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CPI冲至4.4%的年内新高和农产品、蔬菜的价格快速上涨,使得物价问题一举成为中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头等大事。继11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确保市场供应,完善补贴制度的四项对策和19日发出《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16项确保价格稳定的举措之后,
129日国务院又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对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进行重点惩处,加大了处罚力度。


这一系列的举措意味着,遏制物价的快速上涨,稳定价格预期,确保人民生活的战役在年内已经打响。纵观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系列举措,包括确保市场供应,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物价补贴,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等等,在短期内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前期暴涨的一些农产品,棉花、玉米等价格迅速回落,价格的恐慌性上涨已经初步得到了遏制,这和政策的针对性乃至重视程度不无关系。


比如,考察一下农产品的整个流通环节,就会发现,目前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和供需基本没有多大关系,除了游资的炒作之外,更重要的是整个流通环节的成本太高。从农产品的价格构成来看,价格的
70%左右产生在流通环节,因此,要稳定目前的农产品价格,除了继续监控游资的炒作之外,更主要的应该在降低流通成本,减少流通费用上下功夫。针对我国农产品价格中流通环节成本过大和过多的收费环节,国务院要求自201012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并要求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各地纷纷响应,陆续出台减免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措施。其中,重庆明确提出国有流通企业所属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对摊位费、进场费等相关收费降低30%,北京、安徽等地实行摊位费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辽宁近期将降低114项涉企和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25项行政事业收费等。诸如此类的主动降低交易费用,减少流通环节成本的做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对于平抑农产品价格具有显著的意义。但是,也应当看到,迫于物价上涨的压力,本次物价调控,依旧偏重于短期的临时的行政性举措,特别是,针对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更是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而针对所谓的“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的加重惩罚措施,则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计划经济的回归,短期内可能有效,但考虑到物价上涨的推力和流动性过剩的现实,短期的下调并不能避免未来价格的报复性反弹,而一味的依赖行政性举措,不仅有悖价格的市场化原则的大方向,而且不利于引导明确的预期。


稍对中国改革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市场化,让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最主要方式,而市场化的改革无疑是最有力的体现。经过
30多年的改革,中国的大部分商品已经实现了市场化定价,而且凡是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定价的领域,不仅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而且产业的活力也大,而那些没有实现市场化改革的领域,比如,水、电、煤、气等公用领域,民众对价格的意见很大,而且因为价格的扭曲经常导致供应的短缺,最近的柴油荒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能否认,中国需要一个稳定的价格,物价的快速上涨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很大,但也必须承认,任何价格管制都不能违背市场化的大原则,大方向。在非战时,政府对一些商品以“炒作、囤积居奇”等给予打击,也许能取得效果,但缺乏法理上的支持。应该明白,导致通胀的真正罪魁祸首在货币的过剩,而非游资等的炒作。


在承认市场的基础性地位的情况下,必须对市场的基本定价原则给予敬畏,如果通胀是一只损害人民福利的田鼠,而政府的价格管制则是一头更可怕的狼。如果中国人对历史不失忆,如电信、石油和铁路价格管制给我们心灵带来的种种伤害是有深刻记忆的。柴油荒更是为为这个真理添加了最新的佐证和案例。违背市场的价格管制也许可以带来一时的好处,但长远来看,是赶走走了田鼠,却引来了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