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与秦政制
狄马
非洲草原上常年生活着一些流浪的狮子,这些狮子不属于任何狮群,一般是一到两个雄狮子,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别人领地的周围,随时寻找偷袭的机会。他们能通过气味和嗥叫声,判断出附近狮群所处的方位,以及狮王的身体状况。一旦听出他们年老色衰,或在警戒线之外,便会发动出其不意的进攻。胜利后会毫不犹豫地杀死该狮群所有的幼仔,并将老狮王留下的妻妾兼容并包;当然一旦战斗失利,他们就会被狮王咬死,阵亡,或者浑身布满血洞,一瘸一拐地离开。
如果侥幸取胜,作为新狮群的统治者,它必须励精图治,因为它深知在它领地的周围,徘徊着一批像它当年一样的觊觎者,随时准备侵犯它的王位。在这儿,没有什么是非对错可言,一切都是膂力和牙齿说了算。表面上看,老狮王是受害者,不仅身死国灭、江山易手,而且妻妾被夺、断子绝孙,作为狮子,为祸且有比这更惨烈的吗?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当年正是用同样的手段对付他的前任的。
这使我想起中国近代史上的弱肉强食。清朝末年政治腐败,军备废弛,文化上更是抱残守缺、妄自尊大,等洋人用坚船利炮打得手足无措时,便只有跪地求饶,割地赔款一途,仅沙俄一国从《中俄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中俄伊犁条约》三个条约中强取的土地就有150万平方公里之多,令此后的“爱国主义者”提起莫不血脉贲张、痛哭流涕,以为自有国以来以此耻为甚。可他们恰好忘了清朝的土地是怎么来的,难道是朱元璋的子孙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满人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留发不留头,以及集顽劣、卑怯、荒唐、野蛮之大成的文字狱恰好说明它的土地也是抢来的。既然是抢来的,这就有了问题,即,先抢的是不是一定比后抢的高尚?做满人的奴才是不是一定比做沙俄的奴才舒服?如果把满清王朝比喻成一个强奸犯的话,强奸一次是流氓,强奸一辈子或几辈子是不是就成了合法丈夫?抢人肯定不对,这是一个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但问题是,抢到手以后不加爱惜、任意毁坏和抢到手以后小心谨慎、倍加爱惜之间就有了坏和比较不坏的区分。注意,是“坏和比较不坏”,而不是好和坏,真理和谬误,正义和非正义的区分。
与非洲草原上的狮子一样,无论帝俄、日本、还是英法联军遵守的其实都是一种丛林法则。丛林法则不相信道德和眼泪。它只相信强力。具体到国家问题上就是,只有综合实力才是决定其他规则的规则。但丛林法则也是法则,中国人叫“盗亦有道”,它的核心原理就是“弱肉强食”,说好听点就是“优胜劣汰”。它的残酷性在于,抢不到手固然性命难保,但抢到手如不枕戈待旦、奋发图强则迟早有一天会身死国灭、祸及子孙的。因而,没有听说那个狮王沉湎酒色、不理朝政,腐朽得像嘉庆皇帝,懦弱得像宣统小儿,更没有听说那头狮子像毛泽东一样在狮群内部发动一场又一场运动瞎折腾。“落后就要挨打”这个粗浅的常识,中国人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明白,而这是任何一只狮子、胡狼或野猫、野狗一生下来就知道的。可见这些明君、忠臣、文人、雅士的智商有时还不如一头走兽。
但丛林法则毕竟是丛林法则。它的野蛮之处在于,无论是帝俄还是满清都不会考虑生活在黑龙江以北15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人们,他们是否愿意被倒手转卖?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爱恨情仇,他们的憧憬与不幸、叹息和眼泪,压根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就像一头雄狮不会顾及前任狮王的遗孀是否情愿,它们的幼仔是否乐于被生吞活剥一样,这些“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沙皇、陛下、领袖、功臣对待土地上世世代代生活的“子民”,就像一个农民对待他承包田里的一窝蚂蚁一样冷漠无情。
有没有一种比较文明的,或比较不坏的制度来代替充满血腥和杀戮的丛林法则?有。那就是由“蚁民”自己来决定统治者及管理方式。这既可避免“蚁民”的身家性命随时倾覆之虞,同时也避免了大大小小的“狮王”们人亡政息之时肝脑涂地、妻小不保的悲剧。说简单点,就是以点人头的方式代替割人头的方式。比如,20世纪80年代发生在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独立公决”,就可以看作是这种历史嬗变的先声。魁北克省是加拿大东部的一个省份,面积154万平方公里,人口约占加拿大总人口的1/4,其中约82%的人讲法语,9%的人讲英语,另有9%的人讲英语和法语以外的语言。由于文化背景及历史的原因,英裔与法裔之间一直存在着较深的矛盾。聚集在魁北克省的法裔从70年代以来就一直试图摆脱加拿大,成立独立国家。
1976年11月,主张独立的“魁北克人党”成为魁北克省的执政党。他们提出要在加拿大联邦和魁北克省之间建立“一种新的平等的伙伴关系”,即政治上独立,经济上与其他地区保持联系的“主权——联系”方案。该方案出台后,舆论哗然,主张“统一”和“独立”的两派争执不下。1980年3月,魁北克省议会决定就“魁北克是否与加拿大成为主权的结合”举行全民公投。公投结果是赞成票占40.44%,反对票占59.56%。“独立运动”第一次遭到挫折。1982年,加拿大保守党执政,总理Brain Mulroney致力于修改《加拿大宪法》,对各省权限和修宪过程作了许多修订。8月间,各省省长在米奇湖畔商讨国是。结果只承认魁北克省的特殊社会地位,种族平等以及多元文化对加拿大的贡献等。此即《米奇湖协议》。但魁北克省政府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领导人及政府的组织形式,只有这片土地上的居民才有最后的发言权。因而他们没有单方面表示赞成还是反对,而是把是否接受“米奇湖协议”交给全省人民自己来决定。1992年10月26日,魁北克居民再次举行公投,公投题目是“你是否赞成根据《米奇湖协议》,来修改加拿大宪法”,结果赞成的占43.32%,反对的占56.68%。这表示魁北克人仍然不满联邦政府的体制。1995年10月,魁北克人党就“魁北克是否成为一个主权国家”举行了第三次公决。结果两派势均力敌,赞成的占49.42%,而反对的占50.55%,联邦主义者以微弱多数获胜。令人惊奇的是,投票期间,加拿大联邦政府除了在舆论上表示反对分裂,派出行政人员加入反对阵营以壮声威外,一任魁北克人民自己选择。
中国人说了许多漂亮话,《吕氏春秋》上就讲“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隋代大儒王通更提出了“不以天下易一民之命”(不拿一条百姓的生命来换取整个天下)的伟大主张,但这是书上的话,说说而已,实行在地上的却完全是始皇爷爷的那一套,所谓“百代皆行秦政制”。因而,对我们来说,魁北克将来的命运是“统” 还是“独”不重要,重要的是获得这种结果的方式。它完全超出了我们的制度想象力。我们习惯的是暴力的原则,即割人头的方式;可人家习惯的是投票的方式,即点人头的方式,区别之大正好比人与狮子。
2005年1月15日草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