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一份近日迅速流传的《2011年××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爆料,所做的调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一处名为10号院楼院,为某中央部委的内部福利分房楼。”
除去巨大的价差,××部有关单位在其前述通知中说明,“10号院”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因此才对该部门公务员进行分配。而按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需要符合北京市的购买条件(最早规定,家庭年收入不得高于6万元,后又下调到不得高于4万元),其次是经济适用房购买应该将申请人进行公示,然后进行摇号,摇中的家庭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据记者调查了解,这一地区一直是各大部委职工住宅楼密集的地方,人保部、财政部、商务部等诸多部委曾被媒体披露在此地区有职工分房。在走访了附近一些地段之后,亦发现,煤炭部、林业部等部门的集资建房也在此均有分布。其分房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部委机关服务局或国管局收购开发商的房子,然后按照低于市场价格很多的标准(一般为5000-6000元/平米)销售给公务员;二是由部委自筹资金,在划拨的土地上建设职工住宅。10号院即属于第二种分房形式。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福利分房早已叫停,有关部委向内部员工低价售房是没有依据的。且不说“10号院”这样绝佳的地段和高成本的建筑成本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范畴,单就这种分配方式来说,就值得质疑。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副总裁胡景晖透露,实际上,政府机关每年都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但在从拿土地到房屋建设的程序上,政府直接出面投建会遭遇制度阻碍。因此,相关单位便采取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指标的方式来建房自售。不仅是××部这样的国家级部委,包括北京市的一些机关、部委,如果能够拿到一些土地盖一些房子,会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的指标,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销售给员工,再去申报经济适用房指标,这样就合法化了。“如此,一方面北京市不用再去盖经济适用房了,政治任务完成了;另一方面,机关单位也解决了买不起商品房的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双方‘皆大欢喜’”。胡景晖表示。
居然在《21世纪经济报道》的这篇报道文章,亦没有点出相关部委的名称,都以××代替,但这篇报道作者之一贾海峰,在其博客,刊出了报道原文,指出了那个最牛部委。
3月24日下午,位于北京市北二环附近的朝阳区和平街14区10号院的一栋6层灰白色小楼,在北京春日的阳光下透着鲜艳,与其形成对比的是,周边比比皆是的那些有些年头,而又被刷上红色油漆的砖混住宅楼。
同样都是6层的住宅楼,这栋灰白色的住宅楼因为是唯一新建的楼房,而且其前后都有空置出长约40米,宽5米的空地,将来做车位和绿化,这样的规划建设,在住宅均价接近4万元/平方米的北二环附近,显得稀缺而孤单。
这栋名为“和平街14区10号院”的独栋小楼,因为被一条题为“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中指为商务部的福利分房楼,而备受争议。而当记者电话咨询商务部办公厅新闻处时,该处有关人士则表示,“不知此事”,也没见过所谓的“公告”。
这栋只有50余套房屋的,绝佳位置的住宅楼,究竟归属何人?
福利房?
3月23日,一则题为“商务部公务员2011年内部分房方案”的帖子,经过某网友微博转发,迅速流传开来。
据记者了解,在这则“微博”传播此消息以前,这则消息更早出自2011年1月7日,凤凰网论坛上一篇名为“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北京东二环6900元/平米”的帖子。
帖子中称,“继2010年‘农业部集体购买限价房’后,近日有人向本报记者爆出商务部公务员2011年内部分房方案,北京东北二环朝阳区和平街14区10号院,纯小板楼,仅售6900元/平米。据记者了解,相同地段的二手房市场价约30000元/平米。按照每套90平米计算,一套房比市场价约低出200万”。
记者找到了一份标明是商务部经济适用房建设办公室于2010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和<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该“通知”第三章中关于“售房价格”部分内容称,拟售房基准价格为6900元/平方米(暂定),单套售价根据房屋户型、楼层、朝向等条件进行调节,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经国管局认可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测定。最终房价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复为准。
此外,“职工购买和平里职工住宅在职工住房补贴控制面积标准以内部分,按照基准价格并结合房屋调节因素计价;超过标准的部分,在户型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按10%的比例提高计价。”
上述“通知”内容中还指出,“部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上述两个办法(细则)已经部领导批准,现印发执行。”
记者就网上流传的这份商务部分房方案,向商务部致电求证。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和职务的工作人员称,据他所知,商务部没有发布过任何有关商务部内部售房细则的“公告”。
随后,记者发现3月23日还被广泛流传的上述“通知”内容,在3月24日已经从网络上“销声匿迹”。
由于没有得到商务部有关人士的确认,“10号院”究竟是不是商务部的内部职工房,成为了一个谜团。
不过,某著名建筑公司人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商务部和平街14区10号院职工项目”的建筑工程招标文件,依据这份文件内容,这栋与上述“10号院”名字一样的项目楼于2007年12月份公开招标,2008年4月份前后开工,2010年6月前后竣工。
整个项目建筑面积只有5455.9平方米,按照户型100平米折算,这栋位置绝好的住宅楼,仅有50多套房屋。
而且,这份文件中也表明,这栋楼也是6层住宅路,与上述“10号院”外观看起来一摸一样。
据上述建筑公司人士介绍,这个工程投资预算是1600万元左右,在北京建筑市场上属于中小型工程,当时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都知道,这是商务部的内部职工楼。
“10号院”
3月24日下午,在北京春日的斜阳下,“10号院”静静地伫立在“和平里”—这个北京市北二环的繁华地段,相邻北京市地坛公园和雍和宫,地铁交通也十分发达。
记者了解到,和平里地区一直是各大部委职工住宅楼密集的地方,除了商务部以外,还有社保部、财政部等诸多部委曾被媒体披露在此地区有职工分房。其分房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部委机关服务局或国管局收购开发商的房子,然后按照低于市场价格很多的标准(一般为5-6000元/平方米)卖给公务员;二是由部委自筹资金,在划拨的土地上建设职工住宅。
“10号院”是属于后者的。据一位住“10号院”附近的知情人士介绍,在“10号院”没建成之前,这块空地上错落分布着几家红色瓦砖楼,拆迁之后才开始改建为10号楼。
就拆迁成本,上诉人士表示,前年就开始拆了,当时房价没这么高,又是给政府建的房子,大概是3万每平米吧。
一位熟谙房地产内幕的钱姓人士告诉记者,当前,和平街14区随便一栋房子,就拆迁成本来说,都不可能低于5万|平米,12万|平米都很正常。不过,早年的拆迁价格大概也就就3、4万左右。
由于原住户已经迁走,当时中央部委房管机构是以多少钱的价格收购的这块地皮,已经无从得知。而这仅有50多套房屋的6层住宅楼,建设成本折合每平方米2933元,这在2008年的建筑市场上,也算比较高的了。
“这样的房屋建筑质量好,大家都信任这种部委自建的房屋,质量比商品房好,”一家位于该项目附近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业务员告诉记者,“10号院”虽然只有6层,却配有电梯。
在一排红色的建筑中间,屹立着一栋与众不同的灰白色建筑,前后各空置出一块长约40米,宽约5米得空地,与中间耸立的六层小楼相比,空地稍显凄凉,到处散落着刚被翻新的土坯,四周还被一排排铁栅栏紧紧的围着。
从栅栏外探头往里看,整栋楼都空荡荡的,据楼盘上述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去年秋天,这栋楼都已经建好了,但是到现在也没见人搬进来。
该建筑楼盘斜对面8号楼的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不是处级以上干部,不要打这个房子的注意,这都是政府某部门的集资建的内部房子,外人根本就没资格买。”
“10号楼从前年就开始筹建,在此之前,是几家错落分布的瓦砖房,后来被拆迁了,盖了这栋大楼。”
记者在和平里七区店链家地产了解道,和平里的房源大都是1998年以后建的二手房,一般售价都在30000元|平方米以上。
在询问道和平街14区10号楼时,该售楼人士解释道,“该栋楼是北京某部集资建的单位房,根据行政职位分属房源,一般来说,这种政府单位建房的质量较好,中间配置电梯,房屋面积大概也在100平米以上。”
上诉人士进一步调侃道,“一般来说,政府集资建的房子不会超过6层,而且四周有铁栏围着,像10号楼这样的房子,和平里不止一家。鼎盛时期,和平里分布着六大部委的单位楼。
为了证实上诉人士的言论,记者在走访了和平街7区、10区等了解道,煤炭部、林业部等部门的集资建房各自分布。
经济适用房?
上述“通知”内容当中指出,“10号院”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因此才对商务部公务员进行分配。
且不说“10号院”这样绝佳的地段和高成本的建筑成本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范畴,单就这种分配方式来说,就值得商榷。
按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需要符合北京市的购买条件,(最早规定,家庭年收入不得高于6万元,后又下调到不得高于4万元)商务部的公务员是否符合这样的收入条件?
其次是经济适用房购买应该将申请人进行公示,然后进行摇号,摇中的家庭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此外,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一般来说,政府单位建房分配之后,5年之内是禁止买卖的,不过5年之后就可以了。按照现在的市场行情来算,那栋房子至少卖4万元每平方米。而以现在近7000元每平方米计算,价格翻了近6倍。
链家地产的售楼人士对记者表示,这还是保守估计,现在和平街得二手房最便宜得单价都在3万每平方米,而且都是2000年之前的房源,按照10号楼的地理位置和条件来说,4万的市场价格不算高,如果现在,以新房的价格入市,也就差不多这个价格。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福利分房早已叫停,有关部委向内部员工低价售房是没有依据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投资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曹建海认为,1998年以来,这种政府部门内部低价售房的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中央机关享受着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不公平,是权利腐败。
“低价得到房子的公务员几年之后能够套利,就是再清廉的人,得到这样的住房都是享受了腐败带来的好处。”曹建海建议把保障房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让市民,特别是无房的人都被享有这样的权利。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副总裁胡景晖透露,实际上,机关政府每年都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要是真从拿土地到房屋建设去事必躬亲的话,肯定会有困难。
所以,不仅是商务部这样的国家级部委,包括北京市的一些机关、部委,如果能够拿到一些土地盖一些房子,会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的指标,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销售给员工,再去申报经济适用房指标,就合法化了。
如此,一方面北京市不用再去盖经济适用房了,政治任务完成了;另一方面,机关单位也解决了买不起商品房的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双方“皆大欢喜”。
胡景晖指出,房改以后这种现象多年存在于多部门,非常普遍。“因为单纯的依靠市场去解决所有的住房问题,是不现实的。公务员拿经济收入买不到商品房,出现这个现象首先是跟公务员的经济收入,或者说跟目前的房价是有关系的。”
“但和普通老百姓购房困难相比,公务员就享受经济适用房的‘近水楼台’,这里面确实存在不公平性。”胡景晖强调,一方面平抑房价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调控目标,另外一方面,还要考虑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怎样更公平,保障性住房的制度设计和监督方面都有待加强。
要解决这个问题,胡景晖认为,一方面目前的产权式的保障性住房要向租赁式过渡。“以后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更多以公共租赁房的形式出现,这样的话,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就能够搬出去了,相比产权式拥有住房就公平一些。”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公务员的住房分配等敏感问题应该更加透明。“定期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公务员的经济状况、住房状况、住房问题的解决途径,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检查。”胡景晖说,“不能大家‘近水楼台先得月’,把自己的问题解决了,其他人没房住就不管了,这需要有一个更加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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