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部】“5:26”刑事案件 05/28/2011 中宣部:所有平面和电视媒体,江西抚州爆炸一案的提法统一改成“5:26”刑事案件,标题中不得再出现“行政楼”、“爆炸案”字样。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图片来源:百草园] 所在分类:✿真理部指令标签:真理部,江西抚州爆炸案 相关文章 【CDT报告汇】 十年整肃,中国智库“喉舌化”(外二篇) 【404文库】知乎问答|年轻人为什么不再看新闻联播了? 王小波|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 【立此存照】传媒茶话会|政治建设情况被纳入记者证年度核验重点 【真理部】2月7日微信朋友圈转发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