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11月1日正式实施,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婚丧喜庆宴请流程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如“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根据《暂行规定》,该规定的监督实施主要靠内部自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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