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的要求,保障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现提醒您对服务器上的所有网站进行自查,如有未备案的域名或直接用IP访问的网站,请马上进行备案,以免由于未备案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尤其是租用/托管在深圳机房的用户,深圳电信会定期扫描未备案的网站,并且一旦发现未备案的网站会立刻封停IP然后再进行通知。所以,为了避免因网站未备案而影响到您业务的正常运转,请您在服务器上架前先做好备案工作,如已上架请先备案再联网。

感谢理解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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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