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吉林原副省長田學仁近日被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他涉嫌在16年中收受錢款1919多萬元人民幣。

受賄85次 最少5000元

《新京報》報道,田學仁涉嫌助他人經營企業、調動家屬工作、安排子女入學等,85次收受共1919多萬元人民幣,近日被提起公訴。田學仁去年7月被中紀委立案調查,案件隨後移交北京檢察院。

66歲的田是遼寧人,曾任吉林市委書記、吉林省常務副省長、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據檢方指控,田學仁涉嫌收受錢款,為企業「剷事」(指擺平問題)、收購、承攬項目、幫人「跑官」等,10餘年中持續收錢,最少的金額為5000元人民幣,最大的一筆為100萬美元,案件偵查卷宗多達26冊。

超市前飛機上照收錢

其收錢地點基本在其長春市3個家中或吉林銀行辦公室、省人民政府辦公室,甚至停車場、超市門前、從迪拜飛往埃及的飛機上等公共場合,時間多在農曆新年、中秋節、勞動節、元旦和國慶節期間。行賄人包括時任吉林某藥業股份公司董事長郭××、時任吉林天河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常征等。田學仁目前羈押於北京秦城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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