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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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是1960年代初浙江省宁波专区诸暨县枫桥区(今为浙江省绍兴诸暨市枫桥镇)创造的一种“发动群众、对阶级敌人加强专政”的经验(维基百科:枫桥经验)。
1959年10月,公安部长谢富治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总结该省诸暨县枫桥区对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关于十个好人包夹改造一个坏人,矛盾不上交社会改造的经验》,上报毛泽东,得到毛的赞赏,遂向全国推广,名为“社会主义改造五类分子的运动”,即“包夹改造五类分子,限制人身自由,外出要经过批准,每半个月要向包夹改造小组作口头或文字汇报改造表现,定期进行训话,接受教育”。1962年9月,毛泽东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1963年11月,毛批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至66年文革开始,全国有2000多万五类分子按“枫桥经验”接受了“包夹改造”[1]。
【毛泽东关于枫桥经验的批示】富治、彭真同志: 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毛泽东 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2013:“枫桥经验”50周年
习近平:把枫桥经验坚持好 发展好
2013年10月,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11日在浙江杭州召开[2]。习近平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