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具
视图

第二十三条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Dongge讨论 | 贡献2020年5月21日 (四) 23:42的版本 (Created page with "{{#get_web_data: url=https://zh.wikipedia.org/w/api.php?action=query&prop=extracts&exsentences=4&explaintext&format=json&exintro&titles=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转至: 导航, 搜索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簡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23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第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其用意是促使立法禁止任何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內容主要包括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 2002年至2003年期間,《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立法過程在香港引起巨大爭議,最終終止立法程序。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項罪行,並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施行,但此舉不等同取代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维基百科第二十三条)


数字时代相关文章 China Digital Times Related Articles

<feed url="feed://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tag/第二十三条/feed/" entries="10">

[{PERMALINK} {TITLE}]

{DATE}, by {AUTHOR} </feed>

更多第二十三条文章


数字空间相关链接 China Digital Space Related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