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案审判与不久前山东济南审判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开启的司法审判透明改革状态不同,审判没有准许自由旁听,法庭内外布置了大量的警力,以防止民间不满的示威抗议亦或闹事。朝阳区法院官方微博网站稍后公布的法庭宣布判决结果报告的冀中星认罪说法,没有被民众认同,而冀中星躺在轮椅上接受判决结果的照片,更加引发外界对司法严判冀中星公开表达同情与愤怒。

根据各个网络尤其是被禁止的一些海外网络,今天上午北京朝阳区法院外面围满人群,不仅有冀中星老家同村乡亲,还有对冀中星深表同情的民众,很多访民也在其中。从现场报道中可以看到人群公开打出横幅标语,声援冀中星,批判公安司法腐败渎职,对社会不公的不满用白纸黑字赫然写下。其中最多的陈情呼吁,就是冀中星被逼无奈,冀中星无罪的标语。
冀中星案比起其他司法案审判结案应当算是快速的紧急案例,可是引发冀中星以身抗议的案发时间却拖延了8年之久。如果中国司法对冀中星的事件处理也像现在这样迅速,冀中星案应当可以避免。是在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左右,冀中星在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附近经过,因开摩的拉客遭到当地维稳治安队员追索盘查,并被暴力围攻殴打导致下肢瘫痪。此后,多次投诉都被以“没有充足的人证物证”而败诉。东莞公安曾经用钱威胁冀中星闭嘴,不得上访申诉。由于从当地到北京的各级上访对他的冤案都得不到处理,于是冀中星毅然决定去北京机场引起社会关注。

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被炸伤左手和耳膜。有一个警察有轻微伤。根据法庭上的陈述,爆炸装置从爆竹提起火药。爆炸是无意间发生的,冀中星在轮椅上选择北京机场人迹稀少的偏僻角落示威,因一名公安上前制止抢夺爆炸装置倒手意外爆炸。

冀中星的律师刘晓原指出,复查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案至今仍无结论。况且冀中星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也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因此,冀中星既不构成爆炸罪,也不构成过失爆炸罪。但是法庭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用爆炸等剧烈方式表达不满即使没有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坏,仍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徒刑。不过,法庭一纸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的空洞批评,让舆论愤怒,网络议论沸沸扬扬,人都被打瘫痪了,上访从地方到北京都8年了,还要让冀中星怎样才正确对待正确处理呢,怎样才能让冀中星的法制观念浓厚呢,难道冀中星不断上访不是求助法制希望法制公道吗 ? 一些过激的评论谴责,“人家有冤你们不给伸,什么叫逼上梁山,这就是逼上梁山!不追究政府官员的渎职行为,这种事只会越来越多!” 还有的评论警告:“每个冤屈者都是定时炸弹!”

冀中星究竟是否有罪,官方已经用严判给予了肯定。可是这一判决遭到民情的拒绝,“人民不服,天理不容。”在普遍的质疑声中,是中国司法的公信力被谴责。引发社会普遍不认同这一判决的两个基本元素,除了冀中星蒙受的巨大不公,还有法庭依据的法律条文失当。冀中星既不是用实际行动爆炸,破坏首都机场,也没有伤及无辜,但法庭依然对瘫痪的冀中星判以重刑,当局以这一判决对冀中星的行为做了政治上的宣判。

冀中星案还没有结束,根据法律,冀中星在一审判决后的10天之内可以决定是否上诉。冀中星的家人已经透露上诉的愿望。这意味着冀中星还会受到关注,同时,随着冀中星案的继续,就像今天朝阳区法院门外大批的声援者,都拿起横幅和大字报,借着这个机会,大声诉说自己的不公遭遇,在舆论看来,这更是对社会和司法公信力的持续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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