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炜:网络新闻生产过程中的“媒体奇观”现象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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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整个社会的信息系统带来翻天覆地的巨变,新的工具及实践彻底颠覆了传统新闻生产模式。网民群体参与新闻生产的过程,使网络新闻生产呈现出一系列新特征。本文尝试借用“媒体奇观”理论对网络新闻生产过程进行梳理、分析与解释,认为这种新闻生产方式的变革是对“媒体奇观”的再造。最后,文章分析了网络新闻生产背后的社会心理、场域规训和媒介素养等三大影响因素并提出一些意见。
一、“网络新闻生产”的过程分析
(一)“网络新闻生产”的定义
尽管在Web1.0时代出现的新闻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形态已经对传统媒体造成困扰,但还不足以撼动传统媒体作为信息生产的主力军地位。所以陈力丹在2001年分析网络新闻生产时曾断言:“如果把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拷贝借鉴阶段、用户化阶段、网络原创阶段,那么现在的网上新闻传播尚处于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过渡,离网络新闻传播的原创阶段,距离尚远。[1]”时间推进到2006年,随着Web2.0、3G技术、宽带技术等各种信息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媒介融合、网络融合等趋势的明朗,陈力丹再谈网络新闻传播时,认为“网络新闻传播的地位已经从边缘走向了主流”[2]。“网络新闻生产”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引起学界关注,成为研究热点。喻国明更是乐观认为:网络新闻生产“这种让全民共同决定和编织传播的内容与形式,让每个个体的知识、热情和智慧都融入其中,让人们在具有最大个性选择的聚合空间内实现共享,这恰恰是新传播时代的价值真谛。[3]”
我们认为,网络新闻生产是新闻事件在全体网民参与过程中被发现、挖掘、制作和传播的过程,是网民集体创作过程中将新闻信息流与意见流融合的过程,是复杂的新闻传播各要素不可控的互相作用的过程。
(二)“网络新闻生产”的新特征
尽管网络新闻业的发展是各国信息网络建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媒体的衰弱和新媒体的强势也显示了网络新闻发展趋势的不可逆转。但人们发现,专业新闻媒体在网络新闻生产过程中也不能避免地被复杂的“网络新闻生产”过程所束缚,产生区别于传统新闻的新特征:
1.突出的新闻元素取代传统的新闻要素,成为网络新闻生产的起点。新奇的、具有话题性的新闻元素,尽管在传统新闻中也会有所涉及,但不会像网络新闻中那样被无限放大和演绎。我们发现一种奇怪的现象是,新闻中的一些符号(句子、词语或形象)取代新闻事件本事,成为更加热门的新闻。
2.鲜明甚至极端的观点、立场和倾向是网络新闻传播的动力。勒庞一针见血地指出,“专制和偏执是一切类型的群体的共性。支配着人们感情和思想的基本的种族观念,会一再表现出来”[4],这种乌合心理在网络新闻中被演绎得淋漓尽致,具有强烈情感的(爱国、道德等)意见指向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新闻中,并被人冠以“有态度的新闻”的美名而被广泛接受和传播。
3.反差呈现、刺激眼球是网络新闻生产和传播的常用手段。网络新闻往往由百字短文构成,信息量有限。为了吸引注意力,传者往往截取最反常的新闻点作为传播噱头,标题党是其中一种表现形式。而其最大危害是将未呈现的新闻要素想当然地置换成似乎不可言说的潜台词,网络新闻让事件背后的真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提供一个能博受众转发吐槽的刺激性话题。
这些网络新闻的生产和传播是无意识和不可控的,尽管背后一定是有各种力量的推动和角力。
二、“媒体奇观”理论的借用与分析
那么,究竟如何理解这种“媒介奇观”现象?网络新闻所构造的新闻传播景观又有什么新的特征?
“媒体奇观”现象的发现并非偶然,从古老的哲学传统出发,它有着明晰的发展轨迹。德波在《景观社会》开篇断言:“在现代生产条件无所不在的社会,生活本身展现为景观的庞大堆聚。”德波是诗意的,他没有对所谓“景观”作学术定义,“在他这里,景观代表了当代社会表象关系的一种总体。[5]”“媒体奇观”概念则来自凯尔纳,他认为媒体奇观指的是“那些能体现当代社会基本价值观、引导个人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并将当代社会中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戏剧化的媒体文化现象”[6]。
我们看到,德波的“景观”是一个宏大的、静态的概念,凯尔纳走出精英主义的悲观消极,从更微观细致的角度去剖析“奇观”对人类社会与文化的冲击。这个认识的过程伴随着大众媒介不断扩张和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发现,媒介成为“奇观”的引领者,或者说,媒介已经成为一个“超级奇观”的制造工厂。
我们早已习惯上述的生活娱乐方式,对这种“娱乐至死”的批判甚是不以为然。在中国,作为“文化主阵地”的大众传媒业,我们不会允许其走向过度娱乐化的极端。我们知道,传统媒体不仅有行政力量的严格把控,作为内容生产方的传媒业界也有众多专业主义的“把关人”角色在把持内容走向。早前红极一时的干露露母女试图在江苏教育台再炒作一把,使相关单位被宣传部门严厉处分就是最好的例子。
(二)“网络新闻奇观”的新特点
我们对网络新闻生产的新“媒体奇观”作一个梳理,会发现以下三大奇观最为常见:
1.名人奇观。社交网络,特别是微博的流行创造了有别于传统明星的又一大耀眼群体:大V。这是一个泛名人化的时代,大V代表了各种社会身份的典型,有的本身是传统明星,但更多的是没有偶像包袱的草根。他们代表一种声音,一种社会现象,尽管存在自我炒作和营销的可能,但很显然所有的网络名人大多是网络群体创作的结果。别再抱怨为何网络上到处充斥凤姐新拍的大头照,当年你的转发、评论,无论是赞誉或是斥责,最终成就了今天这样一个网络名人,你参与创造了这个名人奇观。
2.原罪奇观。文艺复兴被称为“人的发现的时代”,人的欲望也在新教改革和自由的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挣脱了宗教和道德的桎梏。理性主义对强大的科技力量的追捧和信奉,更加膨胀了人的欲望。马克思痛斥的“异化”现象,尼采的“上帝已死”的狂语都是对文化危机的敏锐感受。但是,色情、暴力、奢华与邪恶被“媒介奇观”进一步放大,如果说德波时代,受众还是被动接受、享用这些奇观盛宴,那么在网络传播时代,群体开始自我生产和消费原罪,开始创造媒介的原罪奇观。
3.道德奇观。在新闻传播的学术领域,道德审视关乎专业主义和媒介素养,但在网络新闻生产的实践中,道德审查拥有至高的话语权。被贴上小偷、情人和贪官等负面标签的社会角色将被绑在道德的十字架上,接受网络群体的媒介审判。为此学者呼吁,网络道德着重要关心的是个性的张扬,言论的尖锐,尤其要约束的是那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以及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而蓄意夸张和编造事实的不诚信行为[7]。
三、网络群体传播的控制与引导
网络新闻的生产是网络群体创作与传播的过程,从“媒体奇观”角度审视这种群体传播,不仅要对种种奇观现象作罗列和梳理,还要针对其传播过程的各影响要素进行全面分析,探寻奇观背后的控制要素,并加以引导。
(一)社会心理
集体无意识在网络群体传播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有学者敏锐地指出,表面上看,很多人在关注集体狂欢事件的过程中只是抱着一种“热闹的看客”、“路过打酱油”的心态,或者仅仅是“在无聊的心境下无聊的表达”,然而一旦参与到这一事件中来,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了“无意识”的行动者,他们身在其中,无从知道自我行动的意义。而一旦卷入其中,他们的行动在表达“无意义”的诉求的同时,则加剧了行动的力量[8]。
(二)场域规训
场域的概念来自布尔迪厄,他认为:“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架构。[9]”因此,用场域的概念来分析问题就是理清各种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同源关系等)的过程。
在网络新闻传播的过程中,上述关系不可避免地影响甚至控制了传播过程。这种影响和控制即为“规训”,正如福柯所认为的,规训是对人类精神和肉体施加的普遍“温柔的”暴力而达到被统治者自觉规训和臣服的目的[10]。我们在对热门的网络新闻稍作分析即可发现这些规训的蛛丝马迹,有来自自我利益的实现需求,有各种经济利益诉求的博弈,也有来自各种行政力量的干预。最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媒体奇观”,正是这些场域相互制衡的最终结果。
(三)媒介素养
在网络媒体发展普及之前,新闻生产由专业的媒介机构和媒体从业者控制。传统的媒介素养要求针对这一大众传播的生产过程建立相应的规范流程。然而,随着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网络群体开始介入新闻生产的过程,传统媒介素养的要求已经不再适用于网络新闻生产。芮必峰发现,针对专业化新闻生产提出的传统“媒介素养”在中国尚未来得及全面普及,新的媒介技术又使新闻生产进入了一个“去专业化”的过程[11]。我们认为,网络传播时代的媒介素养主要包括:新媒介技术的使用能力;海量信息的处理加工能力;对信息霸权和消费主义的甄别能力;信息生产和传播中的社会责任和媒介伦理等等。
(作者系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数字空间相关链接
- ↑ 陈力丹.不成熟的网络新闻传播[J].新闻记者,2001(7).
- ↑ 陈力丹,付玉辉.繁荣而活跃的网络传播研究——2006年我国网络传播研究概述[J].当代传播,2007(1).
- ↑ 喻国明.关注Web2.0:新传播时代的实践图景[J].新闻与写作,2007(1).
- ↑ (法)古斯塔夫.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 ↑ 胡翼青,吴欣慰.“奇观”之于“景观”:论凯尔纳对德波的跨文化解读[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3(11).
- ↑ (美)道格拉斯.凯尔纳著.史安斌译.媒体奇观:当代美国社会文化透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 ↑ 李斌.网络传播中公众自我议程设置的道德预警[J].新闻界,2009(2).
- ↑ 刘慧瀛.网络集体狂欢现象下的网民心理动力[J].新闻爱好者,2011(11).
- ↑ (法)布尔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 ↑ 张之沧.论福柯的“规训与惩罚”[J].江苏社会科学,2004(4).
- ↑ 芮必峰,陈夏蕊.新传播技术呼唤新“媒介素养”[J].新闻界,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