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认罪”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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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认为,中央电视台公开播放被抓记者或其他人在电视上被迫认罪认错的做法是对中国法律程序的嘲弄,是当局“政治运动下的执法”,因为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央视的做法等于向全中国人民进行有法可以不依的行为失范。 | 有律师认为,中央电视台公开播放被抓记者或其他人在电视上被迫认罪认错的做法是对中国法律程序的嘲弄,是当局“政治运动下的执法”,因为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央视的做法等于向全中国人民进行有法可以不依的行为失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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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彼得·达林== | ||
+ | [[File:电视认罪-彼得达林.jpg|380px|thumb|right|彼得·达林]] | ||
+ | 2016年1月19日,央视播放了瑞典籍人权活动家彼得·达林(Peter Jesper Dahlin)的认罪视频。后彼得·达林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证实,被拘禁的23天中接受日夜审问、不准睡觉、整夜不关灯等根据国际公约所认定的酷刑后被命令写悔过书。 | ||
+ | 纽约时报报道达林被逮捕和遭受酷刑经历: | ||
+ | <blockquote>达林是在1月3日被拘留的,是在他打算离开中国办理签证延长的几小时之前。十几名安全官员带着授权令来到他和他的女友、中国公民潘金玲(音)位于北京一条胡同的家中 。 | ||
− | + | 他们没收了计算机、手机、硬盘、银行卡、收据、一个保险柜、17.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以及他每天需要服用的、控制一种罕见的肾上腺疾病的药物。他们很快地把他送到一个在中国被称为黑监狱的没有标志的看守所。这个看守所在一个机场附近,所有房间的墙上都有厚垫子。 | |
− | < | + | 达林说,他每天被提审,每次提审通常是在晚上他疲倦的时候,一般会持续几个小时。审讯是在与牢房不同的房间里进行,房间里有一张桌子和刺眼的灯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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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说,审讯人员并没有打过他, 但对他尝试过不同的压力战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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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始时,他们试图不让他睡觉,整夜都不关他牢房里的日光灯。达林对该拘押中心的一位女主管说,根据国际公约,这等同于与酷刑之后,这种做法很快停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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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林说,据他判断,他和潘女士以及至少三名同事都被关押在这个中心,但他们都被隔离起来。第一周后的某个时刻,达林听到楼上有很大的声响。听起来好像是审讯人员“对某个人大打出手,”他说,他还说,他几乎可以肯定那是一名同事。打人持续了好几天。(他后来得知,受害者确实是一名同事。)<ref>[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534782.html 纽约时报 | 达林首次披露在中国遭拘23天的经历]</ref></blockquo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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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波== | ||
+ | [[File:电视认罪-李波.png|380px|thumb|right|李波]] | ||
+ | 2016年2月29日凤凰卫视播出了香港铜锣湾书店事件中失踪的李波的认罪视频。视频中李波称其自愿偷渡回大陆,并放弃英国国籍。李波于2015年12日30日在香港失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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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端传媒报道铜锣湾书店事件: | ||
+ | <blockquote>2015年12月30日,书商李波在香港突然失踪,在没有回乡证的情况下“返回”内地,更早之前,他所在的专售政治禁书的巨流出版社及铜锣湾书店,有四名同事先后从大陆、泰国失踪。不久,五人先后登上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承认不同罪名。其中,书店店长林荣基失踪8个月后现身,召开记者会说出拘留经过,震惊香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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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之后的这一年,在香港,只要经营和中国有关的政治出版物,所有人都感受到彻骨严寒:作者不敢写,出版社不敢接,印刷厂不敢印,书店不敢卖,房东不敢租房给书店,货车司机不敢送,大陆旅客不敢买——甚至网购也会被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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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经在香港风光了二三十年的禁书产业,一两年间,几近灭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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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产业萎缩、生意难做相比,让老书店人更忧心的是恐惧的蔓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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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子强说,有内地顾客上来书店后第一句就问:“这里有没有监控的?”<ref>[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547962.html 端传媒 | 铜锣湾书店一年后,禁书读者、作者与岀版商之死]</ref></blockquote> | ||
+ | ==桂民海== | ||
+ | [[File:桂民海.jpg|380px|thumb|right|桂民海]] | ||
+ | 2016年1月17日,央视播出了于香港铜锣湾书店事件中失踪的瑞典籍书商桂民海的认罪视频。后凤凰卫视、CGTN多次播出其认罪视频。此前的2015年10月17日,桂民海在泰国失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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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BC报道: | ||
+ | <blockquote>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香港铜锣湾书店和巨流传媒公司的五位出版人神秘消失,后证实遭中国警方拘留。巨流传媒公司的出版物通常涉及中国领导人的个人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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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铜锣湾书店股东桂敏海在泰国度假时失踪,外界认为是因其经营的铜锣湾书店贩售敏感中国政治书籍有关。随后消息证实桂敏海被中国大陆当局拘留,他在中国官方电视台上自称涉及10多年前的一宗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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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电视台2016年1月报道称,2003年12月8日晚,桂敏海醉酒驾驶撞死了一名女大学生,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缓刑期间,桂敏海逃到国外。随后十几年一直未回国,他在2015年10月回国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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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敏海在电视上称,回国自首是个人自愿选择。但许多评论认为,桂敏海遭到中国当局逼供。<ref>[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636651.html BBC|铜锣湾书店事件:桂敏海因“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判10年]</ref></blockquo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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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宇== | ||
+ | [[File:电视认罪-王宇.png|380px|thumb|right|王宇]] | ||
+ | 2016年7月31日,凤凰卫视播出已被关押1年的著名维权律师王宇的认罪视频。同时采访的还有南华早报、东方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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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端传媒报道中国当局以王宇的儿子作为人质逼迫王宇电视认罪: | ||
+ | <blockquote>我刚刚穿好衣服,两个预审就进来了,他们满脸的凝重,我们都坐好后,他拿出两页纸递给我。我打开一看,第一页上是云南省公安厅发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一份电报,上面写的内容大概是:在云南抓到几名偷渡边境人员,其中一人是内蒙古的,姓名包卓轩,年龄16岁,是乌兰浩特一中学生;第二页上赫然是我儿子的一张大照片,明显是像我们被抓后送到看守所时办理入所手续时,背靠印有标尺的墙壁拍摄的,照片下面写着:犯罪嫌疑人,包卓轩。我看完之后当场就昏厥过去了,不知道多久之后我才醒过来,我当时躺在床上,身边有几个平时为我们体检的医务人员。我这时仍感觉天旋地转,无法呼吸,那几个医务人员看我醒来了,说我血压太高,给了我吃了一片降压药就离开了。 | ||
− | + | 这时,预审进来了,告诉我说,你儿子被反华势力给带走了,但所幸的是,公安人员把你儿子带回来了,现在在云南,你要不要救你儿子,就看你的态度了。我当时真的都懵了,问他们,怎样救呢?他们说要录个视频给公安部领导看,表明你的态度,我说录什么视频?表明什么态度?他们把要我说的内容写到一张纸上,让我背下来,大概内容是谴责某某反华势力什么的吧?记不清了,内容不多。然后,他们打开平时审讯时用的电脑摄像头,并且对我说,你看,这就是给上级领导看的,要是给你放到电视上,那就要用正规摄像机了。过了两天,他们来告诉我说,领导看了很满意,你儿子已经被放回乌兰浩特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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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这是第一次所谓“上电视”的经过,但当时我根本不知道要上电视,直到我被送回乌兰浩特后,我才逐渐在我父母和朋友处得知,那时他们毁掉了对我不上电视的承诺!<ref>[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586316.html 端传媒 | 王宇:我为什么在电视上认罪]</ref></blockquo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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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高瑜== | |
+ | [[File:电视认罪-高瑜.jpg|380px|thumb|right]] | ||
+ | 2014年8月5日,央视播放了4月25日失踪的著名独立记者高瑜的认罪视频。视频中的人物面部被模糊处理。 | ||
− | < | + | 美国之音报道: |
− | + | <blockquote>高瑜被控将一份被海外媒体广泛报道的“七不讲”的中央九号文件透露给海外。今年 4月24日,她突然失踪,直至5月8日,中国媒体首次证实高瑜涉嫌“向境外机构提供国家机密”而被刑拘。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道称,2013年8月,某境外网站全文刊发了一份中央机密文件,随后多家网站进行转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北京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调查工作。经大量调查,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瑜。<ref>[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367655.html 美国之音 | 北京将开庭审理获多项国际奖女记者髙瑜]</ref></blockquo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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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3日 (三) 02:59的版本
近年来,中国经常强迫异议人士未经审判在电视镜头前“认罪”。
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当局常常会强迫受整肃者“当众检查”、“低头认罪”或“游街示众”。暂爱宗表示,像美国谷歌那样不作恶,中国没有哪家网站或媒体能够做到。
有律师认为,中央电视台公开播放被抓记者或其他人在电视上被迫认罪认错的做法是对中国法律程序的嘲弄,是当局“政治运动下的执法”,因为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央视的做法等于向全中国人民进行有法可以不依的行为失范。 [1]
彼得·达林
2016年1月19日,央视播放了瑞典籍人权活动家彼得·达林(Peter Jesper Dahlin)的认罪视频。后彼得·达林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证实,被拘禁的23天中接受日夜审问、不准睡觉、整夜不关灯等根据国际公约所认定的酷刑后被命令写悔过书。
纽约时报报道达林被逮捕和遭受酷刑经历:
达林是在1月3日被拘留的,是在他打算离开中国办理签证延长的几小时之前。十几名安全官员带着授权令来到他和他的女友、中国公民潘金玲(音)位于北京一条胡同的家中 。
他们没收了计算机、手机、硬盘、银行卡、收据、一个保险柜、17.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以及他每天需要服用的、控制一种罕见的肾上腺疾病的药物。他们很快地把他送到一个在中国被称为黑监狱的没有标志的看守所。这个看守所在一个机场附近,所有房间的墙上都有厚垫子。
达林说,他每天被提审,每次提审通常是在晚上他疲倦的时候,一般会持续几个小时。审讯是在与牢房不同的房间里进行,房间里有一张桌子和刺眼的灯光。
他说,审讯人员并没有打过他, 但对他尝试过不同的压力战术。
开始时,他们试图不让他睡觉,整夜都不关他牢房里的日光灯。达林对该拘押中心的一位女主管说,根据国际公约,这等同于与酷刑之后,这种做法很快停止了。
达林说,据他判断,他和潘女士以及至少三名同事都被关押在这个中心,但他们都被隔离起来。第一周后的某个时刻,达林听到楼上有很大的声响。听起来好像是审讯人员“对某个人大打出手,”他说,他还说,他几乎可以肯定那是一名同事。打人持续了好几天。(他后来得知,受害者确实是一名同事。)[2]
李波
2016年2月29日凤凰卫视播出了香港铜锣湾书店事件中失踪的李波的认罪视频。视频中李波称其自愿偷渡回大陆,并放弃英国国籍。李波于2015年12日30日在香港失踪。
端传媒报道铜锣湾书店事件:
2015年12月30日,书商李波在香港突然失踪,在没有回乡证的情况下“返回”内地,更早之前,他所在的专售政治禁书的巨流出版社及铜锣湾书店,有四名同事先后从大陆、泰国失踪。不久,五人先后登上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承认不同罪名。其中,书店店长林荣基失踪8个月后现身,召开记者会说出拘留经过,震惊香港。
事件之后的这一年,在香港,只要经营和中国有关的政治出版物,所有人都感受到彻骨严寒:作者不敢写,出版社不敢接,印刷厂不敢印,书店不敢卖,房东不敢租房给书店,货车司机不敢送,大陆旅客不敢买——甚至网购也会被抓。
曾经在香港风光了二三十年的禁书产业,一两年间,几近灭顶。
与产业萎缩、生意难做相比,让老书店人更忧心的是恐惧的蔓延:
邓子强说,有内地顾客上来书店后第一句就问:“这里有没有监控的?”[3]
桂民海
2016年1月17日,央视播出了于香港铜锣湾书店事件中失踪的瑞典籍书商桂民海的认罪视频。后凤凰卫视、CGTN多次播出其认罪视频。此前的2015年10月17日,桂民海在泰国失踪。
BBC报道:
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香港铜锣湾书店和巨流传媒公司的五位出版人神秘消失,后证实遭中国警方拘留。巨流传媒公司的出版物通常涉及中国领导人的个人生活。
2015年,铜锣湾书店股东桂敏海在泰国度假时失踪,外界认为是因其经营的铜锣湾书店贩售敏感中国政治书籍有关。随后消息证实桂敏海被中国大陆当局拘留,他在中国官方电视台上自称涉及10多年前的一宗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
中央电视台2016年1月报道称,2003年12月8日晚,桂敏海醉酒驾驶撞死了一名女大学生,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缓刑期间,桂敏海逃到国外。随后十几年一直未回国,他在2015年10月回国自首。
桂敏海在电视上称,回国自首是个人自愿选择。但许多评论认为,桂敏海遭到中国当局逼供。[4]
王宇
2016年7月31日,凤凰卫视播出已被关押1年的著名维权律师王宇的认罪视频。同时采访的还有南华早报、东方日报。
端传媒报道中国当局以王宇的儿子作为人质逼迫王宇电视认罪:
我刚刚穿好衣服,两个预审就进来了,他们满脸的凝重,我们都坐好后,他拿出两页纸递给我。我打开一看,第一页上是云南省公安厅发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一份电报,上面写的内容大概是:在云南抓到几名偷渡边境人员,其中一人是内蒙古的,姓名包卓轩,年龄16岁,是乌兰浩特一中学生;第二页上赫然是我儿子的一张大照片,明显是像我们被抓后送到看守所时办理入所手续时,背靠印有标尺的墙壁拍摄的,照片下面写着:犯罪嫌疑人,包卓轩。我看完之后当场就昏厥过去了,不知道多久之后我才醒过来,我当时躺在床上,身边有几个平时为我们体检的医务人员。我这时仍感觉天旋地转,无法呼吸,那几个医务人员看我醒来了,说我血压太高,给了我吃了一片降压药就离开了。
这时,预审进来了,告诉我说,你儿子被反华势力给带走了,但所幸的是,公安人员把你儿子带回来了,现在在云南,你要不要救你儿子,就看你的态度了。我当时真的都懵了,问他们,怎样救呢?他们说要录个视频给公安部领导看,表明你的态度,我说录什么视频?表明什么态度?他们把要我说的内容写到一张纸上,让我背下来,大概内容是谴责某某反华势力什么的吧?记不清了,内容不多。然后,他们打开平时审讯时用的电脑摄像头,并且对我说,你看,这就是给上级领导看的,要是给你放到电视上,那就要用正规摄像机了。过了两天,他们来告诉我说,领导看了很满意,你儿子已经被放回乌兰浩特了。
这是第一次所谓“上电视”的经过,但当时我根本不知道要上电视,直到我被送回乌兰浩特后,我才逐渐在我父母和朋友处得知,那时他们毁掉了对我不上电视的承诺![5]
高瑜
2014年8月5日,央视播放了4月25日失踪的著名独立记者高瑜的认罪视频。视频中的人物面部被模糊处理。
美国之音报道:
高瑜被控将一份被海外媒体广泛报道的“七不讲”的中央九号文件透露给海外。今年 4月24日,她突然失踪,直至5月8日,中国媒体首次证实高瑜涉嫌“向境外机构提供国家机密”而被刑拘。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道称,2013年8月,某境外网站全文刊发了一份中央机密文件,随后多家网站进行转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北京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调查工作。经大量调查,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