多给点现钱,缴纳社保就少给点工资,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但强制社保的推行,意味着这些社会领域的灵活性消失了,以至于出现“就业者面临收入下降、失业风险”、“激励老年人再就业年轻人啃老”等担忧。当然,也有声音指出,强制社保的规定其实早已存在,如今是要求从“宽松执行”转向“刚性落实”,作为一种必要的兜底保障,它有利于劳动者的长远福利。但很快网民对于社保问题的讨论就进入了第二阶段,假设“强制社保”真的很必要,那现有的社保制度本身,真的划算吗?足够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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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与普通企业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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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知乎等平台流传着许多“自费买社保是否划算”的帖子,人们得出的结论几乎一致:社保(涵盖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存在着缴费限制、领取限制、类型差异、地区差异等,再叠加中国已出现的养老金亏空、经济衰退风险等,算来算去,虽不能简单地称之为“庞氏骗局”,但其收益性的确不容乐观,甚至比不上一些低风险的稳健理财方式。当然,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当下的社保制度本身就存在严重不公,而养老金更是长期以来都在积累民怨。在“双轨制”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无需缴纳养老保险,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而普通企业职工则需自行参保,待遇更低。为了合理化制度差异,官方还创造了“视同缴费年限”这一概念,但它不仅埋下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也违背了平等原则,有人就问道:“某人补缴40年的个人社保费用才能获得与某领导同等的养老金待遇,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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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国家财政对于不同群体的养老补贴也存在巨大差异。广大农民群体不仅被排除在“视同缴费年限”之外,而且基础养老金水平极低,往往只有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的零头,这也让他们成为了“被遗忘的群体”。早在2014年,就有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报告显示,全国城乡人均养老金水平相差24倍。如今在并轨改革十年之后,城乡之间、体制内外的养老金巨大差距依然存在,是两种国民待遇的延续,是对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2025年3月,总理李强宣布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标准提高人民币20元,个别地区农民的每月养老收入因此大涨14%,引部分网友调侃“表面施恩实则羞辱”。财新网就在一文中直白的点破了这种制度性不公——“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现收现付主导的职工养老体系的实质是乡村父母抚养的子女进城工作,给城里的退休职工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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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生育率]]给年轻人加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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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中国迈入人口负增长和低生育率陷阱,年轻一代面临的负担也愈发沉重。近年来已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年轻人选择断缴社保,因为“生活压力大、看不到未来”,同时也“不信任社保的回报与意义”。而微信作者彭远文则表示,中国社保缴存比例过高,甚至超过了发达国家,“池塘里的水越来越浅了,抽水机抽得越来越急了”、'''“因为制度先天不合理,所以强制才有问题,制度执行越严格,问题就越严重”'''。也难怪有人最近将强制社保比喻为“收入税”,因为它暂时只是让人看到了强制与负担。诚如网友所言“年轻人一开始发现到老保障不了老年生活,后来才发现延长退休后活不到保险兑现,再后来才意识现在的社保实际上是一种税!”
  
 
=== 中国数字时代 ===
 
=== 中国数字时代 ===

2025年8月18日 (一) 18:13的版本

依据中国《劳动法》第72条、《社会保险法》第4条及第10条,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协议变更或放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8月1日发布的司法解释(9月1日生效)规定: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均无效;即使用现金补贴替代社保(如每月多付几百元),企业仍需补缴社保并退还补贴。

“全民强制社保”

这则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解释引发了“全民强制社保”的网络热议,其中提到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论以何种形式约定不缴社保,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许多解读者都认为,既然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约定均无效,那用人单位出于合规考量,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也就衍生出了“强制社保”的结果。这类解读自然被官方批评是“误导公众、制造混乱”,因为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保本就具有强制性。但显然有关的担忧也并非“狼来了”,例如已有上海包子铺打出新招聘,只要60岁以上的店员,因为“自带退休金,无需缴纳社保”。

工资灵活性消失

长期以来,中国的劳动者和用人方之间就普遍存在着“不缴社保”的情况,而这也成了双方之间可弹性磋商的砝码 —— 不缴社保就多给点现钱,缴纳社保就少给点工资,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但强制社保的推行,意味着这些社会领域的灵活性消失了,以至于出现“就业者面临收入下降、失业风险”、“激励老年人再就业年轻人啃老”等担忧。当然,也有声音指出,强制社保的规定其实早已存在,如今是要求从“宽松执行”转向“刚性落实”,作为一种必要的兜底保障,它有利于劳动者的长远福利。但很快网民对于社保问题的讨论就进入了第二阶段,假设“强制社保”真的很必要,那现有的社保制度本身,真的划算吗?足够公平吗?

机关事业单位与普通企业的不公

在微博、知乎等平台流传着许多“自费买社保是否划算”的帖子,人们得出的结论几乎一致:社保(涵盖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存在着缴费限制、领取限制、类型差异、地区差异等,再叠加中国已出现的养老金亏空、经济衰退风险等,算来算去,虽不能简单地称之为“庞氏骗局”,但其收益性的确不容乐观,甚至比不上一些低风险的稳健理财方式。当然,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当下的社保制度本身就存在严重不公,而养老金更是长期以来都在积累民怨。在“双轨制”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无需缴纳养老保险,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而普通企业职工则需自行参保,待遇更低。为了合理化制度差异,官方还创造了“视同缴费年限”这一概念,但它不仅埋下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也违背了平等原则,有人就问道:“某人补缴40年的个人社保费用才能获得与某领导同等的养老金待遇,这公平吗?”

养老金巨大城乡差距

除此之外,国家财政对于不同群体的养老补贴也存在巨大差异。广大农民群体不仅被排除在“视同缴费年限”之外,而且基础养老金水平极低,往往只有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的零头,这也让他们成为了“被遗忘的群体”。早在2014年,就有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报告显示,全国城乡人均养老金水平相差24倍。如今在并轨改革十年之后,城乡之间、体制内外的养老金巨大差距依然存在,是两种国民待遇的延续,是对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2025年3月,总理李强宣布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标准提高人民币20元,个别地区农民的每月养老收入因此大涨14%,引部分网友调侃“表面施恩实则羞辱”。财新网就在一文中直白的点破了这种制度性不公——“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现收现付主导的职工养老体系的实质是乡村父母抚养的子女进城工作,给城里的退休职工养老。”

生育率给年轻人加重负担

此外,随着中国迈入人口负增长和低生育率陷阱,年轻一代面临的负担也愈发沉重。近年来已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年轻人选择断缴社保,因为“生活压力大、看不到未来”,同时也“不信任社保的回报与意义”。而微信作者彭远文则表示,中国社保缴存比例过高,甚至超过了发达国家,“池塘里的水越来越浅了,抽水机抽得越来越急了”、“因为制度先天不合理,所以强制才有问题,制度执行越严格,问题就越严重”。也难怪有人最近将强制社保比喻为“收入税”,因为它暂时只是让人看到了强制与负担。诚如网友所言“年轻人一开始发现到老保障不了老年生活,后来才发现延长退休后活不到保险兑现,再后来才意识现在的社保实际上是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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