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案

【异闻观止】单仁平:“7律师”犯罪否,惟法院说了算

中国司法机关办案并非先入为主、政治挂帅,而是会讲法律、认证据,浦志强案对此做出了证明。浦案原有的一些证据未被检察院采纳,法院最后以收窄了的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对浦判了较轻的刑罚,并给予了缓刑。浦也是律师,名气比此案7人大得多,对他的审判都能严格依法进行,其他涉案律师和助理又有什么值得不顾证据给予特别“严厉打击”的呢?

纽约时报 | 艾未未:浦志强案带给我们的希望与勇气

柏林——2011年4月,一群中国便衣警察将我在北京机场绑架,然后把我带到一个秘密地点拘留了81天。虽然在关押期间,大多数审问都集中在我的政治活动上,但被释放之后,政府却捏造说我的公司偷税漏税,要求我交...

BBC|韩十洲:浦志强案判决的政治解读

“因言获罪”只是表面上的逻辑,正如官方喉舌《环球时报》说浦志强是“具有号召力的人”,浦志强是因自身现在的以及潜在的政治影响力而获刑的,也正是基于此,从当局的角度来说,浦案的舆论关注度越高越“不得不”判刑,同时又不能重判(政治代价会太大)。

浦案的“政治暗线”才是最值得玩味的。

何三畏|表彰胡总锡进同志对浦案所作的不可替代的贡献

将近二十个月以来,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社​只是转发公检法公告的浦案消息,照转照宣,只有他们三家共同的小号胡总,在满怀深情地透露独家案情。在这些文章中,胡总创秉承着他扭秧歌式的旁枝斜出花枝的招展的别样语法逻辑,对汉语的发展亦有贡献。下面是我在网上拔下来的他为浦坐牢鼓噪的五篇大作,如有遗漏,恳请朋友们补充。前面四篇的署名都是单仁平,只有今天的一篇,即为浦案收官的最后一篇,署社评。可见胡总的工作规划之严谨,令人不能不由衷感佩。

宋志标:网评员为何失效?为何失效了还用?

从简单的定义看,网评员不能是被称作是“人”的,这不是骂人的话,而是说网评员作为个体在接受统一指令,没有自选动作,极容易造成引导动作的呆板、僵化与教条,这是工具论的最大优势,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话语规模,冲淡话题焦点,这是优点所在。

但弊端也是明显的,那就是导致网评员极容易被识别,它们因为持有单一的、一致性的观点,构成了活跃的舆论场中的“话语僵尸队形”,最明显的结果就是暴露在整个舆论场上。

蘋果日報|賀衞方:法律界的良知和勇氣在哪裏?

作為浦志強多年好友,更作為中國司法改革長期的推動者,我覺得有義務對本案提出自己的看法。我也在12月10日就這些看法寫信給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合議庭法官。我看到用於指控浦志強的所有證據,即他所發表的編號共十二條其實只有七則的微博。我相信,不需要法學專業素養,稍具常識的人都會看出來,假如這也可以成為定罪和判刑的依據,豈不是讓人笑掉大牙?涉嫌尋釁滋事的前兩條,完全屬於對公職人員或公眾人物的正常批評範疇。對於某發言人的有些嘲弄的言辭沒有越出批評的範圍。申紀蘭是全國人大代表,毛新宇是全國政協委員,浦志強認為他們缺乏履行職責的能力和表現,提出批評,這也完全是在行使憲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和公民對於公職人員提出批評的權利。當然,浦的微博用語尖刻,也許讓受批評的人感到難受。假如他們認為這種言辭給他們的名譽權造成傷害,完全可以依據民法保障名譽權的條款提起民事訴訟。這跟尋釁滋事扯不上任何關係。至於第三條,浦志強的微博針對的是2012年出版的一本書,項平的《中國大邏輯:沒有共產黨,為甚麼不行?》,書名之下還標註「一本中國人應該讀的書」。浦志強言辭激烈地批評了作者,說:「你寫出這種破書,簡直就是無恥之尤!要不是吳虹飛進去了,你的祖宗也會受性侵的!你讓我看着就特噁心!哼!」這裏的確有對執政黨態度上的不恭,但主要指向仍然是書的作者。我們都應該承認,歌頌共產黨的書也很可能是爛書或「破書」,作者也未必不是「無恥之尤」。更重要的是,浦志強激憤的言論也僅僅是對一本書作者的嚴厲批評,哪裏說得上是尋釁滋事?至於涉及民族關係與民族政策的微博,浦志強對於地方政府在西藏、新疆的某些做法以及昆明火車站的殺戮事件的評論再清楚不過地表明,他一方面旗幟鮮明地譴責恐怖行為,另一方面,他呼籲檢討我們的民族政策和現實做法,呼籲尊重宗教信仰和習俗,反對以「制人」的方式對待少數民族同胞。凡是讀過這幾條微博的人,都能夠感受到作者對於民族裂痕和民族仇恨的憂心忡忡。呼籲民族和解變煽動仇恨然而,這樣的微博卻被作為煽動民族仇恨的言論,這真是不折不扣的顛倒黑白。《刑法》第249條規定的是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浦志強的言論指向恰恰相反,是期盼民族政策的改善以及民族之間的尊重與和解。作為一個漢族知名律師,他這樣的呼籲只會讓藏族、維吾爾族同胞感受到來自漢族的濃濃親情與善意理解,怎麼會在控方那裏變成了煽動民族仇恨?這裏還有沒有最起碼的邏輯和理性?我與浦志強交往近三十年,一直很關注他所代理的一些案件,還多次共同參加一些學術論壇,屬於那種無話不談的朋友。根據我長期的觀察,浦志強是那種最誠摯的愛國者,因為職業的緣故,他對於國家政治法律制度建設有着最深切的關注,當然對於某些弊端也有着更痛切的感受。正是因為這種熾熱的情感,他的言辭才會如此不假修飾,直來直去。在一些人看來,他的這種風格太不世故,會給自己招惹麻煩。但他義無反顧,百折不撓。讓我特別感佩的是,此次蒙難,公安、檢察等機構一年半的時間查下來,居然沒有絲毫經濟問題,也沒有其他任何違反職業規則的行為,只能拿出這區區七條微博作為指控證據,這也反襯出他是我們這個時代多麼優秀的一位法律職業者。1978年我考入大學學習法律時,我們曾有一本名為《冤假錯案選編》的教學材料,其中收入了一些發生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典型冤案,絕大多數屬於因言獲罪、判決邏輯極度荒唐的案例。我們讀書期間,國家發生的一個重大事件就是鄧小平、胡耀邦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以巨大的魄力平反各類冤假錯案,為黨和政府贏得了新的合法性基礎,也成為啟動我國法制建設的「開場鑼鼓」。那時,自己作為一個法律學生,真誠地相信今後我們這個國家不會再發生這類文字獄了。但是,後來的情況表明,這種期許顯然是過於樂觀了。我當日在給合議庭法官的信中說,面對浦志強案,我們是否能夠創造一個里程碑,一個證明中國法律職業界仍然具有良知、勇氣和起碼專業水準的里程碑?全世界的目光都在聚焦這宗審判,看你們的了!但是,我現在看到的結果是:「合法行為被判非法,毫無法理可言。」賀衞方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网络民议】这是法律的胜利还是党的胜利?

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两罪并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浦志强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至今年12月14日...

何三畏:你怎么知道胡锡进还要写一篇?

现在是12月22日晚。胡锡进同志是否跟我一样正在写稿子呢?是不是在写针对浦志强的第五篇,即阶段性的收官之作呢。浦已经判了。浦案取得了胜利。但对于胡锡进来说,这只是阶段性的胜利。他写完这个阶段性的收官之作,还将要去迎接新的战斗吧。

下面这篇稿子,是我假装我已经成为胡学泰斗,接受后学采访写出的问答体。我始终觉得通过胡锡进看浦案,是一个捷径。其实,凡是胡锡进同志舍得花一篇文章去针对一个人,那么,这个人的命运基本上可以从胡锡进的笔端感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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