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具
视图

强制社保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Tony讨论 | 贡献2025年8月8日 (五) 06:48的版本
跳转至: 导航, 搜索

依据中国《劳动法》第72条、《社会保险法》第4条及第10条,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协议变更或放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8月1日发布的司法解释(9月1日生效)规定: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均无效;即使用现金补贴替代社保(如每月多付几百元),企业仍需补缴社保并退还补贴。

此举虽意在法律上保障劳动者权益,却在现实层面激起对经济后果的担忧。在经济低迷、企业经营困难的大环境下,不少网民质疑强制社保是否适宜,认为该政策可能迫使企业压缩用人成本,从而引发“全民降薪”,进而拖累消费,甚至加剧房贷断供潮。有网民讽刺:“经济刺激多轮,消费补贴也搞了一年,毫无起色。于是在产业升级、减免债务、调整分配的选项下,它们选择了加税。”

中国数字时代

中国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