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之限政方法和实效

再评易中天

作者:斯文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8-20

本站发布时间:2011-8-20 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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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先生先前发过《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与秋风先生商榷》,挑起此次论战。此文多有激愤之语,讲的已不是道理,更多的是情绪问题。最近又发《儒家的限政只能是徒劳——再与秋风先生商榷》已平实很多,必竟是回归学术,为易先生喜。

易先生发《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与秋风先生商榷》时,便回应了一篇《这样的学问不离奇吗――易中天批评》,也颇有激切之语,值得反思,同时在此至歉。今再回应新文,期以把问题弄清楚,学问是做不得假的,还要一点点地讨论。

(一)文化和政治

大而言之,政治是文化的一部分。小而言之,文化、政治二分,文化指纯学术,政治指实行之政。当然纯学术也有政治内容,这就是针对不同问题的具体划分问题了。

一个群体,必有其主导文化,以成其秩序。这种文化主要是指伦理、道德,伦理划分了人的权责分际,于中国文化而言这主要是由儒学/礼完成的。俗言:道德靠與论,法律靠权力。同时,法律的原则/基础是道德,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和保障。也可以这么讲,法律靠权力,道德靠法律。

大而言之,道德靠制度,这个制度是圣人作制度的制度,而不是简单的现在所言之行政制度。这个制度即有圣贤之言、之礼,亦有其律、其政。故可言道德靠法律、與论、行政制度等等。其实文政一体、文高政低,其下之礼律政皆相互交联成为一体不可拆分。

政治的合法(道)性源于文化。即政治至少要有个文化话语的问题,不可能以“老子就是有权力,老子就是钱多”来说事。现代人喜欢用“合法性”这个新词,这反映现代人看重法治,其实古代人用的是“得道、合理、合道”,这主要反映了古代重文化、重道德,认为政是从属于文化/道的。现代人的话语,潜意识里已谈化了文化的合法性问题,这不能说不是一个片面化、同质化思维的结果,不能全面深入地看问题,这是要付出代价的。国人总要每个坑都跌倒,才能反思,甚至不反思,中国这几百年走的路太曲拆,没有一个坑能绕过去,这很悲哀。

政治是怎么形成的?天下是皇上们杀出来的,这就是力量的问题,是皇民的力量对比问题,这是问题的本质。在和平时代,平民的武器主要就是文化。政治的合法性来源即是如此。故人类社会史就是一个文化和权力的较量问题。一个是文化的力量,一个是政权的力量。二种力量的均衡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二者的不断较量,形成新的力量均衡,则又演变为另一社会形态。

文化与皇权的较量即然是历史主轴,则不存在儒学有无限权的问题。如果中国历史不是停在蛮荒纯靠武力的时代,也就不存在“儒家的限政只能是徒劳”的问题,而只是多少的问题。

(二)中国传统的文政体系

在中国的传统体系中,文化是高于政治的,道统高于政统。政统必须要有道统的合理/合法性才能生存。这就是文化对政治的限制。制度中的礼、律、政都要有道统的基础和合法性,即礼、律、政都是以道德作为依据的。当然至少表面如此,话语系统如此,民心在此。这个文政大格局的确立,其功绩就是伟大的。

从“文高于政”的这个文化、历史的大格局看,就不会有“儒家的限政只能是徒劳”的这种结论了。至于文政/仁政表面下有多少曲解,加入多少法家之权术?这个读点历史和法家就不难明白。曲解可以明着做,法术就上不得台面,只好偷偷来了。这种偷偷加入的法术,可以在《商君书》、《韩非子》中看得很清楚。

儒学的树立、文高政低的大格局确立,是儒学最主要功绩。此极立,则邪说再不能久立,转至台面以下。法家秦制十几年二世而亡就是最好的证明。即使法家代表人物之韩非亦不得不言“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韩非子-五蠹第四十九》。韩非之立论又有多少是不得不借孔子言事,其学说根本即借“世异时移”而在儒学的大前提下立论,翻一下《韩非子》就明了了。粗略检索一下《韩非子》,关于“仲尼”者54项,关于“孔子”者40项…….。若无孔子无儒学,韩非之术会至于何?法家之祸会如何猖厥。中国历史、人类社会史会如何改写?儒学之大,孔子之伟绩岂待言哉。

(三)儒学的限政方法

儒学限政不止于确立文高政低的大格局,这是对皇权最大的限制。还有很多具体的理论方法。

1,从学理言

儒学学理即限政,学术天下之公器,其学理即自足,学问指导权力,而非受权力指导。略列如下:

首先,儒倡性善,法言性恶。性善则人之生即有权利自由,导性恶,则人之生即有管理教导之必要。善恶之辩即种自主与管制之机,近代儒者多有言性恶、性无善无恶说,此本荀学、法家旧路,岂有它哉,此实不知儒学者也。此机本即有信仰高度,岂可妄动。

其次,儒学之政,为仁政。权力者只有有大德才是合道的/合法的。儒学为当权者设立模板。此模板即为圣之品格、为三皇五帝。圣之品格,即大仁、大智、大勇,即礼义廉耻孝慈诚信。三皇即为其现实模范,模范者,框限耳。

再次,中华文化大格局文高政低,细学理则重德、重智而轻权。儒学以德智为主,权力只能退于次,只能退于台面之下,这是对权力最大的限制。故古有推举制、察举制、科举制,无不是重德智限权力之实绩。

2,从实行言

儒学学理即有种种限制,更有全面之具体推行,首先,设礼教,规范人伦,帝王之家亦如此。再次以斯道斯德为依归立律、立行政。礼、律简易,现列其限行政者如下:

首先,“自天子以至庶人,一皆以修身为本”《大学》,故设帝师制度,育皇子、设讲筳。帝亦有师,亦须常学文化。

其次,祭孔尊文。祭孔是要帝王亲为的,是对文统、文高于政体系的承认。古代帝王只守其政,无一兼文政。中间只有秦皇稍有“以君为圣”的架式,不过他还没到这一步,只是采法家之术“以法治民,以吏为(新)师”而已。是只讲力利而不怎么讲道德的。

再次:确立文官制度。设三公六院分管行政,分权制衡。这点读二十五史就很明了了,不再赘述。

再再次,设推举制、察举制、科举制,以彰德智、抑权财,进贤良,通上下。科举制其行式于农业时代虽有皇家法术限民之法,却无疑是以儒学为章本。科举,无疑是公平而伟大的。

人类史,力量为决定因素。武力(权力)、财力、智力、德力,四者从低到高是发展基本规律,原始尚武力,近代资本主义尚财力,唯儒学尚德智,以德智为权力,限财力、武力。这正是中华文明能长盛几千年之根本保障。

林林总总,儒学限权遍及礼、律、政,保守而言中国于1700年以前是世界中心,乾隆(1711-1799)时期中国国民生产总值(GDP)占全世界的(GNP)51%。民国初年,中国的GDP占全世界的(GNP)27%(网络资料)。儒学之限政岂可曰徒劳,儒学之功又岂止于限政。

(四)结语

董仲舒曲为时用,屈民权、倡迷信,改儒学基本学理,退步太大,的确是得不偿失。董学已被唐宋之儒摒弃,排除出道统,今若以董学而攻击孔孟儒学,这就是对儒学基本脉络视而不见了,此论甚明,不必多言。(韩愈做《原道》,排除董于道统,理学继之)

本文的批评主要不是针对易中天先生的文章,是针对问题的。当然更不是针对易先生个人,在我看来易先生反比很多自称儒家者更有风骨,更像一个传统知识分子,更象儒家。这主要是认识的问题,故粗谈几点,希望拙文能对此问题之解决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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