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方媒体报道,中共宣传部近期向中国大陆媒体下发通知,禁止在报道中提及”公民社会”,并禁止炒作此概念,借此屏蔽”公民社会”相关报道。

中宣部下禁令

据在美国的”参与网”报道:广州南方日报系列的媒体,近期收到来自中宣部的通知,禁止在报道和文章中使用和”炒作”公民社会的概念。

德国之声向南方报系进行证实,他们称也只是看到网上消息,并未看到明文通知。
近些年,媒体上关于公民社会的讨论愈来愈多,尤其在南方报系的评论版面和系列活动中,经常会邀请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展开与”公民社会”相关的讨论,2010年7月份,《通往公民社会》的作者米奇尼克到中国与公共知识分子、NGO、媒体、Twitter网友等进行交流活动。通过媒体的传播在民间引发了又一轮关于”公民社会”的讨论。”公民社会”也成为公众熟悉的一个概念。

禁止报道”公民社会”,这是非常荒谬的事情

就此事德国之声采访了中国公共知识分子、《通往公民社会》的中文译者崔卫平,据她介绍,早在去年10月份就听闻要在媒体取消”公民社会”这个说法,她认为这是一件非常荒谬的事情,公民社会也是这些年发展出来的非常有建设性的提法和空间,强调公民的自主性及社会的自主性,在中国多年仅仅允许国家权力存在的情况下,公民社会是一个很好的恢复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恢复社会自主或自治性的非常好的途径,这些就被国家意志轻轻拿掉,非常可惜,也是一件非常不能理解的事情。

同时崔卫平也认为,这个禁令的性质就如同2008年在中国曾经有过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及中宣部当时对媒体下达禁止”普世价值”的传播。这些来自于生活根基的,不可能轻易被抹杀,不可能因为禁令来下就会真正被取消。

媒体是公共领域核心的一环,不应该向权力屈从

几十年间,台湾公民社会日趋成熟,台湾的媒体在推动公民社会起到哪些作用,是否可以为中国媒体所借鉴,就此德国之声也采访到台湾作家、文化评论人、资深乐评人张铁志。他介绍了台湾媒体在推动公民社会的经验:”台湾是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八十年代时,在台湾戒严前,有两股媒体力量,一是主流媒体,虽然保守也可以扮演温和改革的角色;另外是台湾的党外杂志这些异议媒体,对于当时挖掘真相扮演重要角色。所以党内媒体开明派和党外同时发挥作用。第二阶段性是现在,主流媒体越来越保守,或屈从市场利益甚至政治权力,替代当时党外异议力量的是网络媒体,这几年在台湾,网络公民媒体变成一个重要的力量,特别是在 2010年,台湾苗栗也发生强挖农田事件,通过网络上的讨论带动若干公民团体和专业人士、知识分子介入。 ”

就台湾经验,张铁志对中国当局下达此禁令感到惊讶,他同时也评点媒体迫于无奈以”公共社会”代替”公民社会”但二者在学术上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公民社会应该为”市民社会”加上公共领域,是具有公共性的,公民可以在公共领域彼此讨论、团结起来、影响国家政策,媒体应该是公共领域核心的一环,如果缺失了这一环,媒体将在目前向市场屈从的背景下,再向权力屈从。

中国当局根本没有可能在中国禁掉”公民社会”

就此事,中国的社学者李楯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认为,如果真有这个禁令,当局根本做不到,很难实行,从今天中国的知识界来说,”公民社会”的使用已经很普遍了,这不是当局一纸命令能改变的。特别是广播电视,虽然当局对其内容有很多限制,但节目中终究还是要邀请一些公共知识分子参与,所以无法阻止公共知识分子们继续传播和倡导”公民社会”。

李楯也认为目前中国还不是一个”公民社会”,中国距离公民社会还有很远的道路,但公民社会发展方向,已经在相当多的人中都有认同,这个不但在知识界、在中国执政党内部、在农村基层草根组织中都有认同,公民社会已经是完全被接受的概念。中国共产党以前不高兴”宪政”说法,当年也要求把”人权”改成” 公民权”,但现在宪政和人权都是中国国内很普遍的说法了。所以中国当局没有可能在中国真正禁止”公民社会”。

作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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