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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贤斌”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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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 (五) 15:54的版本

Liú Xián Bīn|刘贤斌

刘贤斌先后三次被判刑入狱,共计坐牢超过22年。

刘贤斌,1968年10月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政治犯。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9年8月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刑期至2020年6月27日。[1]


刘贤斌(1968年10月2日—),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男,汉族,出生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中国人权活动人士、作家和《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维基百科刘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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