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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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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中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开始公开咨询。2015年7月 6月24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二审。其中,第[[35条]]和第36条的内容,从公开咨询开始就引发了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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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中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开始公开咨询。2015年7月 6月24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二审。其中,第35条和第36条的内容,从公开咨询开始就引发了舆论关注:
  
 
<blockquote>刑九草案二审稿第35条拟在现行刑法第308条增加如下内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资讯,造成资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lockquote>刑九草案二审稿第35条拟在现行刑法第308条增加如下内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资讯,造成资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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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九草案二审稿的第36条,为拟在刑法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中,增加两项适用规定: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blockquote>
 
刑九草案二审稿的第36条,为拟在刑法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中,增加两项适用规定: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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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709-刑法修正案第35条修改宜广纳建言.png|thumb|300px|right|709-刑法修正案第35条修改宜广纳建言]]
 
自公开咨询之后,中国有500多名[[维权律师]]联名发表抗议信,认为修改的这两条条款有可能成为针对人权律师的“[[口袋罪]]”。比如,35条中“应当”的主观性过大,且在现时司法过程中存在“我说应当就应当,不应当也应当;我说不应当就不应当,应当也不应当”的现象,如此,则甚至辩护人对“应当”的争议也完全有可能构成入罪的理由。然而,王宇等部分联名的律师,日后都成了抓捕的对象。
 
自公开咨询之后,中国有500多名[[维权律师]]联名发表抗议信,认为修改的这两条条款有可能成为针对人权律师的“[[口袋罪]]”。比如,35条中“应当”的主观性过大,且在现时司法过程中存在“我说应当就应当,不应当也应当;我说不应当就不应当,应当也不应当”的现象,如此,则甚至辩护人对“应当”的争议也完全有可能构成入罪的理由。然而,王宇等部分联名的律师,日后都成了抓捕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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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初,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胡石根、周世峰、勾洪国、翟岩民分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了走过场的速审速判,四位当事人分别被判三至七年半有期徒刑。
 
2016年8月初,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胡石根、周世峰、勾洪国、翟岩民分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了走过场的速审速判,四位当事人分别被判三至七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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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为营救被抓捕者而四处奔走的[[江天勇]]律师也被警方秘密抓捕,被关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2016年11月,为营救被抓捕者而四处奔走的[[江天勇]]律师也被警方秘密抓捕,被关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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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办公室和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等至少三家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办公室和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等至少三家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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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709案部分被捕律师,图片来自自由亚洲.png|thumb|500px|center|709案部分被捕律师,图片来自自由亚洲]]
  
 
==案件影响以及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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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事件发生后,有人认为[[人权]]律师遭受到了灭顶之灾,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沉寂,有人改头换面。但是,709事件也成就了一部分脱颖而出的人权律师。这部分在危机四伏的环境中坚守的人权律师,是所有法律人的标杆和旗帜,是法律人中对[[自由]][[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最有情怀、最有追求、最愿意付出的一群人。
 
709事件发生后,有人认为[[人权]]律师遭受到了灭顶之灾,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沉寂,有人改头换面。但是,709事件也成就了一部分脱颖而出的人权律师。这部分在危机四伏的环境中坚守的人权律师,是所有法律人的标杆和旗帜,是法律人中对[[自由]][[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最有情怀、最有追求、最愿意付出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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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中国首届人权律师节,图片来自美国之音.jpeg|thumb|350px|left|中国首届人权律师节,图片来自美国之音]]
 
在709事件中,历史还将记住一群人,那就是709家属们,特别是李和平、王全璋、谢阳、谢燕益、勾洪国、翟岩民等人的妻子,她们举著红色塑料桶到处为她们的丈夫维权的形像让人印象深刻。妻子们为身为律师的丈夫维权的行动,几乎贯穿了整个709事件的始终。
 
在709事件中,历史还将记住一群人,那就是709家属们,特别是李和平、王全璋、谢阳、谢燕益、勾洪国、翟岩民等人的妻子,她们举著红色塑料桶到处为她们的丈夫维权的形像让人印象深刻。妻子们为身为律师的丈夫维权的行动,几乎贯穿了整个709事件的始终。
  

2024年2月29日 (四) 20:42的最新版本

案件背景

2014年底,中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开始公开咨询。2015年7月 6月24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二审。其中,第35条和第36条的内容,从公开咨询开始就引发了舆论关注:

刑九草案二审稿第35条拟在现行刑法第308条增加如下内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资讯,造成资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九草案二审稿的第36条,为拟在刑法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中,增加两项适用规定: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709-刑法修正案第35条修改宜广纳建言

自公开咨询之后,中国有500多名维权律师联名发表抗议信,认为修改的这两条条款有可能成为针对人权律师的“口袋罪”。比如,35条中“应当”的主观性过大,且在现时司法过程中存在“我说应当就应当,不应当也应当;我说不应当就不应当,应当也不应当”的现象,如此,则甚至辩护人对“应当”的争议也完全有可能构成入罪的理由。然而,王宇等部分联名的律师,日后都成了抓捕的对象。

2015年7月初,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快件,建议“拿掉”第35条,同时暂缓增补第36条。

此外,在709大抓捕之前,吴淦(网名屠夫)在南昌抗议江西省高级法院拒绝“乐平冤案”的律师依法阅卷时被捕,李燕军、刘星、翟岩民、王素娥等十七位公民在潍坊被捕,成为7月9日对律师展开抓捕的前奏,此后又有胡石根、勾洪国、王芳、尹旭安等维权人士相继被捕。[1]

事件前后

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

在公安部傅政华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操纵下,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地公安人员大批抓捕维权律师与声援公民。从2015年7月9日凌晨开始,[2]北京律师王宇和她的丈夫包龙军、儿子包卓轩突遭警方非法抓捕。此后一段时间内,王全璋李和平谢燕益、周世锋、谢阳、隋牧青、李春富、谢远东、刘四新、高月、赵威、李姝云等全国十多位律师或律师助理皆被非法抓捕。他们全部被剥夺了依法聘请律师的权利。

7月9日以后,全国三百六十多位律师和公民被密集强制约谈或传唤,被抓捕律师和维权人士的家属亦受到牵连,不断遭受恐吓威胁,近四十多位律师被限制出境。这场主要针对律师的大抓捕始于2015年7月9日,故称“709事件”。

事件发生之初,被抓捕者基本都处于被秘密关押的失踪状态(所谓“被指定监视居住”)。到2016年1月份,“指定监视居住”期满后,大多数人被以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批捕,警方强行解聘家属聘请的律师,越俎代庖指定官派律师。

2016年8月初,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胡石根、周世峰、勾洪国、翟岩民分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了走过场的速审速判,四位当事人分别被判三至七年半有期徒刑。

人民网:709-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

2016年11月,为营救被抓捕者而四处奔走的江天勇律师也被警方秘密抓捕,被关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此外,从2016年9月开始,特别2017年2月到5月,苏州、深圳先后发生针对公民的大范围抓捕行动,顾义民、戈觉平、陆国英、胡诚、王军、丁岩、马志权、李南海等公民被捕,据称与他们声援709事件有关,是这一事件的延续与升级。

2017年1月,李春富律师取保候审,被关押期间长期的折磨虐待使他濒于精神崩溃,在家人和朋友的陪伴、疏导下才逐渐康复。谢阳的律师陈建刚会见谢阳后,披露谢阳在看守所内遭受惨烈的酷刑

2017年4月,李和平律师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缓刑,回家后的李和平面容憔悴,自述在被关押期间遭遇系统性酷刑和长期的精神折磨,可谓九死一生。

2017年5月,谢阳律师被长沙市中级法院审判,至今仍不自由。吴淦在看守所内书写控告信,自述遭受酷刑。王全璋律师被抓捕至今,其家属委托的律师都未获会见,音讯全无,生死未卜。

案件结果

根据已解散的香港团体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端传媒以及维基百科的统计,709案件及其后续波及300多名律师。

至少36人被刑事拘留、监视居住以及判刑,他们分别是:

王宇、包龙军、王全璋、刘四新、谢远东、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周世锋、黄力群、隋牧青、谢阳、陈泰和、赵威(又名考拉)、高月、勾洪国(又名戈平)、刘永平(又名老木)、王芳、尹旭安、林斌、刘金莲、黄永祥、卫小兵、赖日福、李姝云、王芳和胡石根。

律师王宇儿子包蒙蒙和沈爱斌等多名律师家属遭到软禁,部分家属流亡海外,但是仍有多人遭到限制出境。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办公室和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等至少三家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

709案部分被捕律师,图片来自自由亚洲

案件影响以及后续

709案遭到了美国国务院等西方多国政府、人权组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公民团体的谴责。

据美国之音报告,2017年6月15日,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公民力量、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等12个人权组织发布通告,将2015年7月9日定为首个“中国人权律师节”,并且筹划当天在美港台三地举行首届人权律师节系列活动,彰显中国人权律师的勇气、智慧和抗争,推动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持续关注和支持。每年的7月9日都有海外人士纪念“中国人权律师节”。

709事件发生后,有人认为人权律师遭受到了灭顶之灾,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沉寂,有人改头换面。但是,709事件也成就了一部分脱颖而出的人权律师。这部分在危机四伏的环境中坚守的人权律师,是所有法律人的标杆和旗帜,是法律人中对自由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最有情怀、最有追求、最愿意付出的一群人。

中国首届人权律师节,图片来自美国之音

在709事件中,历史还将记住一群人,那就是709家属们,特别是李和平、王全璋、谢阳、谢燕益、勾洪国、翟岩民等人的妻子,她们举著红色塑料桶到处为她们的丈夫维权的形像让人印象深刻。妻子们为身为律师的丈夫维权的行动,几乎贯穿了整个709事件的始终。

709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它是中国官方对近年来民间维权运动的一次有预谋的大规模的集中打压。民间社会在打压之下日趋凋零是事实,但只要侵犯人权的事件仍然发生,人权律师就不会缺席,相信经历过709劫难洗礼而不放弃的人权捍卫者们,会以更坚韧更智慧更无畏的勇气来承担这个时代的使命。

中国数字时代

中国数字空间

维基百科: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

中國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或稱中国大陆709扩大抓捕维权律师事件、709大抓捕,是指2015年7月9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當局在多达23个省份大規模逮捕、傳喚、刑事拘留、帶走、失聯、約談了上百位律師、民間維權人士、上訪民眾及其親屬的事件,部份人士因此下落不明。 2016年1月12日,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世锋、律师王全璋、实习律师李姝云、律师助理赵威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同月,为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工作的瑞典人彼得·达林,因与锋锐律师事务所有关而在北京被拘。 在2017年3月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两会上,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都将“依法起诉、审结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作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重要政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