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腾讯微博网友讨论夏俊峰案
贺卫方
2013年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沈阳“小贩杀城管案”的主角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当天下午16-17点,应腾讯微博的邀请,在《博客天下》主编石扉客的主持下,我和他一起与那里的网友就此案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在线交流,下面是我对其中19个问题的回答。
原文见:http://z.t.qq.com/comment/spm10.htm
【侯赛因问】@贺卫方
沈阳张晶(@沈阳张晶)
临刑前要求能够合影,但被法院拒绝,请问两位老师,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贺卫方答】立法中不可能这么事无巨细地规定各种可能的情况。对于公权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是一律不可以做的。但是,这是涉及私人权利与人道主义的要求,人之将死,家属要求的只是照一张合影,法院当然应当容许。
【张国栋问】刚和张晶简单通了下话。这是她自夏俊峰出事后除开庭见到外第一次会见,却也成了最后一次会见,她不知道夏俊峰什么时候执行,只含糊地听说好象是今天,她听法院的人说执行会通知她。
【贺卫方答】除了在法庭上那种无法交流的看到人外,夏的妻子从丈夫被刑拘之后一直到行刑前,四年时间里,只有这将死之前才能够见上一面!是什么让我们的政法制度如此不讲人道?!
【林春宵问】昨天我父母听到一起奸杀案,一致觉得杀人者要判死刑,我曾让爸爸看过贺老师在腾讯微讲堂的《拷问死刑》,但并未改变其支持死刑制度的观念,如何让像我父母这样的人们建立起废死的认识呢?
【贺卫方答】的确,这是很难的事情。欧洲从贝卡利亚以后,两百年的时间,才做到在欧盟范围内彻底废死。中国在这方面连起步都谈不上。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学界的论证和呼吁,也需要文学家、艺术家、伦理学家以及像您这样的人士利用各种方式做说服工作。媒体更是承担着重要的使命。
【信徒问】我就觉得这是大陆法系相比海洋法系最大的弊端,还有打酱油的陪审团制度的缺失。我很质疑现在的国法到底能不能给我们公平和正义。
【贺卫方答】这个倒是值得商榷。陪审团制度未必跟死刑的存废有关。就英美法系而言,英国已经很少使用陪审团,但却废除了死刑。美国是使用陪审团最多的国家,但是许多州仍然保留了死刑。一位法国学者跟我说,天主教国家反而比新教国家更容易废除死刑。影响因素很多,不宜一概而论。
【左文右武问】是否每一个人在没有证人为自己证明的情况下,就等同死路?如果是这样的话,要将一个人定罪是很容易的,但这样问题就来了,对方的证人就一定可信吗?职能部门是怎样认定对方说的是真话?谁替弱势一方还原真相?
【贺卫方答】这就是为什么需要严格地保障律师的独立辩护权和证人必须出庭接受律师和检察官的盘问的原因了。当然,司法中立极端重要。如果法院和法官事先已经跟检察机关合计妥当,那律师以及被告人在法庭上再有说服力的雄辩也是无济于事的。
【唐见–新闻素食主义者问】夏俊峰杀人是事实,杀人犯罪得偿命,也是不争的事实。问题在于王子方法与庶民同罪,后者往往逃不脱法律的制裁,网民们对于夏俊峰被判死刑的热议并非是要刀下留人,而在探讨法律能否没有王子和庶民之分,讨论的是法律的权威和公平正义问题。我们试想夏俊峰能拿出千万赔偿费,这个结果又是什么?
【贺卫方答】问题是,杀人未必一定要偿命。如果夏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遭受三个城管人员残酷殴打,他的杀人就有可能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严格地依据刑法,这是不受刑法制裁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只是关于他是在什么情况下杀人,证据出现了争议。法庭没有采纳辩方的辩护理由。
【石扉客问】这个9月下旬很特别,大事都集中在一起了,前几天是薄熙来案宣判,今天是夏俊峰案宣判,明天是李天一案宣判,后天是和聂树斌案密切相关的王书金案宣判。我想请问
@贺卫方
老师,这个时间段做这个安排,是否和中国法制史上秋后问斩的传统有关?
【贺卫方答】石扉客联想太多了。在我们国家,天人合一的古典信仰已经荡然无存了。我觉得也只是偶然集中到了一起。也许这样的密集对于官方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让大家不至于在一个案件上讨论太多,分散一下注意力。例如查尔斯嫖娼事就冲淡了人们对于薄督案件的关注。
【佚名问】按此问题已删除,记得是想问中国时下与大革命前的法国有什么异同。
【贺卫方答】这个题目太大。王岐山书记推荐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我也觉得那是一本很制度研读的经典。只是经典的伟大就在于它的含义及其丰富,可以做多方面解读。我个人认为其中有关法国司法弊端的论述就特别值得反思。假如司法能够制约王权而不是与之沆瀣一气,法国不至于发生那么剧烈动荡。
【无缺憾不完美问】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夏俊峰挨打。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如果这是事实,请问专家:执法者是否合法?
【贺卫方答】如果真是这样,法院的做法就是违法。
【星际尘埃问】人们现在讨论的不是夏俊峰该不该死的问题,而是拷问法律的公平正义问题,不管你是官员还是平民百姓,但人的生命应该是平等的,对吧?请问贺老师:如果此案中死者对象颠倒过来,即是城管将夏俊峰打死了,那打人的城管会被判死刑吗?
【贺卫方答】八成不会。
【乌有问】贺老师好,我感觉我们目前除了经济外,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并没有比过去更好,自由贸易区也只是经济方面改革,政治方面看不出好的趋势。整个社会像开了锅一样,大有敢怒不敢言之势,不知道你对未来二三十年怎么看?
【贺卫方答】我一直认为应该利用目前经济尚好的宽松环境,抓紧开启政治体制改革,解决几十年来由于政改停滞带来的愈来愈严重的弊端,例如官员腐败、弱势群体遭受欺凌、教育医疗等不公等,都特别依赖大刀阔斧的政改。如果现在畏缩不前,未来几年一旦经济崩盘,想改也没有机会了。
【杏林少主问】请问贺老师,如果检方、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夏俊峰一方有没有提出诉讼的可能?向哪里提出?
【贺卫方答】那也只好向更上一级的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夏案的律师一直在向最高法院提出要求,希望在死刑复核时充分考虑夏属于防卫过当的情节,奈何被最高法院置之不理!
【石扉客问】夏俊峰案和2006年的北京崔英杰案很相似,但崔案幸运的是在2007年判了死缓。吴英案也是在2012年判死缓。崔案和吴案的判决结果,都是在胡温当政,现在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怀念胡温时代了。不知道
@贺卫方
老师是否也有这个感觉?
【贺卫方答】真是如此,一蟹不如一蟹的状况令人担忧。
【吻得太逼真–祸害活千年问】很多民众现在对法律很失望,请问你怎么看待这一现象?又怎样才能让民众重拾对法律的信任???
【贺卫方答】如今的这类案件,民众失望,原因是司法无法严格地依据法律以及正当程序裁判案件,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司法不独立。可以尝试先从人事与财政制度上推动法院以及检察院与同级党政脱钩,让沈阳中院可以无视沈阳市委的干预。这样也明确了司法决策的责任,如果出现错案,承办案件的法官就责无旁贷。
【石扉客问】特别想请问 @贺卫方
老师,2年前重庆黑打,黑云压城,您孤军返险,以一封公开信单挑薄王和重庆。在当下曾成杰案和夏俊峰案之后,您还有写这种信的想法吗?
【贺卫方答】那一次也是如鲠在喉,不得不发。但是,夏俊峰案涉及到太复杂的问题,虽然我跟几位律师有过交流,但一些想法还是不大成熟。待我再考虑一下。
【石扉客问】昨天接到马云龙老师电话,大家都很担心后天河北高院的王书金案宣判结果,更担心王案背后聂树斌案能否昭雪。
@贺卫方
老师估计王案马上要出来的判决结果最大可能会是什么?
【贺卫方答】不乐观,确实不乐观。河北现任省委书记是此前在中央政法委的秘书长,观念极度保守。如果那边坚持判王死刑,接下来还必须最高法院复核。我此前还觉得最高法院会因为一个专业出身的院长上任而会有所改观,但湖南和辽宁的这两起案件泼了我一身冷水。
【是不是你问】张鸣、贺卫方二位老师好,请问夏俊峰是属于防卫过当么?打个比方哦,如果当时你们是夏俊峰,面对的是一群暴力的执法人员,你们该怎么做呢,如何正当防卫呢?谢谢!
【贺卫方答】被打急了,我也要拔刀子啊。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唉。
【wgxt问】他真的会死吗,那他老婆孩子谁来照顾呢?
【贺卫方答】就在今天,他已经到另一个世界了。痛心!党政高层都需要清楚的一个事实是,从前法院判处一个人死刑,民众会众口一词地赞成。但是,夏俊峰案件所引发的民意表明,我们今天的政府(包括司法)与百姓的利益越来越疏离了。这是危险的。当本应辩冤白谤的司法开始不断制造冤屈,国家危矣!
【石扉客问】除了废除死刑外,我更关心自曾成杰案到夏俊峰案判决背后的政治逻辑。政治学博士吴强觉得这样做的目的是绝对遏制个体反抗。@贺卫方
老师您怎么看?
【贺卫方答】我同意吴博士的整体判断。可是,愚蠢的统治者必然缺乏理性;你让这样的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是对民众最好的安抚,也是对政府权力的有效规范,那才是长治久安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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